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设计第十四章.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设计第十四章.doc(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设计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引例解析 在本案中,虽然土耳其进口商拒绝出席庭审,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工作缜密,特别是在送达环节未出现任何纰漏,从而保证了仲裁裁决的海外执行。2010年10月28日,申请人终于收到了仲裁裁决款项。在本案中,仲裁委根据仲裁规则并按照销售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将相关的仲裁文件以特快转递方式及时送达了被申请人,并保全了所有送达底单和妥投证据。并且,仲裁员在裁决书中还通过大量篇幅详细论证了“缺席庭审”的合法性。本案中,仲裁庭经合法送达,有充足的理由推定被申请人已经知悉自己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人可以放弃或者怠于行
2、使权利,但与其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样,只能产生于自己不利益的法律后果,而不能妨碍或者阻止他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更不能因此而抵消他人的实体权利。被申请人放弃了正当程序所保障的权利,既没有答辩,也没有出庭,因此没有就申请人的权利要求作出反对或者认可的积极意思表示。在此情形下,如果就此无法判断申请人的权利要求在实体上是否正当,进而不对申请人提供法律救济,那么实质上就因被申请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反而产生了否定他人即申请人权利要求的法律后果。这显然不是正当程序的逻辑归结,仲裁和诉讼的争议解决程序均排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不诚信行为。所以,本案中,被申请人必须承担因其放弃权利而产生的不利益,仲裁庭不能拒绝或
3、者迟延向申请人提供法律救济,而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作出裁决。在土耳其法院受理本案的执行申请后,法官重点审查了仲裁庭向被申请人有效送达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及仲裁裁决书的证据(均经过公证和海牙认证),并就送达地址和联系人信息与销售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具体比对,最终才认可了中国的仲裁庭缺席裁决的合法性。如果本案仲裁庭在送达环节出现任何疏漏,或者双方当事人就联系地址在销售合同或其他文件中未作明确指定,则本案裁决书很可能会因为程序问题而被土耳其法院驳回。关键术语 商品检验:简称商检,是指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承担,对卖方交付或者拟交付的货物进行品质、数量、包装、安全、卫生、装运条件以及对
4、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等内容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以确定其是否与合同规定相一致。 索赔:是指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受损方对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理赔:违约方对受损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受理并进行处理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买卖双方签约后,发生了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控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因此免除履约或延迟履行合同的责任。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双方的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以解决
5、争议的一种方式。复习思考题1.检验商品的重要性。 答:(1)出口人凭以交单结汇和银行凭以议付或付款的结汇单据之一。当信用证要 求提供检验证书时,出口人必须按规定交付各种证书,而不能以别的单据来顶替。证内所列的内容如果与信用证 的规定不符,银行将拒绝议付或付款;(2)证明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重)量,包装的安全以及卫生条件 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如果证书所列的内容与合同不符,进口人有权据以拒付货款、拒收货物甚至提出索赔。2.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答:报验、抽样、检验、签发证书。3.订立进出口商品检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答:(1)品质条款应订立得明确、具体;(2)检验条款应与合同其他
6、条款相一致,不能相互矛盾;(3)出口商品的抽样、检验方法,一般均按中国的有关标准和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办法办理,如买方要求使用其他抽样、检验方法,则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必要时,应先征得检验部门的同意再对外签约,为检验工作提供方便;(4)对于一些规格复杂的商品和机器设备等进口合同,应根据商品的不同特点,在条款中加入一些特殊性质的规定;(5)进出口商品的包装应与商品的性质、运输方式的要求相适应,并详列包装容器所使用的材料、结构及包装方法等,不宜采用诸如“合理包装”、“习惯包装”等,以免买卖双方因理解不一而产生矛盾。4.索赔条款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办法、索赔金额。5.援引不可
7、抗力条款处理事故应注意的事项? 答:(1)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如有异议要及时提出;(2)发生事故时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作为发生事故的证据;(3)双方当事人都要认真分析事故的性质,看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并就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和办法进行协商处理。6.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是什么? 答: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即我们所说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这种协议成为“提交仲裁协议”。感谢您的支持与使用如果内容侵权请联系删除仅供教学交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