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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1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培训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 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第 1.0.2 条 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第 1.0.3 条 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与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第 1.0.4 条 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2、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第 1.0.5 条 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当,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第 1.0.6 条 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
3、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第 1.0.7 条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方法须经铁道部批准。第 1.0.8 条 本规则适用于 1435mm 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 200kmh 与以下的线路。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方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第二章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容与工作组织 第一节 工作分类 第 2.1.1 条 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线路上的钢轨疲劳伤损,轨型不符合要求,不能满足铁路运输需要时,必须进行线
4、路大修。线路大修分为普通线路换轨大修和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按施工阶段可分为铺设无缝线路前期工程和铺设无缝线路。二、成段更换再用轨(整修轨)。三、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四、成段更换混凝土枕。五、道口大修。六、隔离栅栏大修。七、其他大修(以上未涵盖的线路设备大修项目列其他大修)。八、线路中修。在线路大修周期,道床严重板结或脏污。其弹性不能满足铁路运输需要时,应进行线路中修。石灰岩道碴应结合中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道碴。在无路基病害、一级道碴、道床污染较轻、使用大型养路机械按周期进行修理的区段,通过有计划地进行边坡清筛,应取消线路中修。.63/61 第 2.1.2 条 因线路设备大修引起其
5、他设备变动时,应由铁路局在相应的大修计划中统一安排。第 2.1.3 条 线路设备维修分类:一、综合维修。指根据线路变化规律和特点,以全面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和更换、整修失效零部件为重点,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的综合性维修,以恢复线路完好技术状态。二、经常保养。指根据线路变化情况,以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对全线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经常性养护,以保持线路质量处于均衡状态。三、临时补修。指以小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与时对线路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与其他不良处所进行的临时性整修,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平稳。第二节 工作容 第 2.2.1 条普通线
6、路换轨大修主要容:一、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治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 15mm 的冻害,石灰岩道碴应结合大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遭碴。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三、更换 I 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和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术枕成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四、全面更换新钢轨、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联结零件、绝缘接头与钢轨接续线,更换不符合规定的护轨。五、成组更换新道岔和新岔枕(另列件名)。六、安装轨道加强设备。七、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八、整修道口与其排水设备。九、抬高因线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加高挡碴墙。十、补充、修理
7、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与备用轨架。十一、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2 条 铺设无缝线路前期工程主要容:一、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治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 15mm 的冻害,石灰岩道碴应结合大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道碴。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三、更换 I 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木枕成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四、抽换轻伤有发展的钢轨,更换失效的联结零件。五、均匀轨缝,螺栓涂油,锁定线路。六、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七、整修道口与其排水设备。八、抬高因线
8、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加高挡碴墙。九、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与备用轨架。十、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3 条 铺设无缝线路主要容:一、焊接、铺设新钢轨,更换联结零件、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与不符合规定的护轨,铺设胶接绝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线路,埋设位移观测桩。.64/61 二、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三、整修道口。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4 条 成段更换再用轨(整修轨)主要容:一、更换再用轨(整修轨)普通线路。1.更换再用轨(整修轨)、联结零件、绝缘接头与钢轨接续线,更换不符合规定的护
