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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经理质量责任制1、经理是公司工程质量保证的最高领导者和组织者。2、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政策、方针、法令、并批准本公司具体贯彻实施的办法和细则。3、组织有关人员制订公司质量目标计划。4、及时掌握公司的工程质量动态及重要的信息情报、协调各科室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的关系,及时组织讨论或决定重大质量决策。5、坚持对职工进行质量教育,组织制订或批准必要的质量奖惩政策,鼓励取得显著质量工作成绩的人员和惩罚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审批质量管理科室的质量奖惩意见或报告。6、检查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科室的工作。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1、总工程师执行经理质量决策意志,对质量保证负责具体组织知道工作。2、对本公司质量保
2、证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全部责任。3、除认真组织贯彻国家各项质量政策的规定外,应组织做好有关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工作,组织编订公司内实施上述内容的具体措施。4、组织审核本公司质量指标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5、参加或组织公司内的质量工作会议,针对信息情报分析得出的具体倾向性问题或重大质量问题,提出技术措施和意见,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批准处理重大方案。6、听取安质科室的情况汇报,有权制止任何严重影响质量的决定的实施,有权制止违章施工的继续及有权决定返工。安全员质量责任制1、对公司质量保证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质量政策、规定及组织公司内各项质量政
3、策、规定的实施。3、组织制定保证公司工程质量目标及质量指标的措施计划,并且负责实施。4、执行经理及总工程师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意志和决策。5、组织本科室质量保证的活动,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和各专职质检员的工作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处理解决。6、有权及时制止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一切行为,有权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决定停止施工,并及时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执行公司质量奖惩政策,定期提出公司的质量奖惩意见。8、对于工程不合格交工或因质量保证工作失误造成交工后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负管理责任。施工计划科质量责任制1、施工计划科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有质量指标内容。2、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分析
4、、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对不合格的产品和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记完成工作量,不报竣工,未经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签证不得验工计划。3、不下达与质量计划相抵触的施工生产计划。4、坚持按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5、合理安排劳力,组织均衡生产,搞好文明施工。6、参加质量检查,出席质量分析会议。7、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施工中统筹安排,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8、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量回访和服务工作。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1、项目经理是公司基层质量保证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组织者,对本公司施工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2、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颁发的质量管理政策、规定、制
5、度和要求。3、对职工进行结合实际的质量教育。4、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关系,工程质量和成本的关系,主要工程和辅助工程的关系,严格要求职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办事,对所施工项目因抢工期进度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应负领导责任。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处理质量问题和纠正不良倾向,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施工行为,支持检查人员工作,虚心听取检查人意见,对不尊重检查人员意见而野蛮施工造成的问题,负全面责任。6、组织或参加本项目质量事故的分析,批准项目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工程师的质量责任制1、项目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2、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质量政策规定外,主要负责组织落
6、实质量保证规定的各项内容,组织制定本项目保证质量指标计划的实施措施并监督执行。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号技术人员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和重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4、掌握本项目部工程质量动态,根据质量检验提供的各种信息,随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采取对策。5、对违反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质量管理规定的,有权随时制止和纠正。6、组织本项目部的质量事故分析,研究处理意见,对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上报公司安质科,技术科,总工程师批准,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7、负责审查或组织本项目部的质量评定工作。质量检查员的质量责任制1、专职质量检查员是严把质量实行全面监督检查的重要的特殊岗位的工作
7、人员,应对管辖范围的质量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2、严把材料检验关,工序交接关,隐蔽验收关,重要工程资格审查关,交工验收检查关,对上述工作的技术人员或施工员所做的技术施工记录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对上述工作内容凡因不负责任漏检的,误评或明知道不符合要求而放行通过或因此造成事故者,均失职行为,应追究监督检查的责任。3、发现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设计图纸等要求时,应坚持原则,立即提出,可分别决定返修和停工,并通知工长(队长)和技术人员严重的还应及时报项目部工程师和公司安质科。4、收集整理施工过程的检查记录,按规定向当地检验部门及时、准确、如实填报各种质量报表,参加负责区的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
