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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 62011 培训 为与现行规范相匹配,对 JGJ6-99规范进行修订,并增加了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实施日期:2011年 12 月 1 日,原行业标准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同时废止。一、JGJ62011版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增加了筏形和箱形基础稳定性计算方法;2.增加了大面积整体基础的沉降计算和构造要求;3.修订了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的沉降计算公式;4.修订了筏形和箱形基础底板的冲切、剪切计算方法;5.修订了桩筏、桩箱基础板的设计计算方法;6.修订了筏形和箱形基础整体弯矩的简化计算方法;7.根据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修订
2、了原规范的一些问题。二、增加强制性条文 3 条,分别是:1.第 3.0.2 条: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的地基设计应进行承载力和地基变形计算。对建造在斜坡上的高层建筑,应进行整体稳定验算。2.第 3.0.3 条: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设计和施工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为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3.第 6.1.7 条:基础混凝土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筏型基础和桩箱、桩筏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箱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三、增加第 3 章:基本规定 1筏基和箱基设计等级,按地基基础规范确定。2明确应进行承载力和地基变形计算,斜坡上的高层建筑,还应进行整体稳定计算。(强制性条文)
3、3明确要求设计和施工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作为设计、施工依据。(强制性条文)4荷载组合:(1)按修改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基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确定桩数时,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标准组合计算;(2)计算地基变形时,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准永久组合计算,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3)计算地下室外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计算,但其荷载分项系数均为 1.0;(4)基础构件承载力设计或验算时,采用荷载基本组合,基础裂缝宽度验算时,采用荷载标准组合(混凝土规范 2010 版已采用准永久组合);(5)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 1.0。四、地基勘
4、察 1设计、施工前,应进行工程勘察,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岩土工程勘察宜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三个阶段。3勘察前,应取得与勘察阶段相应的建筑和结构设计文件,包括建筑及地下室的平面图、剖面图、地下室设计深度、荷载情况、可能采用的基础方案及支护结构形式等。4勘探要求,根据新的行业标准有所变化。(1)勘探点间距的规定,参照现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单幢高层建筑的勘探点不应少于 5 个,控制性钻孔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 1/3,且不应少于 2 个;(2)勘探孔深度的规定,参照新的高层勘察规程、抗震规范、桩基规范等要求:(增加了系数基础设计等级甲级时取 1.1,其余取 1.