9、轨;2.更换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3.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4.整修道口与其排水设备;5.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二、更换再用轨(整修轨)无缝线路。1.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治基床翻浆冒泥,石灰岩道碴应结合大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道碴;2.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3.更换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木枕成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4.焊接、铺设再用轨(整修轨),更换联结零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护轨,铺设胶接绝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线路,埋设位移观测桩;5.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6.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
10、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7.整修道口与其排水设备;8.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与备用轨架;9.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5 条 线路中修主要容:一、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治基床翻浆冒泥。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三、更换失效轨枕和严重伤损混凝土枕。四、普通线路(含无缝线路缓冲区)抽换轻伤有发展的钢轨,更换失效的联结零件。五、均匀轨缝,螺栓涂油,整修补充防爬设备,对无缝线路进行应力放散或调整,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线路。六、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七、整修道口与其排水设备。八、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
11、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与备用轨架。九、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第 2.2.6 条 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主要容:一、铺设新道岔和岔枕;铺设无缝道岔时,含焊接钢轨、铺设胶接绝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道岔,埋设位移观测桩。二、更换道碴。三、整修道岔与其前后线路,做好排水工作。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第 2.2.7 条 成段更换混凝土枕主要容:一、全面更换混凝土枕与扣件,螺栓涂油,整修再用枕螺旋道钉。二、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整治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 15mm 的冻害。三、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四、整修路肩、道口与其排水设备。五、封闭宽枕间的缝隙。六、回收旧料,清理场地,
12、设置常备材料。.65/61 第 2.2.8 条 道口大修主要容:一、整修道口平台。二、更换道口铺面、护轨。三、改善防护设备。四、清筛道床,更换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整修线路与排水设备。五、回收旧料,清理场地。第 2.2.9 条 隔离栅栏大修主要容:一、更换隔离栅栏网。二、更换或整修隔离栅栏立柱。三、回收旧料,清理场地。第 2.2.10 条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容:一、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混凝土枕地段,捣固前撤除所有调高垫板;混凝土宽枕地段,垫碴与垫板相结合。二、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拨正曲线。三、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整治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整理道床。
13、四、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五、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轨道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六、矫直、焊补、打磨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七、有计划地采用打磨列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八、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九、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十、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整修道口与其排水设备,收集旧料。十一、其他病害的预防和整治。第 2.2.11 条 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容:一、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整修线路。二、整治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整理道床。三、更换和修理轨枕。四、调整轨缝,锁定线路。五、焊
14、补、打磨钢轨,整治接头病害。六、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螺栓涂油。七、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调整。八、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九、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十、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十一、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作。第 2.2.12 条 线路、道岔临时补修主要容:一、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二、更换(或处理)折断、重伤钢轨与桥上、隧道轻伤钢轨。三、更换达到更换标准的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道岔护轨螺栓、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可动心轨咽喉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钢枕立柱螺栓等。四、调整严重不良轨缝。
