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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解读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状二、风险管理机制出台背景三、具体实施中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四、监管职责2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状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状 (一)改革成效 (二)存在差距3(一)改革成效(一)改革成效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2003年以来改革发展图 4(二)存在差距(二)存在差距1、主要监管指标2、监管评级结果3、案件状况5(二)存在差距(二)存在差距山西省与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
2、要指标对比图6(二)存在差距(二)存在差距山西省与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年监管评级标对比图7(二)存在差距(二)存在差距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时期案件占比图8 二、风险管理机制出台背景(一)风险的综合性与复杂性不断增加(二)风险管理难度日益加大(三)风险管理能力需求不断增强(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 9(一)风险的综合性与复杂性不断增加银行是各类风险的集中体风险日益复杂10(二)风险管理难度日益加大风险的管理控制要依靠先进规范的管理技术 金融风险管理迈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时代 以风险的视角来作出金融决策(1)市场拓展要以风险价值作为价值判断依据。(2)绩效考核激励要以风险调整收益作为基础
3、。(3)业务的发展要以风险承受能力为依托。(4)业务发展要发挥资本的最大效率。11(三)风险管理能力需求不断增强银行基本职能是管理风险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是核心竞争力 12(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1、实现改革发展长远目标的需求 2、推进农村信用社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3、提高竞争能力保持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需求4、实现良好银行发展目标的需求5、金融监管的要求13 1、农村信用社实现改革发展长远目标的战略性决策 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三个阶段生存、市场化、现代化142、推进农村信用社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 树立风险与发展相平衡的发展观 全面风险管理体制建设是控制增量风
4、险,保持农村信用社长期稳健发展的必要保证 在保增长调结构中要防范好风险 15 3、提高竞争能力保持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的需求保证农村市场的支农主力军地位与竞争能力需要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农村金融创新需要把握风险防范 164、实现良好银行发展目标的需求 国际良好银行标准包括一流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和监管当局所满意,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和管理水平。175、金融监管的要求 银行体系的风险传染性与公众性,决定稳健经营与风险管理是必要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对于促进各国经济发展与繁荣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18三、具体实施中需重点关注的事项三、具体实施中需重点关注的事项(一
5、)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特点(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原则(四)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目标(五)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内容(六)分阶段工作要求(七)实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19(一)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一)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1、国际银行界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2、我国市场发育不足导致发展与风控关系存在扭曲。3、风控与业务发展要相配合。20(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特点特点1、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 2、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3、全面性与专业性相结合211 1、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
6、合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所有金融机构都可以参考和借鉴的风险管理目标模式,但是这一框架主要适用于大中型商业银行。考虑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指引搭建了向新资本协议之间的桥梁,考虑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特点,对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作了归纳。在指引的部分条款中,也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采取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倡导的方法改进风险管理水平,这有助于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应用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去。222 2、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 指引与现行规章的关系。银监会成立以来,相继发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合
7、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管指引。指引在与这些监管指引的关系上,既保持一致,又有明显区别,是全面与专项的关系。233 3、全面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全面性与专业性相结合 指引从机制建设这一角度提出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要求,旨在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有别于其他针对不同业务的专项监管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既应按照指引要求,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和机制,同时按照各专项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实施对具体业务的风险控制。24(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原则(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8、管理的原则1、基础性2、全面性。3、适应性。4、独立性。5、长期持续性。25(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原则(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原则 1、基础性。风险管理应当注重法人治理、内控制度、操作流程、管理文化、管理方法、管理过程、管理范畴等基础性工作的建设。2、全面性。风险管理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及岗位和所有操作环节。3、适应性。风险管理与机构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根据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4、独立性。风险管理的机构、人员和报告路线应单独设置,对业务职能予以制衡。5、长期持续性。风险管理应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
9、,以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稳健发展,确保机构价值的长期提高。26(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目标(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目标 1、确保持续发展,将风险管理纳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发展战略,通过风险管理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2、确保审慎合规经营,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要求。3、确保风险可控,在可承受范围内实现风险、收益与发展的合理匹配。27(五)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内容(五)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内容1、积极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2、制订清晰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 3、强化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4、建立科学的激励和问责机制 5、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6、建立有效的风险监督评价机制28风险管理组织架
10、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加强风险管理条线独立性和专业性。7个层次:1.董事会。2.风险管理委员会3.监事会4.高级管理层5.首席风险官(可选)6.风险管理部(垂直)7.业务部门29董(理)事会董(理)事会 董(理)事会负责建立和保持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主要风险管理职责包括:(1)决定整体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限额和重大风险管理制度。(2)领导本机构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风险偏好并设定可承受的风险水平。(3)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4)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
11、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并对高级管理层执行风险管理政策情况实施评价。(5)组织评估风险管理体系充分性与有效性30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 应设立专门的垂直、集中管理的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保持独立,逐步实现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统一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或组织拟订各类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二)组织对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三)研究确定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控和缓释方法。(四)研究提出本机构的重大风险限额。(五)对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并根据风险报告制度进行报告。(六)对业务风险进行审查,提出风险审查意见。(七)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及资产风险分类进行审查。
12、(八)牵头推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九)风险管理部门可向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委派风险管理人员。委派的风险管理人员独立实施风险审查,直接对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部与合规、法律部门可以合为一个 31(六)分阶段工作要求(六)分阶段工作要求第一阶段目标(2010-2011年)初步建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成授信、会计出纳、投资等主要业务流程再造,建立完善考核问责和薪酬酬激励机制等。第二阶段目标(2011-2012年)全面改造股权结构,完成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完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提高风险识别、评估、计量与管理水平。第三阶段目标(2012-2014年)农村银行类机构在2012年底,农村信用社在20
13、14年底基本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机制32(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实施要求(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实施要求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职责分工2、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队伍建设3、明确目标步骤,积极有序推进4、实施定期评估,及时整改落实5、严格考核评价,强化正向激励33四、监管职责四、监管职责(一)监管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二)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34(一)监管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一)监管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35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总则2、监督管
14、理职责3、监督管理措施4、法律责任5、执法纪律361 1、总则、总则 第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第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372 2、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第十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十七条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
15、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第十九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第二十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382 2、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
16、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二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第二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第二十七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393
17、3、监督管理措施、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第三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403 3、监督管理措施、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监
18、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第三十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第三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
19、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413 3、监督管理措施、监督管理措施 第四十一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第四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银行
20、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二)查阅、复制有关财务会计、财产权登记等文件、资料;(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或者伪造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424 4、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
21、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435 5、执法纪律、执法纪律 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44(二)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二)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1、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
22、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问责方案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等。452 2、山西银监局出台的相关制度:山西银监局出台的相关制度: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管意见(晋银监发2009163号)关于对山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金分红实施差别政策的监管意见(晋银监发2009185号)关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考核的监管意见(晋银监发201015号)关于积极防控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风险的监管意见(晋银监发201062号)关于切实加强山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工作的监管意见(晋银监发201069号)山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0-2012年主要风险控制指标规划(晋农信发2010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现场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晋农信发2010143号)关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0年上半年主要风险情况的通报暨监管意见(晋农信发2010119号)等等。46谢谢大家!联系方式:山西银监局法人机构非现场二处 赵旭斌电子邮箱: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