8、查分析。5、协助施工技术人员分别做好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评定。工长(队长)的质量责任制1、施工工长或队长是项目施工组织和质量保证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2、组织本项目工程的质量保证活动,认真落实技术质量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措施要求。3、虚心接受质量保证部门及检查人员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处理或整改,并针对问题性质及工序能力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4、负责组织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自检活动和工序交接的质量互检活动的开展,督促施工班组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5、认真处理进度和质量的关系,严格要求工人按程序办事,抵制来自各方面不顾质量抢进度的压力,因抢进度而造成的质量
9、事故时,应负直接责任。6、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程序办事而导致质量低劣的,应制止其继续施工。7、负责向项目部工程师提供质量事故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否则应受到批评至行政处分的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制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有技术上的责任。2、要将上级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成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中具体措施。3、负责贯彻施工内容的具体规定,有权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质量控制措施作出相应的决定。4、对本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或工序中失控环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判断,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使工序施工保持稳定,其情况及时向
10、项目工程师汇报。5、有权制止不按技术措施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的不良行为,必要时应制止其继续施工,已造成问题的,应向项目有关负责人反映,提出返工意见。6、检查本项目工程 的质量自检进行情况以及自检记录的正确性和准确性。7、掌握本项目工程的质量情况,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应在上级检查处理前,提出详细情况及原因的初步分析。8、组织本项目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参加项目工程师组织的单位工尺功能质量评定。9、协助专职质量检查员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施工班(组)长的质量责任制1、施工班组长是具体施工操作的组织者,是把设计意图的技术措施要求变成现实的直接指挥者,对本班组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2、认真
11、执行上级各项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的要求,严格按图纸施工切实保证本工序的施工质量。3、组织本组的自检,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施工记录和必要的标记工作,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得向下道工序移交。否则追究班组长的责任。4、接受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对本班组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技术质量数据。5、发现投入的材料有异,必须向上级反映,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造成质量事故发生。6、对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应本着实事求实的精神,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以利事故的分析和处理,隐瞒或谎报,均应追究班组长的责任。计量员责任制1、严格按照法定检测单位确定的配合比施工。2、确保配料称量
12、标准,称量误差,水泥2%,粗细骨料3%,水2%。3、抽查包装水泥重,测定骨料含水率升降程度,为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调整配合比数据。4、检查并规范称量衡器,要盘盘称量,如实做好计量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2、工长、施工队长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
13、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有的设备及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4、项目工程师,技术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备,仪表的技术鉴定等工作。5、材料员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更换。6、制定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专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操作。项目部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项目部都是企业施展本领、展示实力的主要战场,是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的综合反映,施工管理和施
14、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效益,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企业的信誉。因此,为了提高我们在以徐中校经理领导下的项目部的管理水平,提高一公司为核心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我们公司在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我们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制定项目部施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第1条:凡属项目部的所有人员的现场施工所有职工,必须遵守各自的职责和本管理条例。第2条:制订本管理条例的目的是确保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和有关标准。第3条:凡从事公司项目部建筑活动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均应遵守本管理条例。任何管理人员和职工都不得妨碍和阻挠本管理条例的实施。本管理条