15、五、疏通严重淤塞的排水设备,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六、整修严重不良的道口设备。七、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66/61 第三节 管理组织 第 2.3.1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管理组织。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应由专业队伍承当,并有固定的生产人员作为基本队伍。大修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如下设施:一、铁路局应根据近、远期规划,统筹安排,修建必要的大修基地。大修基地应有足够的配线和场地,具备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交通便利。二、配备与大修施工任务相适应的施工机械、交通运输工具、通信设备和相应的检修设施。三、配备宿营车辆等必要的流动生活设施。第 2.3.2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组织设计。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单位应依据
16、设计文件进行现场调查和施工测量,研究制定施工方案;按工程件名与批准的施工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容如下:一、设备现状。二、施工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三、工程数量与材料供应。四、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机具使用和施工配合。五、按工序编制施工进度图表。六、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措施。七、施工临时设施。八、职工生活安排。第 2.3.3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管理。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施工作业标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一、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合理控制施工和慢行长度。二、施工负责人应深入现场,加
17、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三、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实行安全监督制度。负责设备管理的工务段,必须派人常驻施工工地,加强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协助检查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工务段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施工安全隐患与质量问题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危与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四、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制度:1.施工三检制在每次开工前、施工中和线路开通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分别按分工地段对施工准备、施工作业方法和线路设备状态进行检查。2.巡查养护制施工现场应设置巡养人员,对施工地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发现并与时消除危与行车安全的处所。3.工序交接制前一工序应给后一工序打好基础,在
18、前一工序完成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工序负责人进行交接。4.隐蔽工程分阶段施工制度每阶段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会同接收单位共同检查,并填写记录,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方准开始下一阶段施工。5.岗前培训制度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首先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和操作规程,并对职工培训后方准进行操作和调试。6.安全检查分析制度施工安全工作应抓早、抓小、抓苗头、抓薄弱环节,应定期加强检查,重点加强季节性、节假日和工地转移前后的检查,与时消除隐患。应组织开展事故预想活动,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苗头和事故应与时分析、处理,吸取教训。第 2.3.4 条 线路设
19、备大修施工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施工、运输和装卸机械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台账和技术档案的管.67/61 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保养制度,保证配件储备,提高设备完好率。第 2.3.5 条 线路设备大修材料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不得使用质量、规格不符合标准或出厂证件不符合要求的材料。2.材料应与时清点入库,堆码整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丢失或损坏。3.下道旧料应与时回收,做到工完料净。4.应按规定办理材料的收发、运送、使用和交接手续。第 2.3.6 条 线路设备维修管理组织。工务段的管辖围:正线延长单线以 500700 km 为宜,双线以 8001000km
20、 为宜,特殊情况下由铁路局规定;山区铁路或管辖围有编组站或一等与以上车站时,管辖正线长度可适当减少。线路车间的管辖围:正线延长单线以 6080km 为宜,双线以 100120km 为宜。线路工区的管辖围:正线延长以 1020km 为宜。工务段应按检修分开的原则,下设线路车间、检查监控车间和综合机修车间,根据需要还可设机械化维修、道口、路基等车间。线路车间下设线路工区和机械化维修工区,未设检查监控车间的工务段应在线路车间设置检查监控工区。其他车间可根据需要设置工区。第 2.3.7 条 线路设备维修实行检修分开制度。检修分开的基本原则是实行专业检查和机械化集中修理,实现检查与维修的异体监督。检查监
21、控车间(工区)应按规定的项目和周期进行设备检查分析,并与时传递检查信息;线路车间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线路工区主要负责线路设备巡查、临时补修、故障处理;机械化维修车间(工区)主要负责综合维修、配合大机维修作业和经常保养;综合机修车间负责钢轨、道岔焊补,养路机械的维修保养,工具制作、修理与线路配件修理等工作。第 2.3.8 条 综合维修组织形式。1.工务机械段负责综合维修的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项目,工务段配合施工,并负责其他作业项目和质量验收;2.当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不能覆盖时,由工务段按检修分开的原则组织综合维修和质量验收。第 2.3.9 条 路基维修工作的管理组织。工务段设有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
22、工作由路基工区负责;未设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工作由线路工区负责,并根据路基设备数量配置相应定员。第 2.3.10 条 凡影响行车的线路施工、维修作业均应在天窗进行,用于线路大、中修与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施工天窗不少于 180min,维修天窗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并应做到综合利用,平行作业。第四节 工作计划 第 2.4.1 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计划。一、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施工计划。二、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以正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计划为依据。封锁线路或限制行车速度的施工、长轨列车和工程列车运行、道碴运输等,均应纳入铁路局的运输方案。三、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单位应向有关单位提报
