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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模板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1.4适用范围 2、基本情况 3、启动条件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应急反应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2、实行村支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包括亚热带风暴)、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中部,由××、长山、周公坞三村合并而成。全村地域面积11.94平方公里,农户1208户,人口3493人。*年,××村工业总产值12.7亿元,农业总产值3300万元,村集体可支配资金65.5万元,人均收入13
3、872元。 3、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3%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建立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4.1.1 村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分管民政领导、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等负责人担任。 4.1.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村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
4、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2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村委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主任。 5、应急措施 (1)启动本预案后领导小组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等报告情况; (2)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 联络协调组:由村支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村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抢险救灾组:由民兵连长
5、牵头,治保、调解、联防队参加,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团支部、妇联参加,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查灾核灾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等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村支二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
6、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保证撤离群众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6.2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借住、转移安置到村避灾中心,必要时搭建临时帐蓬等。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7.2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灾区恢复生产自救。 7.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饮用水困难户的情况。 7.4根据核灾的数据制定灾民倒房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生产自救等总体工作方案报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分步实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
7、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
8、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
9、导小组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厅办公室、种植业处、南亚办、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局、计划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处、科技教育处、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协调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报
10、送、发布和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和落实农业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收集、核查、汇总、反映粮食作物、瓜菜等农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南亚办: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热带作物灾情;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兽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地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农机化局:负责督导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
11、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科教处: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种子站:负责落实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 植保站: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协调农药等植物保护物资供应。 土肥站:指导受灾和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组织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复产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2.4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
12、公室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2.5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作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视灾情,提出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的意见与安排等。 (6)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
13、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应急准备措施 3.1.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1.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
14、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1.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1.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15、作业。 3.2 灾害分级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灾害(以下各等级灾害: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该等级)。 3.2.1 级灾害(特别严重灾害)。 (1)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市县的区域性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2) 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且成灾面积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万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0001万元以上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
16、业自然灾害。 3.2.2 级灾害(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成灾面积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万只以上,或者区域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3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3 级灾害(较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
17、播种总面积的11-15%,或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且成灾面积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4 级灾害(一般灾情)。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或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
18、积的20%以上,且成灾面积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接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厅长或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采集 预警信息。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省水务厅的水情信息,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市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
19、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2.2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省气象、水文、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3 信息报告 (1)实
20、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3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灾等,降低灾害对社会
21、、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危害。 4.4 分级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响应。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4.1 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发慰问电,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
22、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2 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农业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
23、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3 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
24、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4 级响应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4.5 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省农业重大
25、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和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4.7 应急终止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
26、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对栏舍进行消毒、加固,并适时补栏。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
27、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省政府事权的,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应急队
28、伍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培训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
29、施。 8.1.1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热带气旋、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1.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受灾早晨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灾害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 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8.1.3 本预案中热带气旋,是中国气象局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
30、GB/T19201-2006)中所规定。即热带气旋非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41.0m/s(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
31、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一、制订预案的目的: 自然灾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灾害的范围: 校园自然灾害包括:大风、台风、龙卷风,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灾害。 三、预案的启动: 1、收到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2、发现有别于常规的现象,经验中,可能出现自然灾害,本预案正式启动。 四、组织机构: 成立防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x 副组长:王x、徐x 成 员:张x、王x、白x、徐x 五、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及成员负责日常
32、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排除隐患工作。2、负责灾害发生时教师、幼儿的组织、协调、监督、转移、逃生等工作。 3、领导小组负责灾害发生后的救治及发生的后果处理工作。 六、防灾害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蔡x:138x44015 徐x:13813x502 王x:135125x18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作好一切准备 地质灾害和其它自然灾害一样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并且有突发性强,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区别是有很大的隐蔽性,很多地质灾害就发生在居民住地,由于没有察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我们防治地质灾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做好防大灾
33、,抗大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设施准备。因此,县政府决定在我县成立地质灾害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成立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将原县200人的快速扑火队变为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大队,下设四个分队,由县政府地质灾害指挥系统指挥。 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队员在野外宿营的装备和带足三天食品给养,建立通讯方式保证快速集结、快速反应。 交通部门要对我县现有车辆调查登记,接报警后调动30台车辆组成抢险车队,保障县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快速及时到达现场。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在装备、通讯、车辆给养上做好准备。特别是每个村屯都要组织抢险队伍,保障受威胁的居
34、民安全撤离和抢险救助。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建立联防体制,各乡镇与乡镇之间,各村屯与村屯之间,各乡镇政府与本地企事业单位、驻军、武警部队建立联防网络,保障救援力量。县政府也将与友邻县、林业局、驻军、武警部队取得联系,建立县级联防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二、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报警 地质灾害发生后目击公民都有报警的义务,谁先发现,谁向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有险情迹象的有地质灾害巡视员,险情监测人员或看守值班人员发现情况立即报警。 报警人员在向当地受威胁人群报警的同时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巡护、监测、看守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当地村委
35、会、乡镇人民的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当地村委会接报警后,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乡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乡镇政府接报警后,向县政府报警。 县政府接报警后视灾情情况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警。 报警内容根据已知情况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2、撤离 灾难发生后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远离危险区,有人力、物力条件的可同时组织、撤离和抢险。 村级抢险队伍是在现场人员,接到报警后,除向上级报警外同时组织力量、组织群众向事先发
36、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没有地质灾害发生迹象的没有发放明白卡可视情况确定安全方向、路线、地点撤离。 乡镇快速反应、应急队伍是距离最近、最早到达的抢险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同时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上报情况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县地质灾害反应、应急大队是重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到达灾区后本着先撤离后抢险原则,进行抢救工作。 3、抢救 地质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在确保受威胁的'群众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抢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都要把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做为
37、最重要的任务,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在特殊的情况下,现有人员、设备抢救不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专业人员、专门设备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在保证抢救受伤人员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时抢救受灾财产,在保证抢险队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努力抢救受灾财产,减少受灾损失。 三、有关单位任务 在地质灾害发生有迹象的监测责任单位必须设立监测巡视、值班专用电话,设专人守机。邮电部门优先传递防灾信息,为县乡及有关部门防灾专用电话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为尽快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与蔓延,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救护、伤员移送、接受住院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医院建立医疗救
38、护队、建立有线、无线电话通讯网络,并派专人值班,救护队员在岗待命。做好药品、设备各项准备,保障抢救、救治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工作。灾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要讯速到达现场,维护灾区治安,公安部门要抽调足够的警力,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昼夜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保卫力量,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和破坏。搞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疫情防治措施 (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
39、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4)应急程序 (一)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二)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6)恢复生产 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
40、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2)疫情防治措施 为了保证现场应急措施,有组织、步骤,对有可能出现的病人,特设紧急救护组织,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能迅速采取隔离,做好应急准备,保证有效的快速妥善处理紧急事务。 1)一旦现场发生情况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根据情况的轻重迅速组织与病情相关的救护工作。 2)平时项目班车用做预防急救准备,发生情况,班车随时听从调遣,如果应急不来时,及时求助外线给予帮助。如:打急救电话“120”,由后勤负责人联系,并指派班车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医院。并详细调查与病人接触过的任何人等,进行隔离,由医生逐一进行检查,对出现“肺结核”“禽流感”病人使用过的用具、衣物、床铺、房间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3)备用两个空房间,发现高烧、头疼等不适反应时随时进行隔离。 4)项目班车每天清洗,不少于两次消毒。 5)对没有出现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