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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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一、准则的发展史1、1990年JJG1021-9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考核规范(50条ISO/IEC25:1982)2、2000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ISO/IEC25:1990)3、2006年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参考文件:GB/T15481:2000、ISO/IEC17025:200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二、我省实施情况1、2

2、006年9月1日起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07年7月1日前完成换版工作。2、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2007年9月28日通过,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三、基本概念1、资质认定形式:计量认证: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监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性能、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数据公正可靠的质量体系能力进行的考核。审查认可:四、术语实验室:从事科学实验、检验检测和校准活动的技术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试验和实验校准 五评审准则的构成

3、1、内容ISO/IEC17025:2005 部分内容法制管理的要求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2、章节构成:管理要求(11要素22款)4.1组织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事检测或校准活动。设立形式:依法设立:依法注册:4.1组织4.1.1 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4.1组织4.1.2 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

4、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固定场所设备和设施:资产证明 租用和借用设备:特种设备、价格昂贵、频次低4.1组织4.1.3 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场所:受理、检测、发证及异地设立的体系覆盖:文件覆盖 组织覆盖 人员覆盖 能力覆盖4.1组织4.1.4 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适应的:能力、数量 人员的证明文件:正式、聘用、临时、借用的证明4.1组织4.1.5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

5、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个人行为:单位行为:4.1组织4.1.6 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市场、质量、同行技术秘密:专利、图纸、设计数据、检测方法4.1组织4.1.7 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内外部组织机构图职能表 4.1组织4.1.8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

6、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的内容:4.1组织4.1.9 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岗位职责:关键管理人员:4.1组织4.1.10 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质量监督员的条件监督的有效性:人数和频率监督的对象:人员关键环节:新设备新工艺、新标准、新人员考核、客户申诉、比对、仲裁、重要检

7、测任务等等4.1组织4.1.11 实验室应由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并指定一名质量主管,赋予其能够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力。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4.1组织4.1.12 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适用于授权/验收的实验室)。4.2管理体系实验室应按照本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实验室应按照本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形成文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

8、员理解并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有效实施。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体系:4.2管理体系质量体系: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组织结构: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安排程序:为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资源:人和物过程: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活动。输入活动输出4.2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宗旨和方向质量目标:追求的目的 我公司的质量目标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1、确立质量方针和目标2、确定各要素3、设计体系结构4、编写体系文件5、运行和实施6、体系的评价:内审和管理评审、数据分析7、体系的改进和完善4.3文件控制实验室应建立

9、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保文件现行有效。文件的内容:方针声明、程序、检测表格、规范、图表、教科书、通知、软件、计划等,也可以是承载在各种媒体上管理体系文件来源:内部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技术记录等 外部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测方法等4.3文件控制体系文件层次:第一层次:质量手册第二:程序文件第三:作业指导书、记录及其他体系文件1、4.3款的目的:2、受控文件清单3、标识:唯一性标识:发布日期、发布机构、页码、总

10、页码、修订标识、文件结束标识4.3文件控制4、编制、审核、平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全过程的记录5、文件的变更:6、定期评审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实验室应。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完成分包任务。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分包任务。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以书面形式

11、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分包限制:不大于10%分包不能作为能力进入证书附表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的程序,以确保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范围:外部服务、供应品采购文件获准供应商名录供应商评价记录验收记录 4.6 合同评审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明确客户的要求。书和合同的程序,明确客户的要求。合同评审:在资质范围内:是否有能力和资源 常规合同:特定合同:会议形式 合同书要求:保密和保护所有权 4.7 申诉和投诉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

12、的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申诉申诉和和投诉投诉处理机制,处理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和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和/或校准结论提出的或校准结论提出的异议。应保存所有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异议。应保存所有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的记录。的记录。投诉:申诉:机制:方式:记录: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在确定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纠正措施;在确定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实验室应通过实施纠正措发生的可能性。实验室应通过实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持续改进其管

13、理体系。施、预防措施等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不符合工作的来源:纠正措施和纠正的区别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区别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对象已发生的潜在的目的防止再发生确保不发生能动性 事后,被动事前,主动依据不符合项、内外审、管评、客户反馈、员工观察相关活动的数据分析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改进:通过实施质量方针、目标、审核、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及管评持续改进体系有效性4.9 记录 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体系的记录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体系的记录制度。制度。实验室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更改、识别、收集、实验室质量记录的编制、填

14、写、更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录、以及证书/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存。每次检测和期限保存。每次检测和/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

