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面摩丝(T-STHZP 0013—202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洁面摩丝(T-STHZP 0013—2022).pdf(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ICS 71.100.70 CCS STHZP Y 42 汕 头 市 化 妆 品 行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STHZP 00132022 代替 T/STHZP 0013-2017 洁面摩丝 Cleansing mousse 2022-04-28 发布 2022-04-28 实施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发 布 T/STHZP 00132022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1 5 要求.1 原料及包装材料要求.1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1 净含量.2 6 试验方法.2 感官要求.2 理化指标.2 6.2.1 pH 值.2
2、6.2.2 耐热.2 6.2.2.1 仪器.2 6.2.2.2 操作程序.2 6.2.3 耐寒.3 6.2.3.1 仪器.3 6.2.3.2 操作程序.3 6.2.4 粘度.3 卫生指标.3 净含量检测.3 7 检验规则.3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3 销售包装的标志、标签.3 包装.3 运输.3 贮存.3 保质期.3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THZP 00132022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T/STHZP 0013-2017,与T/STHZP 0013-2017相比,除结构
3、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订了卫生指标。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东省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润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新大化妆品有限公司、金奇孕婴童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添乐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一芙化妆品有限公司、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古玉龙、张忠伟、
4、谢桂浩、董鹏程、施昌松、郑木创、周生、洪胜保、崔凤玲、蔡凯生、刘志宏、郑宋武、韩飞、赵学良。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T/STHZP 0013-2017;T/STHZP 00132022 1 洁面摩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洁面摩丝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表面活性剂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借助泡沫泵头起泡的洁面产品。气雾剂型产品除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5、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0247 粘度测量方法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22731 日用香精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37625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第268号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第77号令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6、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分类 根据产品主要成分的不同,可分为:烷基脂肪酸盐型(型)和非烷基脂肪酸盐型(型)两类。5 要求 原料及包装材料要求 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及其包装容器、与化妆品接触的包装容器应符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的要求,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 22731的要求。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T/STHZP 00132022 2 表1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项目 要求 型(烷基脂肪酸盐型)型(非烷基脂肪酸盐型)感官指标 外观 符合规定外观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气味 符合规定气味 理化指标 pH 值(25)7.010.
7、5 4.08.5 耐热(451)保持24h,恢复室温后,无明显分层、变色、变味等异常现象,能正常使用 耐寒(-102)保持24h,恢复室温后,无明显分层、变色、变味等异常现象,能正常使用 粘度(25)(Pas)300 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限值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5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100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不得检出 有害物质限值 汞/(mg/kg)1 铅/(mg/kg)10 砷/(mg/kg)2 镉/(mg/kg)5 石棉a 不得检出 甲醇/(mg/kg)b 20
8、00 二噁烷/(mg/kg)c 30 a 配方中含滑石粉需检测此项。b 配方中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时,需检测此项指标。c 配方中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需检测此项指标。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 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采用目测、嗅觉评定。理化指标 6.2.1 pH 值 按GB/T 13531.1中规定的稀释法执行。6.2.2 耐热 6.2.2.1 仪器 仪器包括:a)温度计:分度值 0.5;b)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6.2.2.2 操作程序 取适量试样分别装入2瓶100mL玻璃或塑料瓶中,盖上干净盖子,将一瓶待检样品置于预
9、先调节至45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瓶试样目测比较。T/STHZP 00132022 3 6.2.3 耐寒 6.2.3.1 仪器 仪器包括:a)温度计:分度值 0.5;b)冰箱:温控精度2。6.2.3.2 操作程序 取适量试样分别装入2瓶100mL玻璃或塑料瓶中,盖上干净盖子,将一瓶待检样品置于预先调节至-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瓶试样目测比较。6.2.4 粘度 按GB/T 10247中规定的方法检测。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执行。净含量检测 按JJF 107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按GB/T 37625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0、。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销售包装的标志、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志、标签应符合GB 5296.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包装 按QB/T 1685以及GB 23350中规定的要求执行。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放轻卸,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远离火源,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物品混运,保持外箱完好,严禁在外箱上踩踏和堆放重物,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箱子堆放层数及要求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中的有关规定。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538的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火炉、暖气和水源。贮存时应距离地面20、距内墙50,中间应留有通风道。并按要求规范放置,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物品混贮,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质期 在规定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时,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