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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贸易代理合同(合集13篇)贸易代理合同1 托付方:北京xxxx科技进展有限公司 编号: 代理方:北京鹰联威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地点: 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付代理项目: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估量每年约 15 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通州水道支行 账号:1100 xxxx 9234 户名:北京xxxx科技进展有限公司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托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托付方需支付的费用: 1、 进出口货
2、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 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 (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 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 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估量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 出口代理手续费: 依据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依据报价)。 6、 银行财务费:依据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 进口业务,在国外
3、卖方要求付款时,托付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准时向托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托付方。 2、 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托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托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准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准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
4、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依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托付方供应相应的凭证,并与托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托付方之间系托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托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托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关心托付方和国外卖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全都,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托付方供应的材料及文件,托付方应准时向代理方供应并保证供应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托付方未能准时依据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供应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
5、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准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托付方自身担当。若因代理方自身缘由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担当。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托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1)除托付事项外,不得为托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托付方名义承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托付方供应的资料文件等全部信息应实行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托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看法,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本协
6、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托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托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北京xx北苑155号主楼530 地址: 传真:010-81xxx41 传真: 电话:010-81xxx35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贸易代理合同2 托付方: 编号: 代理方: 签字地点: 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付代理项目: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估
7、量每年约 15 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托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托付方需支付的费用: 1、 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 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 (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 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 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估量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
8、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 出口代理手续费: 依据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依据报价)。 6、 银行财务费:依据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 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托付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准时向托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托付方。 2、 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
9、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托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托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准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准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依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托付方供应相应的凭证,并与托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托付方之间系托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托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托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关心托付方和国外卖方
10、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全都,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托付方供应的材料及文件,托付方应准时向代理方供应并保证供应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托付方未能准时依据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供应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准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托付方自身担当。若因代理方自身缘由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担当。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托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托付事项外,不得为托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托付方名义承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托付方供应的资料文件等
11、全部信息应实行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托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看法,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托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托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12、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贸易代理合同3 托付方:_ 代理方:_ 签字地点:北京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付代理项目: 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估量每年约15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通州水道支行账号: _ 户名:北京_科技进展有限公司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托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托付方需支付的费用: 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
13、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估量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出口代理手续费: 依据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依据报价)。 6、银行财务费:依据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托付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
14、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准时向托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托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准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托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托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准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准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依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托付方供应相应的凭证,并与托付方做财务
15、结算。 七、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托付方之间系托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托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托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关心托付方和国外卖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全都,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托付方供应的材料及文件,托付方应准时向代理方供应并保证供应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托付方未能准时依据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供应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准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托付方自身担当。若因代理方自身缘由造成的额外费用、损
16、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担当。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托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1)除托付事项外,不得为托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托付方名义承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托付方供应的资料文件等全部信息应实行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托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看法,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托付代理协议。 九、
1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托付方_(盖章) 代理方_(盖章) 代表:_(签字) 代表:_(签字)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_年_月_日 签字日期:_年_月_日 贸易代理合同4 甲方:_ 地址:_ 乙方:_ 地址:_ 甲乙双方就乙方托付甲方代理_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进口商品信息: 1、商品名称:_ 2、规格:_;总数量:_ 3、产地:_ 4、价格:_ 5、总金额:_ 6、包装:_ 以上条款最终以甲方对外欠约合同为准。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外签署合同并向乙方供应合同副本。 2、收
18、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托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准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全部,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以及向甲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6、准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状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估量抵达状况,以便乙方准时做好接货预备。 7。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准时向乙方结算。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二)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
19、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_%的代理手续费。 风险告知: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依据供应给托付方的服务工作量,进口的贸易条件,支付方式,双方关系,行业竞争价格,是否长期合作等条件,双方再协商具体的代理手续费率,(我司收取客户的手续费率分别为环绮0.9%,华捷、浩洋1、5%,嘉进1%,金额基本都在一百万美元以下,手续费率都没有超过2%的)。 2、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作为开证保证金。 3、接受甲方接受的货物进口标准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甲方代表乙方担当这些合同条款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4、收到甲方交来的对外进口合同副本后,立刻进行核对。如发觉同协议要求有不符点时,应
20、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已担当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5、货到目的港后,应乐观协作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需在货到后_天内向甲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全部货款,以便甲方放货。 6、假如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发生迟交货或不交货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追索,甲方关心。 三、索赔处理: (一)甲方必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觉问题时,准时处理。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甲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甲方向保险公司
21、办理有关索赔手续。凡属于国外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品质索赔,准时申请商检,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终了前15天将商检证书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审核准时对外提赔。 (二)甲方必需乐观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甲方不担当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乙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甲方须准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状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毕竟直至乙方同意结案为止。 四、争议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商定,
22、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分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五、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全都后可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贸易代理合同5 双方全都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
23、”,系指_国_。 13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情愿接受并担当此项托付。 22 法律关系:本协议赐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赐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状况下,乙方可能患病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担当责任。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反甲方指示
24、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爱惜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患病的损失。 第3条 甲方的责任 31 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供应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扬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关心资料。 32 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 价格: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准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待条款:甲方供应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待的。今后如
25、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供应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刻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供应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保证:甲方担保凡依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明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供应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 推销:乙方应乐观促进“产品”的推销,猎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力气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当开展和扩大。 4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猎取订单、或关心推销
26、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 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担当在“地区”推销和猎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依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猎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刻转给甲方以
27、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依据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准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 市场状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供应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状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看法等。如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准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 _佣金。为了结算便利,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
28、“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
29、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乐观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嘉奖佣金: (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嘉奖佣金为百分之_; (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嘉奖佣金为百分之_。嘉奖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连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协议的终止 71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刻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
30、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订正的通知后_天内又未能加以订正;或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状况;或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行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依据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患病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
31、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刻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担当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 不行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行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拖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斗、封锁、禁运、扣押、战斗
32、威逼、制裁、骚动、电力把握、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把握的类似缘由、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缘由。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供应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行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 仲裁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吵,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章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依据规定办理。 第11条 转让 要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
33、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刻生效。 122 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 标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 全部协议:本协议系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
34、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贸易:本协议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贸易代理合同6 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工作,本着“恳切、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害第三
35、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担当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担当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需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年_月至_年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 美元收取代理费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人民币,实行买断式,乙方必需供应足额的增值
36、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依据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供应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准时、精确。 (4)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准时向乙方支配其应得的利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依据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担当担保连带责任。 (3)准时向甲方供应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
37、口货物的平安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担当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担当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准时从甲方得到应支配的利润。 3、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公司。 (3)准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需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
38、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依据财务利息月息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精确、完整、无误”;同时,应乐观协作乙方准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准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供应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状况下甲方应依据代理合同商定的付款时间准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需
39、符合下列条件: 货物必需已经出运。 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需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有关票据内容必需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结算的数量、金额必需与出运的货物完全全都。 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需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需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托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准时支付给客户。 (9)
40、乙方应担当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4、利益结算与支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平安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天进行支配;利润支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账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支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支配时乙方应供应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四、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代理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
41、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人民法院解决。 六、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担当。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供应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