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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汇编15篇绿化工程施工合同1 工程名称:七台河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七台河市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七台河污水处理厂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协作、紧密协作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当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回填种植土、树木栽植_、景观制作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依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形象进度款,整个工程分三次支付完毕。 3、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五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20xx年_8月_20_日。 3、竣工日期_20xx_年_9月15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担当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
3、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同意,甲方将永城市 共 平方米土地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正、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1、甲方供应工程图纸和书面文件,花木品种及规格见附页。 2、依据不同的地形及面积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4、) (¥元)。 2、考虑到校内的具体状况和地形障碍,工程内容如有变动,按甲方要求施工。 3、本工程于20xx年4月28日开工,至20xx年5月10日竣工。若遇到人力不行抗因素和校内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准时完工,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4、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为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如苗木成活率达不到100%,由乙方三年内负责补载。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大写) 元。 四、三年内如人为破坏及不行抗拒因素,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如三年内花木自然死亡,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5、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3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公正、自愿、公正和恳切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6、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挨次 3.1 除双方另有商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挨次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
7、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商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商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供应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
8、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商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商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担当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
9、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供应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把握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爱惜工作: (9) 双方商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托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供应方案、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担当施工平安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
10、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供应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担当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爱惜工作;对工程成品爱惜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担当: (6) 做好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爱惜建筑)、古树名木的爱惜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担当: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商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1、日 第11条 进度方案 11.1承包人供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方案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看法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看法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方案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需依据经确认的进度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缘由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方案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缘由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担当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
12、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缘由停工的,由发包人担当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缘由停工的,由承包人担当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缘由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商定日期供应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商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商定供应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缘由停水、停电等缘由造成停工;
13、 (6) 不行抗力及自然灾难;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状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状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实行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供应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担当: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
14、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商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掩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连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担当,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担当,相应顺延工期。 六、平安施工 第18条 平安施工 18.1
15、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平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担当。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并对他们的平安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平安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缘由导致的平安事故,由发包人担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平安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刻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担当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
16、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依据合同商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接受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状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
17、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缘由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商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金额 (工程进度、部位) 百分比 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商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18、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商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商定发包人担当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选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选购苗木材料设备的商定: 25.2 苗木选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商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
19、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依据通知进行变更。假如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接受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值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供应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
20、收。发包人如无正值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看法,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头。 29.3 因特殊缘由,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看法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
2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商定,担当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商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觉
22、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担当。 33.2 双方商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担当: 第34条 其他 双方商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商定,均应担当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缘由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缘由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担当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23、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行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行抗力范围的商定: 38.2 因不行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担当: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担当;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担当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担当; (4) 停
24、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担当;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商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供应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供应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商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商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
25、,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缘由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当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爱惜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供应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商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
26、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因未准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商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全都后,可对本合同具体
27、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宅: 住宅: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 送达 备注 型号 时间 地点 合计总价: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4 建设单位(甲方):_ 施工单位(乙方):_ 依据_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_首期绿化工程托付给乙方施工,依据该工程具体状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
28、程位于_,绿地总面积为_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依据甲方所供应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_厘米,加工_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需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缘由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缘由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依据_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
29、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其次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竣工。 七、甲方托付_,乙方指派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商定_。 九、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图纸预算各_份。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施工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
30、意将公司xx防水工程托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平安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 2、 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 工程内容: 依据公司xx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接受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接受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平安、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
31、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XX市现行有 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确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方案,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方案,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行避开的因素,工期顺延。 (3)协作乙方施工,如供应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觉问题,提
32、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XX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协作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方案施工,除不行避开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惩处。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觉问题,准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
33、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托付乙方担当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紧密协作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平安 二
34、、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选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估量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行抗剂因素和自然灾难,或甲方缘由,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缘由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
35、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需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转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全部苗木必需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需听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细心组织,确保平安,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准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供应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把握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
36、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缘由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供应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消逝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准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担当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
37、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需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担当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亲热协作和担当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实行措施避开工程施工对红线四周的
38、地下管线、接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缘由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方案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状况说明(包括拟实行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爱惜法律、法规,并依据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爱惜、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担当。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担当。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爱惜工作,爱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消逝质量问题、平安事故或者其他缘由,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