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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卫生科相关工作制度公共卫生科:1、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 2、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3、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4、重点传染病管理制度(性病、艾滋病) 5、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6、结核病防治制度 7、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预诊登记室:1、家长须知和留观提示 2、第一类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3、第二类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4、预诊登记室工作制度 5、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6、二类疫苗价格公示 7、预防接种工作流程 接种室:1、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2、预防接种人员岗位职责 观察室:1、常用生物制品接种禁忌症及副反应一览表 2、常见副反应的症状和采取的措施 3、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卡通图画若干 冷
2、链室:1、冷链管理工作制度 2、疫苗管理工作制度 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室: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4、老年人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5、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6、居民死亡登记与报告制度 7、45岁以上高危人群管理制度 8、慢病防治网络图9、健康教育网络图儿童保健科:1、儿童保健工作岗位职责 2、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3、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妇女保健科:1、妇女保健工作岗位职责 2、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转诊制度 3、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肠道门诊:1、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2、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公共卫生科一、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1、做好辖区内传染病防
3、治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疫情监测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与报告工作,确保网络直报系统灵敏畅通。2、承担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不断完善接种门诊建设与管理,按照预防接种规范要求的免疫程序及工作流程做好各类疫苗的接种工作。并于每月初及时将上月预防接种情况汇总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承担本院及辖区妇女保健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全市妇女保健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早孕建卡、围产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高危孕产妇筛查及专案管理等工作。4、承担本院及辖区内儿童保健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全市儿童保健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
4、健康检查、体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和儿童保健、优生优育、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等工作。5、做好辖区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宣传、老年人保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6、完成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为全面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管理工作,规范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特制定本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疫情监测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与报告工作。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监测
5、信息的登记、审核、分析、上报与监测工作。3、辖区内发现传染病病例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进行网络报告,报告内容有:病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确诊时间、诊断依据、疾病名称、报告单位、报告人等不得缺项,同时登记到传染病登记本上。4、执行重大疫情双线报告制度,即当重大传染病疫情(含传染病暴发或异常增加)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除进行网络报告外,立即电话上报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5、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
6、告;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重点监测的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6、疫情审核报告电脑使用专用网络连接线,为疫情专用电脑,任何人不得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7、为确保传染病审核报告网络运转正常,应定期提高电脑配置标准、定期维护、定期杀毒。8、每周开展一次本单位相关科室及辖区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搜索工作,彻底杜绝迟报、漏报现象。9、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定报告人,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传染病疫情。违者卫生局将
7、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疫情蔓延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制度1、乡镇公共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员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2、认真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档案,按时上报相关资料。3、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电子档案。4、按照迁安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5、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
8、向上级报告,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6、及时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1、指定专人负责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性病疫情,发现疑似艾滋病疫情要逐级上报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2、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为咨询者提供咨询和转介服务。3、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活动,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艾滋病知识大众宣传活动和一次艾滋病知识讲座,每月对辖区建筑工地开展建筑业农民工艾滋病知识宣教活动。4、负责卫生院医务人员及村医艾滋病防治管理和技能全员培训工作。5、掌握辖区艾滋病高危场所分布情况,绘制分布
