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AIACN 007-2022 教室用扩声系统通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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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CAIACN0072022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技术要求.25试验方法.56检验规则.6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7附录A(资料性)教室声学环境指标测试方法.10IT/CAIACN0072022教室用扩声系统通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教室用扩声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一般教学用教室的扩声系统的设计与应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

2、示标志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4959-2011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6882-201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T9384广播收音机、广播电视接收机、磁带录音机、声频功率放大器(扩音机)的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GB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SJ/T11540-2015有源扬声器通用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扩声系统s

3、oundreinforcementsystem扩声系统包括设备和声场。主要过程为:将声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处理、传输,再转换为声信号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主要设备通常包括:传声器、音源设备、信号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等。3.2教室用扩声系统soundreinforcementsystemforclassroom指适用于幼儿园、中小学以及高校教室等教学场所使用的扩声系统。3.3传声增益soundtransmissiongain扩声系统在最高可用增益时,教室内各测量点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稳态声压级的差值。注:单位为分贝(dB)。1T/CAIACN00720223.4扩

4、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peechtransmissionindexforpublicaddresssystems(STIPA)语言传输指数法(STI法)在某些条件下的一种简化形式,适用于评价包括扩声系统的教室声学的语言传输质量。它受包括扩声系统的教室声学失真的影响。3.5声场不均匀度soundfieldnonuniformity教室内(有扩声时)各测量点的稳态声压级的最大差值。注:单位为分贝(dB),测量频率范围为125Hz-4000Hz。3.6混响时间reverberationtime在输入信号停止后,声压级衰减60dB所需时间即为混响时间,单位为秒。3.7总谐波失真totalharmonic

5、distortion(THD)输出信号的失真成分的有效值与总输出信号的有效值之比表示的谐波失真。3.8信噪比signalnoiseratio规定条件下测得的有用信号与电磁噪声电平之比。3.9系统噪声功率级systemnoisepowerlevel扩声系统在最大可用增益工作状态下,在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内测得的扩声系统声功率与基准值之比,取以10为底对数的10倍,用分贝(dB)表示。3.10传输频率特性transmissionfrequencyresponse扩声系统在稳态工作状态下,教室内各测量点稳态声压级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设备输入端的电平的幅频响应。3.11相邻教室声串扰acousticcros

6、stalkinadjacentclassrooms声串扰是本教室扩声系统对相邻教室的一种噪声干扰,指在本教室扩声系统工作时,在相邻教室空场情况下,相邻教室从地面向上1.2米的听音面上测得的声串扰的声压级。4技术要求4.1一般要求4.1.1系统的设备应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2T/CAIACN00720224.1.2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应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4.1.3设备对工作区域以外不应造成噪声干扰。4.2教室声学环境指标要求4.2.1室内声场不均匀度教室内声

7、场不均匀度应从教室地面向上1.2米的听音面上进行测量,使用频率范围为125Hz4000Hz的粉红噪声,其中:a)100平方米以下教室内各学生座位测量点的稳态声压级最大值与最小值差值范围为6dB;b)100平方米及以上教室内各学生座位测量点的稳态声压级最大值与最小值差值范围为10dB。4.2.2传声增益在125Hz4000Hz频率范围内的传声增益大于-8.0dB。4.2.3环境噪声教室周边环境、教学设备和其他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应不大于40dB(A),能保证正常教学扩声要求。4.2.4混响时间教室的混响时间T60应不大于0.8秒。4.2.5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TIPA教室的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T

8、IPA值应不小于0.6。4.2.6相邻教室声串扰相邻教室声串扰的声压级应不大于40dB(A)。4.2.7安全健康声压正常授课时,学生座位的听音面(1.2米等高线位置)最大声压级应小于82dB(A)。4.3系统设备指标要求4.3.1外观和机械性能外观和机械性能要求如下:a)设备结构和外形应完整,外观应整洁;b)设备的零件应没有显著的机械损伤;c)铆、焊、紧固及胶粘应可靠,金属零件的涂覆层应符合具体的设备技术文件要求。4.3.2传输频率特性应符合GB50371-2006中4.2.3,达到一级标准要求。4.3.3总谐波失真应符合GB50371-2006中有关规定,在扩声系统额定带宽及电平工作条件下,

9、从传声器输出端口至功放输出端口通路间的总谐波失真应不大于0.1%。3频率范围Hz位移幅值mm每一轴线上扫频循环次数次要求1030100.755样品应在3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振动3055300.255T/CAIACN00720224.3.4信噪比信噪比应大于75dB。4.3.5系统噪声功率级系统噪声功率级应不大于30dB(A)。4.4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符合GB8898-2011中有关规定。4.5极性设备输入、输出端的极性标志应准确。4.6环境适应性4.6.1高温负荷样品在温度为55时应能持续工作4小时,试验后应符合4.3的规定。4.6.2高温贮存样品在温度55条件下搁置16小时,恢复2小时后应

10、符合4.3的规定。4.6.3恒定湿热样品在温度40、相对湿度(932)%的条件下搁置96小时,恢复4小时后应符合4.3的规定。4.6.4低温负荷样品在温度-10条件下搁置2小时后应能持续工作2小时并符合4.3的规定。4.6.5低温贮存样品在温度-25条件下搁置16小时,恢复2小时后应符合4.3的规定。4.6.6扫频振动带包装的设备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振动试验。试验后应符合4.3的规定。表1扫频振动试验要求4.6.7跌落带包装的设备按表2规定的质量和高度承受一角三棱六面的跌落试验,试验后应符合4.3的规定。4设备大包装质量m/kg跌落高度cm跌落面m108010m207020m306030m405

