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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合动力汽车项目混合动力汽车项目建设工程手册建设工程手册xxxxxx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4一、项目承办单位.4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5三、项目建设选址.6四、建筑物建设规模.6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7六、资金筹措方案.7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7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8第二章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背景分析.10第三章第三章 建设工程手册建设工程手册.14一、英国 NEC 和美国 AIA 合同文本.14二、FIDIC 施工合同条件.18三、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27四、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31五、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
2、理.36六、网络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分析.51七、网络计划调整方法.55八、时间参数计算方法.56九、关键工作及关键线路的确定.57第四章第四章 进度实施计划进度实施计划.58一、项目进度安排.58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59第五章第五章 投资计划方案投资计划方案.60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60二、建设投资估算.60三、建设期利息.62四、流动资金.63五、项目总投资.65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66第六章第六章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项目经济效益评价.68一、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68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68三、项目盈利能力分析.73四、财务生存能力分析.75五、偿债能力分析.76六、经济评价结
3、论.77第一章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项目承办单位(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x 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联系人(二)项目联系人吕 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公司不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服务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公司积极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内企业影响力。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
4、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
5、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混合动力汽车是指同时装备两种动力源热动力源(由传统的内燃机产生)与点动力源(电池或其他储能装置等)的汽车。通过在混合动力汽车上混合使用热动力源和电动力源,使得车辆的动力系统可以按照整车的实际运行工况进行优化控制,确保发动机工作在综合性能最佳的区域。(一)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
6、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二)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
7、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三、项目建设选址项目建设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 xx 园区,占地面积约 88.00 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建筑物建设规模建筑物建设规模本期项目建筑面积 94843.23,其中:主体工程 59793.41,仓储工程 14205.8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9936.60,公共工程 10907.36。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 41235.53 万
8、元,其中:建设投资 33327.3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80.82%;建设期利息 778.68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89%;流动资金 7129.54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7.29%。(二)建设投资构成(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 33327.31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 29218.1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28.78 万元,预备费 880.35 万元。六、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筹措方案本期项目总投资 41235.53 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 15891.50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
9、标(一)经济效益目标值(正常经营年份)(一)经济效益目标值(正常经营年份)1、营业收入(SP):69400.00 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55301.95 万元。3、净利润(NP):10304.49 万元。(二)经济效益评价目标(二)经济效益评价目标1、全部投资回收期(Pt):6.13 年。2、财务内部收益率:18.86%。3、财务净现值:5625.16 万元。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 24 个月。十四、项目综合评价十四、项目综合评价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单位单
10、位指标指标备注备注1占地面积58667.00约 88.00 亩1.1总建筑面积94843.23容积率 1.621.2基底面积32853.52建筑系数 56.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76.872总投资万元41235.532.1建设投资万元33327.312.1.1工程费用万元29218.18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3228.782.1.3预备费万元880.352.2建设期利息万元778.682.3流动资金万元7129.543资金筹措万元41235.533.1自筹资金万元25344.033.2银行贷款万元15891.504营业收入万元694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5530
