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乡规划法规讲述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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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规2.1 城乡规划法概述 2.2 城乡规划制定2.3 城乡规划的实施 2.4 城乡规划的修改案例5.1 城乡规划法概述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2.1.1 城乡规划法立法背景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2.1.2 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 2.1.3 城乡规划法规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基本概念1 1、城市城市是指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包括国是指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包括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 、市、市 、建制镇。、建制镇。我国城市数量已从新

2、中国成立前的我国城市数量已从新中国成立前的132132个增加到个增加到20082008年年的的655655个,城市化水平由个,城市化水平由7.37.3提高到提高到45.6845.68。2 2、建制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建制镇。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10以上、其绝对数超过以上、其绝对数超过20002000人的乡政府驻人的乡政府驻地。到地。到20062006年全国建制镇大约年全国建制镇大约2 2万个万个3 3、集镇集镇是指由乡、民族

3、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是指由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形成的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形成的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4 4、村庄村庄是指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类生产的聚居点,目前是指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类生产的聚居点,目前大约有大约有310310余万个余万个2.1.1 城乡规划立法背景城乡二城乡二元结构元结构 2.1.1 城乡规划立法背景统一的城乡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规划体系 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19901990年年4 4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4、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1993年年1111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弊端:其一,不利于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弊端:其一,不利于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其二,造成法律空白地带其二,造成法律空白地带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城乡二城乡二元结构元结构 2.1.1 城乡规划立法背景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19901990年年4 4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1993年年1111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城市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我国城市

5、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建设量大面广;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数量庞大。同时:建设量大面广;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数量庞大。同时: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快速城镇化与人均资源少、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快速城镇化与人均资源少、环境脆弱的矛盾更加突出;全球化过程中本土文化受环境脆弱的矛盾更加突出;全球化过程中本土文化受冲击,优秀文化遗产受损害。冲击,优秀文化遗产受损害。原原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内容上难以突出城乡规划必须适应政府内容上难以突出城乡规划必须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难以充分体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职能转变,难以充分体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原则公共服务的原则 表现在:表现在:建立在

6、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一些地方不顾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和经济条件,应现实的需要;一些地方不顾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盲目扩大城市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擅自改变规划、盲目扩大城市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搞“形象工程形象工程”和和“政绩工程政绩工程”问题很多;规划的科学性和问题很多;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需要提高;乡村管理非常薄弱,亟需加强;一些发达严肃性需要提高;乡村管理非常薄弱,亟需加强;一些发达地区初步形成的地区初步形成的“城市群城市群”迫切需要统筹协调,避免基础设迫切需要统筹协调,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

7、设和资源浪费;土地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施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土地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对现行的规划实施制度进行改革;城乡建设中的违法行需要对现行的规划实施制度进行改革;城乡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出现一些新特点需要加大处罚力度。为出现一些新特点需要加大处罚力度。统一的城乡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实施)日实施)2.1.2 城乡规划法概述(1)(1)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经济和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社会发展、土

8、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它由它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划组成。是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和乡村建设的基本手段,。是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和乡村建设的基本手段,是促进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社会公是促进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公共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政策之一。|1.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区的概念2.1.2 城乡规划法概述(3 3)规划区)规划区 规

9、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 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分为两个部分: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建成区一是建成区,即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即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二是尚未建成但由于进一步发展二是尚未建成但由于进一步发展建设的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设的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水源保护区、机场(水源保护区、机场即其控制区、风景名胜及历史文化遗存等)。即其控制区、风景名胜及历史文化遗存等)。(2 2)规划管理:)规划管

10、理:规划管理是指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依法对城规划管理是指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依法对城市、镇、乡、村庄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施控制、市、镇、乡、村庄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施控制、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活动。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活动。|1.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区的概念2.1.2 城乡规划法概述新的新的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将全部城乡规划法统一纳入一个将全部城乡规划法统一纳入一个法律管理,目的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法律管理,目的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民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布局,改善人民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