23、月度施工计划。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各单位均应严格执行。第 2.4.2 条 线路设备维修计划。一、工务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下达各线路车间(机械化维修车间)。其主要容包括:线路、道岔综合维修数量;经常保养工作的重点安排;各项技术指标;劳力和主要材料计划。工务机械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线路设备状态和线路保养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68/61 1.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合格率;2.线路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3.道岔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4.轨道检查车检测质量合格率。二、线路车间(机械化维修车间)应根据工务段下达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月度维
24、修计划。其主要容包括:1.综合维修与经常保养的主要项目、数量、地点、材料和人工数。2.工作量调查、验收的人工数。3.日常巡查的主要容、材料和人工数。4.临时补修人工数。5.天窗计划。三、检查监控车间(工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月度检查计划。其主要容包括:1.检查的项目、围、数量与时间。2.使用的仪器、量具、材料和人工数。四、检查监控工区、机械化维修工区、线路工区的日作业计划,由工长负责调查与编制。第 2.4.3 条 在线路设备维修计划中,应根据线路设备条件和状态。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安排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重点工作。日常应全面掌握线路状态,根据线路动静态检查、设备病害和其他质量情况,安排经常
25、保养和临时补修。工务段可在不同季节根据线路具体情况,对经常保养的重点要求和工作进度以与检查方法,临时做出规定。第三章 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 第一节 路 基 第 3.1.1 条 路基与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应符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的规定,并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路基面应保持横向排水畅通。第 3.1.2 条 路肩宽度:线路允许速度大于 160kmh 的地段不得小于 1.0m;线路允许速度不大于 160kmh 的路堤地段不得小于 0.8m,路堑地段不得小于 0.6m,电气化铁路、无缝线路和机械化维修作业地段有条件时宜加宽至 1.0m。第 3.1.3 条 侧沟的深度不得小于 0.6m(干旱少雨地区
26、或硬质岩石路堑可减少至 0.4m),底宽不得小于 0.4m,土质边坡为(1:1)(1:1.5),沟底纵坡不得小于 2,困难地段不得小于 1。横向盲沟应设于道床陷槽以下。排水设备应经常进行整修和清理,保持设备完好,流水畅通。清理或开挖出来的泥土等杂物应与时运走,不得弃置于沟边或路堑边坡上。第 3.1.4 条 在路基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电缆应从路堤外或路堑顶外通过。如遇过渡短经路从路肩或路堤边坡上通过时,应进行结构设计,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二、电缆沿路堑顶部埋设时,应在堑顶天沟边 2 m 以外。如无天沟,应在堑顶边 5m 以外。沿路堤坡脚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 1m 以
27、外,有护道时应在护道 1m 以外。横穿线路时,应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应低于路基面 0.4m。三、埋设电缆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段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四、电缆埋设后,必须与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竣工资料应交工务段备案。.69/61 第二节 道床 第 3.2.1 条 线路大、中修时,必须清筛道床,补充道碴,并对基床翻浆冒泥地段进行整治。枕下道床厚度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厚度(mm)标准 表 3.2.1 五年年计划通过总重(Mt)W年50 50W年 25 25W年 15 W年15 无垫层的 碎石道床 一般路基 4
28、50 450 400 350 不易风化的岩石、碎石路基 350 350 300 300 有垫层的碎石道床(碎石垫层)300200 300200 250200 250200 有碴桥面上 的碎石道床 max120kmh 250 max120kmh 300 注:允许速度大干 120 kmh 的线路,无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450mm;有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300 mm,垫层厚度不得小于 200mm。线路大、中修后,无垫层的碎石道床,枕下清碴厚度不得小于 300mm;特殊困难条件下道床厚度不足 300mm 时,应清筛至路基面,并做好排水坡。运量小、允许速度低的线路或在隧道、桥梁上和车站受
29、建筑物限制时,可酌情降低道床厚度。但正线木枕地段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200mm,混凝土枕地段不得小于 250mm。站线不得小于 200 mm。第3.2.2条 道床顶面宽度与边坡坡度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道床顶面宽度与边坡坡度 表 3.2.2 线路类别 顶面 宽度(m)曲线外侧道床加宽 碴肩堆高(m)边坡坡度 半径(m)加宽(m)正 线 无缝 线路 max160kmh 3.5 0.15 1:1.75 max160kmh 3.4 600 O.10 0.15 1:1.75 普 通 线 路 年通过总重 不小于 8Mt 3.1 800 0.10 1:1.75 年通过总重 小于 8Mt 3.0
30、600 0.10 l:1.75 站 线 2.9 1:1.50 轨底处道床顶面应低于轨枕顶面 2030 mm。I 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应掏空,其顶面低于枕底不得小于 20mm,长腰应为 200400mm;型和型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可不掏空,但应保持疏松。有碴桥上无缝线路应设挡碴板。.70/61 第 3.2.3 条 混凝土宽枕线路的道床,由面碴带和底层组成,均应采用一级道碴。有垫层时道床厚度不得小于 250mm,无垫层时不得小于 350 mm;在岩石、渗水土路基上,隧道与有碴桥面上,不得小于 200mm。面碴带道碴粒径级配见表 3.2.3,厚度为 50mm,每股轨下两侧宽度应各为450500 mm,底层
31、为普通碎石道碴。道床顶面宽度不得小于 2.9m,允许速度大于 120kmh 的线路,道床顶面应与宽枕顶面平齐,其他线路枕端埋人道床深度不得小于 80 mm。面碴粒径级置表 3.2.3 方孔筛孔边长(mm)10 16 20 25 30 35.5 过筛质量百分率()05 515 2540 5575 95100 100 垫碴起道用的道碴,采用火成岩材料,粒径为 820mm。第 3.2.4 条道碴必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线路修理补充的道碴应采用一级道碴,既有线二级道碴应结合线路大、中修逐步更换为一级道碴。碎石道碴粒径级配见表 3.2.4。道碴粒径级配表 3.2.
