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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览机器人公司导览机器人公司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目录目录一、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3二、产品质量监督法规.5三、质量监督的特征.13四、质量监督的概念.20五、抽样检验的基本术语.24六、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30七、质量检验的分类.35八、质量检验的含义.39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4十、产品质量认证.46十一、审核的相关术语.54十二、审核的原则与分类.55十三、项目基本情况.58十四、产业环境分析.60十五、导览机器人:随着智能化程度提升,其应用深度逐步拓展,应用价值被进一步挖掘.62十六、必要性分析.63十七、人力资源配置.64劳动定员一览表.64十八、项目风险分析.66十九、
2、项目风险对策.68二十、发展规划分析.69一、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在产品质量法正式颁布前,国务院已经陆续发布了若干条例,1984 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并成立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始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1、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共分七章二十条,详细描述了条例所涉及的产品范围、职责、管理原则、申请程序、受理和决定、对许可证书和标志的管理要求,监督要求等。其主要特点如下
3、。(1)强制性特点,由于工业生产许可证所涉及的产品都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因此,我国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批准并授权管理。(2)四个统一特点。即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3)评价性特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质量评价制度。(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2、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范围生产许可证涉及的具体产品范围是根据 2007 年第 174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
4、目前共有 66 类。3、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意义2005 年 7 月 9 日,国务院第 440 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于 2005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实施该条例的主要意义如下。(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是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的强制手段。建立许可制度,能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2)能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如 2004 年 2 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5、2003103 号),国家质检部门针对当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存在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过快,有些偷工减料,忽视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在市场准入把关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采取对钢铁、水泥、铝型材等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不得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不颁发生产许可证等方式平衡社会需求,防止盲目投资。(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作为一项典型的行政审批制度,从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对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起到清源截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为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构建一个坚实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除有产业政策规定的外,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求符合条件
6、,能保证质量安全,就准予许可。(4)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生产许可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使申请取证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取证条件,企业通过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完善生产技术装备,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了产品质量,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二、产品质量监督法规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有适用于专门产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和适用于计量器具产品的计量法等。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1、产品质量法1993 年 2 月 22 日第七届人大常
7、委会第 30 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 199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00 年 7 月 8 日第九届人大第 16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于 2000 年 9 月 1日起施行。(1)产品质量法颁布的意义。产品质量立法能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法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实施奖惩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认证制度等能显著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总体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立法能明确产品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
8、为法律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将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产品质量立法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鼓励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市场竞争,而假冒伪劣产品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质量法中的罚则中详细规定了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对不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共分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宗旨和法律的调整对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并确定其责任的依据;原则规定了我国产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主要规定了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措施,提出了两项
9、管理制度:一项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另一项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消费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章损害赔偿。主要规定了因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及渠道。第五章罚则。主要规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时,对责任人员,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储运者及企业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乃至违法行为的包底纵容者,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由中央
