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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1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详细细版版The ultimate goal to be reached by both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rough the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contract(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甲甲方:方:乙乙方:方:日日 期期:精品合同/Word 文档/文字可改20202020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详细版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详细版2017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一】委托方(甲方,业主委员会):受托方(乙方,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 XX 州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
2、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甘肃省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一、甲方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2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二、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7.车辆行驶及停泊;8.物业档案管理;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
3、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3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
4、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4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
5、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 3 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
6、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5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
7、标准。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六条 风险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 3 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 奖罚措施6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 奖励乙方。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施?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
8、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一、经双方
9、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7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九条 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乙方:代表:甲方:乙方:2017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二】甲方:8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 所:公司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10、(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建筑区划名称:建筑区划类型:(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座落位置:成都市区(市、县)路(街道)段(巷)号附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东 南西 北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第三条 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9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
11、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八).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
12、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10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1、住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13、;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11元/月平方米。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
14、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2、别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15、;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12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3、建筑区划内
16、: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住宅(别墅除外)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13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
17、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
18、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14(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15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三).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
19、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二).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一
20、)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16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1、按 元/月;2、按费用收入/月。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1、按 元/月;2、按费用收入/月。(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
21、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一)网球场:(二)游泳池:17(三)电梯轿厢:(四):(五):(六):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1、;2、;3、.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
22、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3、.(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2、.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18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
23、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
24、施;(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19(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八);(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
25、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20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
26、,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2
27、1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十二);(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时止。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
28、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22(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五);(六).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
29、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23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30、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
31、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 15 日内足额补存。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24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一);(二);(三);(四);(五).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
32、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 5 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 30 天。25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2
33、017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三】甲方:深圳市罗湖区 XXX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代表人:XX乙方:深圳 XX 发展公司法人代表:XXX经 XXX 住宅区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 XXX 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1、住宅区位置:深圳市罗湖区.2、占地面积:平方米。3
34、、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分别为别墅平方米、复式别墅平方米、高层平方米、多26层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服务楼面积: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平方米。4、住宅户数:户(截止年月日止,业主入伙户数户,户未入伙)。5、物业类型:混合住宅小区。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35、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27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 24 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
36、小区的保安工作。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第三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 3 年。自 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
37、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28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 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 1 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
38、;对欠费超过 3 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 XXX 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29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3、有权选聘
39、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 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 3 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
40、时间不少于 15 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 15 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30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
41、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 XXX 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31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 5.20 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
42、米 3.55 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 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 2.30 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 5.00元/月-6.00 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 2.50 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 10 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
43、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0.25 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0.15 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32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 3 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 15 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 15 日以前。4、业主拖欠专项
44、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 220 元。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 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 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 200 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 76 个车位使用费。
45、4.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33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 30 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
46、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 10 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 60 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 30 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 2/3 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 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 2 个月,乙方应提供34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 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
47、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
48、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35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 XXX 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甲方:深圳市罗湖区 XXX 住宅乙方:深圳 XX 发展公司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负责人:签署日期:年 月日签署日期:年 月日云博创意设计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