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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国际技术贸易导论国际技术贸易导论 第一节第一节 技术及其种类技术及其种类一、技术的含义一、技术的含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77年版的供发展中国家使用的许可证贸易手册中,给技术下的定义是:“技术是指制造一种产品的系列知识,所采用的一种工艺,或提供一项服务,不论这种知识是否反映在一项发明、一项外形设计、一项实用型或者一种植物的新品种,或者反映在技术情况或技能中,或者反映在专家为设计、安装、开办、维修、管理一个工商企业而提供的服务或协助等方面”。这是迄今为止国际上给技术所下的最为全面和完整的定义。实际上,知识产权组织把世界上所有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科学知识都定义为技术。二、技术的特点二、
2、技术的特点 技术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它甚至决定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程度,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程度,以及人类的生活质量,这些都决定了技术的特点。(一)技术属于知识的范畴(二)技术是能应用于生产活动的系统知识(三)技术是一种无形资产(四)私有性(五)技术具有商品的属性(六)技术是用于生产活动的(七)技术不等同于科学三、技术的种类三、技术的种类(一)公开技术、半公开技术和秘密技术(二)科学技术和经验技术(三)工业产权技术和非工业产权技术(四)一般技术和核心技术(五)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六)产品技术、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七)创新技术和改良技术(八)传统技术、尖端技术和未来技术一、国际技术贸易的
3、含义一、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按一般商业条件进行的技术跨越国境的转让或许可行为。有偿的技术转让实际上是一种贸易活动。因此,有偿的国际技术转让也被称为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技术,而技术是一种无形的商品。但在国际技术贸易的实际运作中,只有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才会有单纯的软件贸易,而发展中国家在开展技术贸易时,由于技术落后和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较差,往往在进行软件贸易的同时,还伴随着硬件贸易,即引进技术与进口设备相结合。因此,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其实际操作也日益复杂。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技术贸易及其特点国际技术贸易及其特点二、国际技术贸
4、易的特点二、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已被世界各国所普遍认识,为此,国家之间竞相开展国际技术转让活动。国际技术贸易随着过技术转让活动的日益增多,国际技术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这就使当前的国际技术贸易出现了以下特点:(一)发达国家在国际技术市场上占有统治地位 (二)软件技术在国际技术贸易中的比重日益提高 (三)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控制着国际技术贸易 (四)国际技术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三、国际技术贸易的作用三、国际技术贸易的作用 当前,国际技术贸易已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呈现迅速发展之势。尤其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对外技术贸易得到很快的发展,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
5、内容。国际技术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传播了科学技术并推动了科技进步和科技发 (二)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并有效缩短有些国家技术现代化进程 (三)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全面发展 因此,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稳步扩大,各国经济和技术的发展,相互影响和依赖的程度也进一步加强。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技术贸易的产生与发展国际技术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一、国际技术贸易的产生与发展一、国际技术贸易的产生与发展(一)原始的技术转让(二)中世纪的技术转让(三)现代的技术贸易 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以信息为主导的新技术革命突飞猛进,全球经济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归
6、根结底是技术水平、科技竞争力的较量。二、现代国际技术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二、现代国际技术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一)科技成果的大量涌现为技术贸易增长提供了丰富的技术资源 (二)技术引进的需求为技术贸易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三)跨国公司的发展为技术贸易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四)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增强为技术贸易的开展提供了新的动机 (五)国际技术贸易环境的大大改善为技术贸易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技术贸易与其它业务的关系国际技术贸易与其它业务的关系一、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的关系一、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的关系 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不管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都有着很大的不同
7、,其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贸易的标的不同 2贸易的当事人关系不同 3研制技术和生产商品的目的不同 4技术贸易所涉及的问题复杂且难度亦大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投资的关系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投资的关系 一些国家提出“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战略方针,将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与国际技术贸易结合起来。两者结合的具体表现如下:(一)直接联系1国际技术转让是投资的一种方式2投资方向通常与技术转让方向具有一致性(二)间接联系1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扩散效应2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3.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创新效应三、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三、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十分密切,因
