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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家对医疗机构有误解,所谓看病难看病贵,我走遍全世界,看病最不难是中国,看病最不贵是中国,老百姓老要自己掏钱(看病)所以觉得贵,但出不起不等于贵.”-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市卫生局副局长曾其毅在分组讨论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问题:你觉得目前看病难不难,贵不贵?如果你主持医疗体制改革,如何避免“活人火化”事件?第1页/共27页在目前的“双轨制”的社保体系中,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享受国家财政提供的、比社保更丰厚、更有保障的退休金。第2页/共27页 2006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26件建议涉及养老保险问题,其中反映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偏低问题
2、的建议最为集中。一个案例是:内蒙古包头市一对退休夫妻,丈夫从企业退休,妻子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二人的退休金相差竟达3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也提出了关于“公平养老”的建议,她举例说,一位从纺织企业退休的老工人每月只有400多元养老金,而一位从机关单位退休的老人却每月领取高达3000多元的养老金。你对社会保障“双轨制”如何看?第3页/共27页“延迟退休”争议的背后:中国退休政策亟需调整 2010年10月23日,人保部举行的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对于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考虑到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不断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带来的巨大压力”,“人保部密切关注世界各国调整退休年龄政策
3、的动态,重视研究退休年龄相关问题。”实际上,是否推行延迟退休政策的争论由来已久,形成“挺退派”和“延退派”两大阵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看来,之所以政府不敢贸然推行延退政策,主要是怕引起社会矛盾,但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是或早或晚的事情。你对此怎么看?第4页/共27页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弱势群体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概况 历史沿革: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1950年颁布救济失业工人的办法,对解决旧中国遗留的失业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包括养老、伤残、遗属、疾病津贴、医疗、工伤和职业病、生育待遇等保障项目。此 后,国家颁布了救灾
4、救济、优抚安置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并根据社会发展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局限于城镇地区,重点是国有企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4年,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86年,建立了城镇失业保险制度,1994、1996和1998年分别开始实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9年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第5页/共27页制度结构:中国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缴费型的社
5、会保险和非缴费型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内容。社会保险(主体问题)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国家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时获得帮助和经济补偿,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关于五险一金的补充: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
6、不是法定的。第6页/共27页 社会救济中国政府对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者;或虽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者;或虽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灾害使生活暂时无法维持者。社会福利中国政府和社会向特别需要关怀的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援助,目前主要包括老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优抚安置中国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社会互助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扶弱济困活动。目前主要有工会、妇联、青联等社会团体组织的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居民组
7、织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等。第7页/共27页管理体制: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困难地区提供资金帮助;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的统一政策制定本地法规、政策和标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中央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主要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民政部负责管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卫生部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对社会保障资
8、金收支的财政监督,为社会保障计划提供补助资金等。各省、市、县政府设有同样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中央、省、市、县分别设立隶属于政府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万人。主要职责是,办理参保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记录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确认并支付待遇,管理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查询等。第8页/共27页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探索:1、根据不同保险对象,确定各自资金来源,实行不同保险模式 世界各国保险模式可分为3种:国家保险型、投保资助型、强制储蓄型。我国应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保险模式。国家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解决,以国
9、家保险型为主;城镇企业职工的保障基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以企业和个人为主,实行企业和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城镇个体经营者和农民在依靠家庭保障的同时,宜用优惠政策吸引个人储蓄养老。第9页/共27页2、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适当增加个人责任,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世界上有3种方式:一是现收现支,即以支定收、不留积累,由在职职工负担退休职工的费用。我国改革之前即是采用这种方式,费用在企业营业外列支。这种方式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因为它不能体现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完全积累式。保障基金全部由个人在年富力强时逐年积累,实行个人帐户,年老和病残时才
10、能领取。这种方式忽视了国家和企业的责任,不符合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原则;三是部分积累式,即支后节余,滚动发展。我国当前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就是这种方式的具体体现。这种方式符合我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社会统筹基金互济性强,但使用效果差,它体现公平;个人帐户基金互济性差,但使用效果好,它体现效率。我国采用这种方式筹资,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当前的问题是,企业仍负担过重,难以改变职工对企业的过度依赖,必须通过增加个人责任来改变这一状况。通过改革,逐步提高劳动者交费比例,相应降低企业交费比例,这有助于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同时,也体出了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原则。第10页/共27页3、加
11、快立法速度,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风险,保护劳动力的再生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其基本保障必须具有强制性。这方面的运作已为国际经验所证明。在目前世界上已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的开征,为稳定基金来源提供了法律保证。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缺乏基本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有关社会保障的几项单行条例、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也是粗线条的,为此需制定社会保障方面的专门法律。从目前看,制定一部对所有社会保障内容都适用的统一的社会保障法的条件还不成熟,但急需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等单行法
