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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行政事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位国有资产管理管理相关制度相关制度讲解解北京市北京市财政局政局二九年三月二九年三月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
2、作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固定资产管理 总则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相结合国家统一所有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单位占有、使用原则原则体制体制固定资产管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定,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清
3、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并汇总上报本部门所属单位利用固定资产审核并汇总上报本部门所属单位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批或者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权限审批或者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项各级财政各级财政综合管理综合管理123固定资产管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负责本级单位固定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级单位固定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单位建立和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单位 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安全性
4、、完整性和使用研究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绩效管理监督、指导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下级财政部监督、指导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下级财政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各级财政各级财政综合管理综合管理4567固定资产管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定,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
5、的清查、登记、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并汇总上报本部门所属单位利用固定资产审核并汇总上报本部门所属单位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批或者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权限审批或者审核上报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项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123固定资产管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推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
6、固定资产配置,推动资产的共享、共用动资产的共享、共用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收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收益或对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进行监督益或对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4567固定资产管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
7、组织实施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单位具体管理单位具体管理123固定资产管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
8、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固定资产收益或将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固定资产收益或将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的建立工作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的建立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向其报告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单位具体管理单位具体管理456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价值不足大批同类物资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固
9、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固定固定资产资产土地、土地、房屋和房屋和建筑物建筑物专用专用 设备设备一般一般 设备设备文物文物陈列陈列品品图书及图书及其他其他财务管理分类财务管理分类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器具及量具、衡器文艺体育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家具用具及其他类资产管理分类资产管理分类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1 1
10、、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安、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入账。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入账。2 2、自行建造及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确认应、自行建造及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确认应转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入账。转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入账。3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价值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价值凭证入账。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证入账。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4 4、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
11、能查明原值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5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6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入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7 7、用外币购置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运费及其、用外币购置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运费及其它费用,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入账。它费用,
12、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入账。8 8、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等记账。9 9、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记账。研发过程必须、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记账。研发过程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等规定,同时签订相关合同。符合政府采购等规定,同时签订相关合同。1010、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按净值入账按原值入账计提累计折旧的固定资产按完全价值入账
13、其他固定资产分期、分批付款购入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计价(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二)增加补充设备、改良装置及改扩建的;(二)增加补充设备、改良装置及改扩建的;(三)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三)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五)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五)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自身账面价值自身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价值变
14、动,应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经批准后由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应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经批准后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资产有关账目做相应调整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资产有关账目做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配置购购 入入调调 入入自自 制制自自 建建改改扩扩建建捐捐 赠赠财政财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单位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配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严格遵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遵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应当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15、,按应当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算(一)(一)严格执严格执行法律、行法律、法规和法规和有关规有关规章制度章制度(二)与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二)与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配置单位单位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配置资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拟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产的品目、数量,拟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固定
16、资产购置预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主管部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主管部门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单位资产购置计划,能够自行调剂的按照需求予以调配,不能总单位资产购置计划,能够自行调剂的按照需求予以调配,不能调剂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调剂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级同级财政财政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单位资产状况对资产配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单位资产状况对资产配置项目进行审核,同意配置的优先从本级单位的闲置资产中调剂置项目进行审核,同意配置的优先
17、从本级单位的闲置资产中调剂解决,不能调剂的纳入部门预算;未经批准的资产配置需求不得解决,不能调剂的纳入部门预算;未经批准的资产配置需求不得纳入部门预算批复,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批复,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配置单位购入单位购入调入和自制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自建完工交付使用使用资产部门资产部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技术部门登记入库登记入库卡片卡片资产账资产账捐赠或盘盈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资产部门资产部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单位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配置资产的,由会议或单位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配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
18、主办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程序报批者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程序报批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管理内容)编编制制预预算算购购 置置验验收收入入库库登登记记入入账账领领 用用维维修修保保养养处处 置置价价值值评评估估产产权权登登记记报报表表分分析析实物管理实物管理财务核算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职责分工)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检查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协助财务部门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协助财务部门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