5、0)一般性勘探孔深度:dg=d+g b 控制性勘探孔深度:dc=d+c b(3)桩筏和桩箱基础勘探孔深度:控制性勘探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的压缩层;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桩端平面以下(35)倍桩身设计直径的深度,且不应小于桩端平面以下 3 米(对大直径桩不应小于 5 米)。5增加 4.3.10 条:大直径桩的桩端阻力应根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 的规定,通过深层荷载试验确定。6补充地下水的要求(原规范只有 2 条,新规范增加为 6 条),尤其是抗浮水位的确定。近年来由地下水引发的工程事故时有发生,场地地下水对筏基、箱基的设计和施工影响非常大,如水压力的计算、永久性抗浮和防水设计以及施工降
6、水和施工阶段的抗浮等,因此必须引起重视。五、地基计算 该部分修改较多,原为一节 6 条,现增补为五节 25 条,计算内容与要求与现行规范相一致。1.一般规定:一般高层应进行承载力和变形计算,当埋深不满足规范要求或地基土层不均匀时应进行基础的抗滑移和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及地基的整体稳定性验算。2多幢高层建筑基础距离较近时,应分析各高层建筑之间的相互影响。影响距离大小的主要因素:(1)“影响建筑物”沉降量:平均沉降小于 7cm 时,可不考虑对相邻建筑的影响;平均沉降大于 40cm 时,相邻建筑基础距离应大于 12m。(2)“被影响建筑物”的刚度:刚度较好、长高比小于 1.5 时,可不考虑其影响。3保留
7、了对基底平面形心与结构竖向永久荷载重心的偏心距的要求(对硬土地区偏严):e0.1 W/A(原条文在结构设计一章,而在 2002 版高规上的该条款,在 2010 版高规中已取消,因为当平面复杂时,难以计算准确)4明确进行沉降计算的范围(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5基础埋置深度,同现行高规及基础规范:天然筏基、箱基按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筏按 1/20(不计桩长)控制,不满足时应验算稳定和倾覆。6承载力计算时,与荷载规范取值相一致,采用荷载标准值及标准组合。其中,对零应力区的要求更加严格。7变形计算中,单独列出 s1 的计算(基坑底面以下地基土回弹再压缩引起的沉降量),当基础埋置
8、较深尤其地下室层数较多时,回弹再压缩变形 s1 在总沉降中占重要地位,应引起重视。8增加筏形、箱形基础稳定性计算公式(1)在地震、风或其他水平荷载时的抗滑移稳定性计算公式:KSQ F1+F2+(EP-Ea)l 式中 KS 抗滑移稳定性安全系数,取 1.3。(2)抗倾覆稳定性计算公式:KrMc Mr 式中 Kr 抗倾覆稳定性安全系数,取 1.5。(3)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公式 KMs MR 式中 K 整体稳定性安全系数,取 1.2。(4)抗浮稳定性验算公式 FK+Gk KfFf 式中 Kf抗浮稳定安全系数,可取 1.01.1(建议取 1.05)。六、结构设计与构造要求 1一般规定(1)增加了嵌固端
9、的判别(更加细化,但与抗震规范和高规的规定不尽一致)。(2)增加了当地下一层顶板作为嵌固端时的补充要求(基本同抗震规范)。(3)增加耐久性要求(强制性条文)(原规范对箱基要求不低于 C20)第 6.1.7 条:基础混凝土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筏型基础和桩箱、桩筏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箱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4)修改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要求(同新高规)。2筏形基础(1)适用条件:应根据地基土质、上部结构体系、柱距、荷载大小、使用要求以及施工条件等确定。筏形基础抗冲切、抗剪切能力强,构造简单,施工方便,整体性好,能很好的抵抗地基不均匀沉降。框架核心筒结构和筒中筒结
10、构宜采用平板式筏形基础。筏板布置应尽量使建筑物重心与筏基平面的形心重合。筏基边缘可适当外挑,挑出宽度应由地基条件、建筑物场地条件、柱距及柱荷载大小、使地基反力与建筑物重心重合或尽量减少偏心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挑出宽度可为边跨柱距的 1/41/3,采用平板式筏板时应特别注意边柱、角柱的冲切计算。(2)平板式筏板设计要求:应计算受弯承载力、柱的冲切承载力、内筒下的受冲切承载力、距内筒和柱边缘 h0 处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变截面处的筏板受剪承载力等。筏板基础的厚度主要由抗冲切和抗剪强度确定,局部柱距及柱荷载较大时、筏板冲切不够时,可采用上柱墩、柱下局部加大板厚、设置抗冲切钢筋等方法,避免因少数
