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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三篇三篇篇一: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篇一: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适应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内部层层有责、责权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行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政策、机构设置、预算及重大投融资等有关的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日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权授予总经理。第三条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经营审批权限和年度预算内的费用批准权由董事会授权予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级管理、分级授权的原则,将其部分权限授予其下属,并按此
2、原则逐级下放。第四条公司实行对费用批准权限与费用支付权限相一致的管理原则,即有权批准动用费用进行经营活动的人,同时具有批准付款的权力。第五条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可将行政职能授权予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时在公司内部网和集团内部网上予以公布。副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其行政职能自动由公司总经理接管。第六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对其授权范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的分级授权标准。第七条上级授权主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其对下一级的授权标准。第八条授权标准发布后即成为公司内部制度,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人禁止越权操作。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者,公司将采取行政和经济处罚、纪第 1 页 共 16
3、 页律制裁直至开除。如后果严重,并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九条对董事长的授权:(一)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5%(含)以内的期中调整;(二)批准公司年度信贷计划 20%(含)以内的调整;(三)批准公司 3000 万以上,5000 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四)批准公司对外月度、季度稽核报告。第十条对总经理的授权(一)签订公司信贷合同;(二)批准公司 3000 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三)批准公司贷款支付;(四)批准资金账户划转;(五)批准公司费用报销;(六)批准公司费用预支;(七)批准公司资金账户的开立、撤销;(八)批准公司招聘或解聘经理以下人员。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
4、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 2 页 共 16 页篇二: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篇二: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分级授权管理”,是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和经营班子的授权等分级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第二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第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
5、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第 3 页 共 16 页(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6、(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
7、决定金额在上年末净资产额 30%以内的资产处置和坏帐处理;(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一)制订公司的激励制度、办法;(十二)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第 4 页 共 16 页以及审计部门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推荐的董事人选、监事人选和决定任免下属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并决定上述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七)听取公司
8、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五)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七)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批准抵押融资和贷款担保事项,以及批准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八)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
9、东大会报告;(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 5 页 共 16 页第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章权限划分第七条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0%以下(不含30%)的资产购买或出售(含股权),由公司
10、经营层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0%以上(含30%)的资产购买或出售(含股权),由公司经营层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八条对外投资一、公司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 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金额在200 万元以上(含2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下(不含1000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核,报公司董事长审批;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二、公司长期投资项目第 6 页 共 16 页单项投资在 100 万元以下(不含100 万元),投资总额20
11、0 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单项投资在100 万元以上(含100 万元)5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 万元),投资总额在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下(不含 1000 万元),由总经理审核,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单项投资在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投资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由总经理、董事长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三、公司短期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不含 50 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投资金额在 50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100 万元以下(不含 100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核,报公司董事
12、长审批;投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由总经理、董事长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四、上述一、二、三款所述投资项目,金额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30%以上(含30%)的,均应由公司经营层拟订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九条资产抵押被抵押的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以下(不含50%)的资产抵押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被抵押的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资产抵押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十条对外担保凡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涉及的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此之外发生的
13、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第 7 页 共 16 页过。董事会作出同意对外担保的决议,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 2/3 以上签署同意。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需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进行评审,并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具有实际承担能力的方式的质押或抵押。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不含 30 万)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不含 300 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公司与
14、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后生效。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比照XX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预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
15、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第十二条资产处置公司资产报废清理(包括盘亏和坏帐处理)或削价变卖,一次性价值在10 万元以内(不含 10 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一次性价值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万元),30 万元以下(不含 30 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一次性价值在第 8 页 共 16 页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且占上年末净资产额 30%以下(不含 3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一次性处置资产金额占上年末净资产额 30%以上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三条资金管理一、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开支,除涉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费用支出外,金额在5 万元以下(不含5 万
16、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 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公司年度费用预算方案,由董事会批准。二、公司资金调拨和使用金额在 5 万元以内(不含 5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金额在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三、固定资产购置一次性金额在 5 万元以下(不含 5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金额在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5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 万元),由董事长审批;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四、公司银行帐户的开立或撤消,由总经理审批。五、公司银行帐户间的资金调拨公司银行帐户间的资金调拨,由总经理审批。第四章附则第十四
1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中国证监会、XX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制度与中国证监会、XX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从中国证监会、XX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第 9 页 共 16 页篇三: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篇三: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严格法人授权委托程序,依法维护 XX 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法人授权委托是指 XX 有限公司在一定权限范围内
