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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改制方案精选企业改制方案精选主题栏目精选:“企业改制方案”,敬请访问。企业改制方案【篇企业改制方案【篇 1 1】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 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
2、、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17 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二、规范操作(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
3、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三、政策支持(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
4、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四)资质资格
5、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 1 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四、统筹推进(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
6、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
7、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企业改制方案【篇企业改制方案【篇 2 2
8、】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脱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二)分类推进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脱钩方式,分类分步实施脱钩工作。(三)严格程序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脱钩方案、资产处置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二、改革范围(一)本市县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
9、门、直属部门,办事机构和其他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二)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需改制为企业的本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三)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位。(四)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本次脱钩改革的企业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参股公司股权。本市文化企业、旅游景点的改革,按照有关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整合改革,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本市党政机关所办的金融类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实施改革和
10、管理,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三、目标任务力争到 2017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四、类型办法我市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脱钩主要分为改制移交、改制退出两种办法进行。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脱钩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项工作由企业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一)改制移交。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属下列情况的,作改制移交处理:1、企业资产状况较好,经营基本正常,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
11、企业。2、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开办的合资、合作或参股的经营性企业中的股权。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负责。经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 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批准作移交处理的企业,在接到批复后,将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及企业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公司制企业直接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全民所有制企业先由主管部门按照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司制改制,然后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被移交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党工团管理关系的脱钩工作
12、,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企业原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二)改制退出。对主业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原则上实行以下两种方式:1、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但不需要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经营者、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类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政策,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对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原则上应采
13、取关闭破产或清算注销的办法脱钩改制。对这类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提出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三)需改制为企业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 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6 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915 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分类进行改革,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
14、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由市政府授权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四)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改革为企业后,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授权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五)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先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脱钩改革工作。五、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联合下
15、发通知,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所属需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核实,各级编办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实。(二)清产核资(11 月底前)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立即对所办的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通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登记造册。(三)制定方案(11 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革方
16、案,明确脱钩改革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人员安置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改制移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四)上报审批(12 月中旬前)1、各党政机关必须按市领导组和本方案的要求,将脱钩改革方案及相关附件,并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市领导组办公室。2、分类处理审批,采取合议形式进行。根据企业脱钩办的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派出代表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分类处理审批合议组,按晋办发201526 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提出合议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批后下达处理批复。(五)组织实施(2018 年 5 月中旬前)企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市领导组的处理批复
17、后,必须按批复认真抓好落实。改制退出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落实;改制移交工作随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统一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市国税、地税、审计、银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领导组的批复为依据,办理关闭破产企业的注销、移交企业变更等企业的年审手续。2018 年 5 月中旬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六)检查验收(2018 年 5 月底)。由市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了确保脱钩工作顺利
18、进行,所有脱钩工作由市领导组组织进行,各党政机关、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脱钩工作的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是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脱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脱钩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二)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党政机关和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做到
19、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执行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所办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组要加强对脱钩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脱钩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对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脱钩改革工作、影响脱钩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企业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
20、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企业改制方案【篇企业改制方案【篇 3 3】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二、基本原则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
