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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赤藓糖醇公司赤藓糖醇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背景分析.3第二章第二章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6一、有形损耗的估算.6二、功能性损耗的估算.7三、财产中的权益.7四、财产的类型.11五、美国的社会保险.12六、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7七、弹性福利计划.23八、员工福利的形式.26九、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29十、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30十一、巨灾证券化.37十二、政府.38十三、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39第三章第三章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42一、项目概述.42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44三、资金筹措方案.44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44五、项
2、目建设进度规划.45第四章第四章 项目经济效益项目经济效益.46一、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46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46三、项目盈利能力分析.50四、财务生存能力分析.53五、偿债能力分析.53六、经济评价结论.55第五章第五章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资计划.57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57二、建设投资估算.57三、建设期利息.59四、流动资金.60五、项目总投资.62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63第一章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背景分析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和要素,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着力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一)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提升持续
3、创新能力、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建设、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开放创新、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六大行动,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落实先行先试政策,着力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率先突破,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全面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形成高效合作、协同有序的创新体系,建设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二)加强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园区建设强化城市创新功能,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建立区域创新合作联动平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城市群。推动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促进功能。推动科
4、技园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功能创新,建设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统筹推进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创业特别社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三)推进区域协同创新探索人才、技术、成果、资本等创新要素统筹配置的新模式,提高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更好地支撑引领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引导苏中地区更大力度集聚创新要素、培育特色产业,形成创新发展新优势。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鼓励高新区跨区域创新合作与产业整合。赤藓糖醇(Erythritol)是一种新开发的 4 碳糖醇,可由葡萄糖发酵制得,为白
5、色结晶粉末。赤藓糖醇是纯天然的高稳定代糖,具有甜度低、热量低、耐受量高、不易吸湿、体内代谢不引起血糖波动等生物学特性,同时赤藓糖醇在口中溶解时有温和的凉爽感,在饮料、糖果、保健品、医药以及化学原料中间体等领域均有应用。目前我国赤藓糖醇行业规模仍较小,与其他糖醇行业相比,赤藓糖醇在产品价格、产量等方面均不占优势,2019 年,我国赤藓糖醇产量在 3.6 万吨左右。2019 年 7 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明确提出了“三减三健”的行动计划,并将“减糖”列入未来国民营养工作重点。在减糖的大趋势下,赤藓糖醇市场发展空间巨大。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赤藓糖醇就被
6、日本应用于糖果、软饮料、口香糖以及代糖中,相比之下,国内生产和使用赤藓糖醇的时间较晚。2019 年之前,国内的代糖市场多集中阿斯巴甜、安赛蜜等产品上,随着以元气森林为代表的代糖气泡水兴起,赤藓糖醇市场关注度居高不下,在元气森林的带动下,国内厂商也不断推出添加赤藓糖醇的饮料,赤藓糖醇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时机。国内赤藓糖醇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山东保龄宝生物、滨州三元生物、淄博中食歌瑞等,其中山东保龄宝生物是国内第一家将赤藓糖醇产业化的企业,2020 年赤藓糖醇成为其最大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根据山东保龄宝生物发布的 2020 年上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0.17 亿元,同比增长 17.24