11、1.956利润总额万元13739.327净利润万元10304.498所得税万元3434.839增值税万元2989.4910税金及附加万元358.7311纳税总额万元6783.0512工业增加值万元23691.4513盈亏平衡点万元26942.92产值14回收期年6.13含建设期 24 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8.86%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5625.16所得税后第二章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项目背景分析江西,简称赣,中国 23 个省之一,省会南昌。江西位于中国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属于华东地区,界于东经 1133436-1182858,北纬 242914-300441之间,东邻浙江、福建;南
12、连广东;西靠湖南;北毗湖北、安徽而共接长江。江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地处江南,自古为干越之地吴头楚尾、粤户闽庭,乃形胜之区,素有文章节义之邦,白鹤鱼米之国之美称。江西部分地区属海峡西岸经济区,境内有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也是亚洲超大型的铜工业基地之一,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中国铜都、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江西的红色文化驰名中外,井冈山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南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诞生地,瑞金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的地方、也是万里长征出发地,安源是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截至 2019 年末,江西辖 11 个地级市、27 个市辖区、11 个县级市、62 个县,合计 100 个县级区划;164
13、 个街道、827 个镇、569 个乡、8 个民族乡,合计 1568 个乡级区划;常住人口 4666.1 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4757.5 亿元。混合动力汽车是指同时装备两种动力源热动力源(由传统的内燃机产生)与点动力源(电池或其他储能装置等)的汽车。通过在混合动力汽车上混合使用热动力源和电动力源,使得车辆的动力系统可以按照整车的实际运行工况进行优化控制,确保发动机工作在综合性能最佳的区域。混合动力汽车上游主要是为原材料,包括电解液、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金属材料等;中游为电池、电控、电机等零部件;下游是混合动力汽车的整车制造,按照混合动力汽车的功能细分为乘用车、商务车以及专用车。目前,
14、我国混合动力汽车上游的电解液供应商包括天赐材料、多氟多、江苏国泰等;正极材料供应商包括当升集团、厦门钨业等;负极材料供应商包括璞泰来、天赐材料等;隔膜的主要供给企业包括沧州明珠恩捷股份等;金属材料的主要供给企业包括混合动力汽车中游主要为零部件,包括电池、电控、电机、汽车电子等,其中汽车电池供应企业包括宁德时代、欣旺达等;电控主要供应企业为汇川技术、万向海潮、蓝海华腾等;电机主要供应企业为正海磁材、方正电机、大洋电机等;汽车电子供应企业主要为宏发股份、均胜电子等。混合动力汽车下游主要为整车制造,乘用车代表企业有比亚迪、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广汽集团等;商用车代表企业有中通客车、宇通客车、福田汽车等
15、;专用车代表企业有比亚迪、迪马股份等。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混合动力汽车的研究开发就被美国、德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目前,日本正积极推动三类新能源汽车发展,其中日本的混合动力汽车在全球领先且已垄断全球 90%的市场,燃料电池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也在世界领先,纯电动汽车的规划和产业化推进步伐也有所加快。近十年来,为促进我汽车行业的发展,相关部门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20 年 4 月,相继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0 年 9 月,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2020 年 11
16、月,国务院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正式发布 2021 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混合动力汽车是指同时装备两种动力源热动力源(由传统的内燃机产生)与点动力源(电池或其他储能装置等)的汽车。根据是否能外接充电电源特点分类,混合动力汽车可分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以及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HEV)。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2020 年我国混合动力汽车产量(PHEV+HEV)整体上呈上升趋势。2020 年我国混合动力汽车总产量为 50.92
17、 万辆。目前,我国混合动力汽车出口产品种类为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混合动力客车。2020 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出口量为 24681 辆,出口金额为 67.67 亿美元;非插电混合动力乘用车出口数量为 1698 辆,出口金额为 3.48 亿美元;混合动力客车出口数量为 82 辆,出口金额为 5912 万美元。目前,混合动力等节能汽车技术相对比较成熟,也越来越接近消费者的需求。国内整车厂家有混动乘用车型的也不少,进入工信部目录的企业主要有:上海通用、重庆长安、江铃控股、上汽集团、华晨汽车、广汽丰田、东风汽车、奇瑞、比亚迪。而混动大巴方面,国内几乎所有的整车厂都有储备。根据
18、市场推广情况和整车技术实力,混动大巴的企业将优先取得发展,另外,有混动车型储备的乘用车企业也将率先受益。第三章第三章 建设工程手册建设工程手册一、英国英国 NEC 和美国和美国 AIA 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一)英国 NEC 合同文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编制的 NEC 合同文本不仅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得到广泛应用,而且对国际上众多标准文本的起草都有引导和借鉴作用,其在全球的影响力很大。目前最新版本是 2017 年颁布的 NEC4系列合同条件。其中,工程施工合同(ECC)的管理理念和合同原则是NEC 系列其他合同编制的基础,这里仅概要介绍工程施工合同文本。1、合同文本结构为了广泛适用于各类土木工程施工管
19、理,标准文本结构采用积木式组合形式,使用者在核心条款基础上,根据实施工程承包特点,选择适用的主要选项条款和次要条款,形成具体的工程施工合同。(1)核心条款。核心条款是施工合同的基础和框架,共有 9 条:总则、承包商主要责任、时间、质量管理、付款、补偿事件、所有权、责任与保险、终止。(2)主要选项条款。主要选项条款是对核心条款的补充和细化,每一主要选项条款均有许多针对核心条款的补充规定,只要将对应序号的补充条款纳入核心条款即可。主要选项条款包括以下内容。选项 A: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选项 B: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选项 C:带有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选项 D: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
