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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有关个人担保书模板()(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个人担保书模板(推荐)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贷款 1.1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贷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
2、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
3、,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_日的,结息日为每月_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
4、_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_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_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贷款的发放 2.1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
5、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
6、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还款 3.1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利率x(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1x借款金额(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
7、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_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8、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按月还
9、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
10、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
11、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抵押与保险 4.1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12、。 4.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
13、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14、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
15、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
16、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
17、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
18、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
19、。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违约条款 6.1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
20、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
21、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附则 7.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
22、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
23、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 乙方: 丙方: 有关个人担保书模板(推荐)二 借款人:_ 电话:_ 地址:_ 贷款人:_ 电话:_ 地址:_ 抵押人:_ 电话:_ 地址: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本项贷款用于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
24、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_月利率_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_。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_+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_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年_月_日,还款金额为_元,剩余款项分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
25、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次,
26、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_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_(盖章) 贷款人: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7、) 借款人:_(签字) 贷款代表人:_(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_(盖章) 法定代表人:_(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 签约日期_ 有关个人担保书模板(推荐)三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书 兹有_(下称债务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同签署了借款担保合同,向(下称债权人)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借款担保合同,并同意对借款担保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出现借款担保合同第14条约定事项时,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起诉或采取其
28、他措施,本人保证在收到债权人索款通知后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二、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及因债权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三、担保期限自借款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完毕为止。来源中国典当网 四、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资产。 2、本人名下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股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3、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
29、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五、本人已了解除本担保书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或抵押,本人在此承诺:本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或抵押影响,也不因他们的存在而免除或减少,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债权人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或因变现其他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copyright dedecms 六、本保证书是不可撤消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债务人延长借款
30、期限,或增加借款金额的。来源中国典当网 七、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和本人的任何宽限行使借款担保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债权人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七、因本担保书发生争议,可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书自担保人签字即刻生效。来源中国典当网 保证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所: 20xx年月日 有关个人担保书模板(推荐)四 为了确保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个人/企业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自愿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抵押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
31、抵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及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凭证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抵押人是单位的,其在主管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应当立即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除了及于抵押物本身外,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条 抵押担保期限 义务日期届满之后的二年。 第七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何种情况,
32、影响本合同的有效。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借款人)、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 第八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权人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完整,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超过所担保 5日,抵押物由抵押人向 保险公司投保险,保险期限为 ,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作现价值,保险应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保险单不得附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3日内,抵押人应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若抵押人未能按照前款投保或续保,抵押权
33、人可以不必征得抵押人同意而直接投保、续保、代为交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抵押人应当在抵 押权人投保、续保、代为交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后的3日内给予全额偿付,逾期偿付的,抵押人还应向抵押权人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或交付的款项。 第十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关资料到有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并由抵押人承担全部费用。物登记手续后,应当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 抵押权实现 双方确认,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的债权,抵押人
34、承诺无条件、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 应当向抵押权人承担 (二)违约责任 1万元违约金。 2 万元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四条 权利保留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抵押权人依照本合同或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应视为 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为本
35、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公证与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如抵押权人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如押人不在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担保责任,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债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有关个人担保书模板(推荐)五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
36、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 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
37、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 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
38、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 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 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 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
39、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 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 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
40、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 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 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 其它费用 1、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
41、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 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 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
42、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 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 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 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 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 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 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
43、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 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 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 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 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 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
44、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 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