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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一、总则: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物业企业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座落位置:平顶山市体育路中兴路中段,居住人口 1700 户左右。二、委托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 1 次;楼道每日清扫 1 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洁 1 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3、区内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 1 次,每年清掏 1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三、委托管理形式委托管理形式
2、为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服务,独立经营。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财政拨款,转账支票,支付金额: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建筑煤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朔州市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55页共55页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之前甲方企业办公楼、调度楼、食堂、保卫及其附属设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平鲁区
3、白堂乡陶卜洼村物业托管内容:办公楼、调度楼、办公区、生活区保洁,会议服务,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电维护。管理面积:平方米。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1. 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修理门窗、换纱、换玻璃;照明线路、开关、灯泡、上下水系统、桌、椅、门窗玻璃的定期保养、维护;疏通下水、雨水口等。2. 设备维护: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统设备(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线电视、暖气管路、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水系统等)的定期清理、保养、维护修理。3. 保洁:环境(包括食堂、办公场所、生活区及室外停车场等)的清洁卫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维护。4. 甲方员工的用餐服务,员工衣物
4、的洗理。5. 会务服务:各种会议、比赛活动的服务。6. 受甲方委托,采购服务范围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务工作。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21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三)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霸州市学府苑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商住综合型座落位置:裕华道南侧(水榭花都东侧) 四至:东:南:水榭花都西:水榭花都北:裕华道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商业平方米,住宅平方米(以竣工图纸资料为准)第三
5、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烟风道、共用照明、避雷线、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设备。第六条 小区内与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存放架(棚)、停车位。第七条 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自来水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施管道维修及运行费用由甲
6、方另行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并由甲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管理、收费与维护责任。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2、代收垃圾处理费;3、代收电费;4、其他应该收取的费用。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维修、养护时,在当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
7、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5.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负责进行整修。6.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
8、方式偿付;7.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8. 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小区内电子监控及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9. 乙方因地制宜,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机动车位。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 按本合同第十六条 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
9、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8. 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9.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10. 负责登记、调配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位。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1.房屋外观:完好无损;2. 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0、及时;4. 公共环境:整洁;5. 交通秩序:顺畅;6. 保安:门卫执勤;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并及时修复;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1. 目前本小区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元,非住宅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为每平方米 元,该标准为暂定价格。遇有市场行情变化或政府调价时,召开听证会商定物业服务费新标准并报政府备案执行。2. 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3. 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年 月日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和甲方协
11、商解决。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启动资金伍万元。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的使用费。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第二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与当事人的协商价格进行计付。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
12、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四)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电话: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 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 相关业务。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
13、 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 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
14、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 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 ,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 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
15、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 违约金。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年月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五)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第一条:甲方(业主): 地址: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
16、,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第十一条 管理与
17、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1.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2. 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3. 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4. 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5. 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6. 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7. 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
18、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8. 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 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 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2)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19、;(3) 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4) 违章搭建;(5) 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7) 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8) 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9)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10) 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2. 制止违反物业管理
20、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4. 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6.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7. 每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8. 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
21、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 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以上。2. 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以上。3. 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1) 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小时保洁;(2) 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小时保洁;(3) 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 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
22、准;(4) 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5) 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4.公共绿化:(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3)植物成活率达到%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5.保安服务:(1) 小区内实行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2) 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3) 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4) 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6.
23、管理服务:(1) 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2) 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7.维修:(1)开通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维修及时率%以上; (2)维修合格率%以上。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月份缴交上半年、月份缴交下半年。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 l%。交
24、纳滞纳金。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 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 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
25、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
26、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第二条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
27、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 附属配
28、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四条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费:2、保洁费: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
29、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 月日时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
30、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2)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 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
31、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7. 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公共环境:5、绿
32、化:6、交通秩序:7、保安:8、急修:小修: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
33、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1.2.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 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
34、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
35、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
36、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 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 附:代表人: 业主公约为加强 (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
37、,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
38、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
39、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 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40、、高空抛物;(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林建筑小品;(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 随意停放车辆;(1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
41、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七)甲方: 住址: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
42、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 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五、甲方负责分公司
43、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
44、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 ,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 违约金。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年月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十二、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 占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