12、规,并及时发布相应的实施细则,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国家、社会保障职能部门、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各项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比例和社会保障金的给付标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投资运营原则和办法等,使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运行逐渐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第11页/共27页4、建立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多种形式的保障是指除了国家和保障形式外,还要努务发展商业保险和民间互助。发展商业保险和民间互助有助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特别是有助于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农民享受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在我国是80年代以后才开办的保险业务,但直到今天,人们并没有对其重视和深入认识,往往只强调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13、的区别,忽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补充。实际上二者之间的联系相当紧密:社会保险的程度高,商业保险的市场份额就少;社会保险的程度低,商业保险就需多承担一些保障。商业保险不仅与社会保险有关,而且与社会救济也有密切的联系。如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城乡财产保险等项目,就可以排除投保人由于意外事故而突然变成社会救济对象的可能性。所以,应重视商业保险的发展,特别应在农村采取措施,结合计划生育工作,扩大独生子女与纯女户父母养老保险范围,在城镇居民中,应积极办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险种。通过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介入,构筑一个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全方位、多渠道服务的社会保障体
14、系。第12页/共27页5、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世界各国政府都比较重视不少国家把它视为“第二财政”。根据国外经验,要使基金保值增值,关键是规范管理和科学运作。为此,1996年我国政府做出决定,在国家未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之前,社会保障基金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这一改革举措,使社会保障规范化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今后是否可考虑借鉴国际经验,在企业股份制改革时,进行基金投资。鉴于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安全性原则,国家可限制其投资领域,如可投向交通、水电、矿产等回报率较稳定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同时,
15、还应发展社会保障金融事业,通过金融杠杆,融集社会闲散资金投向社会保障事业,如投资开发社会保障产品,兴办风险小、收益快的公益事业,为地区内、部门内联合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提供融资服务等,以此促进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第13页/共27页6、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产业,完善社会保障功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社会保障不足和社会保障需求增加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在无法完全靠政府来解决这一矛盾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必须从自身的发展中找到希望和出路。从系统论的角度看,任何一个高级系统都必须具有相对独立性,必须具有一个相应的自我保护系统。社会保障系统作为整个国民经济主系统的附属系统,其资金的来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运行,除
16、了国家这个主系统的支持外,还应具有自我发展和自我增值能力。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发展社会保障产业。首先,应大力加强社会保障产品的生产,满足社会保障对象的特殊需要;其次,应积极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产业。应提倡和鼓励国家、集体、个人大力兴办专为社会保障对象服务的公寓、疗养院、康复院、医疗、学校、俱乐部、活动中心等机构,进一步搞好家庭服务、便民服务、妇幼保健、社会娱乐等活动,以老人服务和失业人员服务带动其他社会保障服务产业的发展。第14页/共27页1 血民。那些跟随父母长途奔波来济卖血的孩子,他们懵懂无知的眼睛里流露出的依然是儿童的天真与无邪。第15页/共27页2 深夜,凉飕飕的风刮来,车站广场虽然人挤着
17、人,仍难以抵挡刺骨的寒风。人们将一切可以御寒的衣物都裹在了身上 第16页/共27页3这个小女孩无论问什么都不说,问她为什么没上学,她就哭了 第17页/共27页4漫长人生路 第18页/共27页5 刚出矿井的煤矿工人 第19页/共27页8 民在我心,民为我本!第20页/共27页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什么是弱势群体?在国际上,“弱势群体”一词的使用频率很高,它的含义也是较为广义的。针对“强势”而言,“弱势群体”可以泛指所有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方面处于“弱势”的社会群体。在我国社会中使用“弱势群体”一词,其含义就不是那么宽泛,而是有其“特指”的意义在内。一般指以下5类:1“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
18、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孤寡老人、孤儿和残疾人;2城乡贫困人口;3城市中的下岗、失业人员;4进城打工的农民;5低收入的退休人员。有学者认为,绝大多数农村人口和大部分从事简单劳动的人员都属于“弱势群体”范畴的。第21页/共27页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保障的缺失与不足是导致弱势群体产生的重要原因。因病致贫2005年9月28日,中国青年报冰点特稿记述了一个尿毒症患者家庭从小康跌入赤贫的故事。从1997年至今8年多来,患者的丈夫和儿子用举债、下跪乞讨等方式,顽强地与噩运抗争,努力维护着患者的生命。2004年,可怜的丈夫在心力交瘁中撒
19、手人寰。目前,月薪只有800多元的儿子独力承担着母亲每月数千元的医药费。十年前的小康之家,已然负债累累,困苦看不到尽头。第22页/共27页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能在相当程度上带领弱势群体走出困境。新农合使半数“因病致贫”农民脱贫 据陕西省卫生厅2007年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抽样调查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50.7的“因病致贫”人口得到医疗费用补偿后,脱离贫困,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第23页/共27页如何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1)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弱势群体没有充裕的物质条件
20、,是解决不好弱势群体的问题的,发展永远是硬道理,要继续推进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2)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需要得到加强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围绕着“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弱势群体的问题也就日益凸现出来了。针对这一变化,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对原来重点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和追求效率优先的原则,适当调整到以全体社会成员共生发展、共同富裕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政策上来。第24页/共27页(3)国家的财政支持应到位毫无疑问,政府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这种责任不仅体现在推动
21、社会保障立法、监管社会保障运行等方面,尤其直接、具体地体现在政府承担的财政责任上。应该形成完善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并且在地方上摒弃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将有限的财政收入用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当中。(4)重点落实个人所承担的责任,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目前需要落实的措施包括:一是规范工资统计范畴,根据实际工资收入征收各项应当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杜绝瞒报、漏报收入的现象,让受到救助的群体确实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年轻的劳动者分担起中老年职工的部分责任;三是在维护孤老残幼等极端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的同时,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
22、福利收取服务费。第25页/共27页(5)推进和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忽略,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大失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化和农村居民地位的相对弱势化,既体现了农村对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农村居民生活风险的累积与社会风险的累积。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6)要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仅靠政府单一的社会支持是远远难以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的。因为就一个国家的政府支持系统而言,其主要是靠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来进行的,而弱势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无法纳入到政府有限的社会保障系统的(如农村中的弱势群体)。虽然,各级政府经常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搞一些“送温暖”活动,扶助那些社会保障体制外的弱势群体,但说到底,这只是政府部门的一种“道德努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大面积的弱势群体问题。应当把各方面的社会力量都组织协调起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真正作用。这种非政府组织至少包括各种非政府团体、慈善机构、群体组织、社区组织、志愿团体以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家庭和个人。第26页/共27页谢谢您的观看!第27页/共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