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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间拆借资金业务税收管理及风险控制在某集团公司的讲座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2 目前,银根收紧,企业间目前,银根收紧,企业间拆出、拆入资金拆出、拆入资金现象愈现象愈演愈烈,特别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间、关联企业间的演愈烈,特别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间、关联企业间的资金拆出、拆入现象更加突出。资金拆出、拆入现象更加突出。根据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非金融企业拆出根据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非金融企业拆出资金业务归属金融业务,执行金融企业资金业务归属
2、金融业务,执行金融企业贷款贷款业务相同业务相同的税收政策,非金融企业从非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非金融企业从非金融企业拆入拆入资金业务资金业务执行从金融企业执行从金融企业借款借款业务相似但又存在诸多不同的税业务相似但又存在诸多不同的税收政策,特别是非金融关联企业间的资金拆入、拆出收政策,特别是非金融关联企业间的资金拆入、拆出业务存在诸多的限制条件、特别管理规定。如果企业业务存在诸多的限制条件、特别管理规定。如果企业不能准确理解、执行与不能准确理解、执行与拆出、拆入资金业务拆出、拆入资金业务相关的税相关的税收政策,将面临较大的税收风险。收政策,将面临较大的税收风险。v案例一:案例一:一、引子一、引子
3、3案例一: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涉税问题案例一:企业间无偿借款的涉税问题 1.1.A A公司公司将自有资金将自有资金500500万借给万借给B B公司公司使用,约定,时间使用,约定,时间2 2个个月,月,不付利息不付利息。B B公司到期按协议还给公司到期按协议还给A A公司公司500500万,没有万,没有向向A A公公司支付利息。司支付利息。问,问,A A公司是否应该按同期银行公司是否应该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缴纳营业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等?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税等?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2.2.A A公司公司将银行借款将银行借款500500万借给万借给B B公司公司
4、使用,约定,时间使用,约定,时间2 2个个月,不月,不付利息。付利息。B B公司到期按协议还给公司到期按协议还给A A公司公司500500万,没有万,没有向向A A公公司支付利息。司支付利息。问,问,A A公司是否应调整公司是否应调整当期的财务费用?如果企业没有调整,当期的财务费用?如果企业没有调整,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092009年年8 8月月2121日发布的一个问题解答日发布的一个问题解答一、引子一、引子4问题解答问题解答(一)(一)关于无偿将资金让渡给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关于无偿将资金让渡
5、给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一条规定,在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财政部令第5252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
6、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有偿提供条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的行为。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益。因此,公司之间或个人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因此,公司之间或个人与公司之间发生的无偿无偿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若没有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不缴纳营业税。若没有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不缴纳营业税。由于无偿借款无收入体现,因此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由于无偿借款无收入体现,因此也不涉
7、及企业所得税问题。一、引子一、引子5问题解答问题解答(二)(二)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例子中的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例子中的“无偿无偿”问题。问题。如果,企业将闲置资金借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约定不如果,企业将闲置资金借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约定不收利息,但另一家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向其提供其他收利息,但另一家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向其提供其他劳务或商品的行为,不能视为无偿。劳务或商品的行为,不能视为无偿。出现企业间借款不收利息的情况,税务机关就会出现企业间借款不收利息的情况,税务机关就会探究其可能取得其他经济利益的渠道。如果企业存在探究其可能取得其他经济利益的渠道。如果企业存在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无偿获得另一家
8、企业的劳务或商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无偿获得另一家企业的劳务或商品的情况,税务机关就可以根据这一往来关系判定企品的情况,税务机关就可以根据这一往来关系判定企业借款是业借款是“有偿有偿”行为,进而确定其计税营业额。如行为,进而确定其计税营业额。如确实无偿,纳税人应有自己确实无偿,纳税人应有自己“无偿无偿”借款理由的正当借款理由的正当性理由。性理由。一、引子一、引子6案例一解答案例一解答(三)(三)另外,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
9、间的业务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因此,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因此,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引子一、引子7案例一解答案例一解答(
10、四)(四)对关联交易,企业所得税也有不调整的特别规定。对关联交易,企业所得税也有不调整的特别规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国税发2009220092号)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利息,由于一方是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利息,由于一方是收入,另一方是支出,不影响国家整体税收
11、利益,原则上不用收入,另一方是支出,不影响国家整体税收利益,原则上不用进行纳税调整。但是,如果关联方存在税率差异,利息收入方进行纳税调整。但是,如果关联方存在税率差异,利息收入方是税率高,利息支付方为税率低,不支付利息,则有可能引起是税率高,利息支付方为税率低,不支付利息,则有可能引起国家总体税收的减少,则应进行纳税调整。国家总体税收的减少,则应进行纳税调整。此规定仅适用企业所得税。此规定仅适用企业所得税。一、引子一、引子8案例一解答案例一解答(五)(五)关于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关于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 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借他人,实质上是将企业企业将银行借款无
12、偿转借他人,实质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业,因此税务部门有权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业,因此税务部门有权力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核定其转借收入,并就其适用力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核定其转借收入,并就其适用营业税暂行条例按金融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按金融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A
13、 A公司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公司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给给B B公司使用,所支付的利息与取得收入无关,应调增公司使用,所支付的利息与取得收入无关,应调增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一、引子一、引子9案例二:案例二:关联交易案例关联交易案例 基本案情:基本案情:甲置业有限公司出资甲置业有限公司出资分别分别成立成立A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司(简称A A公司)和公司)和B B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B B公司)。公司)。为了经营需要,为了经营需要,20102010年年1 1月,月,A A、B B公司协议,公司协议,A A公司向公司向B B公司借款公司借款500500万
14、元,时间万元,时间1 1年,不支付利息。年,不支付利息。20112011年年6 6月,主管月,主管A A公司的地税局稽查局对公司的地税局稽查局对A A公司进公司进行纳税检查。行纳税检查。结果:?结果:?一、引子一、引子10案例二案例二结果结果v地税局稽查局核定地税局稽查局核定A A公司向公司向B B公司借款业务公司借款业务20102010年利息收入合年利息收入合计计2727万元万元,分别补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分别补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1.51.5万元及滞纳万元及滞纳金。金。v国税局稽查局?国税局稽查局?一、引子一、引子11 本次介绍仅涉及非金融企业间、特别是关联企业本次介绍仅涉及
15、非金融企业间、特别是关联企业间贷款、借款业务相关的税收、费用规定,不包括银间贷款、借款业务相关的税收、费用规定,不包括银行等金融企业间贷款、借款业务涉及的税收、费用规行等金融企业间贷款、借款业务涉及的税收、费用规定。定。为了与金融企业的贷款业务相区别,本介绍将企为了与金融企业的贷款业务相区别,本介绍将企业对外贷款业务表述为业对外贷款业务表述为“企业拆出资金企业拆出资金”业务。业务。特别说明特别说明12一、引子一、引子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四、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率的规定四、
16、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率的规定五、向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向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六、关联交易税收管理规定简介六、关联交易税收管理规定简介七、部分借款业务税收规定七、部分借款业务税收规定八、企业间拆借资金行为税收风险控制八、企业间拆借资金行为税收风险控制介绍提纲介绍提纲13营业税营业税v企业拆出资金业务属营业税的企业拆出资金业务属营业税的“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劳务劳务。金融,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