20、选项 E:成本补偿合同。选项 F:管理合同。标价合同适用于签订合同时价格已确定的合同,选项 A 适用于固定价格承包,选项 B 适用于综合单价计量承包。目标合同(选项 C、选项 D)适用于拟建工程范围在订立合同时尚未完全界定或预测风险较大的情形,承包商投标价作为合同的目标成本,当工程费用超支或节省时,业主与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摊。成本补偿合同(选项 E)适用于工程范围界定尚不明确,甚至以目标合同为基础也不够充分,而且又要求尽早动工的情形,工程成本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级定的工程成本一定百分比作为承包商收入。管理合同(选项 F)适用于施工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管理承包合同,不直接承担施工任
21、务,以管理费用和估算的分包合同总价报价;管理承包商与若干施工分包商订立分包合同,确定的分包合同履行费用由业主支付。(3)次要选项条款。有 26 条可供选择的次要选项条款,业主在制定具体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自身要求选择适用的选项条款。对于采用的选项,需要对相应内容作出进一步明确约定。核心条款与选定的主要选项条款和次要选项条款一起构成一个内容约定完备的合同文件。2、合作伙伴管理理念施工合同文本核心条款明确规定,雇主、承包商、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应在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和合理分担风险。工程参建各方通过签订合作伙伴协议,组建工作团队,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风险合理分担,实
22、现合作伙伴管理(partnering)。这样改变了传统的业主与承包商以合同价格为核心,中标靠报价、盈利靠索赔的合同对立关系,将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并实现工程预期功能作为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目标。施工合同文本还通过早期警告条款,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业主项目经理或承包商发现有可能影响合同价款、推迟竣工或削弱工程使用功能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对方发出早期警告而非事件发生后进行索赔。业主项目经理和承包商都可以提出召开早期警告会议,并在对方同意后邀请其他方出席。与会各方在合作的前提下,提出并研究建议措施以避免或减小早期警告通知的问题影响,寻求对受影响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决办法,决定各方应采取的行动。业主项目经
23、理应在早期警告会议上对所研究的建议和作出的决定记录在案,会后发给承包商。(二)美国 AIA 合同文本美国建筑师学会(AIA)编制了众多的系列标准合同文本,包括以下内容。A 系列: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 承包商、供应商之间,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B 系列:业主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建筑师之间的合同文本。C 系列:建筑师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咨询机构之间的合同文本。D 系列:建筑师行业所用的文件。E 系列: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F 系列:财务管理表格。G 系列: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AIA 系列合同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包括传统模式、CM 模式、设计建造模式和集成化
24、管理模式等。其中,CM 模式属于一种管理承包模式,有别于施工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再进行分包的管理模式。依据业主委托的范围和管理职责不同,CM 合同可分为代理型 CM 合同和风险型 CM 合同两类。采用代理型 CM 合同的,CM 承包商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而不承担工程实施风险。采用风险型 CM 合同的,CM 承包商在设计阶段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参与合同履行管理;而在施工阶段相当于总承包商,需要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承担分包合同的协调管理职责,在保证工程最大费用(GMP)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当工程实际总费用超出 GMP 时,超出部分由 CM 承包商承担;当实际
25、总费用未超出 GMP 时,节约费用归业主,但CM 承包商可按合同约定的百分比获得相应奖励。二、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FIDIC 自 1957 年发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 1 版)以来,陆续出版了一系列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共同构成了 FIDIC 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不仅应用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一些国家的国际工程也常采用 FIDIC合同条件。这里主要介绍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有关内容。(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组成及解释顺序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单价合同形式,由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并附有合同
26、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格式。1、通用条件通用条件包括 21 个方面: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分包商,职员与劳工,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及暂停,竣工检验,业主接收,接收后缺陷,计量与估价,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与终止,工程照管与保障,例外事件,保险,业主和承包商索赔,争端和仲裁。2、专用条件专用条件将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情况对通用条件进行补充、细化。FIDIC施工合同条件提出了专用条件起草的五项黄金原则:0 合同所有参与方的职责、权利、义务角色及责任一般都在通用条件中默示,并适应项目需求。专用条件的起草必须明确和清晰。专用条件不允
27、许改变通用条件中风险与回报分配的平衡。合同规定的各参与方履行义务的时间必须合理。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构成 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能互相说明、互相补充,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各方主体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涉及的主体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1、业主业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义务和权利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占有现场各部分的权利。此项进入和占有权不可为承包商独享。(2)应根据承包商请求,提供以下合理协助:取得与合同有关但不易得到的工程