15、够再现。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以保证其能够再现。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测和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校准人员的标识。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4.9 记录质量记录:技术记录:记录存放及保存期记录安全保护和保密电子存储记录的备份和保护技术记录的充分性、原始性、规范性4.10 内部审核 实验室应定期地对其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16、。内审的策划:内审的实施:内审报告:跟踪验证:4.10 内部审核内审不符合项 1、按原因分类 2、按严重性质分:严重不符合、一般不符合、观察项4.11 管理评审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地对管理体系和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改进。管理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改进的建议;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 4.11 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再最高管理者主持下,质量负责人组织有

17、关人员采用会议的形式对质量方针、目标及管理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资源配置、客户的申诉等做出正式的评价。管评的实施11要素的输入: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外审情况;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改进的建议;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以上输入应有报告)4.11 管理评审管评前的准备工作:管评的过程:管评报告:记录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实施 管评的输出:质量管理体系的更改 资源的调整和补充 过程的调整和改进 机构职能的调整和完善4.11 管理评审管评的典型周期为12个月,其结果进入实验

18、室的计划系统、下年度目标、目的和活动计划。管评的特点:高层次、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风险性技术要求(共8各要素53款)5.1人员5.1.1 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应使用正式人员或合同制人员。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5.1人员5.1.1范围:任职条件:数量:质量:正式人员: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短期合同、返聘、借用人员1、按要求进行培训的记录;2、受到监督的记录5.1人员5.1.2 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校准报

19、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特殊产品检测 5.1人员5.1.3 实验室应确定培训需求,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实验室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培训计划和记录知识和经验的考核5.1人员5.1.4 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识别在培人员的培训计划规定其业务指导及其责任在培人员上岗操作记录、满足岗位上岗条件5.1人员5.1.5 实验室应保存人员的资格、培训、

20、技能和经历等的档案。人员档案内容: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性、目录、登记表保存条件:保密、安全 5.1人员5.1.6 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5.1人员5.1.7 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从业3 年以上。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5.2.1 实验室的检测和校准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无设施时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2.2 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在非固

21、定场所进行检测时应特别注意环境条件的影。环境条件监控记录、现场检测时尤其注意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2.3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确保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得以有效控制,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应编制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和应急措施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2.4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环境保护程序,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检测/校准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废物等的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应编制环保程序和应急处理措施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2.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

22、,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5.2.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应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5.3 检测和校准方法 5.3.1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和/或校准活动。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有关任务如何实施和记录的详细描述。是可操作性的文件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作业指导书不一定是必须的操作复杂人员的技术水平较低标准的简略作业指导书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制样、检验实施细则、指教规范、软件设置技术要求、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等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3.2

23、 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当开展新项目时,应证实正确使用新标准方法:1、立项2、收集标准、资料3、熟悉标准4、编制作业指导书5、设施和环境满足要求6、原始记录和报告格式7、人员培训8、样品及制备9、检测实施10出具报告11、项目评审12、记录完整5.3 检测和校准方法书面确认:书面确认使用原则:1、已通过计量认证,标准年代号更新2、新旧标准无重大实质性变化3、通过内部评审,设备、人员、环境条件、检

24、测方法已具备条件。书面确认原则上半年一次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3.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等都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发放 受控定期跟踪、评审、清理、及时发放5.3.4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采用国际标准,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评审组确认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3.5 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委托方的检测。企业标准 依据 。评审确定国外标准 依据。评审确定5.3.6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

25、须有相关技术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和客户接受,并将该方法偏离进行文件规定。5.3 检测和校准方法国家强制标准不能偏离由行政部门批准5.3.7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并有效实施。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或校准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5.3 检测和校准方法启动、输入、修改须加密自动测试软件的验证 比较法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5.4 设备和标准物质设备

26、和标准物质5.4.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包括软件)及标准物质,并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配备率100%准确度满足要求维护5.4 设备和标准物质设备和标准物质5.4.2 如果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储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应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所造成的影响。标识重新校准追查5.4 设备和标准物质设备和标准物质5.4.3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

27、控制范围以外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设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设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且应保证符合本准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且应保证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则的相关要求。5.4.4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便于有关人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员取用。大型精密仪器授权使用人5.4 设备和标准物质设备和标准物质5.4.5 实验室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该档案至少应包括

28、:a)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b)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c)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d)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e)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f)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g)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h)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i)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5.4 设备和标准物质设备和标准物质5.4.6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唯一性标识、校准状态标识(绿、黄、红)检定、校准、自校、比对、功能性检查合格5.4.7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

29、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5.4 设备和标准物质设备和标准物质外借、出租5.4.8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期间核查 使用简单实用并具有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不合格的设备、基准、参考物质、参考标准进行检查,确定其特性不变。相邻两次之间期间核查和校准的区别5.4.9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确保其得到正确应用。5.4 设备和标准物质设备和标准物质5.4.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5.5 量值溯源量值溯源5.5.1实验室应确保其相关检测和/或校准结果

