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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公司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按照“排查要认
2、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公司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4、检查类型:4.1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公司领导、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形成记录,各班组每班进行现场巡查,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4.1.1 公司级日常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1-01 检查频次每日检查。4.1.2 车间级日常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1-02 检查频次每日检查。4.1.
3、3 班组级日常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1-03 检查频次每班检查。4.2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由公司领导、安全员、厂长、工段长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 1 次,内容涵盖职业病预防管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及现场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4.2.1 综合性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2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1 次。4.3 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
4、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4.3.1 电气设备(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1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1 次检查。4.3.2 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3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1 次检查。4.3.3 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3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1 次检查。4.3.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4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1 次检查。4.3.5 机械设备
5、(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5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1 次检查。4.3.6 监测仪表(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6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1 次检查。4.3.7 厂房、建筑物(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7 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 2 次检查。4.3.8 防火防爆(专项)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3-08 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 2 次检查。4.3.9 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表,JD/AQ-03-09 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 2 次检查。4.4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
6、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4.4.1 季节性(春季)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4-01 检查频次,按相应季度进行季节性检查(每个季节一次)。4.4.2 季节性(夏季)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4-02 检查频次,按相应季度进行季节性检查(每个季节一次)。4.4.3 季节性(秋季)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4-03 检查频次,按相应季度进行季节性检查(每个季节一次)。4.4.4 季节性(冬季)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4-04 检查频次,按相应季度进行季节性检查(每个季节一次)。4.5 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
7、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过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4.5.1 节假日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5-01 检查频次,节假日前检查。4.5.2 节假日值班安全检查表编号:JD/AQ-05-02 检查频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日检查填写。4.6 事故类比排查检查表编号:JD/AQ-06-01 检查频次,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5、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5.1 隐患排查方式5.1.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5.1.1.1
8、 日常隐患排查;5.1.1.2 综合性隐患排查;5.1.1.3 专业性隐患排查;5.1.1.4 季节性隐患排查;5.1.1.5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5.1.1.6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5.1.1.7 复产复工前排查;5.1.1.8 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5.1.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5.1.3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
9、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5.1.4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5.1.5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5.1.5.1 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5.1.5.2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5.1.5.3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5.1.5.4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6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
10、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5.1.8 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5.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5.2.1 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5.2.1.1 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5.2.1.2
11、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5.2.1.3 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5.2.1.4 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5.2.1.5 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5.2.1.6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
12、、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5.2.1.7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5.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5.2.2.1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5.2.2.2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5.2.2.3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5.2.2.4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5.2.2.5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5.
13、2.2.6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5.2.3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6、排查治理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7、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7.1 对部
14、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7.2 安全员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7.3 安全员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负责协调解决;公司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安监局或政府报告。7.4 安全员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台账,将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
15、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减产情况等详细登记、记录。7.5 安全员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7.6 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7.7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司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
16、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7.8 结合公司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7.9 报告方式:7.9.1 口头报告:报告人将隐患内容告知主管领导。7.9.2 电话报告:报告人可直接拨打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电话。7.9.3 举报事实:7.9.3.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秤操作规程等行为。7.9.3.2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
17、故隐患。7.9.3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的失职或者违法行为。7.9.3.4 对存在隐患和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推迟上报,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进行物质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7.9.3.5 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8、报告奖励8.1 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报告人奖金奖励或表扬鼓励。8.2 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报告人,奖励 50100 元或给予精神鼓励;8.3 对有效控制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人,奖励 1001000 元;8.4 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9、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