15、例有项目经理统一监督实施。具体的管理条例条款如下:第4条: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有关条例:第4.1条:凡从事项目部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内员资料员、收料员等管理人员均应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和相当强硬的管理水平及综合素质,并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第4.1.1条:项目工程师必须监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题,监督工程质量,如在施工中因技术失误、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每发生一次技术质量事故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比较严重的请示公司领导给予严厉处分并负一定的刑事责任。第4.1.2条:项目生产经理(或工长)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协调
16、解决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认真编排施工计划,如在工作中不认真、玩忽职守、影响工程工期,或因不配合质量技术部门野蛮施工,造成后果的每发生一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请示公司领导给予严厉处分并有一定的刑事责任。第4.1.3条: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收料员等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轻者给予200-400元的罚款,重者给予400-800元的罚款,并负有一定的刑事责任,如不经过有关领导同意,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生一次给予200-400元的罚款。第4.1.4条:所有管理人员不因工作需要,在中午、清早时间里私自聚集或单独饮酒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的罚款,造成
17、凶酒闹事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在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第4.1.5条: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当中,起文明施工的带头作用莫如早晨懒床或迟到上班影响施工,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的罚款,上班时间穿拖鞋的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的罚款。上班时间不带安全帽每发现一次给予100元的罚款,上班时间光背不穿上衣,或穿短裤发现一次给予400元的罚款,在施工现场大便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聚集其他施工人员进行不因工作方面的说笑或玩扑克等行为发现一次给予100-200元的罚款。第4.1.6条:经检查没有项目工程师(技术员)对施工
18、队长的技术交底记录罚款500元,没有施工队长(施工员)对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罚款1000元,没有施工班组长对工人的技术交底罚款500元,同时交底上没有接受交底签字罚款200元以上。第4.1.7条:项目部所属的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不请假随便离开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严格遵守请假制度。注:管理条例增补条款。第5条:项目部所属施工队的有关条款:第5.1条: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条款,如施工队管理人员违反第4.1.5条的规定给予一倍的罚款,如施工工人违反第4.1.5条的给予少一倍的罚款,并根据其轻重也可以加倍罚款。第5.2条:施工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第4.1.4条的规定,否则给予同样的处
19、罚。第5.3条:在施工当中,必须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对所有的落地灰必须及时清理干净,能用的落地灰重新使用,不能用的集中一起,砸碎后重新使用,发现一次不遵守者给予施工队200-500元的罚款。 第5.4条:对现场的材料必须码放整齐(按规格、数量、品种、成堆),发现有一处不合格的想象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第5.5条:现场所有使用的材料不管是散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按规格、数量、品种种码放整齐后,要请项目部有关人员的配合,对材料进行挂牌标识,如不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发现一个品种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第5.6条:施工队无条件的服从项目有关管理人员针对现场的有关管理(如:不允许在水池里洗衣服、洗澡等
20、)。对现场的机械设备不及时覆盖,造成设备损坏耽误工期等负全部责任,并发现一次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第5.7条:有关木工的管理条例: 第5.7.1条:现场能使用的木料必须想办法利用,如现有的短料不利用而截长料者,发现一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5.7.2条:不按照图纸施工或工作不认真,造成混凝土板、混凝土过梁、连续梁等构件的标高超过图纸标高的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低于图纸标高的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所损失的材料按实际发生量造价赔偿。第5.7.3条:在施工过程中,对主要构件部位的几何几尺寸,发现大于设计几何截面尺寸的给予500元以上罚款,并按所有发生的损失给予赔偿,发现小于几何
21、截面 尺寸的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质量事故的负事直接负责。第5.7.4条:对构造柱根部不经过清理、冲洗就支模隐蔽的发现一次给予200元-500元的罚款。第5.7.5条:对模板(或混凝土)的主要节点加固不牢、不合理,造成拆模后混凝土的局部点吃肉、阴角处涨模等影响工程质量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发现一处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第5.7.6条:对模板不进行清理、刷油(隔离剂)就支模发现一次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对拆除的模板,不进行修理、清理、按规格码放整齐的发现一次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第5.7.7木工工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要求、有关平定标准,及有关施工规
22、程施工,检查发现一处分项工程不合格的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并无条件的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为止,检查发现一个分部工程不合格的给予5000元-20000元的罚款,并无条件的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对本条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造事方承担。第5.7.8条:其他详见管理细则。第5.8条:有关钢筋工的管理条例 第5.8.1条:对现场所有的钢筋必须按品种、规格、型号进行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如发现有一种规格不码放整齐、不进行标识的分别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第5.8.2条:现场能使用的短钢筋(低于30),能使用的尽量使用,不能使用的废料堆放在不影响施工的隐蔽地方,如现有能使用的短料不用而截长钢筋者,
