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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债的变动n n前言 债是一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以给付为客体,其内容为债权和债务。根据债,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特定的行为。这种法律关系是如何在主体之间建立的?具体的原因为何?它又是怎样在主体间变更、消灭的?第一节 债的发生一、含义 债的发生是指债这种法律关系在特定主体间由无到有的过程。n n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特定给付并能保有二、原因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意定:合同、单方允诺法定: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失、侵权行为1.1.合同合同n n案例:甲与乙约定乙使用甲的房屋一年,租金每案例:甲与乙约定乙使用甲的房屋一年,租金每月月10001000元。元。n n要求:要求:(1 1
2、)合同成立: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意思表示一致 (2 2)合同生效:)合同生效:主体适格主体适格 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n n结果:按约定结果:按约定思考思考:有合同就一定产生合同之债吗?:有合同就一定产生合同之债吗?2.2.缔约过失缔约过失n n案例:甲与乙约定乙使用甲的房屋一年,租金每案例:甲与乙约定乙使用甲的房屋一年,租金每月月10001000元。实际上该房已被法院查封,甲隐瞒了元。实际上该房已被法院查封,甲隐瞒了该情况。该情况。n n要件:要件:(1 1)在合同订立阶段或生效之前)在合同订立阶段或生效之前 (2 2)一方违反诚信的行为)
3、一方违反诚信的行为违反先合同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 (3 3)给对方造成损失)给对方造成损失 (4 4)违反诚信的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诚信的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 5)违反诚信方有故意或过失)违反诚信方有故意或过失n n结果:赔偿损失结果:赔偿损失3.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n n案例:预报天将大雨,甲担心邻居乙房漏雨倒塌案例:预报天将大雨,甲担心邻居乙房漏雨倒塌而帮乙修缮房屋,花去各项费用而帮乙修缮房屋,花去各项费用20002000元。元。n n要件:要件:(1 1)管理本人事务的行为)管理本人事务的行为 (2 2)为了本人的利益而管理)为了本人的利益而管理 (3 3)管理人无
4、法定或约定的管理义务)管理人无法定或约定的管理义务n n结果:返还必要费用和损失结果:返还必要费用和损失 4.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n n案例:甲妻子借乙案例:甲妻子借乙50005000元并已日后还清,甲不知元并已日后还清,甲不知情又把情又把50005000元打到乙的卡上。元打到乙的卡上。n n要件:要件:(1 1)获得财产利益的增加)获得财产利益的增加 (2 2)他人财产利益受有损失)他人财产利益受有损失 (3 3)财产利益的增加与他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财产利益的增加与他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系 (4 4)财产利益的增加无适法的原因)财产利益的增加无适法的原因n n结果:返还不当得利结果:返
5、还不当得利 5.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n n案例:甲开车将乙撞伤,给乙造成各种损失共案例:甲开车将乙撞伤,给乙造成各种损失共40004000元。元。n n要件:要件:(1 1)有不法的行为)有不法的行为 (2 2)他人利益受有损失)他人利益受有损失 (3 3)不法行为与他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他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n n结果:赔偿损失结果:赔偿损失思考:思考: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中所列的都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中所列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承
6、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6.6.单方允诺单方允诺n n案例:甲丢失一钱包,内有多样重要物品。其贴案例:甲丢失一钱包,内有多样重要物品。其贴出寻物启事,承诺给交还者出寻物启事,承诺给交还者500500元报酬。元报酬。n n要求:该要求:该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生效生效 (1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 (2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3 3)不违法)不违法 (4 4)符合)符合“交还交还”的条件的条件n n结果:按允诺
7、交付。结果:按允诺交付。思考:思考:单方允诺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单方允诺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第二节 债的消灭一、含义债的关系在主体之间从有到无的过程。n n 意味着主体间不再有债的关系,一方不能要求对方为特定给付,对于对方的给付也不能进行保有。具体效力见教材124页。二、原因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免除、清偿、抵销、提存、混同等1.1.免除免除n n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10001000元,后甲通知乙不必再还。元,后甲通知乙不必再还。n n含义:债权人向债务人作出的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含义:债权人向债务人作出的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1 1)债权人作出:包括其代
8、理人或辅助人)债权人作出:包括其代理人或辅助人 (2 2)向债务人作出:包括其代理人)向债务人作出:包括其代理人 (3 3)内容为抛弃债权)内容为抛弃债权 (4 4)单方法律行为:争议、通知到达生效并不得)单方法律行为:争议、通知到达生效并不得撤销撤销、无因性无因性n n要件: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要件: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 1)主体适格:行为能力、处分权、代理权)主体适格:行为能力、处分权、代理权 (2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3 3)不违法)不违法 (4 4)向债务人作出)向债务人作出n n结果:债的关系消灭(主债务消灭、从债务消灭)结果:债的关系消灭(主债务消灭、从债务消灭)n
