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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
2、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
3、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释 义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综合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宝丰能源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丰有限 指 宁夏宝丰能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宝丰商服 指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东毅环保 指 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红四煤业 指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峰达化工 指 宁夏峰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宝丰煤焦化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 烯烃二厂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 四股泉分公司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发行人设立的
4、分公司) 宁东管委会 指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四股泉煤矿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 马莲台煤矿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红四煤矿 指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煤矿 丁家梁煤矿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宝丰集团、控股股东 指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党彦宝 东毅国际 指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催化公司 指 宁夏宝丰能源催化有限公司 宝丰地产 指 宁夏宝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生态牧场 指 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 汇丰祥商业 指 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燕葆地产 指 宁夏燕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宝
5、能源 指 内蒙古中宝能源有限公司 燕宝基金会 指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四股泉煤业 指 宁夏宝丰集团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2009 年 03 月 19 日至 2015 年 07 月 27 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 0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05 月 15 日)恒信德能源 指 宁夏恒信德能源有限公司 贺兰县荣宝 指 贺兰县荣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贺兰县荣宝煤焦油深加工有限公司) 燕葆建材 指 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曾用名:宁夏燕宝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凯威投资 指 凯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宝丰投资 指 宁夏宝丰投资集
6、团有限公司 福华国际 指 福华国际有限公司 峰腾企业 指 峰腾企业有限公司 宝丰国际 指 中国宝丰(国际)有限公司 盐池工贸 指 盐池县宝丰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安瑞通 指 北京安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中捷力 指 北京中捷力投资有限公司 凯威地产 指 宁夏凯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东加油站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峰腾塑业 指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 德安人力 指 宁夏宁东德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博润天成 指 银川博润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达润丰 指 宁夏盛达润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达隆盛 指 宁夏易达隆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海嘉汇 指 宁夏银海嘉
7、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宝璐 指 新余宝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聚汇信 指 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安信通 指 宁夏银安信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间创业 指 宁夏时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聚广汇 指 宁夏博聚广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德汇 指 宁夏智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瑞德恒通 指 宁夏瑞德恒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合汇 指 宁夏智合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信合达 指 宁夏智信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神华宁煤 指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乌海 指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
8、延长石油集团 指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人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指 国家税务总局
9、 国家质检总局 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 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应急管理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家煤矿安监局 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 宁夏国土厅 指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环保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73,336 万股
10、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股票、A 股 指 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公司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审计机构、安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永华明 中和评估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承销及保荐协议 指 公司就本次发行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近三年、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近一年、近一年 指 2018 年 公司章程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11、会通过、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 指 A 股上市后适用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股东大会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专业术语 现代煤化工 指 现代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石化产品和清洁燃料的产业。(来源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制定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 焦煤 指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的称谓 1
12、/3 焦煤 指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介于焦煤和气煤之间的烟煤的称谓 肥煤 指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中等、粘结性极强的烟煤的称谓,炼焦煤的一种,炼焦配煤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焦性 强,熔融性好,结焦膨胀度大,耐磨 气煤 指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低的烟煤的称谓 气肥煤 指 挥发分和胶质层都很高的强粘结性肥煤类,炼焦性能介于肥煤和气煤之间 瘦煤 指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高的烟煤的称谓,可在炼焦配煤中起到骨架和增大焦炭块度的作用 贫煤 指 煤化度 高的一种烟煤,具有不粘结或微粘结性,在层状炼焦炉中不结焦 褐煤 指 又名柴煤,是煤化程度 低的矿产煤,一种介于泥炭与沥青煤之