32、4 方孔筛孔边长(mm)25 35.5 45 56 63 过筛质量百分率()05 2540 5575 9297 97100 第 3.2.5 条道床应保持饱满、均匀和整齐,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第 3.2.6 条道床应按规定保持密实,防止轨枕空吊、道床翻浆。第三节轨 枕 第 3.3.1 条线路上的轨枕类型与配置根数,应根据运量、线路允许速度与线路设备条件等确定。允许速度大于 120kmh 的线路应铺设型混凝土枕,既有型混凝土枕应逐步更换为型混凝土枕。普通线路换轨大修与铺设无缝线路前期工程,除应将失效的轨枕和严重伤损的混凝土枕更换掉外,还应根据运输发展的需
33、要,按表 3.3.1 所列标准,更换为与运营条件相适应的轨枕并补足配置根数。轨枕类型和配置根数标准 表 3.3.1 五年年计划通过总重(Mt)W年25 25W 年15 W 年120 kmh时,道岔直向两端过渡枕均不得少于 75 根。2.道岔侧向过渡枕(含岔后长岔枕)。18 号道岔侧向过渡枕不得少于 38 根;30 号和 38 号道岔侧向过渡枕均不得少于 65 根。四、同一岔区道岔与道岔之间应铺设与过渡枕同规格的轨枕。第 3.3.6 条 无缝线路轨枕应均匀布置,轨枕间距见表 3.3.61;普通线路的轨枕间距见表3.3.62。无缝线路轨枕间距表 3.3.61 轨枕配置根数(根km)轨枕间距(mm)
34、1667 600 1 760 568.2 1 840 543.5 1 920 520.8 普通线路的轨枕间距表 3.3.62 轨型 钢轨 长度(m)每千米 配置 根数 每节钢 轨配置 根数 木枕(mm)混凝土枕(mm)c b a c b a 75kgm、60kgm 12.5 1600 20 440 594 640 540 587 635 1680 21 440 544 610 540 584 600.72/61 或 50kgm 1760 22 440 524 580 540 569 570 1840 23 440 534 550 540 544 544 1920 24 440 469 530
35、25.0 1600 40 440 537 635 540 579 630 1680 42 440 487 605 540 573 598 1760 44 440 497 575 540 549 570 1840 46 440 459 550 540 538 544 1920 48 440 472 525 43kgm 或 38kgm 12.5 1440 18 500 604 720 500 604 720 1520 19 500 604 675 500 604 675 1600 20 500 564 640 500 564 640 1680 21 500 559 605 500 559 605
36、1760 22 500 541 575 500 541 575 1840 23 500 504 550 500 504 550 1920 24 500 513 523 25.0 1440 36 500 622 705 500 622 705 1520 38 500 617 665 500 617 665 1600 40 500 599 630 500 599 630 1680 42 500 554 600 500 554 600 1760 44 500 569 570 500 569 570.73/61 1840 46 500 537 545 500 537 545 1920 48 500 5
37、09 522 注:轨枕间距计算方法见附录二。非标准长度钢轨的轨枕配置根数和间距,比照表 3.3.62 的规定,通过计算采用接近值,但a 值不得比标准大 20 mm。第 3.3.7 条 使用木枕(含木岔枕)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木枕宽面在下,顶面与底面同宽时,应使树心一面向下。二、接头处应使用质量较好的木枕。.三、劈裂的木枕,铺设前应捆扎或钉组钉板。四、使用新木枕,应预先钻孔,孔径 12.5mm,有铁垫板时孔深应为 110 mm,无铁垫板时孔深应为 130 mm。使用螺纹道钉时,应比照普通道钉办理。五、改道用的道钉孔木片规格应为长 110 mm、宽 15mm、厚 510 mm,并应经过防腐处理。第
38、 3.3.8 条 应保持正线与到发线接头轨枕无失效,其他处所无连续失效(含岔枕)。轨枕失效与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如下:一、轨枕失效标准 (一)混凝土枕(含混凝土宽枕、混凝土岔枕与短轨枕)1.明显折断。2.纵向通裂:(1)挡肩顶角处缝宽大于 1.5mm;(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大于 0.5 mm)。3.横裂(或斜裂)接近环状裂纹(残余裂缝宽度超过 0.5mm 或长度超过 23 枕高)。4.挡肩破损,接近失去支承能力(破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 12)。5.严重掉块。(二)木枕(含木岔枕)1.腐朽失去承压能力,钉孔腐朽无处改孔,不能持钉。2.折断或拼接的接合部分离,不能保持轨距。3.机械磨损,