7、%,其中赤藓糖醇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09 亿元,同比增长 37.03%,毛利率同比增长 4.09%,达到了21.67%。赤藓糖醇是纯天然的高稳定代糖,具有甜度低、热量低、耐受量高等特点,在减糖的大趋势下,代糖气泡水逐渐兴起,赤藓糖醇市场关注度居高不下,我国赤藓糖醇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时机,随着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国内赤藓糖醇产能将加速扩张。第二章第二章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一、有形损耗的估算有形损耗的估算有形损耗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对一些固定资产,通常按照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使用和保养的具体情况来估算其有形损耗。某些特殊的固定资产,如大型稀有机器设备、飞机、船舶等可以根据工作量
8、、工作时间、行驶里程等进行估算。对于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则应视其理化状态估算有形损耗。具体估算资产有形损耗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成新率法成新率法是指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被评估资产的主要实体部位进行技术鉴定,确定资产的实际损耗程度,再与同类或相似全新资产进行对比,得出被评估资产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其有形损耗的一种方法。2.使用年限法资产有形损耗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资产的使用和自然力的作用,而这两者又与时间密不可分。资产的使用时间越长,受自然力作用的时间越长,其有形损耗就越严重,反之亦然。使用年限法就是利用了资产的有形损耗程度与其使用时间之间的这种关系。总使用年限其中,残值是指
9、被评估资产在报废时净收回的金额。二、功能性损耗的估算功能性损耗的估算功能性损耗是一种无形损耗,它是指由于科技进步造成的贬值。要确定资产的功能性贬值,首先要选取可比资产,可比资产比待估资产要更新、效率更高、更能节约原材料或能源。其次,确定待估资产在一年中较可比资产的营运损失,即确定可比资产在一年的营运中比待估资产多节约的费用或是多增加的产出量的价值,这可视为待估资产在尚可使用年限内每年超额支出的产品生产成本或是功能性贬值的数额。最后,估测出待估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从而计算出待估资产在剩余年限内年功能性贬值的折现值。三、财产中的权益财产中的权益财产对应于相应的权益,只有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益的个人或组
10、织才可能因财产损毁而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识别和评估企业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财产风险暴露时,必须了解与财产有关的各种权益,这样才能对潜在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价。财产合法权益的拥有者主要有以下几类:1.所有者所有者对财产的拥有分为独家所有和部分所有两种。最清楚的财产权益就是单一所有。所有者要承受财产遭受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时间因素损失。如果企业只拥有某项财产的部分所有权,那么它就只承担该项财产相应比例的部分损失。2.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包括:抵押品的受押者;处于留置权限制下的制造商;因运输费用或存储费用而拥有货物留置权的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在有条件的销售合同中,因购买货款未付足而留置
11、不动产的卖主等。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对于用作贷款保证的财产拥有一定的权益,因为这项财产的损毁会影响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赔的能力。一旦担保品损毁,债权人承担的损失并不是这项财产的价值,而是贷款的未偿额。另一方面,从信贷中得到的收益是潜在收益。3.卖方和买方在无条件销售合同中,当财产损毁或灭失时,拥有法定所有权的一方就会承担损失,另一方面,其潜在的收益就是销售利润。很多情况下,买卖合同中都规定了什么时候财产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例如,在以离岸价格、成本加运费价或到岸价格成交的合同中,当货物越过船舷或装上船只,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以装运港船边交货价成交的合同中,当货物由卖方运送至停泊于装货港的载
12、货船船边时、达到其装货用具所能达到的范围内或搬入码头仓库时,货物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以目的港船边交货价成交的合同中,当卖方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在船边交给买方时,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所有权转移前后,同一财产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财产发生损毁时,损失的承担者也不同。4.承租人承租人并不拥有其所使用的财产,但在规定时期内继续使用该财产有着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承租人也有义务在期满后归还该财产。承租人的这些权利和义务一般都在租赁协议中有所规定。由于承租人对于财产的这种特殊的角色,他一般不会面临财产风险暴露,但有三种例外情况值得注意:首先,承租人应对由于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例如,由于使用