11、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2.城乡规划立法目的3.城乡规划法的内容法的内容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7 7章,共章,共7070条。条。2.1.2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指出: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这就从法法律上律上明确了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明确了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

12、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势。|4.城乡规划综合调控地位和作用2.1.2 城乡规划法概述 将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将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的其他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补充完成,即

13、为划的其他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补充完成,即为“三规三规合一合一”。“三规合一三规合一”并非指只有一个规划,而是指只有一个并非指只有一个规划,而是指只有一个城市空间,在规划安排上互相统一,同时加强规划编制体城市空间,在规划安排上互相统一,同时加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和龙头。|5.城乡规划综合调控地位和作用2.1.3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概况和适用范围 50年代颁布年代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4、;78年年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84年年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规划条例;1989.12.26,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条例;1993年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7年年10月通过月通过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2008年年1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1.城乡规划立法概况2.1.3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概况和适用范围 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两方面。围两方面。城乡规划法地域适用范围指规划区,即城市、镇、乡、城乡规划法

15、地域适用范围指规划区,即城市、镇、乡、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需实行规划控制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需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的区域。|2.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2.1.3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概况和适用范围 城乡规划法人的适用范围是,凡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城乡规划法人的适用范围是,凡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适于该法。具体包括: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适于该法。具体包括: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的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的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

16、门及其有关人员;具体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生产、科研、教学、设计单位具体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生产、科研、教学、设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及其有关人员;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其他相关单位及其上述单位的有关人员。施工企业、其他相关单位及其上述单位的有关人员。|2.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2.1.4 城乡规划法制定与实施的一般原则 1.1.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2.2.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

17、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如城市、镇、乡房地产开发、村庄农民建私房必须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按规划集中建房,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第四十二条)3.3.环保节能原则。环保节能原则。4.4.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原则。5.5.体现地方特色,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风貌原则。体现地方特色,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风貌原则。6.6.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 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的原则。生、公共安全的

18、需要的原则。2.1.5 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1.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我国国家计划最重要的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我国国家计划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城乡规划制定、实施的保障和前提。现形式,是城乡规划制定、实施的保障和前提。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的制定必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重要依据,的制定必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重要依据,这是这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完成的重要方面与途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完成的重要方面与途径。2.1.5 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2.城乡规划与土地利

19、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有侧重。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有侧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处理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关系,以保是处理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关系,以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为原则,侧重于对建设用地的总量进行控制护基本农田和耕地为原则,侧重于对建设用地的总量进行控制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主要是从城乡各项建设的空间布局进行考虑,在主要是从城乡各项建设的空间布局进行考虑,在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调整土地的空间利用,侧重于建设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调整土地的空间利用,侧重于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对建设活动的引导控制。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对建

20、设活动的引导控制。编制城乡规划一定要考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体编制城乡规划一定要考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基本农田的基本原则,这既有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基本农田的基本原则,这既有利于城乡建设的发展,又能够保护现有耕地不被移作他用。利于城乡建设的发展,又能够保护现有耕地不被移作他用。2.2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审批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2.2.1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内容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2.2.2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

21、资质(二)城乡规划的编制权限和审批权限(三)城乡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城乡规划体系(二)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1 1、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2 2、城市规划、镇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3 3、乡、村庄规划、乡、村庄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规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一)城乡规划分类(一)城乡规划分类2.2.1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内容 (1 1)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指在全国或一定地区内,确定城镇的数量、性质、规划和布局的综合部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表现形式,是政府对全国或一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宏观调

22、控和引导的重要手段。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省域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从宏观上控制城镇规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空间从宏观上控制城镇规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空间布局,引导城镇合理发展的总体布置。布局,引导城镇合理发展的总体布置。|1.城乡规划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草案草案)中明确提出建设五大国家级中中明确提出建设五大国家级中心城市,分别是环渤海地区的北京市和天津市、东部地区的心城市,分别是环渤海地区的北京市和天津市、东部地区的上