19、发出、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工作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工作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参与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参与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管理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出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出报告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定
20、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卡、实相符。行政单位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单位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除外。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出租、出借、投资、担保)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提出申请提出申请主管
21、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审核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经审批不得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未经审批不得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市级单位按市级单位按北京市市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行办法(京财预(京财预20072007975975号)相关规定执行,号)相关规定执行,区县按照本地区制定有关区县按照本地区制定有关规定执行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产权登记)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
22、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资产变动)单位发生固定资产产权变动、单位改制或与挂靠单位脱钩等按国单位发生固定资产产权变动、单位改制或与挂靠单位脱钩等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资产清查的,其结果应由本单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家规定必须进行资产清查的,其结果应由本单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单位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而临时配置的固定资产,活单位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而临时配置的固定资产,活动、会议期间,由主办单位进行管理。活动
23、结束后,按财政部门要求动、会议期间,由主办单位进行管理。活动结束后,按财政部门要求的方式管理。的方式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资产变动信息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统一的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单位内部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和录入统一的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单位内部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和财政部门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动态监管。财政部门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动态监管。固定资产管理日常管理(资产处置)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具体执行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具体执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24、京财绩效(京财绩效2007200710011001号)。号)。处置收入市级单位按照处置收入市级单位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京财预20072007975975号)执行,号)执行,区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本区县相关规定执行。区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本区县相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25、、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处置形式 国有资产的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置.置换置换出售出售报废报废货币性资产损失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核销报损报损无偿调出无偿调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资产范围闲置资产闲置资产 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因单位分立、撤销、合
26、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货币性资产损失货币性资产损失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审批权限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设备、设施机动车及财政部门要求集机动车及财政部门要求集中处置的资产中处置的资产单价原值单价原值10万元万元(含(含10万元)万元)批量价值原值在批量价值原值在
27、20万元以万元以上(含上(含20万元)万元)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上报财政局上报财政局规定限额以下的国有资产规定限额以下的国有资产 批复批复资产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资产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国有资产无偿调出国有资产无偿调出 申报申报批复批复批复批复申报申报申报申报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审批程序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单位单位财政部门财政部门 货币性资产损失货币性资产损失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规定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文件、证件及资料(无偿调出、置换)1
28、 1资产价值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资产价值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本、记账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2 2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 3资产使用情况说明资产使用情况说明4 4接收单位资产使用需求情况说明接收单位资产使用需求情况说明5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文件、证件及资料(出售)1 1资产价值凭证资产价值凭证 2 2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及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及确认文件确认文件 3 3资产使用情况说明资产使用情况说明4 4其他相关证明
29、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文件、证件及资料(报废)1 1资产价值凭证资产价值凭证 2 2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或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提供的资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或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提供的资产报废技术鉴定报告产报废技术鉴定报告3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文件、证件及资料(报损)1资产价值凭证资产价值凭证 2单位对报损资产的说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或授权专单位对报损资产的说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或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资料及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资料及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3非正常资产损失,提交主管部门对造成损失责任人的处非正常资产损失,提交主
30、管部门对造成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理意见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文件、证件及资料(货币性资产损失)1.1.现金保管员确认的现金盘点表;现金保管员确认的现金盘点表;2.2.现金保管员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现金保管员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3.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还应有对负责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还应有对负责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4.4.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政策依据的相关政策依据5.5.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6.6.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法院的破产
31、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7.7.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8.8.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决定文件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文件、证件及资料(其他材料)1 1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需提供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需提供相应批文相应批文 。2 2处置房屋建筑物和国有土地,还需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处置房屋建筑物和国有土地,还需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及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坐落、面积、规划用途。及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坐落
32、、面积、规划用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
33、知下发通知的目的和依据一、目的: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将资产处置行为置于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依据: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各方的职责一、财政局职责:1.按照“处置办法”的规定,批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2.负责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以及资产损失认定与核销的审批;3.审批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资产处置事项;4.制定有关财政集中处置资产的相关政策、规定;5.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34、处置的规章制度、决策体系、交易行为、财务审计、重大问题报告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各方的职责二、行政事业单位职责:1.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的实施细则,对非进场交易的国有资产要加强处置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处置资金要及时上缴财政;2.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严格执行“处置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资产;3.对规定范围内的资产处置必须在北交所进行;4.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完成资产产权变更手续。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各方的职责三、北京产