13、、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要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果擅自拆改房屋、设备等财产,要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其次,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要负责。例如,有些租赁合同中就规定,承租人将财产归还给出租人时,其财产状况应与接收时的状况一样好,损耗除外。这就意味着承租人除了要对因自己疏忽造成的损失负责以外,对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也有责任。当然,承租人也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将这些责任转移给出租人。最后,承租人在使用租赁财物时,可能会对其进行改善,以从中获得某种利益。例如,商场承租人可能会在所租场所内安装玻璃橱窗以陈列样品,餐馆承租人可能会将所租场所分割为多个小房间。大多数租约
14、都规定,出租人对承租人所进行的改善不负责任。在租赁期,承租人对这部分财产具有所有权权益。如果这些改善是可以搬迁的,那么如果改善发生损失,则损失视同承租人在租赁场所放置的其他动产;如果这些改善不能搬迁,则一旦发生损毁,承租人的损失就取决于这些改善在租约剩余期限内的价值。此外,如果租约可以展期,还可以使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承租人的损失。5.受托人受托人是指按照委托合同从另一方(委托人)那里取得财产的人。他暂时拥有属于他人的财产,如洗衣店、仓库、修理厂等,他们对属于别人的财产进行清洗、保存和维修。受托人对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通常取决于受托物的性质。一般来说,受托人对所保管的财产有合理注意的责任,他对由
15、自己的疏忽引起的损失要负责。因此,对于托管财产,受托人所面临的风险实际上是一种责任风险,只是由于承担这一责任的代价等于财产的重置成本,因此风险管理人员在评估受托人所面临的这种风险时会视为受托人拥有这些财产。6.所有者代理人受托人如果愿意承担所托财产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则受托人就成为财物所有者的代理人。当受托人成为所有者代理人后,他不仅要对由自己的疏忽引起的损失负责,还要对由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负责。当然,此时他对所托财物也享有了某些权益。四、财产的类型财产的类型财产的含义要比实物资产或有形资产的范围大得多,它是指一组源自某项有形的实物资产的权利或者是关于该有形的实物资产的某一部分的一组权利,
16、只要这项实物资产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财产所指的实物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两类。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在土地上生长、建造或固定的任何实物”,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之外任何被拥有的财产”。不动产通常包括:土地,土地上的湖泊、河流、地下水、矿藏、景观以及动植物等、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动产则包括除此之外的其他物品,如货币、机器、设备和用品、原材料、生产流程中的未成品、成品、重要文件、运输工具等。五、美国的社会保险美国的社会保险美国没有全民的社会保险,最主要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就是以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劳动者为主的老年、遗属、伤残和健康保险计划。该计划包括两部分,一是为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及特定的 65 岁以下
17、伤残人员服务的联邦健康保险计划,二是为退休人员、死亡工人的受抚养人和伤残人员提供保险的老年、遗属、伤残保险计划。1.联邦健康保险计划联邦健康保险计划是美国联邦政府于 1965 年根据社会保障法设定的,为 65 岁及以上并领取 OASDI 退休金或铁路退休金的老人提供的医疗保障,1972 年的一项修正案将保险范围扩及永久性和两年以上的残疾人,以及处于肾病末期的患者。这个计划为保险对象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给付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补助,罗德岛、加利福尼亚、新泽西、纽约和夏威夷五个州及波多黎各实行了这种计划,补助的金额为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另一种,也是覆盖面比较广的一种是医疗补助,包括 A 和
18、 B 两个部分,A 部分是住院保险,B 部分是补充医疗费用保险,是与就诊有关的保险。在 A 部分的保障下,承保对象第一天住院的费用自己负担,以后的费用就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它为被保障者每次生病提供最多 90 天的住院费用,90 天以后,病人自付费用的 1/2,此外,它还提供最多100 天的熟练护理服务,以及一些特定的家庭健康照顾服务和疗养院服务。B 部分涉及门诊、急救服务、其他由医生开处方提供的医疗和健康服务等。该部分每年有 100 美元的自付额,超过 100 美元的费用可以得到 80%的支付,但不包括大部分处方药。A 部分的保费来自工薪税,受益人缴纳工资的 1.45%,雇主缴纳工薪总额的 1
19、.45%,自营业者缴纳收入的 2.9%。1.45%税率的最高征税工资上限为 13 万美元。B 部分则是由受益人按月缴纳保费,雇主不用缴纳。保费的数额每年都会根据整个计划的成本进行调整,如 1998 年月保费为 43.8 元。受益人缴纳的保费能够承担全部成本的 25%,其余75%主要来自财政收入。2.老年、遗属、伤残保险计划(1)保障对象OASDI 计划是一种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即基础养老金,根据 1935年社会保障法制定。OASDI 的保障对象最初只是工商业员工和雇主,1950 年扩大到军人、农场工人、个体,工商业者,以及部分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参加者的收入必须达到一定水平。该计划的实施范围
20、占到整个劳动行业的 95%以上,受益人数达 1.44 亿人,1997 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到 4000 万人。其余 5%是一些临时雇佣的农场劳动者、家庭内部劳动者、年收入不满 400 美元的个体经营者等。OASDI 对于工商业者来说是强制性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员工、教士可自愿参加,铁路员工、联邦员工有专门的退休养老制度。(2)支付条件OASDI 计划包括老年养老金、伤残养老金和遗属养老金三种。老年养老金的支付条件是有一定的工作收入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受保时间0,退休后达到支付开始年龄。确定保障的基本度量单位是季度。例如在 1998 年,一个员工的年收入中,每 700 元可以获得 1 季度保障,相