9、 n思考: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思考: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P141P1412.2.清偿清偿n n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10001000元,后乙按期还清。元,后乙按期还清。n n含义:债务人根据债权内容向债权人进行适当履行含义:债务人根据债权内容向债权人进行适当履行(全面无瑕疵)(全面无瑕疵)(1 1)债务人履行:包括其代理人以及辅助人、第三)债务人履行:包括其代理人以及辅助人、第三人。人。(2 2)向债权人履行:包括代理人)向债权人履行:包括代理人 (3 3)履行适当)履行适当n n结果:债的关系消灭(主债务消灭、从债务消灭)结果:债的关系消灭(
10、主债务消灭、从债务消灭)n n二种特殊的清偿:二种特殊的清偿:(1 1)代物清偿:含义、要件)代物清偿:含义、要件 (2 2)清偿抵充:含义、要件)清偿抵充:含义、要件思考:履行的性质为何?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思考:履行的性质为何?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P125P1253.3.抵销抵销n n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10001000元,后乙又向甲借款元,后乙又向甲借款800800元,均元,均已到期,现甲主张抵销已到期,现甲主张抵销800800,自己只还,自己只还200200。n n含义:二人互负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可以在对等额度内消含义:二人互负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可以在对等额
11、度内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为自动债权,对灭债权债务的制度。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为自动债权,对方的债权为受动债权。方的债权为受动债权。n n分类:合意抵销、法定抵销分类:合意抵销、法定抵销法定抵销权的要件法定抵销权的要件 (1 1)互负债务)互负债务 (2 2)给付种类相同)给付种类相同 (3 3)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 4)债务可以抵销。下列不得抵销:)债务可以抵销。下列不得抵销: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约定向第三人为给付的此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约定向第三人为给付的此类债务;类债务;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包括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法律
12、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包括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务。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务。n n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方式:通知(形成权)到达主义。不得附条件、附期限。通知(形成权)到达主义。不得附条件、附期限。对方异议的时间限制:约定,如无,为合理期间(对方异议的时间限制:约定,如无,为合理期间(3 3个月)个月)n n结果:结果:(1 1)债权债务在对等额度内消灭)债权债务在对等额度内消灭 (2 2)从权利消灭,比如保证、抵押、利息请求权)从权利消灭,比如保证、抵押、利息请求权等。等。(3 3)救济权利消灭,例如违约金请求权等。)救济权利消灭,例如违约金请求权等。(4 4
13、)有溯及力:抵销的法律效果自得为抵销时开)有溯及力:抵销的法律效果自得为抵销时开始。始。得为抵销时:法定抵销的条件成就时。与教材的区得为抵销时:法定抵销的条件成就时。与教材的区别别(5 5)时效中断)时效中断4.4.提存提存n n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10001000元,后甲按约定向乙元,后甲按约定向乙还款,乙不在,也无法联系,甲将还款,乙不在,也无法联系,甲将10001000元向有关元向有关部门提存后离去。部门提存后离去。n n含义:含义: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交付标的物是时,债务人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交付标的物是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特定的机关保存,从而消灭债权以将标
14、的物交给特定的机关保存,从而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制度。债务关系的一种制度。n n要求:要求:(1 1)存在债的关系)存在债的关系(2 2)适合的提存主体、客体)适合的提存主体、客体(3 3)合法的提存原因:)合法的提存原因:4 4种:种:P134P134n n结果:提存视为履行,具体见结果:提存视为履行,具体见P136P136思考思考:在现在通讯情况如此发达的社会,提存的现:在现在通讯情况如此发达的社会,提存的现实意义如何?实意义如何?5.5.混同混同n n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案例:甲欠乙房屋租金10001000元,后乙死亡,甲是元,后乙死亡,甲是其唯一继承人。其唯一继承人。n n含义:含义
1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情形:情形:(1 1)合并)合并(2 2)继承)继承(3 3)债权、债务转让)债权、债务转让结果:债的关系消灭结果:债的关系消灭例外:涉及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被设立了质权。例外:涉及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被设立了质权。n n6.其他原因第三节 债的变更、移转一、含义一、含义广义:债的关系的任何要素的变化。广义:债的关系的任何要素的变化。狭义:内容、客体的变化,内容、客体不变仅主体狭义:内容、客体的变化,内容、客体不变仅主体发生变化被称为债的移转。发生变化被称为债的移转。二、狭义的债的变更二、狭义的债的变更(一)含义(一)含义债的主体不
16、变,内容、客体发生变化债的主体不变,内容、客体发生变化1.1.内容变化:例如履行的时间内容变化:例如履行的时间2.2.客体变化:数量、数额的变化客体变化:数量、数额的变化(二)原因:约定为主(二)原因:约定为主第三节第三节 债的变更、移转债的变更、移转三、债的移转三、债的移转 (一)概述(一)概述1.1.含义含义不改变内容、客体的情况下,债权债务由第三人承不改变内容、客体的情况下,债权债务由第三人承受。受。2.2.原因:法定、意定原因:法定、意定3.3.类型:类型:债权的移转债权的移转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债务的移转债务的移转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债权债务一并移转债权债务一并移转债权债务概括承受债权债务概
