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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风险一、入职程序:(一核实求职者与原单位是否已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存在竞业限制1、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2、在无法提供证明的情况下,可要求入职员工签订入职声明,内容明确写明“乙方保证在签订该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若因该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二核实求职者是否提供真实的个人材料1、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申明中签字确认:本人充分了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是公司聘用的前提,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由此造成的后果和需要
2、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要求劳动者出示证件原件,留复印件,要求劳动者入职时在个人简历及相关的复印件上面签字确认;3、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可将简历虚假等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二、有关试用期的相关规定(一有关规定试用期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风险分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违法约定
3、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要指出的是,赔偿金并不能代替正常工资的支付,也就是说,在单位承担赔偿金的同时,还要支付与该员工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的正式工资,即用人单位最终将承担该员工试用期满后约定的工资标准的双倍工资。此外,赔偿金的承担是以已经履行超过法定试用期限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单位就无须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以下两个标准:(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须格外注意。
4、(2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有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1、对于劳动者而言,不需任何理由,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2、单位单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员工不管员工是处于医疗期还是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只要是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提前三天通知,都可以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对于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试用期要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首要前提是试用期必须合法约定;(2用人单位制定有针对该员工的明确的录用条件要做到录用条件的尽量量化;(3用人单位曾向该员工公示过该录用条件:用人单位
5、可在其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针对岗位要求规定录用条件,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某一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确约定。在招聘时或录用后,向劳动者明确“录用条件”,并言明将其作为试用期的考核标准。在此,用人单位要做好必要的签收手续,要员工在相关文件上签字。(4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在试用期内对该员工进行了考核;(5该员工的考核结果必须告知员工;(6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7时间上需注意,在试用期内通知该员工;(三有关试用期缴纳社保问题分析1、风险分析:试用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也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风险主要如下:(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
6、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一年工龄折合一个月的补偿;(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2、风险规避:由于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员工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没有缴纳保险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件,损失就会有单位承担,为了减少损失,同时对员工也有一个保障我公司是否可以考虑为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三、有关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须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
7、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等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等。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
8、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过审批。风险分析:由于我公司工作的性质特殊,一线员工的休息时间不能严格保证,所以我司可以采取以上两种工时制度,规避用工风险,但要注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过审批。四、有关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方面的风险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9、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针对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规章制度的公示可以采取培训的形式告知:1、制作一个签到表;2、写明入职培训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内容等3、在打印出来的会议记录上让培训员工签字确认、如果页数很多,可以采取每页纸的下方都保留培训签到人员签字的地方,第一页签不完可以在第二页上签字。五、有关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需注意的问题:(一公司应与劳动者
10、明确约定其离职交接的义务,并约定员工未依法辞职、交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如招聘费用、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二员工辞职时,公司应当要求员工提交书面的辞职信,并且应当要求员工本人在辞职信上签字;同时,公司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手机短信辞职等行为无效,必须按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并签字确认方能生效。(三有关涉密岗位的风险分析:针对涉密岗位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约定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该提前通知期可以超过一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脱密期不能与竞业限制同时约定。针对这种涉密岗位员工约定的提前通知期在法律上称之为“脱密期”。脱密期是用人单位
11、用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手段,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禁止性规定。脱密期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离职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
12、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六、有关公司辞退员工需规避的风险分析: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
13、经济补偿。(一员工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这种定义及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此外,还要确保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合法的。(二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符合两个必备条件:一是员工有严重失职行为,二是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
14、,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 所谓重大损失,用人单位还得举证证明单位遭受了 经济损失, 这个经济损失需要单位来算,然后单位还要有依据能够证明这个经济 损失已经到了重大的境地。 多少属于重大损失, 单位可以规定, 单位没有规定的, 由仲裁机构来裁定。 (三)公司实施解除行为需向员工出具书面文书,告知解除决定和理由,并让员 工签字确认收到。如果员工拒绝签收,公司可以邮寄送达,并保留邮寄凭证。 七、有关劳动合同终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一)用人单位决定续签的,或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续签完,或者发现双方无法 就续签事项协商一致的, 应当果断地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决定不续签。否则容易造 成事实劳动关系,致使额
15、外的成本支出。 (三)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终止合同的法定条件何时出现; 2、须依法或依约决定是否提前、提前多长时间将终止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员 工; 3、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即行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包括为员工 出具终止合同证明书; 4、违法或违约未提前通知员工的,依法、依约承担相应责任。 (四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对于特殊情形、需要特别保护的员工一般会有 一个强大的倾斜保护,体现在劳动合同终止环节,如果出现这些特殊情形,劳动 合同不能终止,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女员工处于“三期” 、员工处于医 疗期的,等等,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五) 由于医疗期也是使得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情形之一,所以用人单位要注意 对员工病假的管理。注意病假证明的核实,员工请病假多或比较频繁的,应要求 提供相应证据或者要求复检。 “两种方法。第一,连续开病假的,带员工去指 定医院随机指定医生复检,核实病情。第二,去员工就诊的医院,直接找医生施 加压力,因为乱开假单,医生的执照是会被吊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