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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农村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探讨摘 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度,这使得虽然目前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发展,却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本文首先对社会保障的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进行介绍,然后进一步指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在最后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政策建议。关键词:农村 社会保障 问题 建议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1935 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体系法中记录着社会保障体系,这成为其最早出现的地
2、方。后社会保障一词逐步被国际劳动组织接受并在一系列的公约、文件等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使得该词一直被沿用到现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基本保障体系与补充保障体系两大部分。前者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四个方面的内容;后者主要是指单位补充保障、社会互助保障、个人储蓄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获得巨大发展,各项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社会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社会福利等四个方面,并具体体现为六种形式
3、: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即为农村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衣食住医葬(教)等方面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来源渠道发生了重大变化,五保供养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逐步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二是农村军人及家属优抚安置制度。即政府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安置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制度。三是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对遭受自然灾害后的农民进行救济、对其他贫困农民进行救济以及对贫困农民进行医疗救济等多个方面。目前,在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这些救助对象基本上都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四是农村养
4、老保险制度。五是计划生育保险和奖励制度。六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推进,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三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意义重大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消除农村贫困和防止农民返贫,解决 “三农 ”问题;有利于推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质量,减少人口数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有利于改变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状况,我国二元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不平等,社会保障向城市居民倾斜,在农村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有利于劳动力的城乡流动和经济交流;有利于安定农村社会生活和实现
5、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农民的生活有了保障,就会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就会稳定发展,从而成为全国稳定发展的基础,推动经济发展。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与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和城市保障水平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1. 地区差距大,覆盖面狭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衡,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实现全面覆盖,未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农民参保水平仍普遍较低,覆盖范围较窄。2. 资金缺乏,来源不合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
6、是以 “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 ”,而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直接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足。这不仅造成农村社保资金的短缺,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同时,各省市的社会保障项目不一,比例不同,又无法律约束,因而征收手段不硬,导致收费困难,欠费现象普遍。3. 资金管理水平低下,监督乏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缺乏有效的监督。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是按地区和部门分开制定的,地区间条块管理较为松散。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形式多种多样,统筹办法各地自行确定。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基本上处于分散管理的状况,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劳动部门负责;抚恤救济由民政部门负责;医疗保险
7、由卫生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由于社会保障缺乏统一的管理,没有一个机制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社会保障费管理不严格、漏洞较大,社会保障资金运转处于无序状态。4. 社会保障立法滞后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保证低收入者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这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很不健全,由于立法滞后,在对社会保障方面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请诉讼时,仲裁机构和法院难以根据权威性的法律规定对这类争议和纠纷进行仲裁或判决,一些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五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从目前来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是要进一
8、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从长远来看,关键是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形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注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续接机制和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一)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筹资机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离不开政府资金的支持。在农民个人自愿参保的基础上,政府应为参保农民提供一定的资金补贴。二是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要加快破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实现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
9、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二)加快推进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一是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规、政策体系。二是要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投入比例,各级政府的投入要制度化,分担比例要合理化。三是要创新管理体制。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应逐步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多个部门都管但又管不好的现象。四是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要利用多种形式,发挥多种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保障广大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同时,还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科学
10、的保障线标准。由于不同地区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的差异,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对东中西部地区制订不同的标准,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合理界定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三是既要“输血”又要“造血”。国家财政不仅要给予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还要积极发展农村经济,逐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四)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一是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五保供养的资金比例,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按照中央要求确保五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二是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重点是提高倒塌房屋和救灾口粮的救济标准,解决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救灾。三是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四是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构建和谐,改善民生是时代主题,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它是体现社会正义的需要、是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参考文献:财政部网站 中国金融新农村 2011年第 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