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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收代付税款协议书汇总代收货款协议书(5篇)有关代收代付税款协议书汇总一 出卖人:_ 注册地址: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企业资质证书号: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 邮政编码:_ 托付代理人:_联系地址:_ 身份证号码: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托付代理机构:_ 注册地址: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 邮政编码:_ 买受人: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号码:_ 联系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托付代理人】姓名:_国籍:_ 联系地址:_ 邮政编码:_电话
2、: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建立依据 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 其次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置的商
3、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_,现售备案号为_.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状况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属文件一,房号以附属文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 第_【幢】【座】_【单元】【层】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构造,层高为_米,位于所在建
4、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_层。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_层。 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_个,非封闭式_个。 该商品房【合同商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明见附属文件二)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纳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属文件三。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按下述第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_千_百_拾_万_
5、千_百_拾_元整。 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4._. 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工程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商定,双方可在附属文件六另行商定。 合同商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合同商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
6、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局部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
7、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局部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商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担当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商定面积)/合同商定面积_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商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管账户上。监管账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全都。 监管银行:_ 监管账户:_ 买受人按以下第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 2.分期付款: 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
8、,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3.其他方式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_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连续履行合同
9、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实行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 第八条交付条件与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年月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以下各项商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立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
10、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到达设计要求条件; 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效劳和治理等公共配套建筑、根底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立完成。分期建立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立局部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 4._. 假如在规定日期内未到达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担当违约责任; 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_币)_元违约金。 但如遇以下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受不行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
11、起_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 2.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别状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
12、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项和第七条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商定 以下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变更该商品房构造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外形、朝向; (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根底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 (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 (4)_; (5)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
13、视同承受变更不退房。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出卖人缘由,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赐予_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条件已到达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商定范围以外
14、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由于买受人缘由,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商品房在向买受人交付时没有出卖人设定的抵押权、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按时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按揭贷款、预报登记、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应符合双方商定(附属文件三)的标准。达不到商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根据下述第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
15、偿双倍的装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 2._. 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商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全部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供应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缘由,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同时按已付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经买受人书面托付,出卖人可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代办权属登记,相关费
16、用等详细事项在合同附属文件六中另行商定。 第十五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担当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属文件的形式具体商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行抗力或者住户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担当责任,但可帮助修理,修理费用由购置人担当。 第十六条除附属文件二所列本幢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区内公共场所的全部权属全体业主:_.法律、法规另有规