21、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三、改制范围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 xx 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xx 县运输公司、xx 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四、改制形式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五、资产评估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
22、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六、资产处置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2、职工购
23、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七、股权设置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
24、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八、职工安置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5、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xxxx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 xx 元计提至 xx 周岁(不足x 年按 x 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 xx 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 xx 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xxx 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 xx 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5、享受荣誉津贴人员的荣誉补助费根据洞劳人薪 19xxxx 号文件规定,省级劳模按年人均xx元,省级先进工作者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 xx 周岁(不足 x 年的按 x 年计算)一次性计发。6、因工伤
26、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按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因工伤致残等级在 x 级的人均计提 xx 元,x 级的人均计提 xx元,并一次性发给(已享受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伤医疗补助的不再计发)。7、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列入社会统筹的,继续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按原渠道发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企业支付的,按照原发放标准,对不满 xx 周岁的供养对象,一次性发到 xx 周岁,对供养的其他直系亲属,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到 xx 周岁;xx 周岁以上的每增加 1 岁,减少 x 年,xx 周岁以上的按 x 年计算。属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 x 万元。8、领取安置费的职工,必须与原企业解除
27、劳动关系,并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分别办理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原有的养老保险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主管部门应将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到县就业管理机构,其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9、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发放,企业补差部分予以取消。10、原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和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改制范围,其有关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11、个别企业若改制条件尚未成熟,应将已变卖资产的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未变卖的房产租赁收入应存入银行作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九、需解决的问题1、企业内部职工 60%以上出资购买国有
28、企业资产,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价格逐级优惠。购买资产xx 万元以下的优惠50%,xx万元以上部分优惠 10%。2、企业改制在资产出售或转让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资产评估、转让,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参照国企改制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要求将减免和退拨的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费用或偿还债务。3、资产变卖转让的收入由财政局专户储存,主管部门应将资产变卖或转让的收入,在交通系统内部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扶持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资金。十、其它1、交通运输系统的集体企业改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并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与交通局脱离隶属关
29、系。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企业改制方案【篇企业改制方案【篇 4 4】为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按时完成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体制创新,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按照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要求,
30、用 xx 年时间,对现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整合、压减,基本完成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二)基本原则。1.按照有利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发挥主渠道作用、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粮食安全的原则,确定改革形式。2.坚持以人为本,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妥善分流安置职工。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4.维护金融债权安全,不得借企业重组、破产之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三、方法步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市、县(市、区)要于 20
31、 xx 年 x 月底前制定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要于20 xx 年x 月底前完成。对经审计、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清理审计确认的市、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19xx 年 x 月 x 日至 20 xx 年 x 月 xx 日期间发生的财务挂账,按照“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处置。政策性挂账全部从企业剥离,由县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政策性之外的各类亏损挂账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妥善落实银行债务及还本付息来源。(一)确定改革形式。各地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改革形式。1.国有独资。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继续
32、实行国有独资。2.撤并重组。按照区域化、规模化、市场化的要求,对购销企业进行调整重组。要严格控制国有独资公司数量,每个县(市、区)可组建 2 个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公司。粮食公司对其独资和控股的粮食企业,可以资产为纽带,实行运营管理。3.组建集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产权制度改革,与粮食加工企业、科研单位和农民合作组织组成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支持和鼓励骨干粮食企业利用品牌和资信优势,在一定区域内兼并、收购、重组相关粮食购销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壮大经济实力。4.承包租赁。对整体优势不明显、局部优势尚存、部分有效资产尚能发挥效益的粮食购销企业,实行承包
33、或租赁经营。5.股份合作。以粮食购销企业的国有资产投入进行控股或参股,竞争上岗人员以现金入股,鼓励经营者和骨干管理人员多持股,有条件的可吸收社会法人及自然人入股,组建一批实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的国有控股或参股经营公司。6.出售转让。对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没有经营价值和发展前景的所(站),通过评估,整体出让,向社会公开拍卖。7.关闭破产。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的粮食购销企业依法实施破产。无论采取哪种改制形式,都必须制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xx 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4、。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二)清产核资。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各类资产、仓储设施、土地占用、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三)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根据清理审计财务挂账的结果进行补充审计,凡改为非国有企业的,要进行离任审计。委托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对未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企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对已经剥离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的农发行贷款,已办理抵押的资产可参与评估。资产评估报告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土地评估报告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初审备案。(四)资产处置。根据评估结果,由主管部
35、门指导企业拟定资产处置方案,报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的方案,报土地主管部门审批。资产变现可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严禁利用企业改制逃废金融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筹措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筹措采取企业自筹、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筹集。主要筹措渠道有:资产变现收入。1.企业原有积累。2.社会筹集。3.各级财政适当补助。(六)职工安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应当根据不同的改制方式,与职工重新订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退休、退养条件的职工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养手续。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应当接收安置原企业职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36、法及xx 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职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得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原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少于 x 年的,应签订不少于 3 年的劳动合同。企业改制时,要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实施。对军队转业干部、伤残军人,改制后的企业在聘任人员时应当给予照顾。省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其职工安置和劳动保障费用的处置,按照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x 政发20 xxxx 号)及有关配套政策执行。市属及以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可参照鲁政发20 xxxx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七)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国有粮