39、经削平或除去腐朽木质后,允许速度大于 120 kmh 的线路,其厚度不足 140 mm,其他线路不足 100mm。4.劈裂或其他伤损,不能承压、持钉。二、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 1.横裂裂缝长度为枕高的 1223。2.纵裂:(1)两螺栓孔间纵裂(挡肩顶角处缝宽不大于 1.5mm);(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不大于 0.5mm)。3.挡肩破损长度为挡肩长度的 1312。4.严重网状龟裂和掉块。5.承轨槽压溃,深度超过 2mm。6.钢筋(或钢丝)外露(钢筋未锈蚀,长度超过 100mm)。7.斜裂长度为枕高的 1223。第 3.3.9 条 线路上轨枕的修理。一、用削平、捆扎、腻缝或钉组钉板等方法
40、修理木枕。二、用环氧树脂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74/61 三、用锚固法修理松动或失效的螺旋道钉。螺旋道钉采用硫磺锚固的用料与工艺见附录四。第 3.3.10 条 旧轨枕分为三类。一类为再用轨枕:可不经修理或稍加修理即能使用的轨枕;二类为待修轨枕:经过修理才能再用的轨枕;三类为废轨枕:不能修理再用的轨枕。第 3.3.11 条 从线路上更换下来的旧轨枕,应与时回收,分类堆码,集中存放,合理使用。第四节 钢轨 第 3.4.1 条 线路上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线路允许速度和轴重相适应。允许速度大于 120 kmh 的线路应采用 60kgm 与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与重载线路应铺设全长淬火轨。线路大修
41、采用的钢轨类型应符合表 3.4.1 的规定。钢轨铺设标准表 3.4.1 钢轨超过大修周期且伤损严重时,工务段应适当降低线路允许速度,以保证行车安全。第 3.4.2 条 使用的新钢轨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使用的再用轨应符合铁道旧轨使用和整修技术条件(附录五)的规定。第 3.4.3 条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一、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见表 3.4.31、表 3.4.32 和表 3.4.33。探伤人员、线路(检查)工长认为钢轨有伤损时,也可判为轻伤或重伤。二、钢轨折断标准 钢轨折断是指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1.钢轨全截面断裂;2.裂纹贯通整个轨头截面;3.裂纹贯通整个轨
42、底截面;4.允许速度不大于 160kmh 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 50mm 且深度大于 10mm 的掉块,允许速度大于 160kmh 区段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 30 mm 且深度大于 5 mm 的掉块。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表 3.4.31 伤损项目 伤损程度 备 注 轻 伤 重 伤 max 160kmh 160 kmh max 120kmh max 120kmh max 160kmh 160kmh max 120kmh max 120kmh 钢轨头部 磨耗 磨耗量超过表 3.4.32 所列限度之 一者 磨耗量超过表 3.4.33 所列限度之一者 年通过总重(Mt)W年100 100 W年15
43、W年120 kmh max120kmh 测量方法 .78/61 钢轨接头顶面或侧错牙(mm)l 2 直尺测量 工作边或轨端肥边(mm)1 2 擦伤或剥落掉块、钢轨低头 接近或达到轻伤 接近或达到轻伤 硬弯(mm)O.3 0.5 1 m 直尺测 量矢度 焊缝凹陷(mm)O.3 O.5 钢轨母材轨顶面凹陷或接头 马鞍型磨耗(mm)O.3 O.5 波浪型磨耗 达到轻伤 达到轻伤 曲线地段应根据钢轨状况合理安排润滑,易受浸蚀地段可在钢轨上涂抹防锈剂。曲线地段钢轨侧面磨耗在未达到轻伤标准前,应有计划地调边或与直线地段钢轨倒换使用。常备轨应有计划地与线路上的钢轨倒换使用。第 3.4.13 条从线路上换下来