23、海市、华南地区的广州市和中西部地区的重庆市。上海市、华南地区的广州市和中西部地区的重庆市。国家中心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城镇体系顶端的城市,这些城市要在全国家城镇体系顶端的城市,这些城市要在全国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这种功能表现在政治、经济、国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这种功能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七大指标:综合经济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国文化诸方面。七大指标:综合经济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交通通达能力、信息交流能力、际竞争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交通通达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可持续发展能力等7 7大指标。大指标。2.2.1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

24、内容(2)城市规划、镇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分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和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项建设(或各项物质要素)的总体部署。是是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编制工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管理的依据。规划期限一般为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对城市更长远,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2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计划。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规划期限一般为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年。|1.城乡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选定

26、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布置域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旧城区的改造规划;综合布置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大中城市有关卫星城镇的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和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安排近期建设用地和

27、建设步骤;估算城市近期建设投资。2.2.1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内容 详细规划详细规划是指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是指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各项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前者属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前者属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后者为,后者为修建修建性详细规划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详细规划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等。规划和

28、竖向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或分区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内容:内容: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不适;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

29、线距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离、建筑间距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的用地界线;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红线一般是指各种用地的边界线。红线一般是指各种用地的边界线。建筑红线:建筑红线: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

30、线。它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也可退于道路红线之后,但绝不许超越道路红线,在建筑红线以外不允许建任何建筑物。用地红线: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从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容积率容积率: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面积的比例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

31、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地面积之比。开福寺周边地区控规调整公示开福寺周边地区控规调整公示 申请单位:长沙市毛家桥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单位:长沙市毛家桥贸易有限公司原控规情况:原控规情况:原控规性质为商业用地、绿地和市政设施用地,商业原控规性质为商业用地、绿地和市政设施用地,商业部分容积率为部分容积率为3.23.2。拟调整内容:拟调整内容:绿地、市政设施用地规模保持不变,对于用地内原绿地、市政设施用地规模保持不变,对于用地内原控规中的商业用地(控规中的商业用地(81788178平方米),保持用地性质不变,指平方米),保持用地性质不变,指标适当提高,容积率标适当提高,容积率8.88.8,建筑密度,建

32、筑密度46%46%,建筑高度为,建筑高度为100100米,米,绿地率绿地率24%24%。(此容量指标总建筑面积为。(此容量指标总建筑面积为7200072000平方米,分摊平方米,分摊到原净出让地面积容积率为到原净出让地面积容积率为7.07.0)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分区规划或或控制性详细规控制性详细规划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

33、,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提供依据。应当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包括下列内容: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布置总平面图;道路道路交通规划交通规划设计设计;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估算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8)(8)对住宅、医

34、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日照分析。分析。成果成果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1 1、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2 2、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视图。(3 3)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

35、村特色。现地方和农村特色。2.2.1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内容 (1 1)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涉及的城镇包括市、县城和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涉及的城镇包括市、县城和其他重要的建制镇、独立工矿区。他重要的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第第1313条条的规定,在编制时应包括以下内容:城镇空间布局和规的规定,在编制时应包括以下内容: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除此以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除此以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的内容还有:应

36、当包括的内容还有:共共1010条,略。条,略。|2.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2.2.1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内容(2)城市规划、镇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城市、镇发展布局,功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城市、镇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同时强调同时强调: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37、、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减灾等内容,应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应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内容。|2.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2.2.1 城乡规划体系和编制的内容(3)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

38、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的具体安排。保护、防灾减灾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包括本行政区域的村庄发展布局。乡规划还应包括本行政区域的村庄发展布局。|2.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2.2.2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

39、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有法人资格(社会组织);有法人资格(社会组织);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员;人员;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根据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城乡规划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层次。,城乡规划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

40、个层次。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2.2.2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规定我国的城乡规划实行分级编制。并规定我国的城乡规划实行分级编制。并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编制权限。各类城乡规划应由相应各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编制权限。各类城乡规划应由相应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写,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写,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由国务院城乡规

