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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生产管理制度(二)生产管理制度(二)生产管理制度(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释义释义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 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运输组织运输组织 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节第六节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释义释义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要要求求第四十四条第四十
2、四条: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申请线路经营时应 进行实际线路考察;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客运驾驶人的驾驶时间,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运输经营行为的要求;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了营运客车禁止运行的路段和时段;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全带的安装和使用要求;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与汽车客运站签订 进站协议;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申请线路经营时应当进行实际线路考察,按照许可的要求投放营运车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
3、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并提供给客运驾驶人。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1)(1)实际线路考察重点对线路运营的安全性及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考察实际线路考察重点对线路运营的安全性及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考察要求:要求:(2)实际线路考察后应建档,并提供给该线路的驾驶人。实际线路考察后应建档,并提供给该线路的驾驶人。道路条件考察内容交通状况限速标识气候条件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情况道路线形和事故多发点(如桥梁和隧道)雨、雾、雪等天气出现的规律各路段的限速情况重点关注混合交通、过村路段及高速段的交通特点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
4、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要求:要求:本条款关于驾驶人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既参考了国外的相关规本条款关于驾驶人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既参考了国外的相关规定,也考虑到了我国
5、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驾驶人身体素质。客运企业根定,也考虑到了我国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驾驶人身体素质。客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防止疲劳驾驶措施,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充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防止疲劳驾驶措施,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充分考虑驾驶人的劳动强度。分考虑驾驶人的劳动强度。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相对其他等级公路而言,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的设计速度低,车道宽度窄,最大纵坡大,无中央隔离设施,视距短,转弯半径
6、小,道路照明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较差,行驶安全性较低。而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由于公路养护困难,养护不及时等原因通行条件更差,且存在很多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夜间行车时,外界物体明暗对比度低,且受车辆灯光照射距离和照射范围的限制,驾驶人的视力明显降低,视野变窄,感知能力下降,对车速、距离和前方道路情况的判断力下降,更增加了行车的安全隐患。由来:由来:2001年和2010年,由公安部、交通部、安监局分别颁布的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
7、准客运班线。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由于客运车辆不按许可路线行驶、超范围经营、沿途随
8、意上下客、超员运输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是引发事故或加重事故伤亡程度的主要原因之一。注:注:(2)禁止挂靠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产生于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存挂靠经营产生于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存在客运企业与承包挂靠人责权关系不清,以挂代包、只包不管等现象,在客运企业与承包挂靠人责权关系不清,以挂代包、只包不管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导致道路客运行业安全事故频发、运输市场秩序混乱、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导致道路客运行业安全事故频发、运输市场秩序混乱、服务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本条款坚决杜绝服务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本条款坚决杜绝挂靠经营行为。挂靠经营行为。要求:要求
9、:(1)规范客运企业的运输经营行为规范客运企业的运输经营行为 a.班线客车的特点: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本条款要求坚决杜绝长线跑短、短线长跑、不在客运站发车、异地经营、高速班线改为普通班线,普通班线改为高速班线、不按时发班、不按规定进站、超员等这些不规范经营的行为。要求乘务员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b.包车客运要求 一是客运经营者与包车人应签订包车合同,明确行驶的线路、包车人员等内容。二是按照规定办理包车业务审批。三是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四是按规定范围经营。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
10、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1)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安全带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安全带 高速公路运行的客车行驶速度快,使用安全带能有效防止二次碰撞,高速公路运行的客车行驶速度快,使用安全带能有效防止二次碰撞,并减少将人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并减少将人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 所造成的伤害。所造成的伤害。(2)安全带标准及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标准及如何正确使用 按照固定点的数量分类,安全带有两点式、三点式和全背式三种形式。按照固定点的数量分类,安全带有两点式、三点式和全背式三种形式。a.安全带的技术性能应
11、符合安全带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GB14166-2003)的要求;的要求;b.安全带安装固定点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安装固定点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GB14167-2006)的要求;的要求;c.安全带安装条件应满足安全带安装条件应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规定;的规定;d.驾乘人员在发车前、行驶过程中要督促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驾乘人员在发车前、行驶过程中要督促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要求:要求:第四节第四节 运输组织运输组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汽车客运站签
12、订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客运站经营者和进站发车的规定,客运站经营者和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自愿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自愿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利和义务。协议通常应包括:协议通常应包括:明确运营线路、客运车辆(型号、等级、座位数)、途经站点、客明确运营线路、客运车辆(型号、等级、座
13、位数)、途经站点、客票价格、发班时刻等具体事宜;票价格、发班时刻等具体事宜;汽车客运站对客运企业的服务承诺和对其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汽车客运站对客运企业的服务承诺和对其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对客运企业误班、脱班、停班进行监督;对客运企业误班、脱班、停班进行监督;汽车客运站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包括安全教育、签订汽车客运站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包括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客运车辆安全例检等;安全责任书及客运车辆安全例检等;汽车客运站对客运企业的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结算方式与时间等;汽车客运站对客运企业的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结算方式与时间等;客运企业实现运营安排的责任、对经营和
14、服务行为的承诺以及接受客运企业实现运营安排的责任、对经营和服务行为的承诺以及接受汽车客运站监督的意愿等;汽车客运站监督的意愿等;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要求:(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是客运站开展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是客运站开展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接受并主动配合客运站开展安全检查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义务。接受并主动配合客运站开展安全检查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义务。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汽车客运站
15、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三不进站”和和“五五不出站不出站”。“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安全例检,还包括驾驶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安全例检,还包括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安全检查,以及乘坐道路运输车辆的旅客安全检查,车辆的驾驶人员安全检查,以及乘坐道路运输车辆的旅客安全检查,道路运输车辆装载的货物安全检查。道路运输车辆装载的货物安全检查。“三不进站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发车区)、无、无关车辆不进站。关车辆不进站。“五不出站五不出站是指
16、: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人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驾驶人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出站登记表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要要求求第五十条:第五十条: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的的总要求总要求;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了道路规定了道路客运驾驶人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行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了规定了车
17、辆动态监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规定了车辆日常安全检查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了规定了乘务员安全服务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内容;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制定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制定其他安全运营其他安全运营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的要求的要求;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第五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
