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1上课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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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1医疗鉴定认为:夏素文的死因与病变本身和冬眠灵的作用两者兼有,其中冬眠灵则更快促进了病人的死亡。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2月28日批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请示的蒲连升、王明成故意杀人一案,经高法讨论认为,安乐死的定性问题有待立法解决,就本案的具体情节,不提安乐死问题,可以依照刑法第十条的规定,对蒲、王的行为不做犯罪处理。”1991年4月6日,汉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告蒲连升、王明成二人无罪。”本案是一起安乐死杀人案,这种为免除被害人的痛苦而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是否构成杀人罪?王某与蒲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一、犯罪概念的类型二、我国刑

2、法中的犯罪概念4 外国学者和立法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大致地加以归纳,可以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三类。(一)犯罪的形式概念 (二)犯罪的实质概念 (三)犯罪的混合概念5(一)形式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对犯罪仅从法律特征上给予定义,而未涉及犯罪的本质特征。总的来说,就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形式概念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二)实质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是指仅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而不涉及其他法律特征。犯罪的实质概念鲜明地表现了犯罪的阶级性,说明了法律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的根据和理由,但没有揭示犯罪的法律特征,没有限定犯罪的法律界限,与罪

3、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存在抵触,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犯罪的实质概念能够为立法者提供刑事政策的标准,解决立法者可以惩罚什么和应当让什么不受惩罚的问题。(三)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犯罪的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是指从犯罪的本质特征和法律特征两个角度对犯罪进行界定。这种概念至少从方法论上看克服了犯罪的形式概念和犯罪的实质概念所存在的片面性,既阐明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本质,又限定了犯罪的法律界限,有利于真正揭示犯罪的内涵和外延。我国刑法采用的就是此种实质与形式统一的犯罪概念。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

4、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所谓社会危害性,即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可能造成这样或那样损害的特性。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程度主要由三方面决定:一是决定于行为侵犯的客体,即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二是决

5、定于行为的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三是决定于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11在确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要贯彻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要用历史的观点看待社会危害性;二是要以全面的观点审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三是要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一)理论分类1、重罪与轻罪以法定刑为标准,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与违警罪,始于1971年的法国刑法典。2、自然犯与法定犯(1)自然犯:在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如故意杀人罪。

6、(2)法定犯:侵害或者威胁法益但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主要是违反了统治秩序。3隔隙犯与非隔隙犯(1)隔隙犯: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这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可分为隔时犯与隔地犯两种。(2)非隔隙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4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1)即成犯。一旦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犯罪一旦终了,法益便同时消灭的犯罪。(2)状态犯。犯罪行为终了后,危害结果继续存在。(3)继续犯: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同时持续的存在。(二)法定分类1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我国刑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即属国事犯罪,其他犯罪则属于普通犯罪。2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我国

7、刑法中的许多犯罪既可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当这些犯罪由单位实施时,便是单位犯罪。3身份犯与非身份犯。(1)身份犯:是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可以分为影响定罪的身份和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身份犯。(2)非身份犯:不以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4亲告罪与非亲告罪(1)亲告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2)非亲告罪。5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1)基本犯: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不具有法定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犯罪。(2)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出于基本构成要件的故意或者过失,在实施基本行为时,发生了超过基本构成要件结果的加重结果,因而导

8、致刑罚加重的犯罪形态。(3)减轻犯:刑法分则条文以基本犯为基准规定了减轻情节与较轻法定刑的犯罪。一、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二、犯罪构成的概念三、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18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19为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提供根据;为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提供标准;为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提供法律保障。201.基本的构成要件与修正的构成要件。(1)基本的构成要件:刑法分则条文就单独的既遂犯所规定的犯罪构成。(2)修正的犯罪构成:刑法总则就未遂犯、共犯(教唆犯与帮助犯)对基本构成要件进行修正而形成的

9、构成要件。2.关闭的构成要件与开放的构成要件(1)关闭的构成要件(完结的构成要件、封闭的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条文在构成要件的规定上,对犯罪的所有要素作出了完整表述的情形。(2)开放的构成要件(需要补充的构成要件、敞开的构成要件):是指刑法仅规定了犯罪要素的一部分,其它部分需要法官在适用时进行补充的情形。3.单一的构成要件与复杂的构成要件(1)单一的构成要件:是指刑法对构成要件要素仅规定了单一内容的构成要件,即当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中只包容单一行为、单一主体、单一责任形式(故意、过失)。(2)复杂的构成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可供选择或互有重叠的构成要件。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

10、要件要素。(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面的要素。如行为主体、身份、行为、结果。(2)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面的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动机。2.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1)记述(明确)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与构成要件要素相对应的客观事实,只需要进行事实判断、知觉的、认识的活动即可确定的要素。(2)规范(不明确)的构成要件要素。我们通过感知并不能够获得正确的判断,需要法官的评价的要素,或者说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活动、需要法官的补充的价值判断的要素。大致可分为三类:a.法律的评价要素。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公私财物、他人占有的财物b.经验

11、法则的评价要素。入户抢劫中的“户”。c.价值的评价要素。猥亵、淫秽物品等,3.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1)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2)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4.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1)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素。(2)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并非任何犯罪只是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仅仅是某些犯罪必备的要素。5.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1)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2)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

12、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习题2012年卷二51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

13、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第389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不正当利益”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D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仅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仅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谢谢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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