13、间的棕黑色、无光泽的低级煤,富含挥发份,易于燃烧并冒烟 原煤 指 未经过洗选、筛选加工而只经过人工或机械拣矸的煤炭产品 精煤 指 经洗选加工供炼焦用的洗选煤炭产品 焦炭 指 烟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到 950-1050,经过干燥、热解、熔融、粘结、固化、收缩等阶段终制成的产品 80 焦、83 焦、85 焦 指 焦炭的具体品种,固定碳比例分别不低于80%、83%、85% 化工焦 指 焦炭的具体品种,主要用于冶炼和化工产品生产,对强度要求不严,但要求反应性好,灰熔点较高 甲醇 指 又名木醇,木酒精,甲基氢氧化物,是一种 简单的饱和醇 精甲醇 指 是甲醇的精制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之一。在
14、化工、医药、轻工、纺织及运输业等方面具有广泛的用途 烯烃 指 含有 C=C 键(碳-碳双键)(烯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烃,分为链烯烃与环烯烃 煤制烯烃 指 又称煤基甲醇制烯烃,是指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后再通过甲醇制取乙烯、丙烯等烯烃的技术 低碳烯烃 指 分子中碳原子数较少的烯烃, 富有代表性的低碳烯烃是乙烯和丙烯 聚乙烯 指 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 低密度聚乙烯、LDPE 指 低密度聚乙烯(Low Density Polyethylene,LDPE),俗称高压聚乙烯,因密度较低,材质 软,主要用作
15、塑胶袋、农业用膜等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 指 线 型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 Linear Low Density Polyethylene,LLDPE),是乙烯与少量高级-烯烃在催化剂存在下聚合而成之共聚物。LLDPE 外观与 LDPE 相似,透明性较差,表面光泽好,具有低温韧性、高模量、抗弯曲和耐应力开裂性,低温下抗冲击强度较佳等优点 高密度聚乙烯、HDPE 指 高密度聚乙烯(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HDPE),俗称低压聚乙烯,与 LDPE 及 LLDPE 相比,有较高的耐温、耐油性、耐蒸汽渗透性及抗环境应力开裂性,此外电绝缘性和抗冲击性及耐寒性能很
16、好,主要应用于吹塑、注塑等领域 聚丙烯 指 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烯烃产品 指 聚乙烯、聚丙烯及烯烃副产品 聚烯烃产品、聚烯烃 指 聚乙烯、聚丙烯 纯苯 指 纯苯又名安息油、净苯,在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芳香气味的无色透明挥发性液体 改质沥青 指 煤焦油加工产品,是煤焦油或普通煤沥青经深度加工所得的沥青,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用作电极棒或电极粘结剂 碳三、C3 指 含有三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碳四、C4 指 含有四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碳五、C5 指 含有五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混合碳四 指 指丁烷、丁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反丁烯、异丁烯等)等四碳烃类含量达 95%以上的混合物 混合碳
17、五 指 指以五碳烃类为主,含有少量其他组分的混合物 重碳四 指 主要是指裂解碳四抽提丁二烯装置中的重组分,主要含有丁烯-2 以及碳四炔烃部分 1,2/1,3-丁二烯,少量碳五(可能都不大于 5%) 醚后碳四 指 碳四经醚化反应后剩余混合物,组分中不再包含异丁烯 MTBE、甲基叔丁基醚 指 一种有机醚类,可作为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常用于无铅汽油和低铅油的调合。也可以重新裂解为异丁烯,作为橡胶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原料。还可用于甲基丙烯醛和甲基丙烯酸的生产 1-丁烯 指 一种在室温和常压下为无色、可燃性气体,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是合成仲丁醇、脱氢制丁二烯的原料 MTO 指 甲醇制烯烃 MTP 指
18、甲醇制丙烯 DMTO 指 大连化物所的甲醇制烯烃专利专有技术 CPP 指 流延聚丙烯薄膜,英文名:cast polypropylene;也称未拉伸聚丙烯薄膜,是塑胶工业中通过流延挤塑工艺生产的聚丙烯薄膜 ABS 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英文名: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copolymers,简称 ABS。ABS 是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热塑型高分子材料 MMA 指 Methyl methacrylate 的缩写,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类树脂,主要应用于有机玻璃制造,建筑装饰材料,地坪涂料,防水涂料,工业制件,信息材料,电气部件封装等
19、收率 指 按反应物进行量计算,生成目的产物的比例,是衡量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水平高低的指标 可采储量 指 原始地质储量与采收率的乘积,即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能采出的煤炭储量 工作面 指 能够进行采煤和掘进施工的作业场 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3,336万股,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20、,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用于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 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宝丰集团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3、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
21、上自动延长6个月。 4、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党彦宝(亦为董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3、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
22、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 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东毅国际(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3、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23、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聚汇信、智信合达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五)博润天成、盛达润丰、易达隆盛、银海嘉汇、新余宝璐、银安信通、时间
24、创业、博聚广汇、智德汇、瑞德恒通、智合汇承诺 1、 若发行人于2018年7月26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其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7年7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2018年7月26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指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2、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25、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六)党彦峰(自然人股东)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七)樊世荣、张长利(自然人股东)承诺 1、 若发行人于2018年7月26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其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7年7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
26、发行人在2018年7 月26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指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2、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八)刘元管、高建军、卢军、雍武、周凤玲、陈兆元、王敏、计永锋、吴剑峰、马元坤(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27、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3、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
28、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九)夏云、柳怀宝、何旭(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29、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 1、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
30、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 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1、上述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超过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32、,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拟定,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
33、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因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
34、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依法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