41、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报国国务院审批务院审批。|2.城乡规划的编制权限和审批权限2.2.2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国务院审批批。其他

42、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人民政府审批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2.城乡规划的编制权限和审批权限 规规划划类别类别编编制机关制机关审审批机关批机关全国城全国城镇镇体系体系规规划划国国务务院城院城乡规乡规划主管部划主管部门门会同国会同国务务院有关部院有关部门门国国务务院院省域城省域城镇镇体

43、系体系规规划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国务务院院直直辖辖市的城市市的城市总总体体规规划划直直辖辖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国国务务院院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的城市以及国务务院确定的城院确定的城市的市的总总体体规规划划该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审查查同意后,同意后,报报国国务务院院审审批批其他城市的其他城市的总总体体规规划划该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县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镇县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上一上一级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其他其他镇镇的的总总体体规规划划镇镇人

44、民政府人民政府上一上一级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2.2.2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 城乡规划法第27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或者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天。在城乡规划进入审批程序后,应由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参与。在城乡规划进入审批程序后,应由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参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

45、中附有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的材料中附有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3.城乡规划的审批程序规划未经公告引发相对人抗辩规划未经公告引发相对人抗辩 法院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某市建设局认定上诉人楼某未经审批,认为被上诉人某市建设局认定上诉人楼某未经审批,擅自在规划区内建造房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上诉人擅自在规划区内建造房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上诉人提出规划未经公布,不应当在该规划区内实施的理由,提出规划未经公布,不应当在该规划区内实施的理由,因因当时城市规划法对规划公布的法定形式及未经公布的法律当时城市规划法对规划公布的法定形式及未经公布的法律后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后果没有明确的规定,该上诉理由没有明确的法律

46、依据,该上诉理由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按照通常的建房审批程序,不会因公布上的欠缺而导致且按照通常的建房审批程序,不会因公布上的欠缺而导致规划管理的脱节,从而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规规划管理的脱节,从而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规划的性质和制定规划的行政程序,并考虑目前规划管理,划的性质和制定规划的行政程序,并考虑目前规划管理,以及该规划已为一定范围人员所知的实际,五泄镇规划的以及该规划已为一定范围人员所知的实际,五泄镇规划的实施效力应予以肯定。但规划公布的形式和范围应当引起实施效力应予以肯定。但规划公布的形式和范围应当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以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法律更好地主管部门的重视

47、,以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法律更好地实施。实施。2.3 城乡规划的实施2.3.1 城乡规划实施概述2.3.2 城乡规划实施应遵守的原则2.3.3 选址意见书制度2.3.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2.3.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 城乡规划的实施是指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生效后,城乡规划的实施是指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生效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在城乡规划区内的任何土地利用及各项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在城乡规划区内的任何土地利用及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满足城乡规划的要求,使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满足城乡规划的要求,使生效的城乡规划得以实现生效的城乡规划得以实现。2.3.1 城乡规划实施

48、概述|1.城乡规划实施概念2.3.1 城乡规划实施概述 城乡规划公布制度是指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向社城乡规划公布制度是指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向社会公布。会公布。一方面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城乡规划内容,以一方面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城乡规划内容,以其作为各项建设活动的准则,自觉规范自己的建设行为,其作为各项建设活动的准则,自觉规范自己的建设行为,即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活动;即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活动;另一方面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检查。民众对各类另一方面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检查。民众对各类违背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应及时进行监督和举报违背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应及时进行监督和举报

49、。|2.城乡规划公布制度2.3.2 城乡规划实施应遵守的原则 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1.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2.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的原则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3.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守的原则Click to add TitleClick to add Title 4.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的原则2.3.2 城乡规划实施应遵守的原则 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

50、平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量力而行原则;量力而行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原则。|1.城乡规划应遵循的原则2.3.2 城乡规划实施应遵守的原则 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生产与生活的需要。|2.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的原则2.3.2 城乡规划实施应遵守的原则 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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