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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防专项应急预案三防专项应急预案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台风、大风、暴雨、雷暴恶劣天气下,对工程施工带来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典型风险有:1.11.1 雷暴风险雷暴风险造成高大设备损坏;造成户外作业人员触电;造成输配电系统损坏。1.21.2 暴雨风险暴雨风险造成山体滑坡;造成施工隧道、深基坑灌水;造成坍塌(如护坡、路基、临建设施等);造成道路、施工临时便道湿滑或冲毁;造成室外设备/物料进水损坏;造成室内进水等造成的损失。1.31.3 大风风险大风风险造成户外高大设备倒塌(吊车、龙门吊、标语牌、路灯);造成活动板房、临时厂棚损毁;造成松散物飞扬造成的设备损害或人员伤害;
2、造成船舶受损;造成输配电系统损坏。船舶走锚、锚链断裂等原因,造成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沉没以及由此引起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事故。1.41.4 台风风险台风风险上述暴雨和大风的各项风险;2.2.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公司及司属单位的三防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应急专家组组成。应急组织体系见下框图。分公司生产安全应急组织体系分公司生产安全应急组织体系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应急办2.12.1 现场应急指现场应急指分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及办公室挥领挥领应急专家组司属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分公司各职能部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现场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抢险救援组医
3、疗救护组配合调查组善后安抚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宣传组维稳安保组隐患排查组事故现场导小组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副组长:分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司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员:分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事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职责:职责:(1)根据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工作方案,配合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协调、督促事发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升级和次生事故的发生;(3)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协调外部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4)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场与公司之间信息传递的及时与畅通;(5)及时向应急领导
4、小组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6)负责现场有关的新闻发布工作;(7)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编写现场应急工作总结报告;(8)核实应急状态解除条件,并向上级请示应急状态的解除。2.22.2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包括抢险救援组、舆情宣传组、维稳安保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安抚组、配合调查组、医疗救护组、隐患排查组等,各组组长可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担任,组员可由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2.2.1 抢险救援组主要职责(1)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保护财产安全。(2)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指令和抢险行动方案,遏制事故的恶化和扩大,防
5、止二次伤害。(3)协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搜救工作。2.2.2 舆情宣传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搜集、汇总和报告。(2)负责对外联系,传达上级指示与要求,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3)负责与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2.2.3 维稳安保组主要职责(1)保护和警戒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2)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3)维持救援现场秩序,保证救援通道畅通,并安排人员值班值守。2.2.4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1)保
6、障后勤物资供应,包括应急交通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设备技术资料、通信设备及资金等。(2)提供现场后勤保障服务,解决抢险救援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3)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相关医疗部门或送往医院。2.2.5 善后安抚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安置和善后处理。(2)负责财产损失清理和保险索赔事务以及设备的修理和处置。(3)负责善后恢复正常生产的相关工作。2.2.6 配合调查组主要职责(1)查看现场,搜集事故有关的资料和证据。(2)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编写
