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司法保护》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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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权司法保护概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谭 斌 一、盐城地区专利权司法保护现状 1、2008年7月获得专利管辖权。2、获得专利管辖权以来的案件审理情况。3、案件特点。4、三审合一试点。二、专利权司法保护中的程序问题 1、管辖。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

2、结果发生地。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新旧专利法对许诺销售有不同的规定。第六条第六条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连接点管辖制造者销售者制造者销售者制造者销售者(分支机构)制造地法院销售地法院2、起诉。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交民事诉状、身份证明、有关证据等材料。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原

3、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意义在于确定权利的稳定性,减少不必要的诉讼风险。3、请求宣告无效与中止诉讼。新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本法的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专利无效宣告的目的在于及时纠正专利授权中的失误,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质量,保护其他权利人的利益。请求宣告无效是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被告常用的抗辩方法。应注意:请求的时间不同可能会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中止诉讼、不中止诉讼产生的后果不同。答辩期内提出以中止诉讼为原则 若干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

4、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答辩期届满提出以不中止诉讼为原则若干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的

5、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4、诉前与诉中禁令新专利法第六十

6、六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关于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20号)诉前禁令审查检索报告。检索报告是申请禁令的条件之一。实用新型从严控制,还要审查是否经过无效程序。外观设计没有检索报告,稳定性差,原则上不采取诉前禁令。担保。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初步核算。侵权可能性大时担保可适当放宽。诉中禁令审查若干规定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7、请求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并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一并作出有关裁定。诉前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同时进行证据保全新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5、证据保全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8、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本条是新增条款,规定了专利侵权诉讼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诉前证据保全是指依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在当事人起诉前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起诉后的证据保全措施,但未规定诉前证据保全 三、专利权司法保护中的实体问题(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判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

9、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1、若若干干规规定定第第十十七七条条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禁止反悔禁止反悔,指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法院应当审查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包括给专利局的函件和所作的陈述,对专利

10、权利要求所作的历史性修改,对于其明确限定其权利要求或者放弃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则不能适用等同原则将其专利保护范围延伸到该技术内容所确定的范围。我国专利法及司法解释中均没有规定禁止反悔原则,但我国法院一贯承认该原则,并通过适用该原则将等同原则的适用限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导致禁止反悔的情形:A、因权利要求修改而导致的禁止反悔。“一种毛绒动物玩具的生产方法”B、因意见陈述而导致的禁止反悔。“一种抽油烟机”禁止反悔是对等同原则的限制,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先考虑是否适用禁止反悔,如果有适用禁止反悔的情形,则直接认定等同不成立;如果不存在禁止反悔的情形,法院再根据认定等同的要件看是否构成等同。2、第五十

11、九条第二款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该定义表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不是产品本身,而是由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等设计要素构成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只是外观设计的载体。但外观设计离不开产品,并不能将外观设计抽象出来,使之脱离专利文件限定的采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单独予以保护。(二)专利侵权中的现有技术抗辩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

12、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新颖性、创造性均是与现有技术相比较而言。某项技术属于现有技术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了现有技术的概念,同时也拓宽了现有技术的范围,规定现有技术是指指申申请请日日以以前前在在国国内内外外为为公公众众所所知知的的技技术术。修改前专利法对不同类型的现有技术规定了不同的地域范围,其中以出版物方式公开的现有技术的范围是全球性的,以使用或者其他方式公开的现有技术的范围仅限于国内。本次修改取消了对现有技术的地域性限制,采用了国际通行的绝对新

13、颖性标准。诉讼中证明现有技术的证据:检索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报告主体的多元性);出版物;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设计图纸。商品销售发票的证明力问题。(三)专利与标准的关系1、将标准引入专利权利要求;2、将专利技术引进标准。(四)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

14、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六十条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1、构成要件。(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2)有侵害行为。包括“即发侵权”尚未产生侵权损害的行为;“已发侵权”。(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具有商业性,他人实施侵害行为的结果,会占领本来属于专利权人的市场,给专利权人带来一定的损害。由此可见,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构成专利侵权的条件之一。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科学研究、个人爱好和需要等。(4)确认侵权时采“无过错责任”,确定赔偿时采“过错责任”第七十条第七十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赔偿额的确定。第第六六十十五五条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谢谢大家!0515-8823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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