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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1 内蒙古黄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网络,突出工会维护职能作用的发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发挥工会在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依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及三个条例和工会系统劳动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2、制定本工作制度。一、组织原则1、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工会和质量安全部、人事部各工程处工会共同组织成立。各处公会设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各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2、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受同级工会领导。3、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质量安全部部长、人事部部长、2党群部副部长担任,委员由公司人事部劳动保护干事、各处工会主席担任。4、各工程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由处工会主席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分会委员会确认,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工会小组长担任。二、工作制度每
3、月由各班组检查本班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每季向处工会上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员季度报表;工程处由各委员参加,每月对本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一次,每季度向公司工会报告本季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全公司劳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工作任务1、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安全技术和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知识,增强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定期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4、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3、建立起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档案,负责制定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隐患通知书制度,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化,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督促解决。4、负责进行职工工伤及职工职业病的健康程度鉴定工作,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组,并参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向上一级工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5、监督和协助改善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适当照顾她们的工作,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6、监督检查和协助行政加强劳动保护设施的维护使用和保养,保*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完善
5、有效。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正确使用,参加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四、工作权力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有直接监督检查的责任,随时进行监督。2、对各级行政领导疏忽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要及时给予建议,并监督及时改进。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有权不执行或组织职工拒绝*作;如发现机器设备,生产设施存在重大隐患,对有毒有害特别严重,有条件改善而不改善的生产环境,职工有权不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并有权建议进行限期整改。对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后,险情尚未解除,也
6、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权拒绝工作。4、在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没有实行“三同时”原则的,有权不进行审查验收,并建议必须进行完善后才能验收。5、各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成员,在工作现场发现工作人员有情绪不稳,不符合上岗条件的,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作无监护人等影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有权停止其工作。6、监督行政合理安排生产,防止过多加班加点,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7、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三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提出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工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