10、军委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法,以及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日期。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在 2009 年前,我国关于食品的主要法律是食品卫生法,随着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等,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9 年 2月 28 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 2009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除了食品卫生法。(1)食品安全法颁布的意义。(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这是食品安
11、全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立和保证风险评估体制的建立,使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有了更可靠的科学基础。食品安全法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既有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又有农业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标准,还有各相关食品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导致了政府对企业难以监管。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调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各部门在食品安
12、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关于食品安全由国务院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说明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这既包括食品的卫生要求,也包含食品的营养学要求。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主要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
13、险监测计划。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基于世界上食品加工合成方法越来越复杂,添加剂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要建立这样的风险评估制度。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对企业环境、工艺、从业人员、原辅材料、质量记录、标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章
14、还提出了食品召回制度。对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有较大改动。第五章食品检验。提出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重点是废除了原来的免检制度,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章说明了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第七章规定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并不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
15、章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略)3、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修订通过,并于 200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药品管理法颁布的意义。药品管理立法能强化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药品管理立法能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自 1985 年
16、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药品管理立法能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内容中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执法机关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药品管
17、理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六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宗旨、调整对象和药品管理的执法部门。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许可要求及采购、调配、储藏要求。第五章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研制、临床试验、生产要求及药品的进口要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规定了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规定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要求和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宣传要求。第八章药品监督。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8、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定义了“药品”、“辅料”等术语及不适用本法的豁免对象。三、质量监督的特征质量监督的特征1、质量监督的作用汽车作为现代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具有载重量、排气量、安全、耗油、污染物排放、寿命、舒适等满足用户需要的基本质量性能,以及维修服务的基本要求。这些质量性能和要求,既要先进,又要合理:既要考虑用户的需求,又要考虑生产的水平。这就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公认的标准来衡量,一辆汽车由成千上万个零部件组装而成,不可能都由一个企业加工制造,这种社会化的大生产,又要求制定一些标准,把零部件连
19、接配套的尺寸和性能统一协调起来,使一辆汽车,从原材料选用、零件加工、外购件采购,直到部件、整机组装,能够协调配套,最终达到设计要求。那么,怎么衡量汽车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呢?这就必须进行测试检验,用数据说话。要测试检验,就要有可靠的计量器具和正确的测试检验方法,因此,要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和计量器具的准确。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汽车质量谁来检验的问题。日常生产检验和出厂检验,当然由汽车生产企业负责,但是,像汽车这类重要产品的质量,特别是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性能,政府需要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当供需双方发生质量争议的时候,也需要第三方的公正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
20、以此检验结果作为判定的依据。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的丰富,人们对食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食品含有一定的营养成分,而且要求严格的卫生指标,还要求有明确的标签事项,定量包装的食品不能缺秤短量。因此,需要制定各类食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标签标准,作为衡量质量的依据。同样,也需要用准确可靠的计量器具来测试检验,政府也需要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标识不符,消费者可以投诉,可以不买。这样,就可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不合格也能够依法予以查处。宾馆、饭店已经是我国重要的服务业。人们可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相应档次的宾馆。每个档次的宾馆应该有公认的硬件、软件功能。这样,就需要制定一