9、图,每月对高危人群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减少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6、每月5日前及时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与推广,促进全市艾滋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五、流动儿童管理制度为规范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河北省计划免疫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负责本辖区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具体落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做好本辖区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2、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与辖区常住儿童同步实施,各接种门诊一律不得拒绝或推诿流动儿
10、童的预防接种。3、各接种门诊要建立“流动儿童接种卡”专册登记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情况。4、各接种门诊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到辖区内村(居)委会、当地公安机关、计生部门及托幼机构了解、登记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情况。5、各接种门诊要动员和组织辖区乡村医生、社区门诊医务人员、村(居)委会妇女主任等人员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辖区流动人口的全面摸底调查,及时为流动儿童建立卡、证,并根据儿童免疫程序安排各种疫苗接种。6、各接种门诊要按月统计本地流动人口情况,及时填写“逐月出生及流动人口儿童月报表”。在每月接种率报表时,要单独加报“流动人口儿童接种情况月报表”。7、要利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计划免疫
11、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参与计划免疫工作的自觉性。六、结核病防治制度1、设专职或兼职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2、对结核病患者进行治疗管理。3、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4、收集结核病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5、向疾控中心推荐结核病可疑症状者。6、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7、负责对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工作8、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院内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管理。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院相关工作
12、人员进行培训,严禁转让、倒卖医疗废物。3、各科室要严格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有记录;用带警示标志的黄色塑料袋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4、由专人每天定时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用加盖周转箱(桶)进行收集,同时做好医疗废物交接记录。5、每天用0.2-0.5%的过氧乙酸或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贮存、转运医疗废物所用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并将清洗消毒污水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系统。6、制定医疗废物丢失、遗撒、泄漏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相关意外事故,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严防感染事故的发生。7、医疗废物管理的其它相关事宜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
13、理办法执行。预检登记室一、家长须知和留观提示各位儿童家长:为了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应种儿童及时按免疫程序接种各种疫苗,保证接种安全,请各位儿童家长按下列要求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1、国家对儿童预防接种实施接种证制度,儿童预防接种证既是儿童接种的重要凭证,也是将来入托、入学所必备。初次来门诊接种的儿童首先要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妥善保管;每次带儿童来门诊接种时必须携带接种证。2、凡有过敏史、发热、患有各类急慢性疾病的儿童,家长应主动向预诊登记室医生介绍清楚,以便正确筛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证。3、每次接种疫苗后,请家长在接种证上家长签字栏内签名,证明已接种。4、接种疫苗后要到观察室休息
14、30分钟后再离开,避免出现异常反应。5、我门诊实行圩日接种制度,一、四、七为接种日,儿童家长可按照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程序或接种门诊医生预约的接种时段,在接种日带儿童来门诊接种。6、请各位家长认真学习预诊室墙上的有关预防接种基本常识,正确了解和掌握儿童免疫程序、接种注意事项、接种反应及其处理方法等,努力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各位儿童家长:孩子进行预防接种后,需在留察室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谢谢合作!二、第一类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
15、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接种的一类疫苗品种、作用、禁忌和接种前后注意事项如下:疫苗品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后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MV)、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出血热疫苗(双价)、炭疽疫苗、钩体疫苗、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作用:疫苗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相应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卡介苗预防肺结核病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16、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预防白喉、破伤风麻疹减毒活疫苗预防麻疹麻腮风疫苗预防麻疹、腮腺炎、风疹乙脑减毒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A群流脑疫苗、流脑疫苗预防流型性脑脊髓膜炎甲肝疫苗减毒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预防甲型肝炎出血热疫苗预防流行性出血热炭疽疫苗预防炭疽钩体疫苗预防钩端螺旋体病不良反应个别人注射后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4小时,如果体温超过38.5或发热时间延长应对症治疗或请医生诊治。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无菌性脓肿、热性惊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等,儿童家长应及时向接种
17、单位报告,最终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诊断。因接种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所需补偿费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接种禁忌患发热、急性或严重慢性病、体质衰弱、对药物或食物有过敏史、有抽风史者不可注射,患感冒期间暂缓接种。 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1、接种前应如实向医生讲述既往病史、过敏史、家族病史及以往疫苗接种反应史等,配合医生进行接种前的体检和询问。2、接种后留观15-30分钟,空腹和过度疲劳时不宜接种,以防引起“晕针”。 3、接种后适当休息,多饮开水,不要带孩子逛街、洗澡等,做一些较为激烈的运动。 为了保证您或您的孩子能够安全有效地接种,请向医务人员提供您
18、或孩子的下列信息(医生填写):口发热 口抽风史 口是否患某种急性或慢性感染性疾病 口对药物食物过敏或以前接种疫苗后过敏 口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功能低下 口患有严重疾病(注明)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您的孩子目前的健康状况,接种医生可以判定您的孩子是否可以接种第一类疫苗,确信您对上述信息已了解,提供资料属实,并签字为准。三、第二类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它疫苗。接种的二类疫苗品种、作用、禁忌和接种前后注意事项如下:疫苗品种主要包括水痘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等疫苗。作用疫苗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相应的免疫力,用于预防针对传染病的发生。水痘疫苗预防水痘流感疫苗预防流行性感