17、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买受人购置的该商品房仅作_用途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构造、承重构造、建筑屋顶、外墙、外窗(含天窗)的隔热、保温构造和用途。买受人擅自转变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担当。除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担当相应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转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前期物业效劳商定 本商品房工程由出卖人依法以【招标】【协议】方式选聘_公司供应前期物业效劳,效劳内容及质量标准等见合同附属文件四。 专项修理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_拾_万_千_
18、百_拾_元整,于_年_月_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托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上。 监管银行:_ 监管账户:_ 第十九条买受人已具体阅读并理解本合同附属文件四有关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和附属文件五临时治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按期供应前期物业效劳,同意按本合同附属文件四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效劳费用,并同意遵守临时治理规约。 其次十条文书送达 本合同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准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担当。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
19、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恳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属文件六),但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商定应当由出卖人担当的责任,或加重买受人责任、排解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双方同意以下有关广告、宣传资料作为本合同附属文件_: 其次十三条本合同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属文件共_页,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
20、持有状况如下: 出卖人_份(其中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存档壹份),买受人_份(原件不少于一份) 其次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由【买受人】【出卖人】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申请预报登记。 其次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_ 买受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托付代理人】:_ 【托付代理人】:_ _(签章) _(签章)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于_ 签于_ 有关代收代付税款协议书汇总二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依
21、据有关规定,甲方托付乙方办理代收 业务,乙方承受甲方托付办理 业务并按缴款人的托付进展代收代缴款项的交割,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托付乙方办理 业务的根底上与乙方全面开展业务合作,包括结算业务和公司业务等。 二、对于双方商洽的代收 业务事宜,由甲方通知各缴款人到乙方营业地签订托付代缴申请表,并供应相应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书面托付乙方从缴款人的个人结算账户代缴 款项的事宜。 三、乙方承受甲方托付,且经缴款人书面托付后,乙方负责供应相应的代收代缴效劳。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 ,作为代收 款项归集
22、的账户,并向乙方供应相应的清单或凭证。 2.每月_日前,甲方依据代扣笔数,按 元/笔向乙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手续费。如甲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负责将缴款人户名、身份证号、账号、缴费金额等相关信息按乙方要求的数据格式生成数据磁盘或制作成代收业务清单,提交乙方办理代收业务,并对磁盘数据或清单的精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负责在乙方办理代缴 款项业务后将收款单据送交或通知缴款人。 5.如缴款人的数量、名称、账户等发生变动时,由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发生变动人员的户名、身份证号、账号、金额等相关信息,并要求缴款人重新办理托付申请。 6.如缴款人对缴费
23、金额提出异议或因代缴事项引起纠纷的,由甲方与其核查并协商解决。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甲方和缴款人托付根据数据磁盘的信息或业务清单进展 款项代收代缴,最迟于代理业务处理的次日将代收失败的明细清单准时告知甲方,并帮助甲方查找缘由。 2.保证甲方提交的数据安全,不得修改磁盘数据。 3.为缴款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代缴相关费用。 4.乙方依据甲方和缴款人托付要求办理代缴业务,如缴款人与甲方因代缴费事项发生纠纷的,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5.如缴款人指定账户的余额消失缺乏时,乙方不垫款,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缴款人负责。 五、本协议托付期限为 年,协议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未提出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可自
24、动延期 年。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有关代收代付税款协议书汇总三 甲方:_ 地址:_ 联系电话:_ 传真:_ 邮政编码:_ 乙方:_ 地址:_ 联系电话:_ 传真:_ 邮政编码:_ 网站名称:_ 域名:_ (每一方称“一方”,合称“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
25、,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货款代收代付效劳,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_支付效劳:甲方向乙方所供应的“_”软件系统及其附随供应的货款代收代付效劳。 “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指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_”效劳时,甲方将为乙方供应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乙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乙方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乙方用户:在乙方网站(_)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其次条效劳内容 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效劳: 2.1安全加密 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效劳供应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包括为乙方供应信息传输的接口标准、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治理权限设定等。 2.2支付效劳 为乙方供应“_”
26、软件系统,以及乙方与乙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效劳。甲方向乙方供应“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用于后者即时查询双方工程合作中乙方的预付、应收和应付款的余额。乙方可不定期申请将由甲方保管的钱款或乙方的应收款“退返”乙方,由甲方在收到申请且确认金额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乙方银行帐户的汇款。 2.3供应在线查询系统 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供应信息治理和信息查询效劳系统,用于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负责“_”软件系统的建立、运行和治理,保证向乙方供应其次条所述的各项效劳。 3.1.2甲方负责受理涉及“_”软件系统消失问题的投诉
27、并解决相应的纠纷,甲方只为乙方供应支付效劳,不介入乙方与乙方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非甲方缘由产生的相应纠纷。 3.1.3甲方设立业务询问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乙方在使用甲方支付平台中的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准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应照实向甲方供应有关身份资料,包括根本业务状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企业邮箱(非个人email信箱)等。乙方应在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担当因身份资料不精确、不真实、不准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3.2.2乙方可以通过甲方供应
28、的_支付效劳系统,在互联网上开展第三方交易平台业务,并供应各项效劳。乙方不行以将甲方的效劳电话或者电子邮箱作为乙方的客服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登载在乙方的网站上以致误导消费者,一经发觉甲方将有权随时终止为乙方供应的各项业务。 3.2.3乙方承诺甲方无需担当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的责任。 3.2.4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状况下,乙方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娶再造甲方网站上内容。 3.2.5乙方须使用甲方供应的效劳治理系统,根据系统及效劳流程,制定出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供应效劳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和效劳程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3.2.6乙方负责担当和处理因非甲方缘由造成的相应客户投诉或相关法律责任。 3.2.7乙方应在网站页面上照实描述甲方的软件系统及效劳内容,乙方不得采纳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甲方或甲方用户的任何信息,或以乙方名义为他人提交各类申请。乙方需要通过乙方网站引导乙方用户进入甲方软件系统提交申请。 3.2.8乙方终止某项效劳或某项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须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2.9乙方应妥当保管甲方供应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