18、条(1)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必要性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必要性 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有效避免有关人员误操作或不正确操作可能出现的不安全的情况。为实施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企业应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内容 操作规程的一般包括制定操作规程的目的、涉及设备或仪器的功能与组成、准备工作、操作步骤、结束后的现场处理、注意事项等。操作规程的用词应简洁、易懂,条款含义明确、唯一。(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比如,企业统一组织的监督检查
19、、群众监督和举报等。(4)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企业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作出统一规定,经各部门间协商一致,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1)制定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必要性制
20、定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必要性 公安部统计数据表明,客运驾驶人违法交通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行车操作规程是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具体保证,它贯穿于道路旅客运输的全过程,对于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 a.行车“三检”制度: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这部分应明确驾驶人安全检查的详细步骤。b.安全告知制度:应包括安全告知的内容与告知形式;c.行车注意事项:应包括特殊情况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如恶劣天气下、夜间、特殊路段等。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道路运输
21、企业应当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要求和检查程序,安检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1)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必要性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必要性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分析,车辆技术故障是导致客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车辆技术故障主要包括制动系统故障、转向系统故障、轮胎缺陷。(2)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 a.定期的检修维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维护;b.日常安全检查:在出车前由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与行车安全相关的装置或工
22、具进行检查,如灯光、制动、应急门开关等。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涉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涉及:(1)监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监控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企业要安排专人或委托运营商负责监控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且要明确其工作职责,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2)车辆运行过程监控车辆运行过程监控 a.监控
23、信息采集:发现车辆运行异常现象应及时记录,并纠正违章行为;b.监控信息处理:明确违章处理的步骤 c.监控设备故障报修:明确设备程序、限定报修期限 d.重点监控车辆管理:重点车辆的监控管理步骤 e.违章信息反馈处置要求:违章处理的考核执行条款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本条款要求,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本条款要求,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内容应至少包括:乘务员值乘工
24、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在运输企业中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补充。报送等。在运输企业中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补充。第五节第五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安全运营实际需求,制定其他相关安全运营操作规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除了五十条至五十四条所提到的要求,凡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不具体的都应制定有关操作规程,使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可操作化。围绕驾驶人操作行为方面,重点还需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a.驾驶人的聘用与解聘操作规程;b.驾驶人的日常教育与继续教育操作规程;c
25、.驾驶人安全考核操作规程。围绕保持车辆的技术状况方面,重点还需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a.车辆各级安全检查、性能检测操作规程;b.车辆各级维护操作规程;c.车辆技术改造操作规程;d.车辆选型采购操作规程。围绕安全管理方面,重点还需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a.车辆的组织调度操作规程;b.驾驶人安全告诫操作规程。围绕设备仪器使用方面,重点制定复杂的设备及仪器的操作规程。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要要求求第五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第五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五十九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第五十八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定期进行事故统计
26、分析;第六十条:建立应急救援制度;第六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第六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第六十三条: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归档、查阅。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1)安全生产基础档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基础档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等档案:安全检查档案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 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档案 应急救援档案 安全文化建设档案 安全生产会议
27、、例会档案等 注:注:本条款释义对各类档案所包含的记录、文件、资料进行归类。(2)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建档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客运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制度应包括:建档的内容及档案的移交、整理、归档、分类编目、档案室的管理、档案借阅、保存期、销毁处理、保密等活动。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奖惩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惩处理。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
28、度是实现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是为了调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必然需求。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奖励奖励精神奖励物质奖励注:奖励和惩罚的范围、程序应在企业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惩罚惩罚经济惩罚:行政惩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来判定采用何种处罚方式处以罚款、赔偿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警告、降职、留岗查看、辞退、开除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在旅客运输过
29、程中发生的行车安全事故,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所属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 a.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立即抢救伤员及时报案
30、b.信息报告(2)(2)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明确统计工作要求,如上报时间、格式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例如统计图表。现场人员公安交管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所属地的交通主管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认真吸取事故
31、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a.原则原则:“四不放过”b.内容内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 报告;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 措施。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
32、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第六十条第六十条第六十条第六十条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制度的内容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突发事件等级 信息报告和响应机制 应急处置 应急保障 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及批准 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制度的内容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桌面演练:会议室举行,是头脑和口头上 的演练功能演练: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举行的 现场演习全面演练:检验相互协调的总体反应的实际 演习a.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准备;b.信息报告和启动响应;c.人力、物资等资源的确定与准备;d.明确应急救援分工和人员的职责;e.制定
33、现场处置方案和程序;f.信息发布等。不同突发事件的预案主要内容演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和完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定期更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应至少为3年。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1)内容内容:宣传和教育的对象、形式、内容、周期,宣传和教育工作的责任人,经费保障措施等。(2)要求要求:方式多样化 宣传板报、宣传手册、竞赛活动、先进评比表彰活动等。配备和完善
34、活动的设施和设备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规范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 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企业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的要求:(1)应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2)广大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真正行使监督的权利。(3)客运企业要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确保社会监督能够有效落实
35、。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除了规范明确要求客运企业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外,建议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会议制度(与第九条内容相关)(2)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十条)(3)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4)运输车辆安全调度制度(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5)事故预防制度(第六十八条)(6)安全生产值班制度(7)文件控制制度 企业根据需要,还可以建立更为细化的规章制度。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还应当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