19、冒狂犬疫苗预防狂犬病不良反应个别人注射后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4小时,如果体温超过38.5或发热时间延长应对症治疗或请医生诊治。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无菌性脓肿、热性惊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等,儿童家长应及时向接种单位报告,最终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诊断。因接种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所需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接种禁忌患发热、急性或严重慢性病、体质衰弱、对药物或食物有过敏史、有抽风史者不可注射。患感冒期间应暂缓接种。 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1、接种前应如实向医生讲述即往病史、过敏史、家族病史及以往疫苗接种反应史等,配合医生进行接种前的体检和询问。2、
20、接种后留观15-30分钟,空腹和过度疲劳时不宜接种,以防引起“晕针”。 3、接种后适当休息,多饮开水,不要带孩子逛街、洗澡等,做一些较为激烈的运动。 为了保证您或您的孩子能够安全有效地接种,请向医务人员提供您或孩子的下列信息(医生填写):口发热 口抽风史 口是否患某种急性或慢性感染性疾病 口对药物食物过敏或以前接种疫苗后过敏 口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功能低下 口患有严重疾病(注明)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您的孩子目前的健康状况,接种医生可以判定您的孩子是否可以接种二类疫苗,确信您对上述信息已了解,提供资料属实,并签字为准。四、预诊登记室工作制度1、有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前受种儿童的体格检查、接种前告知、登记
21、工作。2、体格检查应包括体温检查、体重测量、心肺功能检查、既往病史询问。3、接种前应让接种者或其家长详细阅读接种知情告知书,尤其掌握各类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医生判定受种儿童是否可以接种疫苗,并请家长签字。4、依据体检结果及询问告知结果,登记医生将判定为“可以接种”的儿童应接种疫苗日期、种类进行登记。5、儿童接种完毕后,将登记资料与接种资料进行核对,进行当月接种统计。七、预防接种工作流程(一)接种前准备工作1、确定接种对象;依据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确定,包括: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中的未受种者。2、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采取邀约、通知单、电话、口头、广播通知等方式,告知儿童家
22、长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3、领取疫苗:根据受种人数计算所需疫苗数量,接受上级运送疫苗,并做好领发登记。4、准备接种器材及相关消毒急救药品。(二)接种工作:1、接种场所:接照登记、健康咨询、接种记录、观察等内容合理分区,确保接种有序进行。2、核实受种对象:查验接种证、卡、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及接种记录。3、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告知受种者所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4、接种现场疫苗管理:取出疫苗、核对疫苗的品种、质量。5、接种操作:再次查验受种者姓名、接种证及本次接种疫苗品种无误后接种。6、接种后记录、观察和预约:填写接种卡、证;告之家长现场观察15-30
23、分钟;预约下次接种种类、时间和地点。(三)接种后工作:1、清理器材:清洁冷藏器材及用后注射器集中处理,消毒器械。2、处理剩余疫苗。3、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卡,上卡,确定补种人数和名单,统计接种数据及疫苗使用情况,按规定上报。接种室一、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1、皮内接种法1.1 适用疫苗:卡介苗。1.2 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外下缘皮内。1.3 操作方法:1.3.1 家长抱紧儿童,露出儿童胳膊;1.3.2 用1ml一次性注射器或一次性蓝芯注射器配4.5号针头吸取1人份疫苗,皮肤常规消毒,待酒精干后,左手绷紧注射部位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管,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100150角刺入皮内
24、。再用左手拇指固定针管,但不要接触针头部分,然后注入疫苗,使注射部位形成一个圆形皮丘,针管顺时针方向旋转180角后,拔出针头。勿按摩注射部位。2、皮下接种法2.1 适用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风疹疫苗。2.2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肤。2.3 操作方法:2.3.1 如在儿童左上臂接种,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2.3.2 接种人员用1ml注射器配上5.5号针头,吸取1人份疫苗后,皮肤常规消毒,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
25、头斜面向上,与皮肤成30O40O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放松皮肤,左手固定针管,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若有回血,应更换注射部位,重新注射。3、肌内接种法3.1 适用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3.2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3.3 操作方法:3.3.1 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大年龄儿童可取坐位或立位,注射侧的手叉腰。3.3.2 用适当规格的注射器吸取1人份疫苗,皮肤常规消毒,左手将三角
26、肌绷紧,右手持注射器(以执毛笔式),与皮肤呈90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2/3,固定针管,放松皮肤,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4、口服法4.1 用于口服脊灰疫苗的接种。4.2 用消毒的药匙将脊灰疫苗送入儿童口中(液体疫苗可直接滴入),用凉开水送服咽下。4.3 月龄小的儿童,喂服脊灰疫苗时可将糖丸疫苗碾碎,放入药匙内,加少许凉开水溶解成糊状服用,或将糖丸疫苗溶于5ml凉开水中,使其完全溶化口服咽下。4.4 口服疫苗时要看服下肚,如儿童服苗后吐出应先饮少量凉开水,休息片刻后再服。二、预防接种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应履行
27、如下职责:1、承担责任区域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实施工作。2、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3、做好各类疫苗的规范管理,维护疫苗在冷链条件下运转。4、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完成每月一次的流动人口搜索,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5、及时、准确地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6、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7、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8、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冷链室一、冷链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冷链系统正确使用和保管,保障疫苗效价,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
28、规范制定本工作制度:1、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射。2、建立健全冷链设备登记帐,做到帐物相符,专物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或存放与疫苗无关的物品。3、设专人管理冷链系统,并经市疾病控制中心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要对冷链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如有停电和维护要有记录。4、冷链设备摆放合理,保持内外整洁,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5mm,冰排使用后要及时将水倒掉。5、每天上、下午各观测一次冰箱内温度及运转情况,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6、冰箱内存储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种和有效期分类摆放。二、疫苗管理工作制度根据疫
29、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苗的分发、储存和运输工作,制定本工作制度:1、接种单位有专人负责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2、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3、接种单位购进符合上述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