21、个宾馆的星级标准,以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宾馆中的电器设备、娱乐设施、食品饮料、防火设施等安全、卫生要求,以及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也要政府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顾客的安全和利益。如果顾客发现有名不符实的情况,可以与宾馆交涉,也可以投诉,得到合理的解决。因此,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的职能是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宏观控制,对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国家利益不受到损害是十分必要的。质量监督作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1)质量监督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守和执行质量法规和技
22、术标准是保证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质量监督已成为推行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调解、仲裁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中质量争议和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质量监督是用法律手段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监督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行为,培育市场体系,从而为企业的生产,销售活动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2)质量监督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提高质量水平的手段。在经济生活中往往有些企业和个人违背诚信道德,忽视质量,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用户,非法牟取利益,损害消费者和国家的利益。质量监督就是要发现和纠正这种不规范的企业经营行为,并给予
23、坚决的制止和有力的打击。质量监督督促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开展企业间的竞争,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实行质量监督,是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质量工作的考核和检验,发现问题,要依据有关的法规进行处理,奖优罚劣。以促进和帮助企业健全质量体系,加强生产检验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3)质量监督能够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质量监督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需要。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一般都设有专人、备有专用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待和处理消费者和用户的质量投诉及对产品质量的意见。通过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帮助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据法规对劣质商品的责任者进行查处,从而增强
24、了人民群众同政府之间的联系,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4)质量监督是贯彻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监察措施。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的许多法规的贯彻执行,如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经济合同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等,需要质量监督予以维护和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技术法规,也需要通过质量监督进行督导和监察,以促进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5)质量监督是现代社会重要的质量信息源。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监督能公正地、科学地反映产品质量状况,向国家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作为国家完善经济计划,分析质量形势,制定相
25、应的政策、措施的依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产品抽样检查中,公布的质量信息,可指导消费者和用户选购好的产品。通过质量监督还能发现技术标准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为修订标准和制定新标准及改进标准化工作提供依据。2、质量监督的基本特征随着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贸易的发展,质量技术监督的领域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多,方式也在不断改革。尽管质量技术监督的内容、方式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但它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1)以质量为中心。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战略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既是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出口、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在我国面临经济结构调整的关
26、键时期,质量工作正是主攻方向。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这里所说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部分产品质量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是,目前我国产品质量状况与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比较大的差距,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抽查合格率较低,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优难胜、劣不汰现象相当普遍,重大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质量技术监督要始终围绕质量做工作,把提高质量,为国家和人民提供高质量的使用满意的商品和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以技术为依托。质量的好坏,不是仅用手摸眼看
27、就能辨别出来的。质量技术监督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内容,凝聚了大量科研成果。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技术为依托,用科学的数据说话。标准。它所规定的产品型式尺寸、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检测方法、包装标志要求等,都是在经过大量调查分析、试验研究、专家讨论、取得科学的数据、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标准的内容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计量。为了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要研究建立长度、热工、力学、电学、化学、放射性等各种准确度很高的基准、标准,要对各种工作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要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鉴定、在建立的基准、标准和作为鉴定依据的规程中都包含了大
28、量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对质量的检验,特别是对内在质量的检验,要研究科学适用的检测方法,要选用、研制准确可靠的测试仪器设备,才能提供可信的检验结果。(3)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由于质量技术监督涉及各个领域,而各个专业领域之间又需要统一协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是一个行业主管部门,不涉及本行业的利害关系,因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综合管理就是对标准化、计量和质量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着重在政策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服务。行政执法就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产