11、040m504050m30T/CAIACN0072022表2跌落试验要求5试验方法5.1教室声学环境指标要求5.1.1室内声场不均匀度按照GB/T4959-2011中6.1.3的规定进行。5.1.2传声增益按照GB/T4959-2011中6.1.2的规定进行。5.1.3环境噪声按照GB/T4959-2011中6.2.1的规定进行。5.1.4混响时间按照GB/T4959-2011中6.2.3的规定进行。5.1.5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TIPA按照GB/T4959-2011中6.3.4的规定进行。5.1.6相邻教室声串扰参照GB/T4959-2011中6.1.3的规定进行,本教室扩声系统在最大可用

12、增益工作条件下,在相邻教室空场情况下,从相邻教室地面向上1.2米的听音面上各测试点测得的声压级的平均值。5.1.7安全健康声压参照GB/T4959-2011中6.1.4的规定进行,教室扩声系统在最大可用增益工作条件下,空场情况下,教室内各测试点测得的最大声压级的平均值。5T/CAIACN00720225.2系统设备指标要求5.2.1外观与机械性能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检查尺寸,用目测检查外观质量,以及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检查机械质量。5.2.2传输频率特性按照GB/T4959-2011中6.1.1的规定进行。5.2.3总谐波失真按照GB/T4959-2011中6.1.7的规定进行。5.2.4信噪比

13、按照SJ/T11540-2015中5.4.6的规定进行。5.2.5系统噪声功率级按照GB/T6882-2016进行。5.3安全要求安全要求按GB8898-2011的有关规定进行。5.4极性检查扩声系统的端口极性标识是否正确。5.5环境适应性5.5.1气候试验高温负荷试验、高温贮存试验、恒定湿热试验、低温负荷试验、低温贮存试验按GB/T9384的有关规定进行。5.5.2机械试验扫频振动试验、跌落试验按照GB/T9384的有关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基本要求设备应由收购部门验收或委托生产厂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设备应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当对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根据合同协商具体的检验项

14、目。设备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出厂检验6.2.1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2828.1中关于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6.2.2教室用扩声系统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应按GB8898-2011所规定的高压检验项目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逐台进行。6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定数组1教室声学环境指标要求4.25.150012安全要求4.45.33外观与机械性能4.3.15.2.165124极性4.55.45环境适应性4.65.5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1外观与机械性能4.3.15.2.10.41.02极性4.55.43标志7.1

15、T/CAIACN00720226.2.3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出厂检验项目6.3型式检验6.3.1型式检验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在更改结构、制造工艺及主要原材料并可能影响设备性能时或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也应进行。6.3.2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设备中随机抽取。6.3.3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2829中判别水平,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6.3.4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定数组应符合表4的规定。6.3.5安全性能、干扰特性以本周期生产的使用相同材料和相同结

16、构的设备为一个批量。表4型式检验项目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7.1标志7.1.1设备铭牌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商、电源输入输出规格及额定阻抗、额定噪声功率、额定频率范围、额定特性灵敏度等内容,标志应清晰。接线端应标志“+”“-”极性或以红黑色区分正、负极性。设备标记还应符合GB8898-2011中第5章规定。7.1.2设备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上应写明本设备符合所执行标准的编号。7.1.3设备的外包装箱上面应标有下列字样或符号:a)制造厂商、地址;b)产品名称、商标和型号;c)质量(含包装)/kg、包装数量;d)包装体积(长宽高);e)安全认证标志(符合

17、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f)“易碎物品”、“怕雨”、“堆码层数”、“向上”等储运符号或字样,符号应符合GB/T191的规定;g)执行标准。7T/CAIACN00720227.2包装设备或部件应有牢固的包装,并有防撞保护措施,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任何损坏。7.3运输包装完好的设备可用正常的陆、海、空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7.4贮存包装好的设备可贮存在温度-2545,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库房中。库房中应无急剧的温度变化,周围空气中应无酸性或其它有害气体。8T/CAIACN0072022附录A(资料性)教室声学环境指标测试方法A.1测量条件A.1.1教室应符合隔声、混响时

18、间、环境噪声等建筑声学的要求;讲台、课桌、窗帘、灯具等安装完毕,已经具备使用条件。A.1.2扩声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在教室内安装并调整完毕,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测试过程中不得做任何改变。A.1.3测量时,教室内各测点的声压级应高于环境噪声声压级15dB。A.1.4各项测试在空场条件下进行。A.2测试声源、参照点和测量点A.2.1测量室内声场不均匀度时,选择测试声源为频率范围125Hz4000Hz的粉红噪声。其它教室声学环境指标测试声源信号应依据GB/T4959-2011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的规定。A.2.2测试声源位置的选取应覆盖教师在教学空间通常活动的区域,宜选取讲台中心和讲台一侧边缘,并考虑

19、教师的授课习惯。测试声源离地高度1.5m。A.2.3扩声系统传声器距离测试声源的位置以扩声系统正常使用状态为准,传声器的轴线指向正常发话方向。A.2.4测量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时,应调整测试信号电平大小,在距离测试扬声器0.5m处的声压级为66dB(A)。A.2.5学生听课区测量点应不少于9个点(选取学生听课区9分格的9个中心点做测试),测量点的分布应合理并有代表性,如图A.1所示。图A.1教室测试点布置图9T/CAIACN0072022A.2.6测量点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a)测量点距地面的高度应为1.2m;b)测量点距房间内各反射面的距离应1.2m;c)各测量点之间的距离应1.5m。10T/CAIACN007202211T/CAIACN0072022T/CAIACN0072022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教室用扩声系统通用技术规范T/CAIACN0072022*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69号401室(201203)电话:021-50808558传真:021-50803528网址:电子信箱:dingwenwen版权专有侵权必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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