35、权交易所职责:1.按照“两个办法”及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交易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并报市财政局备案;2.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平台,建立健全资产处置信息系统、交易管理系统和处置信息发布渠道;3.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取拍卖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并将处置资金及时上缴财政或返还行政事业单位;4.接受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对其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财政局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信息。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进场交易
36、的资产范围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2、机动车及财政部门要求集中处置的资产;3、单价原值10万元(含10万元)、批量价值原值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资产;4、财政部门另有规定要求的资产。上述范围之外的资产,无偿调拨、捐赠的资产,涉密资产及国家规定的不进行公开处置的资产可不进场交易。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资金的管理(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后的价款收入,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纳入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自纳入改革之日起,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
37、革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资金的管理(三)尚未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暂时通过北交所开立的独立结算账户统一结算,以保证产权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北交所要按照市财政局的规定,将处置收入按时上缴国库或返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财政集中处置收入上缴国库;单位自行处置收入返还各单位,由各单位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北交所按月将资产处置情况及处置收入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资金的管理关于加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38、产处置所涉及的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产权交易机构以及其他组织等的规范操作情况,实行年度检查和抽查制度。对于资产处置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
39、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通知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的定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以有偿方式将国有资产让渡给其他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以有偿方式将国有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以组织收入、弥补经费不足的一种经济行为。单位使用,以组织收入、弥补经费不足的一种经济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
4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将国有资产无偿让渡给其他单位使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将国有资产无偿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用的行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是指单位以获得未来货币增值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是指单位以获得未来货币增值或收益为目的,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与实物,经营某项事业收益为目的,预先垫付一定量的货币与实物,经营某项事业的经济行为。的经济行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双方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双方的约定,以单位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单位履约定,以单位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
41、以督促债务单位履行债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行为。行债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行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行为的规定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外。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在本办法颁布前已经举办经济实体的,要按照中共中实体。在本办法颁布前已经举办经济实体的,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
42、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要求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不得出借给个人、非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不得出借给个人、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事业单位不得为个人、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进行担保。事业单位不得为个人、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进行担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给个人、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给个人、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应采用招标等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的,应采用招标等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
43、、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的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行政事业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的,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同意,上报同级财政投资、担保的,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同意,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予以实施。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予以实施。出租、出借要求提供的资料:1 1资产出租、出借申请;资产出租、出借申请;2 2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3 3
44、单位近期的会计报表、资产统计报表及资产使用情况说明;单位近期的会计报表、资产统计报表及资产使用情况说明;4.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5 5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证;6 6出租、出借房屋、土地的,需另外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国出租、出借房屋、土地的,需另外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及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及拟出租出借的房屋建筑物的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出租出借的房屋建筑物的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7 7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及资料。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及资料。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
45、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对外投资、担保要求提交的资料:1 1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申请报告;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申请报告;2 2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3 3可行性论证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4 4投资、入股、合资、合作意向书或草签的协议;投资、入股、合资、合作意向书或草签的协议;5 5能够证明实物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能够证明实物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副本、记账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6 6单位近期的会计报表、资产统计报表以及资产使用情况说明;单位近期的会计
46、报表、资产统计报表以及资产使用情况说明;7.7.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证;8.8.对外投资、担保使用房屋、土地的,需另外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对外投资、担保使用房屋、土地的,需另外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及拟对外投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及拟对外投资、担保房屋建筑物的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担保房屋建筑物的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9.9.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及资料。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及资料。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
47、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合同、价格、收入等管理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必须签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必须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国有资产出租签订协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出租价年,国有资产出租签订协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其中房屋的出租价格应参照同类格不得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其中房屋的出租价格应参照同类地区同类房屋的出租价格确定,如无法提供的必须请中介机地区同类房屋的出租价格确定,如无法提供的必须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构进行评估。北京市行政
48、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合同、价格、收入等管理的规定行政单位各项国有资产使用收益,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行政单位各项国有资产使用收益,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各项国有资管理;事业单位各项国有资产使用收益,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同时按照部门预算产使用收益,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有关要求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行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国
49、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行为后,财政部门应当在单位的预算安排及资产配备上从严为后,财政部门应当在单位的预算安排及资产配备上从严控制。控制。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行政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及事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全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单位所办全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等行为,按照企业国有资
50、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规定市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及其市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财政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财政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执行房的使用管理,执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作的通知(京办发(京办发200721200721号)有关规定。号)有关规定。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