《城市供用气合同8680.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供用气合同8680.pdf(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城市供用气合同 供气人:_ 用气人: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二)用气种类为 (三)用气性质为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年(吨年);立方米月(吨/月);立方米日(吨日)。2、用气调峰的约定: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 设
2、施,向用气人供气。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小时连续供气;自 时起至 时止;或者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 Sy7514”:“人工煤气一 GB13612”:“液化气一 GBlll74”标准。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3、供气人保证在 前气压大于等于 千(兆)帕。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 元立方米;人工煤气 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
3、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燃气计量表;IC卡燃气计量;衡;或者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 为依据结算。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 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
4、和义务(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 72 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
5、应及时抢修,并在2 小时内通知用气人。(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
6、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的违约金。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 _的违约金。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气人(盖章):用气人(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