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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担保协议书范文简短(6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担保协议书范文简短一 连带保证人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_与甲方间已于_年_月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方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乙方应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
2、费用。 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
3、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_ 住址:_ 身份证号码:_ 连带保证人:_ 住址:_ 身份证号码:_ _年_月_日 推荐担保协议书范文简短二 抵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_(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 (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_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_万元(小写_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愿
4、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 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民法典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民法典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 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
5、量: 3.机动车牌: 4.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5.车辆识别: 6. 其他:机动车所有人 第三条 抵押物事项 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拥有并提供用于为乙方设定反担保抵押的财产,以及该财产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 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_元。该等价值金额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并不作为乙方或其他有权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抵押物被甲方处分,则乙方抵押权自动及于甲方同类同价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
6、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7、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 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 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 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
8、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抵押物的评估费用、保险费用、委托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主债权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9、 日。该期限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实际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贷款银行签订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
10、约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
11、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6) 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7) 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8) 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9) 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
12、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
13、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 其他 _ 第十五条、公证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并申 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费用由丙方负责。 2.甲方确认: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义务,若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
14、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甲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甲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丙方确认:如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4.甲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甲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 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5. 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丙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
15、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6.甲、乙、丙三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二)、执行证书的申请 根据本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乙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有该证书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第十六条、 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 陆 份,甲、乙、丙、公证处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担保有限公司签订。 甲方 _ 乙方 _ _ 年 _ 月 _ 日 推荐担保协议书范文简短三 甲方:_ 住址:_ 邮编:_ 联系电话: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址:
16、_ 邮编:_ 联系电话:_ 鉴于: 1.乙方原欠_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_元及其利息未偿还,后_公司将该债权转至甲方名下。 2.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乙方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其两处物业转让甲方,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担保物 乙方用作让与担保的标的物为两处写字楼中_个单元_平方尺物业。 1._写字楼_个单位共_平方尺; 2._写字楼_个单位_平方尺。 第二条产权之移转 基于前述乙方物业现仍挂在_名下,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转至甲方名下。 第三条债务履行再展期 上述担保物业暂不作偿还贷款处理,在本让与担保合同签订后_个月内,若乙方履行债务完
17、毕,甲方应当将该物业返还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债务,则甲方有权处分该物业并优先受偿。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让与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4.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未作清偿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贷款不停止计息。 第五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
18、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担保物之处置 本合同签订后_年之债务履行再宽展期届满后乙方未履行债务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9、,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_乙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推荐担保协议书范文简短四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为确保 与 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位于沈阳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20、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屋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百 ,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
21、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和费用
22、的: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屋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请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房屋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应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23、诉至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报抵押存档二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乙方): 担保人名称: 年 月 日 推荐担保协议书范文简短五 出质人(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所:_ 邮政编码:_ 电话:_ 传真:_ 基本账户开户行:_ 账号: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 传真:_ 质权人(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所:_ 邮政编码:_ 电话:_ 传真: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
24、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大写)_(小写)_,利率为_,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2.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1.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
25、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帐号_,金额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 (3)存单期限_。 3.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质押率为百分之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
26、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
27、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3.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存单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28、4.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
29、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9.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期
30、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存单的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5.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7.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
31、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
32、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
33、十八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1.双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双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双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34、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
35、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
36、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37、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推荐担保协议书范文简短六 _银行: 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_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账户或外汇额度账户及人民币账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 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如超过半年,愿按逾期加罚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担保责任时止失效。 保证人(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开户银行及帐号:_ _年_月_日 第 28 页 共 2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