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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总则1.制定目的 1.1将本公司员工薪资待遇予以规范化、公平化、合理化;1.2促使公司与员工及员工之间互助互惠、精诚团结,共同努力提高绩效。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之薪资管理。3.权责单位 3.1人力资源组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3.2总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4.管理单位 4.1人力资源组为本制度之管理单位。5.原则 5.1薪资给付系考虑员工职位、责任以及能力与绩效,并结合社会薪资状况而核定;5.2本办法实施后,每年 6月份由人力资源组组织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换版。二、内容 6.名词定义 6.1基本薪资:基本薪资项,依公司所定职等职
2、级底薪金额而给付。6.2津贴:贴补薪资项,依公司所定之津贴金额给付,即特殊津贴和管理津贴。6.3特殊津贴:特殊津贴或特殊情况之贴补薪资项,由佳诚公司负责人视具体情况呈请总公司总经理核定后给付。6.4管理津贴:管理职位之贴补薪资项,依公司所定之管理职位确认后之金额给付。6.5浮动薪资:薪资浮动部份,依公司所定绩效给付。6.6破月职工:在薪资结算月份,任职未满整个月之职工,即中途到职或离职者。7.薪资发放 7.1佳诚公司薪资发放日期:7.1.1持银行账户之员工每月 2530 日发放上月薪资,现金发放之员工在次月的 1012 日发放;7.1.2如遇节假日顺延一日发放。7.2弘通公司薪资发放日期:另行
3、规定。7.3佳诚公司薪资发放作业:7.2.1 佳诚 PMC部门应每天汇总前一天计件产量,公布并转交总公司资金部;7.2.2总公司资金部应于每月 5 日前将佳诚员工上月计件部分薪资算出并公布;7.2.3佳诚人事部门应于每月 5 日前提交需考核人员之考核结果给公司负责人核准并公布,交总公司资金部计算出上月份员工浮动薪资;7.2.4总公司资金部应于每月 10 日前结算出佳诚上月份所有员工之薪资,呈佳诚公 司负责人核准;7.2.5 佳诚财务室应于每月 2530 日发放上月薪资,拨入员工银行账户(现金发放在次月的 1012 日);7.2.6薪资单之发放:一职等员工由其直接主管在发薪日发放;二至三职等员工
4、由本部门经理在发薪日发放;四职等(含)以上之员工由公司负责人在发薪日发放。7.4弘通公司薪资发放作业:另行规定。8.薪资保密 8.1公司禁止员工互相打听、比较薪资,违反者依公司规章制度处理;8.2资金部、财务室、人事部门及相关涉及薪资之经办人员负有薪资保密义务和责任。9.公司职位等级 职等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管 理 职 位 班 长 组 长 助 理 科 长 副 科 长 科 长 副经理 经 理 副协理 协 理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董 事 总 经 理 技 能 职 位 作业员 副总监 总 监 本职级薪资差 30 50 100 150 200 250 30
5、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注:1)各单位主管有正职无副职,有副职无正职;2)职等封顶,职级不封顶。10.公司薪资结构 职 等 项 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基本薪资 津贴 管理 特殊 浮动薪资或 计件薪资 11.各职等 1级基本薪资及基本薪资计算方法 一等1级 二等1级 三等1级 四等1级 五等1级 六等1级 七等1级 八等1级 九等1级 十等1级 十一等1级 十二等 1 级 十三等1级 450 500 600 750 950 1200 1500 1850 2250 2700 3200 3750 4350 备注:1、计件薪
6、资员工本职等 1级基本薪资为零;2、基本薪资=本职等 1级基本薪资+薪资级差(级别1)。(最低职等)高级专员 高级会计师 高级工程师 专 员 会计师 工程师 助理专员 助理会计师 助理工程师 办事员 业务员 技术员 会计员 12.津贴 12.1特殊津贴:由公司负责人视具体情况呈请总公司总经理核定;12.2管理津贴:仅发放与从事管理职位的人员,代理职位或试用期按 50%发放。职位 班长 组长 助理 科长 副 科长 科长 副 经理 经理 副 协理 协理 副 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 总经理 管理 津贴 50 150 300 500 750 1050 1400 1800 2250 2750 3300 3
7、900 13.计件薪资/浮动薪资计算 13.1计件薪资:各生产部门另行规定,生产部门经(副)理初审、呈公司负责人审核后,呈请总公司总经理核准;13.2浮动薪资:除计算计件、计时或特别规定薪资之外的员工;13.3浮动薪资系指绩效薪资,与相关绩效挂钩:a.佳诚公司玩具部:每月出货产值 b.佳诚公司印花部:每月出货产值 弘通公司:每月纯利润 13.4计算公式 13.4.1浮动薪资基数 A a.佳诚公司玩具部:每月出货产值 浮动薪资基数 A 0-100万(不含)175 100-150万(不含)200 150-170万(不含)225 170-190万(不含)250 190-210万(不含)275 210