30、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5、乡级疫苗储存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6、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7、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在28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脊灰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风疹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其他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8、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
31、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9、领取或使用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使用。10、接种单位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情况,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帐、苗相符。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室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1、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2、掌握辖区常住人口底数,为辖区居民及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3、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所有已建立的健康档案必须及时、准确进行实名登记;同时根据辖区常住人口变化情况对健康档案
32、进行定期整理与维护,实施动态管理。4、居民健康档案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所有档案信息均须及时、准确录入电脑,确保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与的一致,方便查阅。5、设立居民健康档案资料室,健康档案实行分类、专柜管理,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摆放整齐、规范、有序。做好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归档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居民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等,保证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6、及时对健康档案进行维护,将重点人群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及儿童预防接种、慢性病随访等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同时协助健康教育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工作。7、定期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培训,认真收集、整理、录入健康档案相关
33、信息。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2、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按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各项工作。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重点疾病及公共卫生问题等方面的健康教育。4、采取多种服务形式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发放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内容,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2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
34、众健康咨询活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至少每2个月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诊疗和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技能的教育。6、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7、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图片、文字、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8、接受上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并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9、要加强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和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三
35、、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管理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3、通过多种途径筛查和发现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慢性病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4、对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的面对面的随访和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5、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管理知识讲座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6、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7、加强对村级(卫生服务站)慢性病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工作的质量控制
36、和考核评价。8、负责辖区内慢性病患者的筛查、诊断、登记建档、随访管理、健康指导和转诊等管理;并收集、汇总慢性病管理信息,按时上报。四、老年人保健管理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人保健管理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积极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底数及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登记。3、建立健康档案,实行专案、动态管理。4、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体格检查。5、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以上个性化健康指导,内容包括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自我保健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6、对高危老人及慢性病患者
37、依据病情规范管理,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7、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教,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提供保健知识,使老年人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和自我照顾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度过美好的晚年。8、65岁及以上老人家中有三种以上健康教育资料和个性化健康指导处方,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在60%以上。9、及时收集、汇总、上报老年人保健工作信息。五、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1、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网络,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及防治、康复医生,制定工作计划。2、积极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系,开展线索调查,准确掌握全市精神病患者信息,实行动态管理。3、对新发现的精神病患者及时登记、建立档案,