21、当于积得 1 分 2,每年最多可得 4 分。根据出生时间不同,对退休者的得分要求也不同。1929 年及以后出生者,要求有 40 分(即缴足 40 个季度的保险费);1929 年以前出生者,则每早 1 年递减 1 分。达到得分要求才属于完全受保,从而有资格享受养老金。2000 年之前,退休后的正常支付开始年龄为 65 岁。之所以定在65 岁,是因为早先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者认为,规定 60 岁退休将会导致巨额社会保障金支出,而 70 岁退休又不能很好地解决失业问题以及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于是便采取了这种折中态度。随着人的预期寿命不断增加,1983 年的一项国会立法不得不对最初确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做
22、出逐渐延长的相应规定。这一规定从 2000 年开始执行,到 2027年分阶段提高到 67 岁。除了正常退休年龄之外,还有提前退休和推后退休两种情况,养老金的数额也会相应减少或增加。如在目前的改革阶段,66 岁退休领取全额(100%)养老金,6265 岁属提前退休,此时也可以领取,只是要打一定折扣,62 岁退休可领取 75%的养老金,63 岁和 64 岁则可分别领取 80%和 86.67%,65 岁可领取 93.33%的养老金。如果确因健康原因而无法继续工作,不得不提前退休者,可以申请残疾津贴,相当于全额养老金。而 6770 岁属推后退休,每推后一年,养老金的数额都会增加一定的百分比。退休养老金
23、不仅发放给退休老人,也惠及符合条件的配偶。配偶达到或超过 62 岁,或不足 62 岁,但有不满 16 岁的受抚养子女或残疾子女,如果自己的养老金数额更低,则可以获得受保人年金 50%的给付。伤残之后经过一年的观察仍然不能从事有收益工作的人,或最终死亡者,如果满足受保条件,即可获得伤残养老金或遗属养老金。此时受保人从 21 岁起每年必须至少缴纳 1 个季度保险费,最高缴纳 40季度,或发生残疾以前缴足 20 季度保险费。对于青年人或盲人,限制更少。伤残工人受抚养人获得给付的条件和退休给付类似。遗属养老金的支付条件包括:配偶不足 60 岁,并有不满 16 岁的受抚养子女或残疾子女(养老金的 75%
24、);配偶达到或超过 60 岁(65岁时 100%);5059 岁的伤残配偶(养老金的 71.5%);未婚受抚养子女(养老金的 75%);达到或超过 62 岁的父母(1 人,82.5%或 2 人150%)。此时,死亡的受保人必须是年金领取者;或者自 21 岁起每年至少缴纳 1 个季度保险费,最高缴纳 40 季度;对于孤儿则放宽条件,只要在死亡前 13 季度内缴纳了 6 季度保险费即可。(3)支付额满足完全受保条件必须是缴纳了 40 季度的保险费,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并不会对养老金的支付标准产生影响。OASDI 的支付额是在指数化月均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指数化月均收入是将受保人到达指数化年 2
25、以前的各年社会保障税的应纳税收入按国民平均工资增长率加以调整。基本保险金额要根据几个方面的调整才能成为最终的给付金额。首先,将当年的消费价格指数与前一年的 CPI 进行对比,与第二年 1月份进行保险金额的调整,避免因通货膨胀而降低购买力。其次,对一个家庭的养老金支付额,在每个收入区域里设定了 PIA 一定比率的上限,防止过度支付。另外,在领取养老金时,领取人如果还得到一定的其他收入,那么根据每个领取人的年龄,养老金要进行调整。(4)保险费养老金的保险费主要来自工薪税,其中员工按年薪的 6.2%缴纳OASDI 税,个体经营者缴纳收入的 12.4%,雇主缴纳工薪总额的 6.2%,直到规定的最大年薪
26、税基。对于员工来说,除了 6.2%的 OASDI 税以外,社会保险方面还要缴纳 1.45%的联邦健康保险计划 A 部分的保险费,即 OASDHI 税一共为7.65%。这些保险费和雇主资助的养老金中确定缴费计划(详见第四节)的免税缴资不同,它们是从税后收入中支出的。养老保险基金由联邦政府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所属的社会保险署管理,支付时根据 AIME,分三段按不同比例计发养老金。按照这种累退比例的计发办法,美国低收入阶层(年收入 1.2 万美元以内)的养老金大体相当于过去工资的 54%,中等收入阶层(年收入,2.5 万美元)大体相当于 42%,高收入阶层(年收入 4.7 万美元以上)仅相当于24%。六
27、、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传统医疗保险制度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 1994 年,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城市的医疗保险具有极浓的福利色彩,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完全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无偿供给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这期间,依据保障对象的身份不同分成两个独立的医疗保险系统。一是 1952 年正式确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另一个是国有企业,职工实行的“劳保医疗制度”。其他的城市居民或由于是上述的受保对象的亲属而享受“半劳保或统筹
28、医疗”,或是完全自费医疗。所以在城市实际实行的是二元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是指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实行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由合作医疗基金组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医疗费用的一种互助互济的制度。劳保医疗制度也称企业医疗保险制度,它根据 1953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实施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随后又包括了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工。劳动保险条例对职工劳保医疗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保险项目和待遇标准与公费医疗基本相同,但是管理体制、经费来源和开支范围上与公费医疗有所不同。劳保医疗由企业行政自行管理,经费是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连同职