7、内部事故调查报告。(3)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或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工作。2.2.7 隐患排查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发生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次生事故灾害;(2)事后恢复前,及时组织人员排查相关隐患,消除事故风险。2.2.8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医疗救护;(2)掌握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3)提出下一步人员救治方案。3.3.处置程序处置程序3.13.1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在施工现场公布应急电话,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发生危急险情时,施工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施工现场,启动相
8、应的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较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还应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事故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3.23.2 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程序3.2.13.2.1 事发单位应急响应事发单位应急响应(1)建立险情预警预报管理体系,至少应当接到台风在未来 48 小时内影响施工区域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及时的防范措施。(2)分公司及司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气象预报信息,当收到热带气旋信息或暴雨、雷雨大风预警信息或当地三防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时时,通过电话、邮件、
9、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通知相应的三防领导小组成员。(3)在接到三防应急通知时,司属单位要召开三防工作部署会议,介绍目前及未来的发展态势,部署三防工作,同时排定值班表。(4)在接到三防应急通知时,司属单位组织专项安全检查,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现场起重设备、搅拌楼等大型设备、设施,已安装或正在安装的模板、平台或混凝土构件,海上施工船舶船舱封闭情况以及缆绳、锚缆的稳固性,现场用电设备、电缆的安全性,办公活动房防风缆的加固,临边作业区的活动设施,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稳固性等,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3.2.13.2.1 分公司生产安
10、全应急指挥小组响应程序分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响应程序(1)接到事故报告后,分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主持召开应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研究部署应急救援事宜。(2)由分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指挥小组派出分公司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3)协调外部海事、医疗等应急救援资源,协调和调配内部应急物资、设备和应急人员。3.2.33.2.3 现场应急响应现场应急响应(1)分公司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赶赴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组建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2)组织召开现场应急救援会议,研究应急救援方案,解决有关的应急救
11、援问题,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召开后续的应急救援会议。(3)按照抢险方案,协调组织内部应急资源,以及海事、医疗等外部救援力量,调配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等应急资源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4)当事件进一步升级,要在第一时间内确定扩大应急,通过分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与上级单位、政府部门联系,请求支援;(5)应急处置结束,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末次会议,通报事件处置情况,部署善后工作,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4.4.处置措施处置措施4.14.1 预防预控措施预防预控措施4.1.1 分公司及司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三防日常工作,收集和发布三防预警信息,接收上级工作指示,当收到热
12、带气旋信息或暴雨、雷雨大风预警信息或当地三防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时时,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全过程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三防领导小组汇报。4.1.2 分公司、司属单位应与当地气象台签订气象服务协议,如无法提供相应服务也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如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系统),开通当地天气预报预警即时接收服务,获知当地天气预警信息。4.1.3 司属单位等应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情况,编制年度三防方案,并上报分公司审批,由分公司汇总制定年度三防工作总体部署。4.1.4 司属单位等应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情况等应编制年度三防应急预案,并上报分公司审批。4.1.5 台风季节前(每年 4 月中旬之前),
13、分公司、司属单位等应开展三防专项检查。(1)司属各单位要组织大临设施(驻地、预制场、搅拌站、栈桥、水上和高空作业平台等)的三防专项检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危险源要逐一登记,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整改要求。(2)有船单位要组织开展对船舶的操纵性能、系泊设施、锚缆设备、通讯设备、拖曳设施、救生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逐一登记,制定整改要求。(3)司属各单位要组织机械设备的三防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逐一登记,制定整改要求。(4)司属各单位要组织船长实地踏勘防台锚地,了解锚地水深、底质、防台船舶密度、航道的水深和宽度等情况,了解锚地及附近海底电缆、输油/输气管线、水上桥梁及构筑物等情况,了解锚地及附近网