29、品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4)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不仅要搞好管理和监督,而且要做好服务。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获得质量认证,形成一批名优产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质量、标准化、计量的信息,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开展对企业领导人和消费者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知识、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鉴别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消费者处理质量纠纷。四、质量监督的概念质量监督的概念1、质量监督的含
30、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质量监督的定义是:“为了保证满足规定的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1)质量监督的对象是“实体”。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单独进行描述和考虑的事物都可以成为质量监督的对象,包括产品、活动、过程、组织、体系、人或者他们的有机组合。(2)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使监督对象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所谓规定的要求,可以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这些规定的实施,通过质量监督来保证。因此,质量监督的任务就是根据国家或法律规定的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对生产、流通、运输、储存领域的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对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
31、益,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3)质量监督的手段是监视、验证,并对记录进行检查、分析,其方式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定期的;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是延时的。(4)质量监督实施的主体是顾客或顾客的代表。顾客代表主要是指顾客授权的代表(如第三方检验机构)或代表顾客利益的人或组织(如国家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一般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特定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如消费者协会等。2、质量监督的类型质量监督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和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又可以分为国家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种类型。(1)企业内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是为了保证满足质量要求,由管理者授权的相关人员对程序、方
32、法、条件、产品、过程或服务进行随机检查,对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并予以记录,并督促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所以,也称企业内部监督为自我监督。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涉及各个职能部门所管辖的全部工作和活动。例如,质量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条件的监控和对外购、外协物资、工序、零部件和成品的验证;工艺部门和工艺人员负责工艺系统对执行规定操作要求和工艺纪律的监督;计量部门及其人员负责计量值传递,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和测试设备的配置是否满足产品检验的精密度与准确度的管理和监督等。企业内部主要是由质量检验部门和质量职能部门通过质量保证部门来进行质量监督。(2)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
33、一种行政监督执法。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国家机关,利用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来行使的,其监督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执法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以法律为依据,不受部门、行业利益的局限,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受行政诉讼法的约束,不受其他单位的影响和干扰。我国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涉及的主要产品是针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有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
34、行监督的活动。(3)行业监督。行业监督是指由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本行业或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计划,指导企业按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创建名牌产品,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行业质量监督不能与国家监督等同,无权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实行行政处罚。(4)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消费者(顾客)或消费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协助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助顾客或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揭露和投
35、诉,进行一般质量争议的协调等工作。社会监督还包括媒体和电视、电台、报刊等的舆论监督。奥论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如 2011 年发生在上海的“染色慢头事件”就是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上述的质量监督实施者的类型,本章主要阐述政府行使的宏观方面的质量监督活动和监管体系。因此,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验证,并对检查、检验、验证的记录进行分析的活动。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五、抽样检验的基本术语抽样检验的
36、基本术语1、抽样检验的概念所谓抽样检验是指从批量为 N 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单位产品组成样本,然后对样本中的所有单位产品按产品质量特性逐个进行检验,根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判断产品批合格与否的过程。如果样本中所含不合格品数不大于抽样方案预先最低规定数,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即为合格批,予以接收;反之,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简言之,按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一批或一个过程中抽取少量个体进行检验称为抽样检验。计数抽样检验方案是以数理统计原理为基础,适当兼顾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风险损失的抽样方案,具有科学的依据,并提供一定的可靠保证。抽样检验适用范围:检验项目较多时;希望检验费用较少时;
37、生产批量大、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情况;不易划分单位产品的连续产品,例如,钢水、粉状产品等;带有破坏性检验项目的产品;生产效率高、检验时间长的产品;有少数产品不合格不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由于抽验的检验量少,因而检验费用低,较为经济,而且该方法所需人员较少,管理也不复杂,有利于集中精力,抓好关键质量。由于是逐批判定,对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可能是成批拒收,这样能够起到刺激供货方加强管理的作用。但抽样检验也存在着如下的缺点:经抽验合格的产品批量中,可能混杂一定数量的不合格品;抽验存在着错判的风险,不过风险大小可根据需要加以控制;另外,抽验前要设计方案,增加计划工作或文件编制工作量;抽验所得的检测数据比全检