29、工福利基金一并提取。劳保医疗经费的支付范围,除了规定的职工医药费外,还支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助费(家属的半劳保医疗)、企业医务人员工资、医务经费等。劳保医疗开支的主要项目有: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治时的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及床位费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因病情需要,经治疗单位,证明安装国产人工器官的费用,或安装进口人工器官不超过国产最高价格部分的费用;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按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应由劳保医疗负担的费用;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用,住院时的膳食费和就医路费等;6 用于抢救危重病或治疗工伤所必需的贵重药品、滋补药品费用。2.问题与改革随着中国的经
30、济体制转型,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主,要有:(1)医疗费用由国家和企业包揽,对供需双方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由此引起诱导需求和过度利用医疗服务的现象,导致“小病大治长年住院,一人公费全家享用”等现象。(2)缺乏合理的经费筹集机制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使职工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3)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及社会化程度低,出现“一个病人拖垮一个厂”的现象,而部分劳动者(城镇小集体、民企、外企及个体工商劳动者)的医疗难以保障。(4)解决了公平性的问题,但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及卫生服务的提供效率较低。(5)只强调公平性和互助共济,没有考虑积累问题,两代人之间的矛盾激化,现收现付制度受到挑战。
31、(6)医疗保障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最终导致医疗费用增长速度过快,使国家和企业不堪重负。据统计,1993 年全国公费、劳保医疗费总额为 415 亿元,仅过两年,1995 年全国公费、劳保医疗费总额就达到 653.8 亿元。在人口老龄化、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和新药、高新技术检查设施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医疗费用上涨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而在以单位为依托的高福利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之下,单位承担无限责任,对费用控制既没有制度优势,又缺乏有效的政策约束,使得支付不足成为当时的普遍问题,单位拖欠职工医疗费、职工医疗费数年得不到报销的现象引起职工的极大不满。1994 年 12 月,国务院在
32、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率先进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俗称“两江试点”。试点的核心是探索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责任和缴费比例,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职工个人医疗账户,以及设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职工的待遇水平等问题;探索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制,通过支付机制的建立,规范供方服务行为;从制度层面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1996 年,试点开始扩大到 20 多个省、市、自治区的 40 多个城市。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998 年年底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低水平
33、,广覆盖”,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形成新的筹资机制(3)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或小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住院或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以内,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年平均工资的 4 倍左右。(4)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加强基金的管理(5)加快医疗机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制定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6)规定了特殊人员的医疗待遇这里的特殊人员指离休人员、
34、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1999 年,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3 年和 2004 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文件将灵活就业人员、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00 年,我国开始同步推进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面临的体制性障碍。2009 年 4 月,为缓解突出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及医患矛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
3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相继颁布并实施,中国新一轮医改拉开了帷幕。新医改致力于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6 倍左右。在缴费方面,职工缴费基本上为职工工资总额的 2%左右,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6%11%。2010 年,社会保险法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入法制化轨道。七、弹性福利计划弹性福利计划传统上,公司向员工提供的福利大多是固定的,即所有员工享有同样的福利内容。但是,员工实际的需求可能并不完全一样,因此没有选择余地的统一型福利计划往往无法满足员工多样