18、,授予特定人员代表 XX 有限公司在办理指定事务过程中做出特定法律行为的权利。XX 有限公司在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职责权限中所做的授权,以及任命人员时所做的职务授权,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法人授权委托,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被授权委托人签发书面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具体样式见附件 1,对于项目投标业主有明确授权委托书形式的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是被授权委托人获得所授权利的证明性法律文件。在处理下列事务时,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合同事务,即以XX 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股东事务,即XX 有
19、限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 XX 有限公司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诉讼、仲裁事务,即XX 有限公司作为诉讼或仲裁当事人,委派代表参加诉讼或仲裁程序;公司(企业)登记事务,即代表 XX 有限公司办理 XX 有限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产权登记事务,即代表 XX 有限公司办理 XX 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第 10 页 共 16页房产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XX 有限公司需要,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坚持一事一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
20、要,对在一年内将多次发生的具有同一性质和内容,但发生的额度、时间、对方当事人尚不明确的合同签署事项和其他事项,可以办理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对在一个项目内将多次发生的,额度、时间、对方当事人尚不明确的合同签署事项和其他事项,可以办理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但应严格控制,加强审核。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以下内容: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授权委托权限;授权委托期限;XX 有限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关法律法规和 XX 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 XX 有限公司处理上述事务,无需办理授权委托手续。XX 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是法人授权委托的归口管理部
21、门,负责对法人授权委托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 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代表 XX 有限公司在合同、章程、决议、证明或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加盖 XX 有限公司公章,不得代表 XX 有限公司办理第四条所列相关事务。第二章办理程序第 11 页 共 16页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由负责授权委托事项的XX有限公司部门(以下简称申办部门)向法律事务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律事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给法定代表人审批。申办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事项,保证授权委托事项的合法性、真实
22、性、可行性。申办部门应当确定授权委托事项的类别,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事项,应依据本办法和XX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XX 有限公司合同审核及合同签署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在办理合同审核批准程序的同时办理授权委托审批程序。除年度和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以外的其他授权委托事项填写XX 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在申请审批表上写明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授权委托事项及权限、授权委托期限等内容,由申办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申办部门提出办理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签订合同、协议的,应提供准备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的正式文本;参加发起人会议、出资人会议或股东(大)会的,应当提
23、供XX 有限公司同意参加会议的批准文件或正式文件;参加股东(大)会、发起人会议、出资人会议需要表决的,应当提供XX 有限公司批准或同意表决事项的文件;XX 有限公司领导对相关事项的批示文件;其他根据需要应当提供的文件。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法律事务机构可要求申办部门补充和修改有关材料。合同事务与股东事务授权委托期限一般为十天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公司(企业)登记事务与产权登记事务授权委托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但最长不得第 12 页 共 16页超过三个月。诉讼仲裁事务授权委托期限可以根据授权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当对结束时点做出明确规定。其他法人授权委托期限根据授权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确
24、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授权委托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申办部门应将申请审批表送有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经有关部门会签、审核同意后,申办部门应当至少在办理授权委托事项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向法律事务机构提交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及所附文件。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对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对授权委托事项、所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合同签署事项在办理合同审批程序的同时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他事项经主管授权委托事项的公司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 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批准并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XX 有限公司公章管理部门在 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
25、权委托书上加盖 XX 有限公司公章后,交由法律事务机构向申办部门发放。法人授权委托书可根据授权事项办理需要一式多份,除一份由法律事务机构存档外,其他可以交由被授权委托人使用、保管或提交对方当事人。因情况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办理授权事项之日前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申办部门应当请示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征得其同意后,先行办理授权事项。申办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告知法律事务机构。授权事项办理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申办部门应当向法律事务机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及所附文第 13 页 共 16页件,补办授权委托。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仅对授权委托事项做出概括性表述,但应明确授权委托代理权限。年度概
26、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申办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于每年 1 月底前填写XX 有限公司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拟授权委托事项的性质、范围、预计可能发生合同的总额度以及可能涉及的对方当事人范围,并附主管领导意见。年度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每个年度的 1 月 1 日起计算,至该年度的 12月 31 日止。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仅对授权委托事项做出概括性表述,但应明确授权委托代理权限。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申办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于项目启动前填写XX 有限公司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4),详细说明项目名称、项目启动时间及预计
27、终止时间、申请理由、拟授权委托事项的性质、范围、预计可能发生合同的总额度以及可能涉及的对方当事人范围,并附主管领导意见。项目概括性法人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该项目启动时起计算,至该项目终止时止。第三章使用与管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只限被授权委托人本人在办理授权事项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转委托或代作他用。在文本上有任何修改、涂改痕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无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只在载明的授权委托期限内有效,被授权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期限内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授权委托期限内没有办理完毕授权委托事项的,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告知法律事务机构。第 14 页 共 16页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保证根据授权委
28、托所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章程、决议、文件等与提交审核的文件保持一致,但不涉及权利义务的个别文字改动除外。如需要对授权委托签署的合同、协议、章程、决议、文件的内容进行涉及权利义务的改动,或需要修改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应重新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在授权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根据授权委托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章程、决议、文件等原件一份交法律事务机构存档,无原件的,应提交一份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使用法人授权委托书,如发生遗失、毁损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机构,并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登报声明相关授权委托书作废。发生法人授权委托书遗
29、失、毁损后,被授权委托人须继续办理授权委托事项的,应补办授权委托书。法律事务机构每年度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已办结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所附由法律事务机构保存的文件,按XX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第四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法律事务机构应不定期地对授权委托办理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即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情节严重的,对被授权委托人及申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超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权限或授权委托期限已过期后做出的行为,未经 XX 有限公司追认的一律无效,由行为人本人承担责任。给 XX 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XX 有限公司所受到的全部损失,XX 有限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为人处分。因保管不善使法人授权委托书遗失且造成损失的,应第 15 页 共 16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附则在 XX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承办业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 XX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范围、权限和有效期限进行审核。本办法由法律事务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 16 页 共 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