8、-230万(不含)300 230-250万(不含)325 250-270万(不含)350 270-290万(不含)375 290-310万(不含)400 310-330万(不含)415 330-350万(不含)430 350-370万(不含)445 370-390万(不含)460 390-410万(不含)475 410-430万(不含)490 430-450万(不含)505 450-470万(不含)520 470-490万(不含)535 490-510万(不含)550 510-530万(不含)565 530-550万(不含)580 550-570万(不含)595 570-590万(不含)610
9、 590-610万(不含)625 610-630万(不含)640 630-650万(不含)655 650-670万(不含)670 说明:每月出货产值以千为单位四舍五入,浮动薪资基数不封顶。b.佳诚公司印花部:每月出货产值 浮动薪资基数 A 0-15万 140 15-17.5万(不含)160 17.5-20万(不含)180 20-22.5万(不含)200 22.5-25万(不含)250 25-27.5万(不含)300 27.5-30万(不含)350 30-32.5万(不含)400 32.5-35万(不含)450 35-37.5万(不含)500 37.5-40万(不含)550 40 万以上 600
10、 说明:每月出货产值以千为单位四舍五入,浮动薪资基数封顶。c.弘通公司:每月纯利润 浮动薪资基数 A 00-10万 (不含)30 10-11.5万 (不含)50 11.5-13万 (不含)100 13-14.5万 (不含)150 14.5-16万 (不含)200 16-17万 (不含)250 17-18万 (不含)300 18-19万 (不含)350 19-20万 (不含)400 20-22万 (不含)450 22-24万 (不含)500 24-26万 (不含)550 26-28万 (不含)600 28-30万 (不含)650 30 万以上 700 说明:每月纯利润以百为单位四舍五入,浮动薪资
11、基数封顶。13.4.2依职位、职等确定浮动薪资基本系数 B 职 等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浮动薪资基本系数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 职 位 班长 组长 助理科长 副科长 科长 副经理 经 理 副协理 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 浮动薪资 基本系数 1.5 2.0 3.0 3.5 4.0 4.5 5.0 6.0 7.0 8.0 9.0 10.0 备注:管理职位员工取上二表中高者作为基本系数 B 13.4.3依绩效考核确定部门考核系数 C及责任人考核系数 E 考核 等级 部门考核
12、系数 C 责任人考核系数 E 90-100 A 1.25 1.25 80-89 B 1.10 1.10 70-79 C 1.00 1.00 60-69 D 0.80 0.80 0 59 E 0 0 13.4.4部门编制调整系数D 各部门人员编制由人事部门提出,总公司人力资源组核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部门现有人数 13.4.5浮动薪资计算公式 责任人浮动薪资=浮动薪资基数 A 浮动薪资基本系数 B 部门考核系数 C 部门编制调整系数 D 责任人考核系数 E 13.4.6佳诚公司玩具部业务员浮动薪资 1、由六个基本系数组成,分别为:1)系数 A:当月业务完成量(金额);D=2)系数 B:当月计划业
13、务量(金额);3)系数 C:个人考核系数;4)系数 D:提留比例;5)系数 E:当月实际收款(金额);6)系数 F:部门考核系数。3、业务员浮动薪资=当月业务完成量 A/当月计划业务量 B 个人考核系数 C 提留比例 D 当月实际收款 E 部门考核系数 F(注:当 A/B1时取 1)4、说明:1)各业务员当月的计划业务量,由玩具部负责人在前一个月的 15号前提交总公司总经理核准;2)提留比例规定:(利润率以成本计价为准)A:当利润率低于 20%(不含 20%)的情况下,提留比例为 0;B:当利润率在 20%25之间(含 20%及不含 25%),提留比例为 2%;C:当利润率在 25%30%之间
14、(含 25%及不含 30%),提留比例为 3%;D:当利润率在 30%40%之间(不含 30%及含 40%),提留比例为 4%。;E:当利润率高于 40%(不含 40%)以上,提留比例为 5%。3)如果业务来源为业务经理或其它人介绍,那么从跟单业务员的浮动薪资中拨出此单浮动薪资的 30%给业务经理或其介绍人;4)如果应收款无法按合同规定期达成,那么每推迟 5天,提留系数就扣减 0.1%,至 0为止;14 减扣款 14.1呆坏账等业务损失按 20%扣减年终奖金总额。14.2逾期未收款要按以下比例扣减当月浮动薪资。15 其它规定 15.1离职人员离职当月浮动薪资不予计算(公司负责人特别核准者除外);15.2破月员工薪资计算:(基本薪资+津贴)出勤天数/当月工作天数+浮动薪资 15.3八职等以上或外籍员工,特殊状况下可采用谈判薪酬制来确定薪酬;15.4年终奖金依公司业绩、部门业绩、个人贡献另定;15.5临时员工(特殊员工):每小时标准薪资出勤时数;等级 标准薪资(元/小时)A 8 B 7 C 6 D 5 E 4 F 3 G 2 H 1.5 逾期 业务部 财务室 直接责任部门 1个月内 0.2%0.15%0.4%1个月 0.5%0.3%0.5%2个月 0.6%0.5%0.6%3个月 0.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