23、发现一次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 第5.8.3条:对所有现场的钢筋,必须及时覆盖,如不及时覆盖,造成影响工程质量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第5.8.4条:在混凝土浇注时,本班组必须指派专人跟班看守钢筋,如发现一次不跟班看守给予2000元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如也派专人跟班看守,而看守人员对工作不负责造成柱的钢筋位移,梁板钢筋保护层不够,或发生漏筋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处最少给予500元或1000元以上的罚款。第5.8.5条:钢筋工在预制钢筋过程中,如不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发现违反规范施工时无条件返工,对材料的损失造价赔偿,同时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第
24、5.8.6条:钢筋工在绑扎过程中,钢筋网片、骨架必须拉线跟尺绑扎,即网眼的标高、尺寸一致,如发现有一处符合有关评定标准的给予10元以上的罚款。第5.8.7条:经现场检查或实验室复试不合格的钢筋,必须做出明显标识或及时撤离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如不经过同意私自使用对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面责任,并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第5.8.8条:其他见管理细则:第5.9条:砼浇筑管理的有关条例:第5.9.1条:混凝土使用的砂子、石子、水泥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要求的严禁使用,不同品种、不同标号、不同规格的砂子、石子、水泥必须分堆和分库存放,不得混合使用,发现一次给予2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所由自己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
25、任。第5.9.2条:认真监督在施工用水池里面洗衣服、洗澡等污染施工用水的行为,如明知到水池里不被污染(如洗衣粉、肥皂等)不经过处理而继续使用的,发现一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如发现在水池里进行任意搅拌的混凝土,严禁使用,发现一次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5.9.3条:在施工当中,为了方便自己施工,不按照有关配合比进行配制,并且不经过计量进行任意配料搅拌混凝土,严禁使用,发现一次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并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5.9.4条:认真按照混凝土施工振捣的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应配合看模的木工,发现涨模时,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浇筑,木工应马上增加人员进行抢
26、修,发生一次造成质量事故事实的和木工连带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最少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第5.9.5条:在浇筑前对所浇注部位的模板应及时浇水湿润,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混凝土有一处孔洞漏筋现象的根据其事故的轻重最少给予20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混凝土有一处蜂窝麻面的根据情节严重最少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发现有一处大量气泡,振捣不密实的最少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并负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第5.9.6条:在施工当中,为了偷工减料,对混凝土的标高,板的厚度等几何截面尺寸和设计几何尺寸增大,出现一次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对本条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改班组负全部责任。第5.9.7条
27、:混凝土浇注完成12小时并达到一定强度时,应及时派专人进行浇水养护如不及时养护或养护不认真发现一次给予2000元以上的罚款。第5.9.8条:混凝土拆模时,如发现混凝土有孔洞、蜂窝、麻面,气泡等应及时通知项目部的有关人员进行采取处理措施,如不经过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同意私自进行隐蔽的发现一处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对隐蔽的部位当众剔掉检查,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5.9.9条:其他详见施工管理细则:第5.10条:土方工程施工管理条例(详见管理细则)第5.11条:砖石工程施工管理调理第5.11.1条:墙体砌筑前提前一天对砖进行浇水湿润,达到一定程度,如发现砖浇水或干砖上墙一次罚款500元以上并
28、对由此所造成的返工、材料浪费负全部责任。第5.11.2条:按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设置拉接筋,如发现有一次违反要求的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第5.11.3条:在砌筑过程中,如发现半砖不利用,造成建筑垃圾过多的每发现一块半砖罚款5元,如发现能利用的半砖不用在砍整砖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5.11.4条: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的为了抢进度野蛮施工每发现一处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5.11.5条:其他管理条款详见管理细则。第5.12条:抹灰工程施工管理条款:第5.12.1条:在抹灰前必须对该部位提前浇水湿润,对局部影响抹灰的进行处理,否则发现一处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第5.12.2条:在地面施工前必须进行基层清理,并在隐蔽前通知有关项目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方可施工,如清理不按程序施工一处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如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同意就隐蔽施工每发现一处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5.12.3条:抹灰装饰工程必须样板带路,并且起到样板作用,如发现每个分项工程不做样板直接面积施工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做了样板不以样板为依据只做形式化,形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的优良标准,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的罚款。第5.12.4条:其他管理条款详见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