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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持股协议书范文合集8篇 托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托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局部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供应,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全部人应为甲方;乙方系依据本协议
2、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全部权亦归甲方全部,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第 1 页 共 5 页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依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担当股东义务
3、。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全部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治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加权等章程和法律给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打算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依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打算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展监视和订正,并要求乙方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
4、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展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展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商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
5、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第 2 页 共 5 页 4.5 若因乙方的缘由,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供应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恳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承受甲方的监视。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担当;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担当。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
6、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力量担当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担当;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担当。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展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
7、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丢失进展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 3 页 共 5 页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商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连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商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第 4 页 共 5 页 托付方(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9、乙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5 页 共 5 页 代持股协议书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目前占有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_%的股份,甲方同意将其中占有目标公司_%的股份转让;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上述股份。 据此,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转让的股份 1、甲方依据本协议书,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担当相应的义务。 二、交易、交易基准日 1、各方确认以_年_
10、月_日作为交易基准日; 2、该日期是甲方让出上述股份而乙方享有上述股份(即交易)的时间标志。在该日期之后,乙方即享有基于受让股份所产生的股东权利、经营决策权、收益权、债权债务责任的承受权利或义务; 3、同时该日期是计算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基准时间; 4、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乙方已于上述交易基准日承受了甲方所交付的上述转让股份,甲乙双方不需另行办理股份交接手续。 三、价款、转让资产、待处理资产、债权债务明示 甲乙双方确认每股转让价格为:_元/股,合计转让股权款为_元; 四、价款支付方式、盘点确认 1、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日内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_%的股权转让款元(大写:_); 2、乙方
11、需在_年_月_日前将剩余股权转让款通过转让或现金方式支付到甲方的账户; 3、各方确认已由甲乙双方共同指派财物人员对目标公司在交易基准日的有形资产作出盘点确认。 五、代持股份、真实股价及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1、甲、乙双方同意暂不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而由甲方临时代表乙方持有上述转让股份,在与总公司(_公司)财务报表合并之前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2、办理股份转让变更登记的时间,在乙方付清股权转让款给甲方之后,且已届满上述第五条第1款所商定的时间,双方均有权催告对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双方均应予以协作。 3、甲、乙双方同意在工商
12、行政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所递交给行政机关的股权转让合同之中,股权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的商定为准。 六、声明、保证和承诺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地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书项下转让的目标公司股份; 2、甲方承诺未以转让股权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供应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协议书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需要担当责任; 2、若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收款项(但交回
13、股份)并根据股权转让总价的_%赔偿给乙方; 3、若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交回股份并根据股权转让总价的_%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要转让股份,甲方有优先回购权力。 八、保密及违约责任 各方均应对本协议书的内容予以保密,除非各方最终以公式、递交申请的方式予以披露,否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均应赔偿对方由此患病的一切损失,并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九、不行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造成的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实行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削减因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
14、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有好方式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3 协议编号: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名义股东(代持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甲方拥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托付给乙方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全部权,甲、乙双
15、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全部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 依据本协议,甲方托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二、托付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 公司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
16、_(大写人民币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 公司 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托付代持期间 甲方托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头,至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
17、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纳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展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商定代持。 4.3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根据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与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 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
18、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 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 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协作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与公司股东会,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展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协作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马上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 甲方作为代持股
19、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展监视和订正,并要求乙方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 在托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7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 乙方承诺:将依据本协议有关商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恳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承受甲方的监视,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 作为公司的
20、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经营治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 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全部收益进展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 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托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托付其代持股份进展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展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 若因乙方的缘由,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供应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
21、、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缘由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展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6.7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需对此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 6.8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
22、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宅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署于*。 甲方(签章) : _年_月_日 乙方(签章): _年_月_日 公司其他股东签章: _年_月_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4 甲方(托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
23、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万元(¥_)。现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资金_元(大写_元整),乙方拟将该资金以_名义对目标公司进展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_万元,甲方支付的资金折合目标公司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托付内容 甲方自愿托付乙方,由乙方安排以名义持有目标公司_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_
24、%,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承受甲方的托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其次条:托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托付安排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托付安排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托付安排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须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展监视与订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
25、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安排所持有的目标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安排等)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托付其他个人或机构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全部收益进展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持股份
26、”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协作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_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
27、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与_共同投资设立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加公司的决策治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
28、资将实行代为持股的方式进展,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万元占公司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依据本协议商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依据本协议的商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全部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公平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全部权亦归乙方全部,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
29、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峻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代持股的处分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
30、件同意并对此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 6、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需自觉履行,假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行抗力,造本钱协议法履行; (2)因状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
31、协议的形式商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6 托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 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托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 公司的局部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状况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全额由甲
32、方出资认购,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全部人应为甲方;乙方系依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全部权亦归甲方全部,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需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
33、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担当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全部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治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加权等章程和法律给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打算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依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打算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
34、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展监视和订正,并要求乙方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托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展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商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35、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代持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4若因乙方的缘由,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供应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5乙方应当依照诚恳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承受甲方的监视。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担当;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担当。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
36、甲方转让代持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额。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力量担当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担当; 6.3 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担当。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展赔偿。 八、违约责任 8.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
37、完全履行本协议商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连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
38、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商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托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7 实际出资人(甲方):_ 身份证号码:_ 住址:_ 名义股东(乙方):_ 身份证号码:_ 住址: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现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
39、司%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全部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全部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且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依据本协议,甲方托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根据甲方意愿,参加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
40、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托付乙方代持股份状况 2.1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托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其余未缴足局部,由甲方后期实际出资缴足。 2.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托付目的,根据甲方的意愿代持
41、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展转让、质押以及进展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视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3.2乙方根据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安排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打算是否增资扩股。 3.4在代持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协作并供应必要的帮助。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根据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与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