37、食购销企业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新型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粮食购销企业管理水平。20 xx 年 x 月 x 月,各市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专题报告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汇总后报省政府。四、有关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特殊性,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推动粮食企业改革。(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
38、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对破产关闭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39、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五)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六)在 20 xx 年底以前,对确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经费要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八)企业改革中需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取。五、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40、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省里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发展改革(计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农发行、粮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把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营造宽松的环境。改革方案要公开、透明,体现职工意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军转干部和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要按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具体改革步骤上,应尽可能将职工分流与企业改制同步进行。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团政工组织的作用,做好职
41、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稳定。省里将定期对各地的改革情况进行调度,督促检查改革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企业改制方案【篇企业改制方案【篇 5 5】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我县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一、改革原则和标准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因企业实施政策、整体运营、扎实推进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七大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标准是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妥善解决职工一补三险问题和人员安置问题,确保改革过程中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平衡性,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42、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坚持依法、民主、阳光经营,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改革的对象和范围改革的对象包括农垦、林业、农业、水利、粮食、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七个系统的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大集体和家属工。我县经济林场、林业车队、外贸总公司、市场建设开发公司、工程建设总公司、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等 6 户企业纳入此次改革的范围。三、改革实施步骤1.宣传启动调查阶段(9 月 15 日至 11 月 30 日)召开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县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系统相关企业人员动员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宣传改革政策。调查改革范围内的企业,充分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43、定义职工身份、服务年限、工作类型、工资、工伤。2、方案制定、审核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职工安置计划。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准备。企业改革计划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资产、负债)、改革费用计算截止日期、分流安置对象、职工安置方式、职工安置标准、各项安置费用计算及相关问题处理。企业改革计划制定后,主管部门应当报告七个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3、全面实施阶段(1 月 1 日4 月 30 日)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企业改革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资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
44、劳动关系的协议,发放各项安置费用。为下岗职工办理、发放相关证件,预提社保、医保等经费的拨付移交。4、总结完善阶段(5 月 1 日6 月 30 日)将企业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做好职工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移交及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对持续运营企业做好改制后企业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涌现的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改革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总结。四、工作要求1、强化领导,切实履职。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抓操作、抓推进。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做到心中有数、掌控在手、把握全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45、把问题分析透,把困难估计足,把工作做早做细,确保主动。2、宣传为先,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释疑解惑和职工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改革的真心拥护、大力支持。3、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各单位改革无论是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实施,都要始终注重倾听和把握职工诉求,尊重职工主体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作用。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对资产处置情况、职工安置费用发放情况等敏感事项及时公布,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扎实开展。4、落实责任,维护稳定。七个系统行政主管
46、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健全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改制方案【篇企业改制方案【篇 6 6】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改制方案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XXX 企业成立于 X 年 X 月,现位于长春市 XX 区 XX 路(街)X 号,隶属 XX 资产经营公司(或集团、区、委、办、局),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1、资产、负债:以 X 年 X 月 X 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后,企业资
47、产总额为XX 万元,负债总额为XX 万元,剔除划拨土地价值量和非经营性资产后,企业净资产为XX 万元。2、人员情况:截止 X 年 XX 月 XX 日,企业在职职工 XX 人,其中:全民固定工 XX 人,合同工 XX 人(含混岗集体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人员 XX 人。离休人员 XX 人,退休人员 XX 人。3、土地房屋状况:企业现有划拨土地面积 XX 平方米,土地级别为 X 级 XX 用地,经具有A 级土地评估资质的XX 事务所评估,按X 年使用权评估,价值量为 XX 万元。现有公企房 XX 平方米,产权单位为XX 公司(集团),现使用用途(工业或商业)用房。自有房产 XX 平方米,
48、为(工业或商业)用房。产权关系是否清楚,有无抵押或担保(如有抵押或担保请注明抵押或担保面积和金额)。二、企业改制的基本思路1、改制必要性;2、改制工作思路。三、企业改制方式1、采取的基本方式:“双退”或“单退”。2、职工理顺劳动关系的政策依据。3、资产处置方法:包括对国有独资企业采取出售产权或引资参股、职工集体购买、用补偿费置换成个人股权等办法;对非上市国有控股公司,采取出售股权、放弃控股地位或相对控股、用减持国有股权收益和适当让渡国有股分红权等方式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对暂不具备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采取将企业资产向社会法人、社会自然人、本企业经营者或职工集体实行出售式租赁等等。四、企
49、业改制成本测算企业改制总成本为 XX 万元。主要构成如下:1、在职职工补偿金按XX文件标准计算,总额为XX万元,其中:固定工 XX 人,补偿金 XX 万元(人均 XX 万元);合同工 XX 人,补偿金或补助费 XX 万元(人均 XX 万元);混岗集体工XX 人,比照全民合同工标准计算,安置费XX 万元(人均 XX 万元);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在职职工,应预缴社保费 XX 万元(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预留费用 XX 万元(人均 XX 万元)。2、在职职工定额医药费补贴合计XX 万元。其中:1986 年以前参加工作 XX 人,XX 万元;1986 年以后参加工作 XX 人,XX 万元。3、
50、离休人员 XX 人,费用总额 XX 万元(以老干部局核定数为准)拖欠费用 XX 万元;移交市老干部管理中心统管费 XX 人,XX 万元。4、退休人员 XX 人,预留费用 XX 万元(人均 XX 万元)。5、职工劳动债权(以劳动部门核定为准)XX 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 XX 万元;拖欠职工生活费 XX 万元;集资款 XX 万元;抵押金 XX 万元。6、新增成本项目:可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退休人员 XX 人,费用总额 XX 万元(以主管部门核定数为准);工伤人员 XX 人,补助费按 XX 文件规定预留 XX 万元。7、拖欠社保“两费”企业承担部分 XX 万元(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8、其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