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A.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A.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品尊名邸(西区)一期A标段工程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工程)内容提要:监理目标关键控制点监理措施其它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基坑支护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华利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城乡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江苏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基坑面积约22000M2,基坑开挖深度约1.7-3.95m,局部深坑最深处达3.95 m,基坑围护采用放坡简易土钉、压密注浆、搅拌止水桩等,降水采用轻型井点降水、明沟集水井排除,地下室内所含电梯井和集水井等坑中坑,用其240砖胎模支护或放坡
2、挂钢筋网喷面护坡,轻型井点降水。二、监理依据及验收标准: 2.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3工程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技术核定文件。2.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三、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地下水主要为地质报告中的第(1)层中杂填土中的潜水,水量较小。但为防止有突然性降雨或局部的上层滞水短时间大量涌入基坑,因此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基坑内仍应设置排水沟和积水井,保证基坑内排水畅通。 本工程基坑东侧距人工河道为硬土区或软土层较薄,南侧及西侧紧邻市政道路,基坑开挖时无法作
3、按规范放坡处理。因此,在土方开挖中应重点控制该层的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交专项施工方案,并从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审查办法(DSJ01-80-2003)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建质E20.号)的规定,相关审批论证的文件应随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2)其施工方案应包含设计、环境保护、监
4、测、应急预案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现场周围情况和地下勘察情况。基坑支护方案选择和设计(图纸、计算书)。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对基坑及相邻物体的监测方法和应急措施。保证质量安全、消防、保卫、环保和季节性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2.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班生产率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2)原材料进场检验。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水泥
5、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的质保资料,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钢筋、商砼、焊条、钢绞线、锚具组件、腰梁(型钢)、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资料,并按规定在使用前取样复试,合格后填报“工程物资报验表”并附复试报告,报项目监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使用。 (3)审批生产试验成果。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搅拌生产试验方案(包括浆液水灰比、搅拌工艺、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搭接长度等)报监理审批;同时,施工单位应依据相应规范标准,编制钢筋、水泥、水泥浆、混凝土等材料的试验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根据试验方
6、案进行试生产,确定施工控制参数和检测方法,提交成果报告报监理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对搅拌生产试验进行旁站监理,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参数要严格审查。 五、主要监控要点 (一)水泥搅拌桩监理控制要点 1.桩位、施工放线复核(重点对控制性轴线桩位复核)、桩径、桩长(桩的实际有效入土深度)及桩机架垂直度控制。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送水泥搅拌桩墙体轴线和桩位放样成果单,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施工放样成果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复核签证,并准予下道工序施工。测量自然地面标高,确定桩顶及桩底标高,复核钻杆长度。每个班次应对搅拌轴外径进行检测,凡桩径负值大于3%的必须更换。每次桩机移位时,桩位偏差应小于5,桩机钻杆垂直
7、度偏差应小于1%,否则不得进行施工,达到终孔深度后要测量终孔长度。2.浆液质量控制。严格浆液质量,选用合格原材料。任何未按规定的程序、方法、检验内容与检查频率进行检验的材料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严格控制水灰比。根据搅拌筒尺寸计算容积,计算每拌用水量及用灰量,水灰比为0.40.5。严格计量工作,实行挂牌施工制度。水泥浆应随配随用。灰浆搅拌时间不应少于2分钟,灰浆搅拌机应不断搅动,避免离析。同一根桩内不得使用不同品种水泥。水泥浆液应按监理批准的水灰比配制。每次配浆均须用比重计测量浆液比重,并做好记录。无论采用何种水灰比的水泥浆,应保证单桩水泥掺入量。 3.搅拌施工工艺控制。深层搅拌机下沉
8、和提升速度、搅拌次数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生产试验确定的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作业中,现场监理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和旁站监理。监理随时用比重计检查浆液浓度、桩径及桩位偏差、机架垂直度、桩深、水泥掺量等到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监督施工人员施工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改变工艺步骤。严格控制搅拌桩机下沉和提升搅拌速度,预搅下沉速度应控制在1.0m/min左右, 提升搅拌速度控制在0.5 m/min左右。监理严格控制单桩成桩时间和每天成桩量,保证单桩成桩时间为55分与60分之间。 4.接头部位和施工不良情况处理。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如间歇时间
9、过长,应严格按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处理。若与后续桩无法搭接,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认可后,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溢浆量过大时,在保证水泥掺量的前提下,应适当变动水灰比和搅拌、压浆参数。如调试仍达不到要求,必要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在搅拌成桩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出现:搅拌头未到底、提升过快、旋转过慢或过快等任何不良的情况,应视为不合格桩墙。完成的搅拌桩应补孔重新搅拌压浆。补浆措施和补桩情况报监理机构审批。 5.水泥搅拌桩监理控制目标值。 (1)设计参数控制。 施工作业形成的水泥搅拌桩应满足如下设计参数值:搅拌桩双排700,桩有效长度5m-10 m,搭接200,水泥掺