36、化的需求,从而削弱了福利实施的效果。自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开始针对员工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福利内容,这就是弹性福利计划,也称为自选式福利计划。至今,实施这种计划的公司越来越多。在弹性福利计划下,通常雇主会提供一份列有各种福利项目的“菜单”,员工可从中自由选择。当然,这其中有一些非选项,如法定的社会保险。此外,每个福利项目都会有一个限额,公司还会根据员工的工资、工资年限、家庭背景等因素设定每一个员工所拥有的总福利限额,员工的选择不能超出这个限额。如果员工选择以领取现金的方式来替代福利,则所有存款均视为应税收入。弹性福利计划之所以受到欢迎,就是因为它们提供了固定福利
37、计划中不可能的选择。例如,某一无子女的员工就可以降低人寿保险金,而把节约下来的金额分配给一项保健计划。在实践中,弹性福利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不同需要加以选择。1.弹性支出账户弹性支出账户对于员工来说非常灵活。它可以分为两类偿付账户:保健开支账户和子女保健账户,两大账户保持独立。员工在计划开始时从其税前收入中拨出一定数额的款项放入账户中,用来选购各种福利项目,如未保险的医疗和牙科费用以及子女的护理费用等。这一笔费用在计划实行期间不可改变,除非是在规定条件之下,比如家庭状况的变化。由于拨入该账户的金额不必缴所得税,因此对员工具有吸引力。但同时,如果账户中的金额本年度
38、没有用完,那么既不能在来年使用,也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且已经确认的认购福利款项也不得挪作他用,在计划实行年末,员工将失去保留在任一偿付账户中的一切金额(即“使用它或失去它”规则)。因为员工倾向于这种有选择权力的弹性福利计划,所以比起为所有职工提供同额保险金的固定计划中的同种保险,弹性计划中的选择会更贵。因此,在实际中更多的是给所有员工提供一个核心保险,员工在核心保险之外可以再做选择,或者提供一些保险“套餐”,使员工缩小这种不利选择的倾向。2.附加型弹性福利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弹性福利计划,它在现有的福利计划之外,再提供一些福利项目或提高原有的福利水准,由员工选择。员工根据自己分配到的限额去认购
39、所需要的额外福利。有些公司规定,员工如果未用完自己的限额,余额可折发现金,但要和其他所得合并,缴纳所得税。如果员工购买的额外福利超过了限额,也可以从自己的税前薪资中扣抵。3.核心加选择型弹性福利顾名思义,这种福利计划就是由核心福利项目加上选择福利项目组成的。核心福利是所有员工都享有的基本福利,不能随意选择。选择福利项目则包括所有可以自由选择的项目,并附有购买价格。每个员工都有一个福利限额,如果总值超过了所拥有的限额,差额就要折为现金由员工支付。这种福利计划和附加型弹性福利最大的区别在于核心福利,后者的核心福利完全取自于原来的福利项目,附加的项目则是新增的;而前者相当于重新设计了一套福利制度,如
40、果公司以前就有福利制度的话,在新制度中要全部重新调整,以决定新的福利计划要包括哪些项目,以及哪些项目属于核心部分,哪些项目属于选择部分。4.福利“套餐”福利“套餐”即由企业提供多种固定的福利项目组合,员工只能自由地选择某种福利组合,而不能自己进行组合。八、员工福利的形式员工福利的形式员工福利分为法定福利和企业福利两部分。1.法定福利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各类休假制度。社会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生病、伤残、失业、生育或死亡等风险事故,暂时或永久性地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从而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能够享受国家或社会给予的物质帮助,维持其基本的生
41、活水平。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价值观等因素的差异,社会保险制度也存在着不同的模式。2.企业福利企业福利是企业自主建立的,为满足员工的生活和工作需要,在法定福利之外向员工及其家属提供的一系列福利项目。企业福利对法定福利起到补充作用,包括健康保健计划、收入保障计划和员工服务计划。健康保健计划和收入保障计划是以保险的形式实施的,它与个人商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具有商业保险的一般特性,其具体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也与商业保险有相同之处,实际上大多数员工福利计划就是按照商业保险的模式经营,或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但二者也有本质的区别,即保障计划享受财政、税收上的优惠政策,而个人商业保险则不能享
42、受这种优惠,必须向国家依法足额纳税。(1)收入保障计划收入保障计划的目的是保障或提高员工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它由企业自主发起,是一种延期支付的工资收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甚至有一些国家通过立法,把企业年金变成了国家强制性的养老金制度。第四节将会详细介绍企业年金。第二,人寿保险。死亡是每个员工都面临的风险,员工会担心因其去世而使家庭收入大幅减少,而雇主资助的人寿保险则使员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后顾之忧。在美国,大约有 91%的大公司向员工提供人寿保险。1998 年制造业平均为每位员工提供了 179 美元的人寿保险,而非制造业
43、人均有 120 美元。0 绝大部分的雇主(79%)支付全额保费,其中超过 40%的人寿保险覆盖了退休职工,2/3 的保单包含了意外死亡和伤残条款。当员工离开公司时,原公司所提供的人寿保险就会被取消,这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为公司长期工作。第三,住房援助计划。住房援助计划包括住房贷款利息给付和住房补贴。前者是指为购房员工支付住房贷款的利息,其额度基于员工的薪酬级别和职务级别,后者则指无论员工购房与否,企业每月均按照一定标准向员工支付一定额度的现金,作为员工住房费用的补贴。例如,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就是一种住房补贴。第四,员工持股等。(2)健康保健计划健康保健计划是企业为员工建立的,在社会医疗保险保障
44、范围之外的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在不同的国家,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健康保健计划有所不同。如在美国,雇主常选择的健康福利计划包括三种,一是参加商业保险,比较有影响的是蓝十字蓝盾组织提供的保险;二是参加健康保险组织,如健康维持组织和优先服务提供组织;三是参加某个一般保险不提供的项目,如牙科保险和视力保险。在我国,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局限,一些企业为员工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计划。这些保险计划基本上都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封顶线(社会平均工资的 4 倍)设计的保险,负担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开支。(3)员工服务计划员工服务计划旨在帮助员工克服生活困难以及支持员工事业发展,主要包括:员工援助计划,针对员