38、少。2、基本术语(1)单位产品和样本大小 n。为了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单位产品就是要进行检验的基本产品单位,单位产品的划分有随意性,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如果按自然划分,如一批灯泡中的每个灯泡称为一个单位产品、一台电视机、一双鞋、一个发电机组等。而有的单位产品不可自然划分,如铁水、布等,必须人为规定出其单位,如一米布、一匹布等。样本是指从群体中随机抽取部分的单位体,样本大小用 n 表示,抽样检查的样本 100%检验。(2)交验批和批质量。交验批是提供检验的一批产品,交验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量,称为批量,用 N 表示。无论是企业内部的产品检验还是使用方的购入验,抑或是
39、成品的出货检验,所采取的批量大小都要因时因地而异。当从成品,或半成品,或零部件中抽取一部分样本加以测定分析时,绝不是仅仅为获取样本本身的情报或状况,而是要从样本的检验结果推断群体(或该批量,或该工程)的状态,以便对群体采取措施。由于质量特性值的属性不同,评价交验批质量水平的方法也有所不同。例如:*批中所有单位产品的某个特征的平均值,如一批灯泡的平均使用寿命;*批中每个(或每百个等)单位产品的平均疵点数(或缺陷数等);*批中不合格的单位产品所占的比例(即不合格品率)。(3)合格判定数 Ac 和不合格判定数 Re,合格判定数 Ac。在抽样方案中,预先规定的判定批产品合格的样本中最大允许不合格数,通
40、常记作 Ac 或 C。也称为接收数。不合格判定数 Re。在抽样方案中,预先规定的判定批产品不合格的样本中最小允许不合格数,通常记为 Re。也称为拒收数。(4)合格质量水平(AQL)和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合格质量水平(AQL)也称可接收质量水平或可接收的质量界限,在抽样检查中,认为可以接收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称为合格质量水平。而过程平均是指一系列初次提交检查批的平均质量,它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具体数值由产需双方协商确定,一般由 AQL.符号表示。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是指在抽样检查中,认为不可接收的批质量下限值。(5)抽样检验方案。抽样检验
41、方案是在抽样检验时,合理确定样本量大小和有关接收准则(判定数组)的一组规则。3、抽样方案的分类(1)按照质量特性值的性质分类。按照质量特性值的性质,抽验方案可分为计数抽验方案和计量抽验方案两类。计数抽验方案是指根据规定的要求,用计数方法衡量产品质量特性,把样品中的单位产品仅区分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计件),或计算单位产品的缺陷数(计点),根据测定结果与判定标准比较,最后对其制订接收或拒收的抽验方案。由于计数抽验仅仅把产品区分为合格与否,它具有手续简便、费用节省、且无须预定分布规律等优点。计量抽验方案是指对样本中的单位产品质量特性进行直接定量计测,并用计量值作为批判定标准的抽验方案。这类方案具有信
42、息多,判定明确等特点。一般更适用于质量特性较关键的产品检验。对成批成品抽验,常采用计数抽验方法;对于那些需作破坏性检验及检验费用极大的项目,一般采用计量抽验方法。(2)按抽样方案制订原理分类,按抽样方案制订原理,抽样方案可分为标准型抽样方案、挑选型抽样方案和调整型抽样方案。标准型抽样方案是指能同时满足生产方和使用方双方要求,适用于孤立批的检验。挑选型抽样方案是指对被判为不合格的批进行全数检验,将其中的不合格品换成合格品后再出厂。这种抽样方案适用于不能选择供货单位时的收货检验、工序间的半成品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如果不合格批可以废弃、退货或降价接收,不宜应用这种抽样方案。此外,破坏性检验也不能应用
43、该方案。调整型抽样方案是指根据产品质量的好坏来随时调整检验的宽严程度。在产品质量正常时,采用正常抽检方案;当产品质量变坏或生产不稳定时,采用加严抽检方案,以保证产品质量;当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时,则换用放宽抽检方案,以鼓励供货者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检验费用。在连续购进同一供货者的产品时,如果选用这种抽样方案,可以得到较好的结果。(3)计数抽样方案。根据只有在检验批中最大交验批限度地进行抽样作出批合格与否的判定这一准则,抽样方案可分成一次、二次与多次抽样等类型。一次抽样是一种最基本和最简单的抽样检查方法,它从总体 N 中抽取 n 个样品进行检验,根据 n 中的不合格品数 d 和预先规定的允许不合格品数
44、 Ac 对比,从而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二次抽样是指最多从批中抽取两个样本,最终对批作出接收与否判定的一种抽样方式。此类型须根据第一个样本提供的信息,对第一个样本检验后,可能有三种结果:接收、拒收及继续抽样。若得出“继续抽样”的结论,抽取第二个样本进行检验,最终作出接收还是拒收的判断。多次抽样是一种允许抽取两个以上具有同等大小样本,最终才能进行批产品作业接收与否判定的一种抽样方式。因此,通常采用一次或二次抽样方案。4、抽样检验的特点无论哪种抽样方法,它们都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的特点。(1)批合格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合格,批不合格也不等于批中每个产品都不合格。(2)抽样检查只是保证产品整体的质量,而
45、不是保证每个产品的质量。(3)在抽样检查中,可能出现两类风险和。一种是把合格批误判为不合格批,这对生产方是不利的,称为第类风险或生产方风险,以表示,一般值控制在 1%、5%或 10%。另一种是把不合格批误判为合格批,对使用方产生不利,称为第类风险或消费者风险,以表示,一般值控制在 5%或 10%。六、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计数抽样检验的基本原理1、接收概率与接收概率曲线把具有给定质量水平的交检批判为接收的概率,称为接收概率 L(P),当用一个确定的抽检方案对产品批进行检查时,产品批被接收的概率是随产品批的批不合格品率 P 变化而变化的,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可以用一条曲线来表示,这条曲线称为接收概
46、率曲线接收概念 L.(P)与不合格率 P 在坐标系中的图像。(1)接收概率。接收概率是用给定的抽样方案验收某交检批,结果为接收的概率。当抽样方案不变时,对于不同质量水平的批接收的概率不同。(2)接收概率与抽样特性曲线。在实际工作中,每一个交验批的不合格品率不仅是未知的,而且是变化的。对于一定的抽样方案(N,n,Ac)来说,每一个不同的 P 值都对应着唯一的接收概率 L(P)。当P 值连续变化时,特定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随 P 值的 L(P)变化规律称为抽样特性。2、抽样方案的风险与抽样方案的确定(1)抽样方案的风险。抽样检验是通过样本去推断总体,这样就难免出现判断错误。常见的错误有两类:第一类错
47、误判断是将合格批作为不合格批而拒收,对生产商不利;第二类错误判断是将不合格批作为合格批而接收,对使用者不利。因此,对于给定的抽样方案(n/Ac),当批质量水平 P 为某一指定的可接收值(如 P0)时的拒收概率叫做生产方风险;对于给定的抽样方案(n/Ac).当批质量水平 P 为某一指定的不可接收值(如 P1)时的接收概率叫作使用方风险序。显然,对于生产者而言,希望较小些;对于使用者来说,则希望越小越好。在选择抽样方案时,应选择一条合理的 OC 曲线,使两种风险尽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保护双方的经济利益。(2)抽样方案的确定。为了使抽样方案既能满足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又能经济合理地降低成本,就必须
48、使生产者的风险和使用者的风险都尽可能小。为此,首先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P0、P1、四个参数,然后求解下列联立方程就可求得样本含量 n 和合格品判定数 Ac。3、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方案制订与选择(1)标准型一次抽样方案制订和实行步骤。(2)标准型一次抽样方案制订原理,标准型抽样方案是在为了同时保障生产方和顾客利益,预先限制两类风险和的前提下制定的,也即要求确定接收上限 P0 和拒收下限 P1。4、计数调整型抽样方案在计数抽样检验中,最为广泛应用的是调整型抽样检验。所谓调整型抽样检验,是指一组严宽程度不同的抽样方案及将它们联系起来的转移规则。当产品质量正常时,采用正常抽样方案进行检验;当产品质
49、量下降或生产不稳定时,采用加严抽样方案进行检验。所以,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是根据产品质量变化情况,适当地根据转移规则对抽样方案的宽严程度进行调整,为使用方和生产方提供适当的保护,把抽样检验和质量变化联系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动态过程。是根据供货者过去提供产品质量情况,调整检验的宽严程度,以促使供货者提供合格产品的一种抽样检验。因此,调整型抽样检验是由正常、加严、放宽和暂停四种不同程度的方案和一套转换规则组成的抽样体系。(1)计数调整型方案制订程序。(2)AQL 的确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28.12003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标准中,提出了接收质量限(AcceptanceQual
50、ityLimit,AQL)的概念,取代了合格质量水平(AcceptableQualityLevel,AQL)。AQL 是指生产方和使用方能够共同可接收的连续交验批的过程平均不合格品率的上限值,AQL 不是针对某一批产品或某一个抽样方案的描述,而是生产方和使用方商定的过程平均的不合格品率的上限。(3)检查水平与样本大小字码。调整型抽样方案中,除了预定一个 AQL 外,还要选定一个检查水平。所谓检查水平是根据经过综合考虑所需抽检费用和一旦被拒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确定的样本大小。在AQL 相同的条件下,如检查水平低,样本就小,检验费用也少。GB2828把检查水平由低到高分为 7 个等级:S1,S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