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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重庆市南川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区政府决定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2015年底前,完成全区城市地下
2、管线普查与更新,建立区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工作任务。开展城市市政地下管线以及跨区县长输管线的基础信息普查,获取管线的地理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全面了解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在管线普查与更新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现信息的共建共享。二、工作内容(一)开展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按照重庆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技术规程及重庆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共享与服务
3、标准开展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内的市政管线和跨区县的长输管线,不含小区内部自建管线。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的管线种类包括各类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信(含广播电视)等管道(沟、廊)和线缆及其附属设施。普查与更新应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压力、压强、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二)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根据地下管线隐患排查相关标准开展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
4、大事故隐患,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三)建立与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区的地下管线数据库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各类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在做好保密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共建共享,为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应急抢险提供服务。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不同的服务模式,既服务政府部门,也服务管线权属单位。同时,该系统建设应遵循标准统一、服务差异化的原则,服务于我区政府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四)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依据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4号)要求,
5、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实施管线工程放线、验线、竣工核实测量,及时获取管线更新数据,更新相关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各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管线更新信息报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保证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三、工作要求(一)参考数据整理管线权属单位和其他管线信息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所属地下管线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的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二)管线取舍标准(三)普查与更新要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应在已有管线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其中,已有普查管线数据和竣工实测管线数据在与新增管线进行衔接后可直接利用。其他管线设计、施工、竣
6、工资料在利用前,需评价和核实资料的准确性和可利用程度。普查与更新的新增管线要与已有管线进行衔接。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主要针对未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区域,采取全要素普查的方式普查。对已交付使用的地下管线,以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管线数据为基础,进行现场调查、探测。对在建地下管线则要求覆土前进行测量。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更新主要针对已开展过地下管线普查的区域,采取查漏补缺的方式更新。在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新增管线数据的基础上,探测和调查新增管线。管线权属单位对所提供资料质量负责,资料应真实、准确、现势性强,须通过质量检查和坐标转换,并满足数据库要求。隐患排查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管线权属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开展。
7、(四)成果要求1.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要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数据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元数据,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数据。地理信息数据主要是地理空间框架要素,地下管线数据包括各类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和几何形状等,元数据包括探测单位、探测人员、探测时间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管线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2.地下管线数据库要求地下管线数据库应建立管点表、管线表、设施面表、工程信息库文件结构表等数据表。我区数据库应服务于各政府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3.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放大、缩小、全屏、漫游、图层控制、数据加载等基本功能以及查询、统计、编辑入库
8、、分析、管理等专业功能。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五)涉密资料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四、组织实施(一)成立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组及办公室。(二)管线权属单位按照管线普查工作组和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向区地下管线普查办汇交;负责所属管线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压力、电压等属性的普查与更新;负责所属跨区县长输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对普查与更新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9、负责所属管线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三)普查实施1.区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区行政区范围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区规划局综合协调实施我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对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督办。3.各管线权属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四)工作进度1.准备阶段(2015年5月):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开展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的专项经费。区规划局协同区市政园林局及正在开展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的普查单位就我区已开展的普
10、查工作按照市级要求进行仔细核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工作组及普查办。2.实施阶段(2015年6月-11月):根据准备阶段发现的问题,普查单位进行查漏补缺,保证普查成果质量。工作组及普查办要根据本辖区地下管线普查的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工作计划,实施周进度控制,每月30日前,向区普查办上报普查进度情况。3.收官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2月):普查成果要切实做到完成一批、送检一批、合格一批、入库一批,送检批次最迟不能超过11月底。我区在12月底前,对验收合格的数据成果按要求整理归档,并上报市普查办。2016年2月底前,按照全市统一的技术标准完成建立我区地下管线综合管
11、理信息系统,并建立地下管线动态更新机制,力求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同时建立完善地下管线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和服务机制,用活用好普查数据。五、工作保障(一)工作机制1.协调机制。工作组定期组织开展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普查与更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地下管线普查办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一般性、日常性的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普查与更新相关工作。2.督办机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区政府督查室及地下管线普查办负责督办日常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3.信息通报机制。以信息、简报、专报等形式,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管线权属单位的工作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反映情况,落实要求。(二)质量保障按照全市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建立普查与更新工作检查验收质量保障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三)经费保障1.南川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与更新工作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经费由区级财政和管线权属单位共同承担。2.跨区县长输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工作经费由管线权属单位承担。3.隐患排查工作经费由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