44、的旧钢轨,应与时回收集中,按 铁道旧轨使用和整修技术条件(见附录五)的规定鉴定分类、划分等级与整修,并应分类堆码,建立账卡,妥善保管。第五节 联结零件 第 3.5.1 条扣件类型应与轨枕、钢轨与轨下胶垫类型相匹配。I 型弹条应逐步更换为型弹条。使用扣板扣件时,正线半径在 800 m 与以下和站线半径在 450 m 与以下的曲线地段,钢轨外侧应使用加宽铁座。第 3.5.2 条大、中桥明桥面应采用分开式扣件;允许速度大于 120kmh 的木枕线路应采用分开式弹性扣件。第 3.5.3 条扣件应保持齐全,位置正确,作用良好。分开式弹性扣件与木枕联结应紧密,当钢轨受车轮横向力作用时不得产生相对位移和扭转
45、离缝。扣板、轨距挡板应靠贴轨底边。扣板(弹片)扣件扭矩应保持在 80140 Nm。弹条扣件的弹条中部前端下颚应靠贴轨距挡板(离缝不大于1mm)或扭矩应保持在 80150 Nm。型扣件后拱侧距预埋件端部应不大于 10 mm,扣压力应保持在 813.2 kN。第 3.5.4 条线路中修和成段更换再用轨(整修轨)使用的钢轨配件应与钢轨类型相符,宜使用再用料。再用料上道前应经过选配、整修、除锈和涂油。第 3.5.5 条扣件伤损达到以下标准,应有计划地修或更换:一、螺旋道钉折断、浮起,螺帽或螺杆丝扣损坏,严重锈蚀。二、垫圈损坏或作用不良。三、弹条、扣板(弹片)损坏或不能保持应有的扣压力。四、扣板、轨距挡
46、板严重磨损,扣板、轨距挡板前后离缝超过 2 mm。五、挡板座、铁座损坏或作用不良。第 3.5.6 条钢轨接头两端各两根轨枕应铺设高弹性橡胶垫板。橡胶垫板压溃或变形(两侧压宽合计:厚度为 7mm 的橡胶垫板超过 15 mm,厚度为 10 mm 的橡胶垫板超过 20 mm)丧失作用,橡胶垫片损坏时,应进行更换。.79/61 第 3.5.7 条钉道钉的规定:一、有铁垫板时,直线与半径 800 m 以上的曲线地段,每根木枕上每股钢轨外侧各钉 1 个道钉;半径在 800 m 与以下的曲线(含缓和曲线)地段,侧加钉 1 个道钉。铁垫板与木枕联结道钉,必须钉齐(冻害地段、明桥面除外)。二、无铁垫板时,每根枕
47、木上每股钢轨的外侧各钉 1 个道钉,4 个道钉位置成八字形,道钉中心至木枕边缘的距离应大于 50 mm,钢轨外侧道钉应错开 80 mm 以上。第 3.5.8 条铁垫板和道钉应齐全,作用良好,缺少时应与时补充,道钉浮起或松动时应与时整治。伤损达到以下标准,应有计划地更换:一、铁垫板折断、变形、严重锈蚀或丧失固定立柱螺栓功能。二、道钉钉头脱落、严重锈蚀或下颚磨耗达 3 mm 与以上。第 3.5.9 条接头螺栓应齐全,作用良好,缺损时应与时补充和更换。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应达到表 3.5.91 的规定值,并应保持均匀。扭矩不足时,不得低于规定值 100 Nm 以上。接头防松紧固件的扭矩标准可参照表
48、3.5.92。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标准 表 3.5.91 注:C 值为接头阻力与道床阻力限制钢轨自由伸缩的数值。小于 43 kgm 钢轨比照 43 kgm 钢轨办理。高强度绝缘接头螺栓扭矩不小于 700 Nm。接头防松紧固件扭矩标准表 3.5.92 防松螺母类型 8 级 10 级 12 级 扭矩(Nm)400600 6001000 9001100 第 3.5.10 条接头夹板伤损达到以下标准,应与时更换:一、折断。二、中间两螺栓孔围裂纹:正线、到发线有裂纹;其他站线平直与异型夹板超过 5 mm,双头与鱼尾型夹板超过 1 5 mm。三、其他部位裂纹发展到螺栓孔。第 3.5.11 条接头螺栓与垫圈
49、伤损达到以下标准,应与时更换:一、螺栓折断,严重锈蚀、丝扣损坏或杆径磨耗超过 3 mm 不能保持规定的扭矩。二、垫圈折断或失去弹性。项 目 单位 25 m 钢轨 12.5 m 最高、最低轨温差85 最高、最低轨温差85 钢轨 钢 轨 kgm 60 与以上 50 43 60 与以上 50 43 50 43 螺栓等级 10.9 10.9 8.8 10.9 8.8 8.8 8.8 8.8 扭 矩 Nm 700 600 600 500 400 400 400 400 C 值 mm 6 4 2.80/61 第六节轨道加强设备 第 3.6.1 条曲线地段应按以下条件安装轨距杆或轨撑:一、铺设木枕时,正线半
50、径为 800 m 与以下和站线半径为 450 m 与以下的曲线,按表 3.6.1的规定安装。轨距杆或轨撑安装数量表 3.6.1 曲线半径(m)轨距杆(根)轨 撑(对)25 m 钢轨 12.5 m 钢轨 25 m 钢轨 12.5 m 钢轨 R350 10 5 14 7 350R450 10 5 10 5 450R600 610 35 610 35 600140kmh 时不得小于 8000m,140kmhmax 120kmh 时不得小于 6000m。采用反向曲线变更线间距可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表 3.7.5 线路允许速度(kmh)160 140 120 100 80 可不设缓和曲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