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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劳动法合同中的解除规定 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一般是指国家立法机构肯定的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劳动法,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新劳动法合同中的解除规定_新劳动法合同规定有哪些,希望对你有用! 书目 新劳动法合同中的解除规定 新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什么状况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法律问题 新劳动法合同中的解除规定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亲密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肯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别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第三十六
2、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3、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4、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须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
5、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须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6、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视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订正。用人单位应当探讨工会的看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返回书目 新劳动法关
7、于辞职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
8、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
9、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给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肯定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须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给予了职工肯定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给予了用人单位肯定的恳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
10、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睬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
11、。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殊要提示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爱护商业隐私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需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赐予赔偿。 返回书目 什么状况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见双倍工资,所以,应自2008年2月1日起主见。?全文 双倍工资计算基数 中顾网律师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12、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全文 双倍工资如何进行计算 中顾网律师解答: 你双倍工资计算的详细方法是指 加班工资还是不签合怜悯况下的2双倍工资? 计算方法一般是双方事后约定的工资的两倍,假如没签合同,是同工种职工工资的两倍。 返回书目 关于双倍工资的法律问题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13、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 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常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肯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处.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须要劳动者具备肯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阅历,仔细详细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学问,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
14、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三、“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见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
15、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干脆到法院起诉。 四、“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许多人将“双倍工资”“简洁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事实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详细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五、“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常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依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起先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殊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当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返回书目 新劳动法合同中的解除规定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3页 共13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