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雷霆行动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雷霆行动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峻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进展“双成功”制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固树立“零事故、零伤亡”安全治理目标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根据“全掩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立案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和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
2、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供应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法科,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动等工作。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执法重点 仔细吸取省内外重特大事故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以往事故的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对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专项整治中发觉存在违法行为
3、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和被国务院、省、市安全督导巡查通报曝光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精准执法;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根本条件,安全治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治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 (一)大路领域 违法设置非大路标志和广告,违法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大路,违法跨越和穿越大路设施,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桥梁下部空间非法利用。运输车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大路、大路桥梁限定标准行驶;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
4、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批准超限运输车辆未根据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短途驳载等方式躲避超限检测的行为等。(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大路处、各交管所) (二)航道领域 未依法办理航评手续开工建立;不按规定设置、维护专设标志;擅自建立与通航有关设施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下降;向航道内倾倒、排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航道处、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道路运输领域 未经许可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擅自接收他人转让、变相转让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客、货运经营;无道路运输证件、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道路运输从业人
5、员无从业资格证件;普货车辆夹带危急货物运输;托运人托付未依法取得危急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急化学品;客运车辆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未按规定线路行驶;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按规定进展备案从事机动车修理经营,机动车修理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未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等。(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运管处、维管处、各交管所) (四)水上交通领域 未根据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未根据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超载运输货物、旅客;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
6、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或者操作;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周庄、锦溪、淀山湖、巴城等通航水域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危急化学品船舶不按规定进展申报、航行、作业等。(责任单位:海事处) (五)城市公交领域 城市公交企业和轨道交通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安全治理制度;新能源车充电、场站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首末站的电动车、公交车、私家车停放治理不标准;未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未进展备案状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状况。(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运管处、各交管所) (六)大路水运工程领域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缺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置
7、安全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缺乏;施工现场特种设备未备案,施工前未组织安全评估,未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未严格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进展施工;施工单位进展爆破、吊装等危急作业,未安排特地人员进展现场安全治理;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展审查,发觉安全事故隐患未准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等。(责任单位:质监站) (七)港口领域 港口码头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装卸作业;未依法报告并经同意擅自进展危急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不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从事港口危急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未根据规定考核合格,危急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
8、治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根据规定对从业人员进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港口经营人未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展常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责任单位:局港口科、各交管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需”,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本事域实际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 加大惩戒力度。各执法单位要突出事前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发觉一起、立案一起、惩罚一起。对明知故犯、迎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要强化违法违规多发领域
9、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根本条件、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近年来重复发生事故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准时曝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做到“一处失信、到处受限”。 (三)发挥监管合力。要加强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文广旅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罚,发挥部门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市委巡察整改反应意见整改清单涉及安全生产整改内容的落实状况,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导,对行动开展不力,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提示、督办通报,对于行动期间因履职不到位等状况发生事故的,严厉问责。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实行多种形式,对集中执法“雷霆行动”进展广泛宣传,形成深厚气氛。对行动中发觉的典型案例进展曝光,催促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好的做法和先进阅历要准时总结提炼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