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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原县北城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修订】一、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学德育教育大纲以及新修订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三规范”“四无”“五不准” 、北城中学学生一日规范的基本要求而制定。二、学生必须做到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内病、事假先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离校,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返校后须持家长签字的请假条或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办理补假手续,假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年级主管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假满不能返校者,必须依据程序办理续
2、假手续。、下列情况以旷课论处: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假满后未能及时返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手续不合规定;三次迟到、早退、视为旷课一节。4、一学期迟到、早退次,旷课节以上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是学生干部的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5、开学无故逾期三天不报到者,以自动退学论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1、经常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2、课堂上讲闲话、睡觉、看课外书,不听老师教诲2次者。3、一学期单科5次不交作业或各科累计10次不交作业,且态度恶劣者。4、不服从班级、学生会干部管理者,无理取闹者。5、冒用或伪造家长文书、印章或签字手迹者。6、涂改点名册、请假单、成绩单或其他资料者。7、
3、一学期内无故旷课4节的学生(迟到、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8、考试第一次作弊的学生(该科成绩为零)。9、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10、住宿生在宿舍闲聊、唱歌、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或在宿舍擅自留宿外人,初犯却未造成后果。 11、不按学校要求穿校服而穿奇装异服或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穿高跟鞋、衣裤过于露体、校内穿拖鞋等不符合穿着规定,经告诫不改者。12、教学区和楼道上进行任何球类活动者。13、在校园、教室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学生公寓内或课间在教室内打扑克、下象棋、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14、与校外人员不正常往来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尚未造成后果者。
4、15、上课嚼口香糖、吃零食,经查属实者。16、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公告、改通知。17、欺骗师长、同学,情节轻微者。18、其他不良行为者。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将MP3、手机等娱乐器材带入教室在课堂上使用者。2、携带或观看不正当书刊、图片或录影带者。3、不经请假私自离校外出者。4、教学区和楼道上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屡教不改者。5、住校生回寝室后高声喧哗,起哄,不听教诲者。6、故意攀折公有花木情节轻微者。7、诽谤、陷害他人或危害他人安全,情节轻微者。8、翻越学校围墙、攀爬教学楼护栏及运动场周围铁栏杆者。9、利用种种方式欺骗学校,隐瞒实情,造成学校调查违纪事件困难者。10、.
5、拾物不送招领,据为己有,其价值贵重者。1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4-7节的学生(迟到、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12、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或阅读不健康书刊,初犯且认错态度较好者。13、在校园、教室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学生公寓内或课间在教室内打扑克、下象棋、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经批评教育仍屡教不改者。14、其他不良行为者。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1、树立帮派或参加不良组织者。2、携带并传播不正当书刊、图片或录影带者。3、考试作弊达两次的学生(除该科成绩按零分计外)。4、一学期内无故旷课7-10节的学生(迟到、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5、经常与有犯罪习性之
6、人交往,形迹可疑屡劝不改者。6、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价值在元以下者(另需照价赔偿)。7、课堂上讲闲话、睡觉、看课外书,不听老师教诲3次者。8、两次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或阅读不健康书报。9、已经发现学生谈恋爱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10、为在校住宿学生顶替住宿者或为不请假私自外出的住宿生请假,干扰公寓管理员的管理者。11、其他不良行为者。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0-14节的学生(迟到、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2、参加非法组织,有明显反党、反社会言论和行为者。3、在校外扰乱秩序破坏学校声誉,情节较重者。4、在校私用电
7、炉、热得快或乱接灯头、插座等各种禁用电器,使用明火,未造成不良后果者。5、在校内外1次吸烟、喝酒、传看黄色书籍,初次参与赌博,经查明属实者。6、在校内外不服老师管教,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门卫、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欺骗、顶撞、侮辱、起哄、讽刺挖苦老师、管理人员或值日学生、学生干部,情节严重者。7、住宿生不请假外出者。未经允许无故夜不归宿者1次,或深夜迟归1次,严重违反作息时间者。8、涉闹事或打架的参与者及伪证者: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的学生,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9、诽谤、陷害他人或危害他人安全,情节严重者。