30、能够溯源至国家基标准。实验室应制定和实施仪器实验室应制定和实施仪器设备的校准和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或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对于设备校准,应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对于设备校准,应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方框图(适用时),以确保在用的测量量值传递方框图(适用时),以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溯源到国家基准溯源到国家基准方式:检定方式:检定 校准校准 确认(比对、功能检查)确认(比对、功能检查)量值溯源图量值溯源图5.5 量值溯源量值溯源5.5.2检测结果不能溯源到国家基标准的,实验室应

31、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也可以不适用有证物质5.5 量值溯源量值溯源5.5.3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检定/校准的计划。在使用对检测、校准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测量、检测设备之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进行检定/校准,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测试报告(国家实验室认可不承认)自校 有可溯源的高精度等级的测量设备或标准物质,须编写自校规程,绘制量值溯源图符合要求的评价5.5 量值溯源量值溯源5.5.4实验室应有参考标准的检定实验室应有参考标准的检定/校准计划。校准计划。参考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和之后均应校准。参考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和之后均应校准。实验室持有的测量参考标准应仅用于

32、校准实验室持有的测量参考标准应仅用于校准而不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能证明作为参考而不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能证明作为参考标准的性能不会失效。标准的性能不会失效。适用于校准实验室适用于校准实验室5.5 量值溯源量值溯源5.5.5可能时,实验室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没有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时,实验室应确保量值的准确性。标物证书 CMC标记 没有有证标准物质:比对或能力验证5.5.6实验室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对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必须5.5 量值溯源量值溯源5.5.7实验室应有程序来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以防止污

33、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5.6 抽样和样品处置抽样和样品处置5.6.1实验室应有用于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程序,确保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完整性。5.6.2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置等。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实验室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控制因素:代表性、随机性抽样方法有规定无规定:参照GB28285.6 抽样和样品处置抽样和样品处置5.6.3实验室抽样记录应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

34、他等效方法,如可能,还应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5.6.4实验室应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知相关人员。所有报告、记录都要详细标明偏离情况5.6 抽样和样品处置抽样和样品处置5.6.5实验室应记录接收检测或校准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5.6.6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唯一性、状态标识5.6.7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样品,确保样品不受损坏。实验室应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5.7结果质量控制结果质量控制 5.7.1 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计划以监控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可包括(但不限

35、于)下列内容: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b)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或校准;d)对存留样品进行再检测或再校准;e)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5.7结果质量控制结果质量控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旨在监视检测质量及发现不合格项5.7.2 实验室应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质量控制数据将要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断依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5.8 结果报告结果报告5.8.1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出具检测和/或校准数据和结果,

36、并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报告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报告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总要求:总要求:准确、客观、真实5.8.2检测和/或校准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a)标题;b)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与实验室地址不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地点;c)检测和/或校准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及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d)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必要时);e)所用标准或方法的识别;5.8 结果报告结果报告f)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g)样品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日期(必要时);h)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所用抽样计划的说明;i)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j)检测和/或校准人员及其报告

37、批准人签字或等效的标识;k)必要时,结果仅与被检测和/或校准样品有关的声明。5.8 结果报告结果报告5.8.3 需对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做出说明的,报告中还可包括下列内容:a)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定检测和/或校准条件信息;b)符合(或不符合)要求和/或规范的声明;c)当不确定度与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有要求,或不确定度影响到对结果符合性的判定时,报告中还需要包括不确定度的信息;d)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5.8 结果报告结果报告5.8.4 对含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a)抽样日期;b)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

38、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c)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d)抽样人;e)列出所用的抽样计划;f)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5.8 结果报告结果报告5.8.5检测报告中含分包结果的,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5.8.6 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方式传送检测和/或校准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的要求。不失真、不泄密5.8 结果报告结果报告5.8.7对已发出报告的实质性修改,应以追加文件或更换报告的形式实施;并应包括如下声明:“对报告的补充,系列号(或其他标识)”,或其他等效的文字形式。报告修改应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若有必

39、要发新报告时,应有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文件宣贯“规范检测管理 提升检测质量”活动实施方案(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9月1日)各检验机构要100%开展自查,其中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各县(市、区)质监局对辖区内的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机构要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环境条件是否具备,检测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是否到位,各项规程和执行的标准文件宣贯是否明确。重点要检查人员力量是否与检验任务相匹配,相关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技能和知识;检测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量值溯源;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要对近一年的委托检验情况逐一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有关委托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检验就出具检验报告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按程序修改检验结果的现象,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等。自查内容参照“2011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检查表”(附件2)进行。文件宣贯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检验机构自身进行改正。对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部门及人员,对于发现有关人员与其岗位或能力要求明显不符的,应暂停其工作,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应检验检测工作。各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检验机构自查自纠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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