17、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自有资金贷自有资金贷款款,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用。转贷转贷,是指将借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是指将借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v税率:税率:5%5%v营业额计量:营业额为收取的贷款利息和价外费用。营业额计量:营业额为收取的贷款利息和价外费用。v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供贷款并收讫利息款项或者取得索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供贷款并收讫利息款项或者取得索取利息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利息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18、。【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540540号)第一条、第五条、第号)第一条、第五条、第1515条等条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国税发19931491993149号)号)二、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1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v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
19、存款利息、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贷款利息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v收入分类:利息收入;收入分类:利息收入;v税率:税率:25%25%(基本税率)。(基本税率)。v利息收入日期确认: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利息收入日期确认: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v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纳企业所得税。【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六条第
20、一条、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财税财税20081212008121号四号四二、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15印花税印花税v税目:借款合同。税目:借款合同。v税率:万分之零点五(立合同人缴纳)。税率:万分之零点五(立合同人缴纳)。v计税金额:借款金额。计税金额:借款金额。v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款缴纳:应当于书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款缴纳:应当于书立借款借款合同合同时贴花。时贴花。【注意注意】借款人也应缴纳同样的印花税。借款人也应缴纳同样的印花税。【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一
21、条、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条、第七条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二、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16城建税城建税1.1.税率:税率:7%7%(城市)。(城市)。2.2.计税基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基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同时缴纳。【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三条、第
22、四条二、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17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 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448号)第三条号)第三条二、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18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辽宁
23、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规定,从20112011年年2 2月月1 1日(含日(含2 2月月1 1日)起,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日)起,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按其实际缴纳按其实际缴纳“三税三税”的的2%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
24、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1120114 4号)号)二、二、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企业拆出资金业务涉及哪些税费?19准予税前扣除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资本化处理资本化处理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25、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20注资不足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注资不足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v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
26、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v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该期间借款额v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关于企业投
27、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国税函20093122009312号)号)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21注资不足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注资不足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例子例子】甲公司(工业企业)甲公司(工业企业)20092009年年7 7月月1 1日成立,登记注日成立,登记注册资本册资本500500万元。经批准首次投资万元。经批准首次投资200200万元,其余万元,其余300300万万元在元在20092009年年1212月月3131日前投入。由于投资人资金紧张,日前投入。由于投资人资金紧张,2
28、0092009年年1212月月3131日前应投入的股本日前应投入的股本300300万元延迟到万元延迟到2010201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才到甲公司账户中。日才到甲公司账户中。20102010年年1 1月甲公司投产,为了支付购买设备款向银月甲公司投产,为了支付购买设备款向银行贷款行贷款300300万元,期限万元,期限1 1年,年利率年,年利率6.6%6.6%。20102010年年1212月月3131日还银行贷款日还银行贷款300300万元,付利息万元,付利息19.819.8万元。万元。企业将企业将19.819.8万元利息支出列为当期财务费用支出万元利息支出列为当期财务费用支出并税前扣除。
29、并税前扣除。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22注资不足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注资不足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例子例子】企业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企业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该期间借款额间借款额=19.8*300/300=19.8=19.8*300/300=19.8万元万元2010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应调减利息支出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应调减利息支出19.819.8万万元。元。化解?化解?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23公司
30、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2005)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
31、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三、企业借款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24不超过不超过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准予扣除的利息准予扣除v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予扣除。【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四、四、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
32、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定25对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解释对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解释v“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v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
33、并进行税前扣除时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应提供“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v“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
34、、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3434号第一条号第一条四、四、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定26同期同类贷款同期同类贷款大连地方规定大连地方规定v同期同类贷款同期同类贷款是指一项经济业务既有向金融企业贷款是指一项经济业务既有向金融企业贷款又有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其利率的计算包括又有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其利率的计算包括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和同期同类贷款的浮动利率和同期同类贷款的浮动利率。v如果没有向金融企业贷款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计如果没有向金融企业贷款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计算应按照算应按照人民