11、柱而将整个筏板加厚。除强度验算控制外,还要求筏板基础有较强的整体刚度。一般经验是筏板的厚度按地面上楼层数估算,对于框架或框剪结构,每层约需板厚 50mm80mm;对于剪力墙结构,可按每层 40mm 左右估算。注意:筏板厚度不应小于 500mm(新高规 JGJ3-2010 要求平板式筏板厚度不宜小于400mm;箱基底板厚度不应小于 300mm);筏板配筋率不得小于 0.15%;对基础的边柱和角柱进行冲切验算时,其冲切力应放大 1.1 和 1.2 倍。(3)补充完善了梁板式筏板的计算和构造要求。(4)补充完善了带裙房高层建筑筏形基础的沉降缝和后浇带的设置要求。1)当高层与裙房设置沉降缝时,高层埋深
12、应大于裙房基础埋深至少 2m,地面以下缝隙用粗砂填实;2)不设沉降缝时,宜在裙房一侧、在与高层建筑相邻的第一跨内设置沉降后浇带。3)沉降缝和后浇带均不设时,裙房第一跨的筏板厚度应与高层部分相同,从第二跨的裙房筏板开始可逐步变化,但应满足变形要求,并应进行地基变形和基础内力的验算,还应验算相互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结构安全。3箱形基础(1)基本要求:1)墙体面积率的要求 上部结构为框架或框剪时,箱基墙体水平截面总面积不宜小于箱基水平投影面积的 1/12;基础平面长宽比大于 4 时,纵墙水平截面面积不宜小于箱基水平投影面积的 1/18。(高规 JGJ3_2010 中规定,箱基墙体水平截面总面积不
13、宜小于箱基外墙外包尺寸水平投影面积的 1/10,其余与本规范一致)2)箱基高度应满足承载力和刚度的要求,不宜小于箱基长度(不包括底板悬挑部分)的 1/20,且不宜小于 3m。3)底板厚度不应小于 400mm,且板厚与最大双向板格的短边净跨之比不应小于 1/14,外墙厚不应小于 250mm,内墙不宜小于 200mm,配筋应为双层双向,直径不小于 10mm,间距不应大于 200mm。除上部为剪力墙外,内外墙的墙顶处宜配置两根不小于 20mm 的通长钢筋。(高规还要求,顶板不应小于 200mm,其余均相同)4)同一结构单元内,箱基的埋置深度宜一致,且不得局部采用箱形基础。(2)计算要求 应进行正截面
14、受弯承载力计算;应满足冲切承载力要求;箱基底板应满足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要求;一般应计算局部弯曲及整体弯曲作用,提出仅计算局部弯曲的限制条件等。(3)其他构造要求 底层内柱钢筋锚固要求:四角筋应直通基底外,其余钢筋可锚固顶板下40d,外柱、与墙相连的柱纵筋应直通到基底。门厅等低矮结构单元的基础,可采用从箱基挑出的基础梁方案,挑出长度不宜大于 0.15 箱基宽度,其下面应填充一定厚度的松散材料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其自由下沉。4桩筏与桩箱基础(1)设置条件 当筏基与箱基下的天然地基承载力或沉降值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桩筏或桩箱基础。桩型应根据工程地质状况、结构类型、荷载性质、施工条件以及经济指标等因
15、素确定。(2)桩布置原则:1)桩群合力作用点宜与结构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2)避免同一结构单元同时采用摩擦桩和端承桩;3)桩中心距应满足桩基规范要求;4)桩的布置与上部结构相对应,荷载大处多布桩;5)框架核心筒结构宜通过调整桩径、桩长或桩距等措施,加强核心筒外缘 1 倍底板厚度范围内的支承刚度,减少差异沉降和整体弯矩;6)有抗震要求的框剪结构,对位于基础边缘的剪力墙,宜适当增加墙端下的布桩量。(3)计算要点:按基础规范、桩基规范和本规范有关筏基和箱基的条款执行。(4)构造要求 1)基础混凝土不低于 C30,垫层不低于 C10,垫层厚不低于 70mm;2)当今按局部作用计算时,应满足 0.
16、15%的最小配筋率;3)均匀布桩的梁板式筏基的底板和箱基底板,其厚度与最大双向板格的短边净跨之比不应小于 1/14,且不应小于 400mm,平板式筏基的板厚不应小于500mm;4)筏板厚度大于 2m 时,宜在板厚中间设置直径不小于 12、间距不大于 300的双向钢筋网。七、施工 1一般规定 增补了:(1)关于深度超过 5 米的基坑及复杂基坑,应进行专家论证;(2)基坑支护结构应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3)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 1 年;(4)必要时应进行地基土加固处理。2地下水控制(1)应对降水影响范围进行估算。(2)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3)注意停止降水的时间,防止基础上浮。3基坑开挖 增加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和逆作法施工要求。4筏形和箱形基础施工 补充:温度后浇带从设置到浇筑混凝土的时间不宜少于两个月(高规 JGJ3-2010上的要求是 45 天以上)。八、检测与监测 包括施工检测、基坑检验,增补了建筑物沉降观测要求。补充:沉降观测应设置永久性高程基准点,每个场地的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沉降观测应从完成基础底板施工时开始,在施工和使用阶段连续进行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