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安全生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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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1、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安全生产百法立法的目的: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促进经济发展。5、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度法律,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和规范作用。它的通过实施,对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激发全社会对公民生命权的珍视和保护,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知理,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1)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扩展资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

2、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道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回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答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2、安全生产法十八条规定重要的一条重要的一条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

3、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扩展资料: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4、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5、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百制度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事故度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7、安全生问产事故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扩展资料:中华人民答共和回国安全答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2 年 6 月 29日通过公布,

6、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师成炳国谈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是什么?为切实加强山东省企业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7 月 15 日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鲁安发 201925 号)。该文件提出要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意识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

7、任为重点,以基础建设为支撑,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构建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课程优质化、方式多样化、考核网络化和监督检查日常化的培训考核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培训及考核的质量,全面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安全生产法讲师成炳国指出,山东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有关安全培训及考核规定及省政府安委会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1925 号)的有关要求,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9 月 9 日下发了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发201964 号),该文件明确提出:

8、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全省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考核不合格的,限期 2 个月内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公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师成炳国强调,9 月 24 日,为认真落实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1964 号)安排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应急函201969 号)文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师成炳国指出,

9、该文件要求本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学习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操作技能;本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参加企业及人员:(一)企业范围: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二)人员范围: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师成炳国指出本次“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大学习。(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 11 月 30 日前完成),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由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由企业主要负责

10、人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附件1)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规程、标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二)大培训。(在时间安排上与“大学习”活动同步开展、穿插进行),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的专业,采取“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由企业集中培训一次。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可就近由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代训,也可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代培。各企业培训情况应于培训结束后,报县(市、区)应急局,逐级汇总后报省应急厅,纳入培训大数据库管理。(三)大考试。(12 月 26 日前完成),1.企

11、业全员考试。各企业要在“大学习、大培训”结束后,于 11 月 30 日前自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考试,客观评定成绩。考试结束 3 日内,填写(企业)参加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县(市、区)应急局。2.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全省大统考,考试时间初步确定为12 月 9日至 13 日。省应急厅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大统考专用考试题库,通过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推送到各市及县(市、区),并为各市及县(市、区)设立、提供全省大统考专用账户。各市及县(市、区)应急局按照监管范围,负责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逐级统计考试人员名单,于 11 月 15 日前报省应

12、急厅。统筹安排辖区内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点就近上机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随到随考。考试试题从发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 100 道题,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考试 80 分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于 12 月 26 日前,由各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规模以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考试。由各县(市、区)应急局组织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点上机参加考试,于12 月 6 日前完成。当地没有理论考试点的,由市应急局统筹安排。5、急需“生产安全”的培训策划方案一个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专业技术知

13、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拟安排在2010 年6 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安排参加。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培训地点。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

14、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二、项目经理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拟安排在2010 年6 月。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安排参加。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培训地点。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增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专(兼)职安全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工程安全生

15、产管理条例、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知识教育。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培训。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拟安排在2010 年6 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安排参加。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培训地点。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增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6、安全生产法 21 条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16、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

17、制定。(6)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

18、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7、如何开展好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

19、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20、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刻内涵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

21、用制度,扩大高危行业范围,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范围,建立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二十项重点内容。新安全生产法更加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实施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刻领会和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

22、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掌握实质。在学习宣传贯彻中,既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整体制度的学习领会,系统性、全面性地把握理解各项制度;又要突出重点,通过对比前后两部法律的异同,加强对新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新制度、新内容、新罚则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三、切实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一)加强新闻宣传。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23、网络、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将新安全生产法精神迅速传达到各地、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一些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行动快、效果好、创意新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二)举办专题讲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在有关安全生产综合会议、专题会议、形势通报会议等期间,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新 安全生产法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安委会将于近期举办一次全市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讲座,届时邀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领导进行专题授课。(三)纳入培

24、训考核内容。要将新 安全生产法 的学习,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业务考核的重点内容,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分行业地举办生产经营单位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义务和在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四、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新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作为当

25、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对已发布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新安全生产法有抵触的,要及时调整和修改;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配套文件,探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目前省政府安委会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以及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对我省安全生产有关政府规章开展修订工作,提请省政府适时颁布实施。在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上,将重点推进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二)做好实施准备。要认

26、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行政执法、检查、强制和处罚等要求,细化和调整执法工作方案。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12 月 1 日为起点,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后安全生产执法的重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对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省、市政府安委会届时将对各市、县区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其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8、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主要负

27、责人法定职责有哪些?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生产职责:根据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专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属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9、如何学习领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

28、会议于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自 2014 年 12 月 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29、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为这部法律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二、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表解读文章、开展专题访谈,举办知识竞赛,拍摄专题片、制作动漫等方式,对新 安全生产法 进行广泛宣传贯彻。

30、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新 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主动联系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制定本地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计划,针对各行业、领域的特点,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二)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

31、学习培训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地)、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四)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读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全国人大常委

32、会法工委编写新 安全生产法 释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对法律条文逐条进行解读;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编写新安全生产法读本(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对立法背景、重要制度、重点条文及有关事故案例进行阐述、解析。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套释义和读本,原原本本地学习领会法律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三、抓紧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一)抓紧制定修订有关配套规章制度。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尽快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注册安全

33、工程师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目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配套规章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也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定修订本地区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二)研究制定执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规定了查封、扣押和强制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多数条文不再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金额上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尽快研究制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和有关强制性措施实施办法,编制新的执法文书式样,修订自由裁量标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清理本部门现有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计划管理,完善自由裁量规范,严格

34、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三)确保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监管措施到位。新 安全生产法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由“先证后岗”修改为“先岗后证”,将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改为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此,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工作衔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作用,确保行政审批调整后相关工作力度不减、水平不降、秩序不乱,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四)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有关工作。新 安全生产法完善了

35、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职方式的规定,将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相关办法,为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等奠定基础。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的制度,完善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新 安全生产法 的宣传贯彻工作,把认真学习宣传新法作为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新 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法规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制定新 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细化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调度例会、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适时将对各地区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检查。与安全生产法培训方案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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