8、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中有很多内容属于技术贸易的对象。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一)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的联系与区别 1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及其创造者所享有的权利可以成为技术贸易对象 2技术贸易合同必须符合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原则 3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并不都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相互促进的关系第五节第五节 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一、技术对于一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一、技术对于一国经济增长的作用 技术进步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技术进步是生产力发展的直接推动力。技术进步会引起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进步
9、促进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技术进步带来生活质量的提高。二、技术进步对世界经济的贡献二、技术进步对世界经济的贡献 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很大程度的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技术进步通过促进各国的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的增长起到极大的贡献作用;另一方面,技术进步推动着世界经济中心的转移,从而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改变。第六节第六节 国际技术贸易政策国际技术贸易政策一、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含义和内容一、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含义和内容(一)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含义 国际技术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国际间的技术转移活动所做出的宏观的原则性规定。它反映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国际技术贸易的鼓励、限制和
10、禁止的政策内容,并对此制定一系列技术进出口法令、条例、规定等。(二)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内容 国际技术贸易政策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国际技术贸易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确定与本国国情相符的国际技术贸易政策3确定具体的国际技术贸易政策措施二、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特点与作用二、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特点与作用(一)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特点1国际技术贸易政策既处理国家间的技术活动,又与其他社会活动相关联;既要符合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规律,又要受经济和法律的约束;既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又受生产关系性质的制约。2国际技术贸易政策不是法律,只起指导性作用。3国际技术贸易政策有其历史性,会随国家经济、
11、技术发展总方针、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国外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二)国际技术贸易政策的作用1延长技术生命周期3缩小技术差距,培养技术人才4帮助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第二章第二章 技术转让的基本理论技术转让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第一节 国内技术转让理论国内技术转让理论一、技术创新理论一、技术创新理论 (一)技术创新的定义 技术创新是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产品或新工艺,以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在市场上实现其商业价值的过程。这是我国国内理论界赞同者较多的表述。因此,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将技术创新或科技创新定义为:“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
12、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二)技术创新的特点 1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行为 2技术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完整的过程 3技术创新是一种企业行为 技术扩散是指创新的产品、技术被其他企业通过合法手段采用的过程。技术创新的出现会给采用它的企业带来潜在的超常规的利润,从而在社会上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一方面,未取得潜在的超常规利润的企业会渴望分享其利,从而出现模仿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政府会根据其产业发展的要求有计划的向技术创新国引进技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技术扩散不同于技术创新,不完全是一种企业行为。(三)技术创新的类型 1渐进型创新和根本性创新 把技
13、术创新分成渐进型创新和根本性创新,是英国色塞克斯大学的科学政策研究所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基于性质、程度和规模的创新分类,也有人称之为科学政策研究所分类。(1)渐进型创新(2)根本性创新 2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 厄特巴克和艾伯纳要等人把技术创新分成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他们是基于技术变革的对象进行分类的,因此也有人称之为厄特巴克分类法。(1)产品创新(2)过程创新(四)技术创新的模式 1.技术创新模式 (1)技术推动模式 (2)市场需求拉动模式 (3)综合作用模式 2三种技术创新模式的比较 从上述三种模模式的效应来看,三种技术创新模式从不同层面上说各有其特点。技术推动模式,会使技术体系发生根
14、本变革,从而会催生出很多新产品,采用需求拉动模式更容易使技术商品化,从而可以使创新成果更快地产生效益,而使用综合作用模式,不仅是技术更容易商品化,还可使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二、技术传播理论二、技术传播理论 西方学者研究技术转移往往都是从国内的技术传播着手的,而后延伸到研究国际技术转移。技术传播是一个社会系统内的个体或组织成员,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过特定的渠道传递技术创新知识并采用新技术的过程。技术传播一般包含四个主要因素:技术发明、交流渠道、社会系统和时间。其中,技术发明是技术传播的标的,它被潜在用户采用的机会与其自身的特点密切相关,如比较优势、兼容性、复杂性、可测试性、可观察性、再创新