45、工酌酒、赌博或其他疾病造成的心理压抑等问题提供咨询和帮助;教育计划,通过一定的教育或培训手段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交通服务、旅游服务等。九、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企业养老金有两种类型可供选择,一种是确定缴费计划,一种是确定给付计划。1.确定缴费计划如果企业养老金是确定缴费型的,则单位每年为员工缴纳的费用事先确定,一般为员工薪金的一定比例,同时,员工也负担薪金一定比例的缴费。确定缴费计划只限定缴纳的费用,员工退休时所得的给付则是不确定的,要根据退休基金在其退休前的投资收益而定。投资回报高,则员工的退休给付多,投资回报低,则员工得到的给付就低。投资的风险完全由员工承担。员工退休时,退休
46、基金及其收益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用来购买年金,为其提供退休之后每月的固定给付,直至死亡为止。2.确定给付计划确定给付计划中员工退休后所得的收益是单位事先承诺的。一般情况下,单位根据确定的承诺支付额决定出资额,有的时候员工也会被要求承担一部分缴费。由于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退休基金累积的数额和事先的承诺就可能有差别,如果退休基金没有达到承诺的收益,单位就要承担这种投资风险。也就是说,确定给付计划和确定缴费计划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前者由单位承担投资风险,后者由员工承担投资风险。在确定给付计划中,最终给付的具体数额基于某个公式,其中工作年限和员工最后几个服务年限内的薪水一般会起决定作用。基于员工的最
47、后薪金,在这种退休计划中,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换了工作,就可能会影响退休金的数额,有的时候影响还会很大。因此,只在一个单位工作,会得到更多的退休金。十、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1.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首先,建立企业年金是职工退休后享受较高水平生活保障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过重的历史欠账、现行退休金高替代率以及由此导致的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造成目前企业和职工缴费压力增大。但职工退休后实际退休费又不高,仅依靠基本养老保险金难以提供较充足的退休保障,而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财政负担已经过重,指望国家提供全部的较高水平的养老金不现实,也不符合养老保障
48、体系发展的国际趋势。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国家提倡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使职工在得到基本养老保险金保障的同时,又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辅助,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将逐步降低,企业年金在养老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会逐步升高,替代率比例也会提高,因此,企业年金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其次,建立企业年金是企业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有资料显示,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已经广泛建立了商业化的企业年金制度。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这些国家又将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激励性分配及老年生活保障结合起来,使企业与员工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大
49、限度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外的成功经验说明,企业年金的一大优势就是将企业利益同个人利益长期有机结合在一起,对激励人才、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强化本企业人力资源优势,确保企业高效健康发展确实能起到重要作用。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在不断深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今天,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完善企业年金体系,对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发展企业年金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发展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企业年金需要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企业年金的经营应该交给多元化市场主体,实行商业化运作
50、,并在市场上形成竞争机制。商业运作形成的市场竞争将推动企业年金的专业化经营,由此带来更好的服务和更高的效率。因此,发展基本养老保险与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同时进行,这将有助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2.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0 和个人储蓄养老三个支柱组成。这基本构成了一个人退休后收入保障的“三大块”,即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企业提供的补充性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前者由国家强制执行,后两者则是自愿购买。但在以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偏高,达到 85%90%。由于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较晚,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