28、所在国的法律文本;协助承包商申请工程所在国要求的许可、执照或批准。(3)应负责保证在现场的业主人员和其他承包商做到与承包商的各项努力进行合作。(4)应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 28 日内,提出其已做并将维持的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说明业主能够按规定支付合同价款。(5)如果根据合同条款或合同有关的另外事项,业主认为有权得到任何支付和(或)对缺陷责任期限的延长,业主或者咨询工程师应当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具体情况。2、(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是指由业主所聘请的咨询公司委派的、直接对业主负责的咨询机构。(咨询)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和监督,力求工程施工满足合.同要求。FI
29、DIC施工合同条件基于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明示的(咨询)工程师的权限较大。(咨询)工程师的权力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1)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主要表现在:对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和检验;对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操作进行监督;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或拒收;发布指令要求对不合格工程部位采取补救措施等。(2)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控制主要表现在:审查批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指示承包商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发布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和赶工令。(3)工程付款控制。工程付款控制主要表现在: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批准使用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签发各种付款证书
30、等。(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表现在:解释合同文件中的矛盾和歧义;批准分包工程(除劳务分包、采购分包及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分包);发布工程变更令;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和缺陷责任证书;审核承包商的索赔;行使合同内引申的权利等。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5)承包商的一般义务。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咨询)工程师的指示,设计(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应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设备和承包商文件,以及此项设计、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所有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承包商人员、货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务3)应对所有现场
31、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商对所有承包文件、临时工程及按照合同要求的每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设计承担责任,不应对其他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负责。4)当(咨询)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商应提交其建议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细节。(6)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 28 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并向(咨询)工程师报送副本一份。履约担保可分为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书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你函两类。履约担保一般为不需承包商确认违约的无条件担保形式。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不是到(咨询)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但工程接
32、收证书的颁发是对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施工义务的证明,承包商还应承担的义务仅为保修义务。如果双方有约定的话,允许颁发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后将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 21 日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由业主指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或涉及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等的工作内容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由于指定分包商与承包商签订的是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关系方面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对指定分包商施工过程的监督、协调工作应纳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为了不损害承包商利益,给指定分包商
33、的付款应从暂定金额中开支。承包商在每月末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时,(咨询)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出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给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证明。如果承包商没有合法理由而扣押指定分包商上个月应得的工程款,业主有权按(咨询)工程师出具的证明从本月应得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付给指定分包商。(三)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争端解决在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实施过程中,争端解决方式有裁决、友好协商、仲裁等。1、裁决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DAAB 是一个常设机构,在工程开工后要尽快成立 DAABDAAB 要定期与各方会面并进行现场考察。合同争端应提交 DAAB 裁决。(1)DAAB 的委任。DAAB 是