14、箱养殖等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对防台、防洪/汛方案发布后承接的工程,要组织船长对船舶防台锚地进行实地补勘,并完善三防方案。非沿海地区桥梁施工船舶,防台(风)措施参照沿海地区防台要求,并结合项目所在地船舶防台(风)锚泊等做法执行。(5)当防台拖力不足时,用船单位应与邻近拖轮单位签订防台拖轮租用协议,并组织对防台应急拖轮的拖曳设施、应急物资进行检查,保证三防应急投入。(6)司属各单位要组织防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塔吊、门吊、搅拌站、办公区和生活区防雷设施/设备和防雷接地的情况。4.1.6 司属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三防作业指导书(QI9-13)的规定,进行科学的风险辨识,编制年度三防方案和年度三防应急
15、预案,并上报分公司审批。4.24.2 三防应急准备措施三防应急准备措施4.2.1 在接到三防应急通知时,司属单位应及时通知各部门、各分包单位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同时司属单位三防领导小组进入警戒状态,随时准备启动项目部三防应急预案。4.2.2 在接到三防应急通知时,司属单位要召开三防会议,介绍目前及未来的发展态势,部署三防工作,同时排定值班表。4.2.3 在接到三防应急通知时,司属单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起重设备、搅拌楼等大型设备、设施,已安装或正在安装的模板、平台或混凝土构件,海上施工船舶船舱封闭情况以及缆绳、锚缆的稳固性,现场用电设备、电缆的安全性,办公活动房防风缆
16、的加固,临边作业区的活动设施,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区域围闭措施的稳固性等,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34.3 三防处置原则三防处置原则4.3.1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3.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生命救援作为首要任务,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因伤死亡。依靠科学决策,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安全。4.44.4 防台处置措施防台处置措施4.4.14.4.1 工程结构防台措施要求工程结构防台措施要求(1)桩基码头已安装的纵横梁应立即浇注
17、节点,已施打的单根桩要及时做好夹桩工作,桥梁桩基础要及时做好加固防风措施。(2)防波堤、护岸结构施工的推进要严格按结构防台计算设计控制好施工流水,控制未安装护面块体的堤心石抛填进度,并按预案做好防护。(3)沉箱安装后要及时进行箱内回填。(4)围堰工程(含桩基础围堰)要保证围堰标高满足设计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监测、检查。(5)深基坑、高边坡施工要保证排水设施、设备良好,并做好监测、检查。4.4.24.4.2 人员撤离及大临设施防台的措施要求人员撤离及大临设施防台的措施要求(1)办公及居住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布置上应考虑受台风影响时与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距离。(2)办公及人员居住地、预制场、搅拌
18、站、栈桥、水上和高空作业平台在设计时应考虑防风要求,防风设施应齐全完善。(3)所有人员在风力超过其居住房屋所能承受的最大风力前应撤离到预定的避险所;避险所应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4)加固工棚及临时建筑;堆放水泥等不能受潮的物资和机电设备的临时仓库,应做好防潮、防水淹工作;贵重物资、图纸资料应转移到安全地方。4.4.34.4.3 机械设备防台的措施要求机械设备防台的措施要求(1)门吊、塔吊、施工电梯、挂篮、架桥机等设备/设施在设计时应考虑防风要求,防风设施应齐全完善。(2)受风面积较大的门吊、塔吊、架桥机要尽可能地移至安全的地方,并锁紧夹轨器和风缆加固或固定,各种起重机的扒杆放下、垫好,搅拌站(
19、楼)、物料罐要拉好防风缆,塔吊要解除旋转控制器,保证其 360 度旋转。(3)当工程项目所在地风力超过 6 级时,一切室外施工须停止进行。挂篮施工应停止作业并对挂篮加固;井字架、提升机上易坠物要清理干净,并用风缆绳加固。(4)在建工程在 7 级大风到达前 10 小时做好防风、防涌浪、防洪/涝损毁工作,施工机械在 7 级大风到达前 6 小时集中到背风疏水的场地避风。4.4.44.4.4 船舶防台的措施要求船舶防台的措施要求4.4.4.1 当工地(船舶)所在地800 公里范围内有热带气旋生成或移入,或48 小时内可能受其影响时,主要船员须回船值班,封闭船舶的舱盖、风斗、通风孔、关闭水密门窗。非沿海
20、地区桥梁施工船舶,防台(风)措施参照沿海地区防台要求,并结合项目所在地船舶防台(风)锚泊等做法执行。4.4.4.2 当工地/船舶所在地悬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可理解为本区域将在台风威胁中,所有受影响的船舶和陆域工程处于防台紧急状态,司属单位等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防台指令的实施情况,防台应急或救助用的车、船处于待用状态,并做好以下工作:(1)船舶在 7 级大风半径影响到达前 12 小时拖到选定的锚地避风,起重船、挖泥船、打桩船和来不及抢卸的方驳等应按船舶出海航行状态进行封固。(2)凡有非机动船避风的地方,应派机动船在现场值班守护,船舶与船舶、船舶与陆上之间的通讯要畅通,拖轮除作好本船的防台工作
21、外,还应随时听从防台指挥部的调遣。(3)多艘工程船舶在同一锚地避风,应指定一艘船舶为指挥船,负责防台时对外联系,传达上级防台指令和汇报防台情况。(4)在内河 B 以下航区靠码头防台的船舶要加强系缆、增加碰垫并加抛开锚,当遇天文大潮、水位接近或超过码头面标高时,不允许靠码头防台。4.4.4.3 当工地(船舶)所在地悬挂台风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时,做好以下工作:(1)船长要亲自指挥防台,船员进入工作岗位值班,并每 2 小时向现场指挥小组报告本船现场防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随时、越级汇报。(2)到甲板巡查的船员要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系好救生索,并知会他人。(3)船舶在内河 A(含)以上航区/海区
22、防台时,在锚地防台的船舶必须单独锚泊防台,禁止船舶靠泊在一起防台。(4)若遇风暴突然转向或加速导致船舶需在备选锚地防风时,应将体弱或水性较差的船员安排离船上岸。(5)对政府要求实施人船分离的非机动船,在人员撤离后,要派专人在值班拖轮或岸上瞭望避风船舶,发现走锚情况应及时报告。(6)非机动船舶在落实好本船舶防台措施后,由船长根据台风发展态势和船舶抗风能力、锚地综合情况,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船进行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船员撤离措施并向上级请示,由分公司防台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决定,船员撤离方案确定后由拖轮接送上岸。(7)当船舶锚泊防风区域预报风力超过13 级(含)时,如当地政府部门对船员留船人数没有具
