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私营企业劳动合同样本(免费)7994.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私营企业劳动合同样本(免费)7994.pdf(1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劳 动 合 同 甲方:_ 乙方: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保密协议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第二条 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3.乙方应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第三条 劳动管理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劳动、职
2、业道德及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的权利。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 完成所从事的工作。2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 小时工作制。2.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3.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 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4.甲方支付乙方岗位工资 元、三金补助 元。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 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2)乙方在工作期间
3、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3)乙方未遵守保密协议而造成公司机密泄露的;3.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4.甲方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辞退 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 知对方。5.由于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订合同。第六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3 仲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 月 日 编号: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甲 方:4 乙 方:签订日
4、期: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劳 动 合 同 法 和 有 关 法 律、法 规,甲 乙 双 方 经 平 等 自 愿、协 商 一 致 签 订 本 合 同,共 同 遵 守 本 合 同 所 列 条 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 方 法 定 代 表 人(主 要 负 责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 注 册 地 址 经 营 地 址 第二条 乙 方 性 别 户 籍 类 型(非 农 业、农 业)5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或 者 其 他 有 效 证 件 名 称 证 件 号 码 在 甲 方 工 作 起 始
5、时 间 年 月 日 家 庭 住 址 邮 政 编码 在 京 居 住 地 址 邮 政 编码 户 口 所 在 地 省(市)区(县)街 道(乡 镇)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 合 同 为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本 合 同 于 年 月 日 生 效,其 中 试 用 期 至 年 月 日 止。本 合 同 于 年 月 日终 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 方 同 意 根 据 甲 方 工 作 需 要,担 任 岗 位(工 种)工 作。6 第五条 根 据 甲 方 的 岗 位(工 种)作业 特 点,乙方 的工 作 区 域 或 工 作 地 点 为 第六条 乙 方 工 作 应 达 到 标 准。四、工作时
6、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 方 安 排 乙 方 执 行 工 时制 度。执 行 标 准 工 时 制 度 的,乙 方 每 天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8 小时,每 周 工 作 不 超 过40 小 时。每 周 休 息 日 为 甲 方 安 排 乙 方 执 行 综 合 计 算 工 时 工 作 制 度 或 者 不 定 时工 作 制 度 的,应 当 事 先 取 得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特 殊 工 时 制 度 的行 政 许 可 决 定。第八条 甲 方 对 乙 方 实 行 的 休 假 制 度 有 见 员 工 手 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基本工资
7、+绩效工资 7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 乙 双 方 对 工 资 的 其 他 约 定 第十条 甲 方 生 产 工 作 任 务 不 足 使 乙 方 待 工 的,甲 方支 付 乙 方 的 月 生 活 费 为 元 或 按 执 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 乙 双 方 按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的 规 定 参 加 社 会保 险。甲方 为 乙 方 办 理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手 续,并承 担 相 应 社会 保 险 义 务。第十二条 乙 方 患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的 医 疗 待 遇 按 国家、北 京 市 有 关 规 定 执 行。甲 方 按 员 工 手 册
8、支 付 乙 方病 假 工 资。第十三条 乙 方 患 职 业 病 或 因 工 负 伤 的 待 遇 按 国 家 和北 京 市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第十四条 甲 方 为 乙 方 提 供 以 下 福 利 待 遇 8 1、北 京 市 户 口 人 员 上 五 险(五 险:工 伤、养 老、生 育、失 业、医 疗)2、外市 户 口 人 员 上4 险(四 险:工伤、养老、失业、医疗)有 居 住 证 增 加 生 育 险 3、城 镇 户 口 人 员 上 缴 住 房 公 积 金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 方 根 据 生 产 岗 位 的 需 要,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劳动 安 全、卫
9、生 的 规 定 为 乙 方 配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发放 必 要 的 劳 动 保 护 用 品。第十六条 甲 方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法 规,建 立 安 全生 产 制 度;乙方 应 当 严 格 遵 守 甲 方 的 劳 动 安 全 制 度,严禁违 章 作 业,防 止 劳 动 过 程 中 的 事 故,减 少 职 业 危 害。第十七条 甲 方 应 当 建 立、健 全 职 业 病 防 治 责 任 制 度,加 强 对 职 业 病 防 治 的 管 理,提 高 职 业 病 防 治 水 平。9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 乙 双 方 解 除、终 止、续 订
10、劳 动 合 同 应 当依 照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和国 家 及 北 京 市 有 关规 定 执 行。第十九条 甲 方 应 当 在 解 除 或 者 终 止 本 合 同 时,为 乙方 出 具 解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的 证 明,并 在 十 五 日 内 为 乙方 办 理 档 案 和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转 移 手 续。第二十条 乙 方 应 当 按 照 双 方 约 定,办 理 工 作 交 接。应 当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的,在 办 结 工 作 交 接 时 支 付。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本 合 同 增 加 以 下 内
11、 容:1、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2、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劳动部门规定持证上岗;相关证件存行政部备案。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公司保密制度、工厂安全制度等);4、当事人需服从工作安排(如两次调动不服从领导安排自动离职);10 5、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追究经济责任。严重脱岗警告一次,经班组三人以上确认自动离职。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 方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发 生 争 议,当 事 人 可 以向 甲 方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委 员 会 申 请 调 解;调解 不 成 的,可以向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当
12、事 人 一 方 也 可 以 直 接 向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裁。第二十三条 本 合 同 的 附 件 如 下 员 工 手 册 公 司 行 政 人 事 部 保 留 员 工 手 册 的 最 终 解 释权 和 修 改 权 第二十四条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或 与 今 后 国 家、北 京 市 有关 规 定 相 悖 的,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第二十五条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11 甲 方(公 章)乙 方(签字 或 盖 章)12 法 定 代 表 人(主 要 负 责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签 订 日 期:年
13、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 次 续 订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类 型 为 期 限合 同,续 订 合 同 生 效 日 期为 年 月 日,续 订 合 同 终 止。甲 方 (公 章)乙 方 (签字 或 盖 章)法 定 代 表 人(主 要 负 责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签 字 或 盖 章)年 月 日 13 本 次 续 订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类 型 为 期 限合 同,续 订 合 同 生 效 日 期为 年 月 日,续 订 合 同 终 止。甲 方 (公 章)乙 方 (签字 或 盖 章)法 定 代 表 人(主 要 负 责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签 字 或 盖 章)年 月 日
14、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一 致,对 本 合 同 做 以 下 变 更:14 甲 方 (公 章)乙方 (签 字 或 盖 章)法 定 代 表 人(主 要 负 责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 合 同 书 可 作 为 用 人 单 位 与 职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使 用。二、用 人 单 位 与 职 工 使 用 本 合 同 书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时,凡 需 要 双 方 协 商 约 定 的 内 容,协 商 一 致 后 填 写 在 相 应 的 空格 内。15 签 订 劳 动 合 同,甲方 应 加 盖 公 章;法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负 责 人 应 本 人 签 字 或 盖 章。三、经当 事 人 双 方 协 商 需 要 增 加 的 条 款,在本 合 同 书中 第 二 十 一 条 中 写 明。四、当事 人 约 定 的 其 他 内 容,劳动 合 同 的 变 更 等 内 容在 本 合 同 内 填 写 不 下 时,可 另 附 纸。五、本合 同 应 使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填 写,字迹 清 楚,文字简 练、准 确,不 得 涂 改。六、本合 同 一 式 两 份,甲乙 双 方 各 持 一 份,交乙 方 的不 得 由 甲 方 代 为 保 管。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