38、并专案、分类管理。4、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规范的随访服务,每年至少4次。5、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6、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信息。六、居民死亡登记与报告制度1、成立居民死亡登记与报告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辖区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2、院内死亡由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院外死亡应当建立县-乡-村逐级死因报告网络。由村医(社区医生)向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防保人员报告辖区内死亡数并出具死亡证明。防保医生和临床医生负责开展死因流行病学调查,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在30天内完成网络报告。疾控中心
39、负责审核死亡卡片信息,并定期向下级反馈核查结果。3、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除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必须填写孕产妇或5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4、参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同时对辖区内死亡报告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定期检查所管辖村医(社区医生)的工作质量。5、做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的长期保存。6、定期与公安、殡葬、计生、民政等管理部门核对出生、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和错报,应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及时按程序补报和订正。7、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需记录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并作出死因推断。8、制定数据分析方案,
40、 定期分析监测 ,及时上报和反馈监测信息。七、45岁以上高危人群慢性病管理制度1、创造方便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条件和政策环境,宣传高危人群早期发现的重要性和方法,鼓励在家庭、社区、单位、公共场所提供便利条件发现高危人群。2、采用“慢病高危人群和患者管理信息表”收集高危人群膳食、身体活动、饮酒、尼古丁成瘾性等方面信息。3、对个人行为危险因素的暴露水平和程度进行评估并反馈给高危个体,并就报告中的关键信息向其进行解释,提供膳食和身体活动等个体化行为指导服务。4、熟练掌握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界定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发现和识别慢性病高危人群。慢性病高危人群为具有以下特征之一者:血压水平130-139/85-8
41、9mmHg现在吸烟者空腹血糖水平为6.1FBG7.0mmol/L血清总胆固醇水平为5.2TC6.2mmol/L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5、定期监测高危人群危险因素水平,不断调整生活方式干预强度,必要时进行药物指导。6、具有任何1项高危人群特征者,通过公众群体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促进其对自身进行动态监测和生活方式指导。7、具有3项及以上高风险人群特征着,纳入个体健康管理范围,开展强化干预。8、高危人群随访频度至少每半年1次。儿童保健科一、儿童保健工作岗位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承担本院及辖区内儿童保健各项工作任务。2、按照市妇幼保健院有关儿童保健工作安排开展工作,接受市妇幼保健院的技术
42、指导和工作检查考核。3、严格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做好辖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健康检查、体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努力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4、按小儿常见四病防治方案开展四病防治工作。5、负责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集体儿童保健工作的检查、指导。6、做好辖区儿童保健、优生优育、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和指导工作。7、负责组织辖区村级保健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8、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9、完成本院及市妇幼保健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儿童健康检查制度1、对辖区内0-6岁的散居儿童和托幼机构的集体儿童,按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系统的观察小儿生长发育、营养状况,及时发现异常,采取
43、相应措施,予以保健指导。2、0-6岁儿童应于产后1周内,28日龄(1个月)、3、6、8、12、18、24、30、36月龄、4周岁、5周岁、6周岁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于6-8月龄、18月龄、30月龄、4周岁、5周岁、6周岁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3、健康体检内容要包括体格测量及评价、询问个人史及既往史、全身系统检查、实验室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到保健手册,记录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完整。4、按体弱儿管理常规筛查体弱儿,并进行专案管理,有记录。5、按四病防治方案进行小儿四病的防治、干预,有记录。6、每次健康检查都要认真细致,对异常情况要有针对性处理,并增加检查次数,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家长科学喂
44、养,合理锻炼。三、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1、辖区居民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后,由村卫生室进行死亡登记,并于10日内上报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2、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接到报告后在7日内对死因进行详细核查,内容包括死者基本情况、诊断治疗经过及其它相关因素等,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并进行登记。妇幼医生于每月例会将儿童死亡报告卡上报市妇幼保健院。3、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如实向负责儿童死因调查的妇幼保健人员反馈死者相关情况,提供病历、检验及特殊检查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调查。4、由乡镇妇幼医生负责完成对所辖范围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进行核查,填写死亡报告卡和死亡登记薄,保留存根。一个月
45、内把死亡报告卡上报妇幼保健院。5、市妇幼保健院依据死亡报告卡填写好死亡登记薄,保存死亡报告卡,每年年底把填写齐全的死亡登记薄副本上报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妇女保健科一、妇女保健工作岗位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承担本院及辖区妇女保健各项工作任务。2、按照市妇幼保健院有关妇女保健工作安排开展工作,接受市妇幼保健院的技术指导和工作检查考核。3、严格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常规,做好早孕建卡、围产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高危孕产妇筛查及专案管理,努力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4、开展以预防宫颈癌、乳腺癌为主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5、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咨询和指导工作。6、负责做好辖区村级保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7、负责辖区妇女保健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8、完成本院及市妇幼保健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转诊制度1、必须熟练掌握高危孕产妇的孕情及高危评分标准,在孕早、中、晚期进行高危评分,及时筛查高危。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并有特殊标记(红笔*),做好高危登记;指导其进行相应的辅助检查;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及时发现异常并予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转院。3、按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标准,填写高危转诊单逐级转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