35、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全体股东提供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便利。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供需平衡、石油和煤炭价格、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导致的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属于煤化工行业,主要从事现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三大类。其中,烯烃产品主要为聚乙烯、聚丙烯产品,主要客户为来自薄膜、注塑产品行业领域的客户;焦化产品主要为焦炭、煤焦化副产品等,主要客户为钢铁企业和其他冶炼企业;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纯苯、改质沥青、MTBE 等,主要客
36、户为化工企业和其他冶炼企业。该等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如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发行人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聚乙烯、聚丙烯和焦炭产品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2018 年度,发行人聚乙烯、聚丙烯产品营业收入占比约为 39.38%,毛利润占比约为 36.74%。目前,国内聚乙烯和聚丙烯产品尚需大量进口,存在较大的产能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Wind 资讯数据,2017 年度,聚乙烯缺口 1,179.79 万吨,聚丙烯缺口 317.79 万吨。发行人计划通
37、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大聚乙烯、聚丙烯产品的产能。国内聚乙烯和聚丙烯生产主要以石油作为原材料,国际油价的波动将带动国内烯烃产品价格变化,并影响发行人烯烃产品的盈利能力。 2018 年度,受焦炭市场供需关系影响,焦炭市场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发行人焦炭产品的盈利性较强,营业收入占比约为 42.60%,毛利润占比约为 47.32%。发行人生产焦炭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煤、精煤,受国内外煤炭市场影响,若未来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另一方面,焦炭产品下游主要为钢铁、冶炼行业,专属性较强,受宏观经济影响,若下游行业盈利水平下降,对焦炭需求增速放缓,亦将对发行
38、人焦炭产品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宏观经济、国内市场供需平衡变化、石油和煤炭价格波动、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均对聚乙烯、聚丙烯和焦炭产品价格有重大影响,若因上述因素导致发行人烯烃和焦炭产品价格存在不利变化,将不可避免地给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 原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现代煤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料为煤炭。公司通过自产和外购的方式保障原料供应,2018 年约 59.46%依靠外购,40.54%依靠自有煤矿生产。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建成投产,对原煤、甲醇、焦炭以及其他原材料的需求将增加,外购比例可能进一步增大。 发行人未来将进一
39、步加强公司所属马莲台煤矿、四股泉煤矿、红四煤矿、丁家梁煤矿等自有煤矿的生产建设,提升原料自我保障能力。另外,经过多年经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在自然灾害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供应商不能及时、足额、保质地提供合格的原料,或者他们的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与发行人的业务关系发生变化,将影响发行人的经营。 发行人煤炭成本(包含自采煤炭成本及外购煤炭成本)占发行人煤化工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2013 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跌,至 2016 年下半年逐步回暖企稳,2017 年以来,煤炭价格呈上下震荡趋势,整体仍然维持高位。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发行人还可
40、能增加外购甲醇、焦炭等其他原材料。如果煤炭、甲醇、焦炭以及其他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现代煤化工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造成公司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进而导致公司整体业绩波动。 (三) 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现代煤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未来仍将面临新进入市场者以及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如未来行业产品需求增长持续放缓,市场供应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发行人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尽管发行人拥有产业链完备、技术工艺先进及循环经济成本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很好地应对未来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1、(四) 安全生产风险 现代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及所用原料主要为原煤,原煤开采过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发行人已按规定取得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按照行业标准及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在现代煤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开采中亦不能完全排除顶板、瓦斯、煤尘、水害、火灾等不安全因素,因此发行人未来生产活动面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对周边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损失。 (五) 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的现代煤化工行业以及所属原料供应煤矿的生产受日益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的监管,有关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中
42、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等。我国政府目前正在逐步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同时颁布并执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虽然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较好地落实了国家现阶段各项节能环保的要求,但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将会制定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及环保标准,公司的环保投入将会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未
43、来公司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无法持续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则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 所得税优惠变化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收入,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银川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对发行人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税开字201209号)中核定,自2011年至2020 年对宝丰能源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 根据关于认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44、招商引资企业的批复(宁商发20158号)以及关于确认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鼓励类目录外资企业的函(宁发改西部函2015151号),自 2015年到2020年,发行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所得税中40%属于地方留成部分)享受前三年免征后三年减半优惠。 东毅环保于2015年至2017年均办理了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东毅环保于2016年办理了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享受按照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1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所得
45、税优惠。 峰达化工于2017年5月办理了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2017年9月18日,发行人设立了子公司宝丰煤焦化。宝丰煤焦化于2017年10月办理了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2018 年起,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23 号),对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2018 年,宝丰能源、东毅环保、峰达化工及宝丰煤焦化均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享受 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报告期内,所得税优惠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