23、体要求,非机动船(已坐底防风的半潜驳除外)船长应对船舶抗风能力、锚地综合情况等进行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船员撤离措施并向上级请示,由子公司/公司防台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决定;机动船维持最低安全配员留船值班,但当登陆台风的风力超过船舶设计抗风等级时,应确保船员生命安全优先为主。(8)装有 AIS 的船舶,在防台拖航、锚地锚泊期间必须使 AIS 处于工作状态,以便岸基相关部门对船舶动态进行实时监控。(9)船舶因风暴导致走锚/断缆,使船舶发生碰撞/触礁/触损等事故,进而使船舶发生溢油事故,船舶应按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向海事部门报告,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4.4.54.4.5 防台值班要求防台值班要求(1)当工程/
24、船舶所在地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司属单位/船舶部主要负责人应回到工作岗位,亲自部署防台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并对上级有关防、抗风暴工作的指令贯彻落实。(2)当工程、船舶所在地最大风速可达 10 级时,司属单位/船舶部要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回到工作岗位,亲自部署防台工作,保证电话、传真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传达贯彻上级的防、抗风暴的指令,反馈指令的执行情况。(3)当工程、船舶所在地最大风速可达 12 级时,分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回公司值班。建设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应急值守,传达防抗风暴的指令,向领导反馈指令的执行情况。4.54.5 防洪防洪/防汛处置措
25、施防汛处置措施4.5.14.5.1 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的处置要求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的处置要求(1)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应选择合理位置,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淹没等危险区域,山区有坡度区域建设营区时,应开展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排查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安全后,方可建设。(2)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应避开取土场和弃土场。(3)施工现场驻地和场站应合理设置排水设施,并对临近的高边坡进行监测。4.5.24.5.2 临时设施的处置要求临时设施的处置要求(1)通航水域搭设施工栈桥、码头、水上作业平台等临时设施要取得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的批准。(2)要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临时码头、施工栈桥及码头、
26、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的防洪/汛设计、验算,并制定防洪、防汛措施。(3)要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主桥承台围堰、深基坑支护结构、隧道防水排水等的防洪/汛设计、验算,并制定防洪、防汛措施。(4)深基坑、高边坡及支架基础等要做好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并做好监测和检查。4.5.34.5.3 船机设备的处置要求船机设备的处置要求(1)汛期,船舶航行要谨慎驾驶,以防引起浪损。靠码头的船舶,要经常检查系泊缆绳情况,并抛开锚防止船舶搁在码头上。(2)汛期,施工机械和机电设备要根据防汛应急响应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对被水淹没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4.64.6 防雷处置措施防雷处置措
27、施目前雷暴天气不能很好的预测,并且雷暴持续时间一般较短,当出现频繁离本地较近的雷暴情况时,可认为是强雷暴天气,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下达防雷指令,停止作业,要求所有人员进入安全位置避雷。4.6.1 司属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地区年雷害频率与机械设备、高架设施的高度,确定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设备种类、数量。4.6.2 防雷设施应由专业人员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前及在用期的每年三月份前应作预防性试验,经检验证实处于合格状态方可投入使用。4.6.3 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单独安装,与其他保护的接地装置安装分开,且保持有 3m 以上的安全距离。4.6.4 建筑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用的设备、装置的防雷装置符
28、合要求。建筑物防雷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值应满足施工图的设计要求。4.6.5 司属单位应及时获取当地雷暴预警信息。工程项目所在地雷雨大风/雷暴信号生效时,所有爆破作业、火工品运输等必须停止作业。高空、水上等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区域,塔吊、门吊、架桥机等应按停工状态进行加固。5.5.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司属单位应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与装备,其中包括:通讯器材、运输设备、急救物资和器材、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通道和工具等。司属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保持状态完好。后勤部门必须在防台、防洪(汛)期间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序序物
29、资名称物资名称号号12345678910应急照明灯彩布条饮用水食物塑料袋钢丝绳文件袋蛇皮袋雨衣雨鞋救生衣一批一批一批一批一批一批一批一批一批一批停电时使用遮盖物品用停水断电使用停水断电使用装文件及电脑加固装文件装文件备用备用数量数量用途用途储存储存备注备注位置位置物资仓库物资仓库综合办公室食堂综合办公室物资仓库综合办公室物资仓库物资仓库物资仓库6.6.应急指挥联络方式应急指挥联络方式6.1 分公司、司属单位分别建立三防应急指挥系统。分公司三防应急指挥联系方式详见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附件 3。6.2 各单位抢险工作由“司属单位三防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所属船舶、机械设备、人员应无条件的服从统一调遣。6.3 通讯高频:10 频道,频率为 156.5 兆赫,主要用于与海事局和救捞局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