35、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如出现上浮执行,如出现上浮的的应报市局审核确认应报市局审核确认。【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规定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规定(大国税函(大国税函201020201020号)一号)一.1.1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2010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业务问题纪要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业务问题纪要一(6 6)四、四、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定27例子:例子:甲公司将甲公司将500500万元借给乙公司,约定,期限万元借给乙公司,约定,期限6 6个月,个月,年利率年利率8%8%
3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同期央行公布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同期央行公布的6 6个月个月贷款利率为贷款利率为6.1%6.1%(20112011年年7 7月月7 7日公布)。日公布)。乙公司准予扣除的利息为乙公司准予扣除的利息为500*6/12*6.1%=500*6/12*6.1%=15.2515.25万万元元,实际支付利息,实际支付利息2020万元,其中税前扣除额万元,其中税前扣除额15.2515.25万元,万元,4.754.75万元纳税调整万元纳税调整。四、四、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率的规定 28债权比例超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债权比例超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一)(一)企业
37、从其企业从其关联方关联方接受的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与与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标准而发生的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出,不超过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利息支出费用化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利息支出费用化部分)和以后年度扣除(利息支出资本化部分)。和以后年度扣除(利息支出资
38、本化部分)。【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国税发国税发20092号第九十条第一款号第九十条第一款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29债权比例超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债权比例超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二)(二)v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v债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
39、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以补偿的融资。v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1 1)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2 2)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权性投资;(3 3)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40、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119119条条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30 权益性投资与债权性投资的区别?权益性投资与债权性投资的区别?v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股本部分的投资股本部分的投资v债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不增加股本的投资,超过实收资本的投不增加股本的投资,超过实收资本的投资。资。v如甲乙两企业投资成立丙企业,注册资本如甲乙两企业投资成立丙企业,注册资本10001000万元,万元,丙企业投产后,甲乙两企业又投资丙企业丙企业投产后,甲乙两企业又投资丙企业800800万元,没万元,没有增加注册资本,但要求丙企业有增加注册资本,但要求丙
41、企业1 1年后归还本金,同时年后归还本金,同时付付4040万元的利息。万元的利息。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31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计算公式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计算公式v不得扣除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1-标标准比例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关联债资比例)v标准标准比例比例:其他企业:其他企业2 2:1 1(金融企业(金融企业5 5:1 1)。)。v关联债资比例关联债资比例是指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占企是指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42、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财税财税20082008121121号号国税发国税发2009220092号第八十五条号第八十五条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32债资比例计算方法债资比例计算方法v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均权益投资之和v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
43、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2 v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2v权益投资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v如果如果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小于小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金额。实收资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金额。国税发国税发200922
44、0092号第八十六条号第八十六条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33 企业从其企业从其关联方关联方接受的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与与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的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标准而发生的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实际支付利息实际支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相
45、关成本、费用的利息。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利息。【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财税财税20081212008121号一(号一(1 1)国税发国税发2009220092号第八十七条号第八十七条国税发国税发20092号第九十条第一款号第九十条第一款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34债权比例超标准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的适用条件债权比例超标准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的适用条件 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提供
46、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有关规定的相关资料,指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有关规定的相关资料,指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一般同期资料及下列同期资料:机关要求提供一般同期资料及下列同期资料:【主要相关法律条文主要相关法律条文】财税财税20082008121121号)二条号)二条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3
47、5特别特别同期资料内容同期资料内容1.1.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2.2.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3.3.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4.4.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5.5.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6.6.企业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企业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7.7.担保人状况及担保条件;担保人状况及担保条件;8.8.同类同
48、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9.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10.10.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国税发国税发2009220092号第八十九条号第八十九条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五、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特别规定36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当按照独立
49、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2001)(2001)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六、关联交易税收管理规定简介六、关联交易税收管理规定简介37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关联方关联方)定义)定义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个人:(1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
50、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控制关系;(2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零九条补充:补充: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表述为第五十一条的表述为“关关联企业联企业”。六、关联交易税收管理规定简介六、关联交易税收管理规定简介38关联关系(一)关联关系(一)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