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评报告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评报告书.doc(27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I概 述(1)本项目建设背景及项目特点宁都至定南高速公路布局定位是一条新增南北向高速公路跨省运输通道,具有区域、通道、出海和经济带动等多重功能。而与之对接的广东省龙川至广州高速公路规划为 2018 年以后建设(根据广东省规划报告中的交通需求,其最佳建设时期为 2025 年) 。鉴于赣粤两省建设期时间相差太大,南昌至定南高速公路安远县城以南段将无法发挥路网功能。因此,规划建设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意义十分重大。从局部路网功能来看,项目连通了南昌-宁都-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和大广高速(
2、龙河联络线) ,起着分流、通道功能(尤其是广东境内龙川段高速未建设期间) 。未来必将成为江西省连接周边省份、加强对外联系的高速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分三段进行建设,分别为宁都至安远段、安远至定南段和定南联络线,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即为本项目。本项目位于低山丘陵区,气候、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具有工程量大、占地规模大的特点。本项目于 2015 年 1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1 月 4 日投入运营,全长38.851km,全部位于定南县境内,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100km/h,路基宽度 21.5m。全线共设大中桥梁 5664m
3、/25 座,其中:5384m/21 座、中桥 280m/4 座,全线设置涵洞通道 72 道,互通立交 3 处,收费站2 处,管理所 1 处(与收费站合建) ,取土场 12 处,弃土(石、渣)场 16 处,施工场地 17 处,施工便道 11.30km。工程建设征占地总面积 308.84hm2,其中永久占地 261.33hm2,临时占地 47.51hm2;拆迁各类建筑物 22223m2,路基土石方挖方总量 1114.89 万 m3,填方总量 1095.20 万 m3,借方 47.70 万 m3,弃方 67.39 万m3。总投资为 26.19 亿元,其中土建投资 20.65 亿元。(2)环境影响评价
4、工作过程本项目于 2015 年 1 月开工建设,2017 年 1 月 4 日投入运营。 前期相关手续办理情况2014 年 2 月,江西省交通设计院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委托江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4 年 6 月编制完成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4 年 7 月 21 日,江西省环保厅以赣环评字2014153 号江西省环境概 述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保护厅关于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了本项目的环评
5、报告;2014 年 10 月 30 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141087 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批复了本项目工可报告;2014 年 11 月 10 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设审20141181 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函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2015 年 9 月 30 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建管字201566 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批复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本次变更环评工作过程本项目于 2015 年 1 月开工建
6、设,2017 年 1 月 4 日投入运营。在实际建设时,因部分路线地形十分复杂导致出现急弯陡坡、连续长大纵坡坡度过大的现象,以及工程地质不符合施工条件等因素,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针对路线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项目实际路线与原工可对比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的规定,本项目需要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 年 1 月,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项目组在认真研读工可、原环评报告及相关设计资料的基础上,
7、走访了当地政府及其环保等主管部门,搜集了本项目沿线区域的自然、生态等相关资料,并于 2018 年 1 月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调研和实地踏勘。在总结现场踏勘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成果的基础上,项目组对沿线生态、水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评价,并采用资料分析、类比调查和模型预测等方法,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给出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本项目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 , “四纵六横八射线十七联络线”中第十七条联络线,其建设符合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 ,是该规划指导下项目
8、;本项目属于高速公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 2018 年第 1 号,2018.4.28)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III根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新增工程占地大于 2km2,新建路线长度小于 50km,涉及东江(定南水)源保护区,该保护区按重要环境敏感区对待,生态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5dB(A)以上,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水质成分简单,废水排放量小
9、于 200m3/d 且 W 小于 6000,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至荒沟,影响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取水口、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A;本项目是公路项目,运营期无集中式排放源,不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生产使用贮存,直接判定风险趋势初判为,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在工程建设期未造成重大环境问题。项目涉及东江(定南水)源保护区, K0+700K9+700 段穿越保护区,穿越长度 9km,较原环
10、评阶段增加1.16km,定南县政府同意本项目穿越东江(定南水)源保护区。原环评阶段评价范围内路线评价范围内有 4 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樟树和1 处古松群,由于线路摆动,现在只有 3 颗樟树位于评价范围内,其余樟树和古松群实际距离线路超出评价范围。对沿线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改变了沿线原有土地利用性质,造成原有地表植被损失,临时占地恢复不到位可能加大水土流失强度,尤其是在运营过程中对上述环境敏感区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 4 条河流,较原环评阶段增加 1 条,执行标准均为类标准,本项目运营可能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沿线共有 17 处声环境敏感点,均为村庄,较原
11、环评阶段减少 14 处,运营期交通噪声将对沿线村庄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本项目以生态、水环境、声环境等作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尤其是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东江(定南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和运营期交通噪声的影响。(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中第十七条联络线,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其中施工期建设单位较好地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政策,基本落实了原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减缓措施及建议,在工程建设期未造成重大环境问题。由于实际公路线路走向与原环评阶段(工可阶段)发生重大变更,本次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12、对实际线概 述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路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尽可能减少工程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强化营运期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评报告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建设,避免发生风险事故,将事故风险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在工作过程中,评价单位得到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定南县环境保护局、沿线各级政府及其文物、水利、建设、国土、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谢。宁都
13、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V目 录1 总 则.11.1 项目地理位置、主要工程特性.1 1.2 评价目的.1 1.3 编制依据.2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6 1.5 评价内容与工作重点.6 1.6 环境保护目标.8 1.7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执行标准.24 1.8 评价时段.26 1.9 评价方法及技术路线.26 1.10 与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 符合性分析.28 1.11 与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292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02.1 工程变更情况.30 2
14、.2 项目基本情况.39 2.3 主要工程概况.43 2.4 工程征占地及拆迁情况.51 2.5 土石方及其平衡情况.54 2.6 临时工程.58 2.7 交通量.66 2.8 项目总投资及工程进展.67 2.9 项目变更的总体环境效果.67 2.10 工程分析.68 2.11 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措施和要求落实情况.76 2.12 公路运营期现状.85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63.1 自然环境概况.86 3.2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90 3.3 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8 3.4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3 3.5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124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84.