10、量为15%。(2)水泥土搅拌桩的技术指标。为水泥土搅拌桩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1.0MP。(二)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开挖,挖一层,支护一层,不得发生超挖,严禁出现边壁土体松动及回填虚土。基坑在水平方向的开挖宜分段进行,尽量缩短边壁土体的裸露时间。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坡面,坡面平整度宜为20,喷射砂浆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2.土钉墙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喷射砼的顺序自上而下,射流方向垂直喷射面,防止钢筋背面出现空隙,并保证厚度。 3.施工中应及时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
11、及角度,锚杆或土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关键项目进检查。土钉成孔前应按设计要求定出孔位并作出标记和编号,孔位的允许偏差为(+20mm, 5mm),孔深允许偏差为(+200mm, 50mm)。线孔过程中遇有障碍物需调查孔位时,由设计人员编制书面技术交底并不致于影响支护安全。成孔过程中应做好记录,按土钉编号记录取出土的特征,成孔质量,事故处理。土钉向孔中注入浆体的充盈系数大于1。严格进行强度试验和现场测试。土钉支护施工必须进行现场抗拨试验,应在专门设置的非工作钉上进行抗拨试验直至破坏。每一典型土层中至少应有3个专门用于测试的非工作钉。测试时注浆体抗压强
12、度不低于6Mpa。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土钉墙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监测工作。重点观测坡顶或坡面位移、沉降及周围环境地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目标值。(1)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和基坑支护结构安全需要。(2)施工质量符合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三)井点、管井降水监理控制要点1.降水应在搅拌桩完成后方可开始。降水深度在基坑开挖面以下0.51.0m方可土方开挖。监理严格控制降水和挖土的开始时间。2.井点降水必须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方可撤除,基坑中部管井必须继续降水。管井封井时间应控制在地下车库顶层覆土完成之后。3.施工单位做好井点、管井降水的
13、监测与维护。密切关注降水全过程的效果和对周边建筑物、管线、管道的影响。4.严格控制井点管、管井的长度(深度)和埋设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查数量和平面定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5.井点降水监理控制目标值。(1)降水效果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的需要。(2)施工质量符合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9.控制基坑监测。(四).控制基坑监测(1)在基坑开挖前,应测设初始值,且不宜少于2次。检查频率按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监测方案执行。施工单位编制监测结果评价报告并报监理机构审核。(2)施工监测内容应包括:支护位移的量测,地表开裂状态的观察,附近建筑物和重要管线等设施的变形测量和裂缝观察、渗漏水基
14、坑内外的地下水位变化。支护位移测量至少应有边壁顶部的水平位移与垂直沉降(水平位移控制在0.1%0.2%)。(3)在基坑回填前应继续监测支护变形,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审核监测资料,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早组织并采取相应措施。(五)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1.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土方开挖边线,施工过程中应校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3)土方开挖过程做好对工程桩的保护工作。主要采用小挖机和人工辅助开挖,桩四周的土应对称分层开挖。严禁挖机和大型车辆直接在桩顶上行走。 2.土方开挖监理控制目标值。 (1)符合设计
15、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 (2)施工质量应符合土方开挖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监理工作方法。 在整个基坑围护及土方开挖的监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实测实量的监理方法,采取签发监理通知、监理联系单的等手段,对工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1)旁站。 旁站即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进行连续不断监督检查或检验的活动。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以下关键部位及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1)平面定位坐标点和高程水准点的引测。 2)基坑土方开挖的边线、放坡边线和水泥土搅拌桩的桩位定位。
16、 3)土钉墙的锚杆和注浆施工过程。重点控制锚杆长度、角度和注浆压力、注浆量。 4)主楼部分土方开挖的全过程。重点控制对工程桩的保护。 (2)巡视。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主要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3)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
17、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材料进场检验。 2)平面定位测量放线、标高引测。 3)基坑土方开挖的边线、放坡边线和桩位复核。 (4)实测实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整修的要返工。测量检测的主要内容: 1)土方开挖深度、放坡坡度。 2)搅拌桩机钻杆长度、钻头尺寸,水灰比(比重)、提升速度、单桩水泥掺量、注浆压力等。 3)井点和管井的平面定位位置、长度及管径。 4)土钉墙锚杆的长度和打入角度,注浆压力和注浆量。 4.主要控制措施。(1)基坑围护施工和井点排水施工列入监
18、理组施工质量监控范围内,监控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对隔水采用的深层搅拌桩施工,监理实行24小时质量监控,重点控制每根桩的桩位、深度和水泥含量,严格控制三项指标,保证隔水质量。 (2)基坑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要有开挖方案,基坑围护和围护支撑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开挖施工中围护结构位移在许可范围。 (3)基坑开挖前围护结构四周应做好位移和沉降观测点,业主应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发现情况及时纠偏,保证开挖和基坑施工及周围建筑的安全。 (4)基坑开挖严格按照“时空效应”理论分层、分段挖土,力求减小对支护结构的变形影响。根据监测反馈信息调整挖土计划。 (5)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相一
19、致,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井点管和工程桩。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扰动。 (7)施工监测。监测工作中监理人员控制的重点:一是监测方案的审核,包括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测量布置是否合理,测量频率是否恰当,选用手段是否适用等。二是控制好测试工作是否正常、有序开展及施工中的妥善保护。三是根据设计要求,合同各方确定合理的警戒值,加强控制。四是随时掌握、分析监测数据,研究、控制变化趋势。会同各方分析基坑及周围环境的状况,分析、评价基坑工程的安全度,分析问题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如遇重大问题,必要时邀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