17、括承受(二)债权让与1.含义债权让与又称为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债权让与合同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债权人(债权)债务人(债务)第三人第三人债务人2.2.债权转让过程债权转让过程产生债权产生债权-订立转移债权的合同订立转移债权的合同-通知债务人通知债务人前提前提 -债权让与合同债权让与合同 -债权真正转移债权真正转移3.3.债权让与的条件债权让与的条件注意:是债权真正实现转移的的条件。即要获得债权注意:是债权真正实现转移的的条件。即要获得债权转移结果的必备条件。而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条件,转移结果的必备条件。而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条件,此与教材不同。此与教材不同。(1 1)债权存在)债
18、权存在(2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债权具有可转让性/非专属性(非专属性(包括哪些包括哪些)(3 3)债权让与合同有效(回忆:有效条件)债权让与合同有效(回忆:有效条件)(4 4)通知债务人(原因、通知人、生效时间)通知债务人(原因、通知人、生效时间)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教材107页4.4.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n n对内效力对内效力(1 1)债权从让与人移转至受让人。(包括从给付义)债权从让与人移转至受让人。(包括从给付义务)务)(2 2)从权利一并转移,专属性从权利除外。保证。)从权利一并转移,专属性从权
19、利除外。保证。(3 3)让与人对出让的债权负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让与人对出让的债权负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即保证债权有效存在并不会受到追索。即保证债权有效存在并不会受到追索。(4 4)除非让与人和受让人有明确约定,否则,让与)除非让与人和受让人有明确约定,否则,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n n对外效力对外效力(1 1)债务人仅对新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仅对新债务人履行(2 2)抗辩权的援用。即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抗辩权的援用。即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对抗新债权人对抗新债权人(3 3)抵销权的主张。)抵销权的主张。返回(二)债务承担1.概述(1
20、1)含义)含义不改变债务的内容,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通过协不改变债务的内容,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通过协议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议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2 2)分类、)分类、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债务)债权人(债权)第三人第三人债权人同意同意2.2.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1 1)概念)概念指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完指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完全脱离债务关系全脱离债务关系 (2 2)条件)条件被让与债务存在被让与债务存在被让与债务适于转让被让与债务适于转让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但依据债权让
21、与的要件,可以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但依据债权让与的要件,可以推知。推知。原合同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达成有效协议原合同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达成有效协议经原合同债务人的同意(为何不是通知)经原合同债务人的同意(为何不是通知)(3)免责债务承担的效力主债务转移,承担人变为合同新债务人从债务随主债务移转于新债务人。担保除外。由第三人为债权设定的担保,除担保人继续同意担保外,因债务移转而消灭 新债务人可以享有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3.3.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1)含义并存的债务承担,即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即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负担同一内容的债务,而原债务
22、人并不脱人共同负担同一内容的债务,而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究其实,并存的债务承担就是债务离债务关系。究其实,并存的债务承担就是债务的部分移转的部分移转。(2)要件:同免责的债务承担(3)效力:注意:与免责债务承担的区别返回(四)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1.1.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的概念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的概念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又称为概括承受,指合同的当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又称为概括承受,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权利义务概括地移转给第三人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权利义务概括地移转给第三人。2.2.种类种类(1 1)合同承受)合同承受合同承受又称为合同转让,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经合同承受又称为合同转让,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他方当事人同意,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当事人地位转让给第三人。合同当事人地位转让给第三人。(2 2)法定的概括移转)法定的概括移转 当事人合并当事人合并 当事人分立当事人分立返回本章总结n n提纲n n作业:复习+练习题,预习下一课债的发生原因含义债的消灭债的变动概念原因清偿提存混同抵销免除债的变更、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