8、10、故意破坏公共财物20元至100元以内者(需照价赔偿)。11、其他不良行为者。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4-21节的学生(迟到、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2、考试作弊(按零分计)达三次者或考试作弊被发现而狡辩顶撞、拒不服从教育者。3、无故夜不归宿2次者。4、两次参与赌博者。5、引入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未造成打架事实,但引起争吵或进行威胁、恐吓者。6、煽动或带头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经教育尚能改正者。7、三次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浏览发布不健康信息或阅读不健康书报,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者。8、
9、在校内外2次吸烟、喝酒、传看黄色书籍者。9、参加非法组织,有明显反党、反社会言论和行为者. 经教育尚内改者。10、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凶器等进入校园,在校园内燃放鞭炮的学生,未造成严重后果者。11、故意破坏公共财物100元至200元以内者(需照价赔偿)。12、行为不检偷盗、勒索、诈骗财物,作案价值在10元以下者。13、涉及闹事的肇事者、策划者、打架、参与者及提供凶器者:肇事者:动手打人,造成打架后果但未伤他人的学生;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造成打架后果的学生,但未动手;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后果的学生,但未动手;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但未造成后果的学生。14
10、、学生恋爱属实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属实,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且在学生中间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15、学生有两次记过或三次严重警告处分者。16、学生翻窗或翻墙进出寝室一次者。17、其他不良行为者。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1节以上者。2、无故夜不归宿3次者。3、住校学生未经允许多次深夜迟归,严重违反作息制度者。4、逃学(出走)两天以上的策划者、参与者。5、引入校外人员参与打架,引起冲突,造成打架事实者。6、参与打架二次以上者。7、谩骂、侮辱教师或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给予开除处分8、在校内外3次吸烟、喝酒、传看黄色书籍者。9、吸食或注射麻醉药品。10、考
11、试作弊(按零分计)达四次或四次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11、故意破坏公共财物200元以上者(需照价赔偿),勒令退学处分。12、行为不检,偷盗、藏匿、勒索、诈骗财物,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上者(需照价赔偿)或有两次以上偷盗、诈骗行为者以及有抢劫行为者。13、煽动或带头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者。14、参加非法组织,有明显反党、反社会言论和行为,经教育坚持不改者。15、三次以上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游艺机室、网吧、参与赌博、浏览发布不健康信息或阅读不健康书报,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者。16、学生恋爱属实,或经常发现男女生交往不正常属实,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
12、正且在学生中、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勒令退学。17、借读生,复读生违纪,按其情节轻重,够记过以上处分者,一律给予给予劝其退学。18、涉及闹事的肇事者、策划者、打架、参与者: 肇事者(打架者):动手打人,致使他人轻伤或重伤;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并参与打架;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造成人身重伤者或并参与打架; 提供凶器者:为他人提供凶器造成严重后果者。19、对闹事的肇事者、策划者、打架者、参与者及提供凶器者,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20、被判处以行政拘留、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并宣告缓期执行(属过失犯罪)者。21、学生有三次以上记过处分者或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再次
13、违反者。22、其他不良行为者。九、处分程序及管理权限:1、对学生实施处分应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由班主任申报,年级部领导签审核意见,附有关材料和学生本人书面检查,报至政教处备案、处理。2、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由政教处与年级部讨论决定,并由政教处批准,备案。给予学生的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由政教处起草处分决定,报校务会议批准。3、对学生的奖惩决定后,通知家长,通报处分。4、被开除学籍的学生所交费用一律不退。5、借读学生被退回原校的,所交费用一律不退。6、学生被处分后,每月月中写一份思想和行为的汇报交班主任签字,当事学生亲自送年级部领导审阅后交到政教处存档。班主任、年级主管、年级政主任和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利用这一机会,对学生进行教育。7、被处分满一年且每月思想行为汇报按时缴交的学生,可书面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由班委讨论,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年级主管提出意见,报政教处审批。政教处审批后,将结果由年级政教主任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在班内宣布审批结果,对未获撤销处分批准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思想和心理辅导工作。被处分学生的处分和撤销决定必须记入学生档案。8、本条例从2019年10月起生效并付诸实施。 9、本条例具体解释权归学校政教处。第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