15、1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128 4.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1 4.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5 4.4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96目 录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VI4.5 地下水影响分析.1975 环境风险评价.1985.1 评价依据.198 5.2 敏感目标情况.198 5.3 环境风险识别.198 5.4 环境风险分析.198 5.5 环境风险防范管理.205 5.6 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206 5.7 事故应急预案.2096 水土保持.2206.1 水土流失现状.220 6.2 水土保持方案.221 6.3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232 6.4 水土保持
16、结论.2327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2337.1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233 7.2 对沿线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措施.240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418.1 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41 8.2 环境管理组织调查.241 8.3 环境管理情况.243 8.4 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计划.244 8.5 跟踪监测计划及补充措施.246 8.6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47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499.1 项目带来的环境损失.249 9.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0 9.3 环保投资.250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310.1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253 10.2 环境现状调查与
17、评价结论.254 10.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255 10.4 公众意见调查.257 10.5 环境风险评价.258 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8 10.7 综合评价结论.258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VII附图:附图 1 本项目路线平纵面缩图附件:附件 1 关于委托编制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评报告书的函,安定项目办,赣高速安定办函字201821 号,2018 .1 28 附件 2 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高速公路)”(环办201552 号)附
18、件 3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评字2014153 号),2014.7.21附件 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交通20141087 号),2014.10.30附件 5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函(赣发改设审20141181 号),2014.11.10附件 6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赣交建管字201566 号),2015.9.30附件 7 关于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
19、络线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赣州市环保局,2018.4.12附件 8 定南县政府关于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穿越东江(定南水)源保护区相关意见的复函,定南县人民政府,2018.5.25附件 9 定南林业局关于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占用生态公益林的证明,定南县林业局,2018.5.24附件 10 定南环保局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跨越河流下游最近取水口的证明,定南环保局,2018.5.21附件 11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铜鼓至万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139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
20、11.18附件 12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项目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异地补充事宜的复函,赣州市人民政府,2014.9.28附件 13 植被样方调查表目 录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VIII附件 14 本项目评价范围植物名录附件 15 本项目评价范围动物名录附件 16 本项目评价范围藻类名录附件 17 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7附件 18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限速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201
21、5.9.9附件 19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限速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2016.5.6附加 20 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组意见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11 总 则1.1 项目地理位置、主要工程特性项目地理位置、主要工程特性1.1.1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境内,路线起于定南县鹅公镇东面柱石附近,经鹅公镇、天九镇、历市镇、老城镇后,终于老城镇,与大广高速(龙河联络线)相接,路线全长 38.
22、851km,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详见地理位置图。1.1.2 主要工程特性主要工程特性本项目推荐方案主要工程特性见表 1.1。表表 1.1 本项目主要工程特性表本项目主要工程特性表 项目项目单位单位指指 标标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设计速度km/h100 路基宽度m21.5 路线长度km38.851 永久征地hm2261.33路线拆迁房屋m222223 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1000m271.93 挖方10000m31114.89 填方10000m31095.20 借方10000m347.70土石方工程弃方10000m367.39 大桥m/座5234m/21 中桥m/座280m/4 桥梁总长度及所
23、占比例m/%5664/14.58桥涵工程涵洞道72 收费站处2沿线设施管理所(和鹅公收费站合建)处1 临时占地hm247.51 取土场处12 弃土(石、渣)场处16 施工场地处17临时工程施工便道km11.30 总投资亿元26.19工程投资每公里投资万元6741.14 工期2 年1.2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通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期达到如下目的:(1)通过识别工程变更后环境保护目标的变化和新增的环境影响,调查工1 总 则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2程实施过程中遗留的环境问题并提出措施,针对公路运营阶段分析和预测对环境的影响,优化完善工程变更后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避免或减缓由于工程建设
24、而导致的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 (2)对该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提出实施计划,并为沿线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环境规划提供辅助信息和科学依据。1.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3.1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3.1.1 法律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实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25、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 08 月 27 日起施行)。1.3.1.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发布,2017 年 6 月 21 日修改,
26、2017 年 10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7.1 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1.8 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1.8 修订);(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2.16 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1.13 修正)。1.3.1.3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实施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11 号,2005.4.17);(2)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201
27、5.6.4);(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3201337 号,2013.9.10);(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4119 号,2014.12.29);(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2015.4.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4.25);(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
28、2016.5.28);(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65 号,2016.11.24);(9)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5 号,2003.5.13);(10)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 号,2003.5.24);(11)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4164 号,2004.4.6);(12)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交环发2004314 号,2004.6.15);(13)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公路建设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5441 号,2005.9.23);(14)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