34、根据投标书附录中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共同设立的。DAAB 由 1 人或 3 人组成。如果投标书附录中没有注明成员数量,且合同双方没有其他协议,则 DAAB 应包含 3 名成员。若 DAAB成员为 3 人,则由合同双方各提名一位成员供对方认可,双方共同确定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如果合同中有 DAAB 成员的意向性名单,则必须从该名单中进行选择,除非被选择的成员不能或不愿接受 DAAB 的委任。合同双方应当共同商定对 DAAB 成员的支付条件,并由双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任何成员的委任只有在合同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终止,业主或承包商各自的行动将不能终止此类委任。(2)DAAB 对争端的裁决。DAAB 可应
35、合同双方的共同要求,非正式地参与或尝试进行合同双方潜在问题或分歧的处理。如果在合同双方之间产生起因于合同或实施过程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端(任何种类)包括对(咨询)工程师的任何证书的签发、决定、指示、意见或估价的任何争端,任何一方可以将此类争端事宜以书面形式提交DAAB,供其裁决,并将副本送交另一方和(咨询)工程师。DAAB 在收到书面报告后 84 日内对争端作出裁决,并说明理由。如果合同一方对 DAAB 的裁决不满,则应在收到裁决后的 28 日内向合同对方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并说明理由,表明准备提请仲裁。如果DAAB 未在 84 日内对争端作出裁决,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 84日期满后的 2
36、8 日内向对方发出要求仲裁的通知。如果双方接受 DAAB的裁决,或者没有按规定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则该裁决将成为最终的决定并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DAAB 的裁决作出后,在未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改变该裁决之前,双方应当执行该裁决。2、友好协商当发生合同争端时,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要比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解决争端好得多。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费用,又不会伤害双方的感情。事实上,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产生的争端大多可通过友好协商得到解决。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出表示对裁决不满的通知后,合同双方在仲裁开始前应尽力以友好的方式解决争端。除非合同双方另有协议,否则,仲裁将在表示不满的通知发出后的第
37、 56 日或此后开始执行,即使双方未曾做过友好解决的努力。3、仲裁仲裁不仅在于寻找一条解决争端的途径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条款的出现使当事人双方失去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合同争端的权利。因为当事人在仲裁与诉讼中只能选择一种解决方式,因此,该规定实际上决定了合同当事人只能将提交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最后办法。除非通过友好协商,否则,如果 DAAB 有关争端的决定未能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时,此类争端应由国际仲裁机构最终裁决。仲裁人应有全权公开、审查和修改(咨询)工程师的任何证书的签发、决定、指示、意见或估价,以及任何 DAAB 有关争端事宜的裁决。(咨询)工程师有权作为证人向仲裁人提供任何与争端有关的
38、证据。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在上述仲裁人的仲裁过程中,均不受以前为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而提供的证据或论据或其不满意通知中提出的不满理由的限制。在仲裁过程中,可将 DAAB 的决定作为一项证据。工程竣工之前或之后均可开始仲裁。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咨询)工程师以及 DAAB 的各自义务不得因任何仲裁正在进行而改变。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39、责任。(2)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工作条件的,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提前 7 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4)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按时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5)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专用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40、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
41、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
42、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违约情形(1)
43、发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3)承包人违反
44、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8)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undefined四、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
45、定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通过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条款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二)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0 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
46、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顺延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
47、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三)关于工程量及价款争议的解决1、工程量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
48、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2、工程计价标准及方法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结算工程价款。3、工程价款利息争议解决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9、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
50、工程质量保证金争议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 2 年。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0 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0 日后起满 2 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6、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