15、性能等等。交流渠道是指个人和组织间进行信息、知识交换所通过的一定的渠道。潜在用户接触到新技术并通过一定的渠道获得和积累了与之相关的知识和信息之后,才会做出采用或拒绝该项新技术的可能决策。由于技术传播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系统中完成的,社会系统中的许多因素,如经济水平、技术设置、管理方式、价值观念等,都会对技术的这一传播过程产生比较长远的影响。第二节国际技术转让理论第二节国际技术转让理论一、技术差距论一、技术差距论 技术差距论(theory of technological gap),又称技术间隔论,是由美国学者波斯纳(M.U.Posner)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形成技术转移的原因在于国
16、际间存在着技术差距。世界经济中存在着二元结构,世界技术领域也存在着二元结构。技术领先的国家,具有较强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的能力,从而形成或扩大了他与技术落后国家间的技术差距,进而有可能暂时享有生产和出口某类高技术产品的比较优势。技术是由领先国家向落后国家转移的。该理论还提出了“模仿时滞”问题。模仿时滞指的是其他国家模仿创新国家的新技术产品需要一段时间。二、学习曲线效应二、学习曲线效应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人根据相关资料研究发现,飞机生产数量的递增与单位产品的平均直接工时成反比,即当累计产量较小的时候,平均直接工时较大,累计产量较大时,平均直接工时较小,这种现象被人们称为“学习效应”,用学习曲线来
17、表示。学习曲线(Learning Curve)反应的是这样一个过程:随着生产产量的累积增加,企业掌握的技术经验日益丰富,从而生产的平均成本不断降低。它表明了产品的平均成本与生产者的累计总产量之间的反向关系。基于学习曲线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通过贸易与投资这些产生“学习效应”的基本渠道,后起企业通过“学习”能够获得比先进企业更多的收益。三、后发优势论三、后发优势论 1962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历山大格申克龙第一个在他的论文经济落后的历史回顾中提出了“后发优势”(advantage of backwardness)理论。他认为工业化前提条件的差异对发展的进程有较大的影响。一个国家在其工业化初期,
18、相对于他国落后程度越高,其后的工业化进展反而越快,往往以突变的方式出现。他提出了一个后进国家追赶先进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型。所谓后发优势,就是为由后发国地位所致的特殊益处,这一益处先发国没有,后发国也不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创造出来,而完全是与其经济的相对落后性共生的,是来自于落后本身的优势。当今世界南北差距日益加大。由于“后发优势”理论从理论高度展示了后发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赶超先进国家的可能性,因此它对于制定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具有很深远的指导意义。四、梯度论与跳跃论四、梯度论与跳跃论 梯度论的观点是根据技术发展的不同水平,将技术划分为若干个梯度,技术转移是按梯度依次进行的。至于到底应该将技术划分为几个
19、梯度,有人认为可分为尖端技术、中间技术、基础技术三个梯度。处于基础技术水平的国家,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只能先引进技术先进国家(一般指发达国家)的基础技术或中间技术,随着其技术水平的发展,再引进尖端技术,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进行。跳跃论则认为技术的引进不一定必须按梯度进行,处于基础技术水平(第三梯度)的国家可以根据其经济发展需要引进先进国家的尖端技术(第一梯度),即进行跳跃式技术引进。第三章第三章与技术贸易相关与技术贸易相关的经济理论的经济理论 第一节第一节 技术与经济增长理论技术与经济增长理论一、新古典增长理论一、新古典增长理论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针对哈罗德多马模型的缺陷,索洛对哈罗德多马
20、模型进行了创造性的突破,从而开创了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索洛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工作的突破在于:第一,索洛认为资本劳动比率和资本产出比例都是可以按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化的,而哈罗德多马模型中则是固定不变的;第二,索洛假定资本与劳动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工资和利润的水平由劳动和资本的边际生产率决定,充分就业均衡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调整生产中劳动与资本的组合来实现,因而资本和劳动都可以充分利用;第三,索洛考虑了技术进步,但认为它是一个具有固定趋势的常数。二、内生增长理论 内生增长理论虽然被称为是一个理论,但事实上它是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诸多增长模型的一个松散集合体,不过这些模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21、,那就是都认为知识或技术如同资本和劳动一样是一种生产要素,是“内生的”,是由谋求利润极大化的厂商的知识积累所推动的。罗默认为,技术知识具有独特的性质,它既不是传统的私人产品,也不是一般的公共品,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部分排他性的产品。技术由专门生产思想的研究部门生产,然后以两种方式进入生产:一方面技术会用于中间产品,进而通过中间产品数量和种类的增长提高最终产品的产出;另一方面,技术变化能增加总的知识量,通过外溢效应提高研究部门的人力资本生产率,从而实现经济的长期增长。三、长波理论三、长波理论 长波主要指资本主义经济增长过程中长达50-60年的明显的规则性波动。1925年,俄国的经济学
22、家康德拉季耶夫在其论文中发表了对长波(Long Wave)进行的系统性统计研究,认证了长波的存在,从而将长波理论引入了经济增长的研究领域。康德拉季耶夫归纳出长波变动过程中五方面的特征:1、在长波上升期,繁荣年份较多,下降期则以萧条年份为主;2、在长波下降期,农业常出现显著而长期的萧条;3、在长波下降阶段经常出现许多重要发明,并在下一个长波的上升阶段得到大规模的应用4、在长波上升阶段初期,黄金产量会增长,世界市场也因新兴国家(特别是殖民地国家)的加入而扩大;5、长波上升阶段往往发生战争与革命。与早期的长波理论不同,他认为科学发现与发明、战争与革命、世界经济中新国家的开辟、金矿的发现等现象是长波产
23、生的结果而不是产生长波的原因。第二节技术与国际贸易理论第二节技术与国际贸易理论一、技术转移论一、技术转移论 日本著名经济学家斋藤优在对技术创新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深入考察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技术立国”的主张,强调了技术开发与技术转移在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的建议被日本政府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基本国策。在政府的推动下,日本的技术发展经历了一个以技术转移为主到以技术开发为主的技术进步过程。斋藤优的主要理论包括技术转移周期论、需求与资源关系假说等,主要在技术转移论和技术开发论等著作中进行了阐述。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战后出现的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之一。
24、虽然后来的实证研究表明,产并非所有经济部门都以产品周期为动态特征,但是该理论能够很好的诠释以高技术为特征的经济部门的贸易模式。这一动态的贸易理论表明,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制造这种产品的生产要素比例会发生变化,创新国的技术优势会逐渐丧失,贸易的地理方向会产生转移,贸易结构也会发生变化。在不同的产品周期阶段,由于各国具有不同的技术优势,创新国跨国公司有对外投资的动力,对外投资客观上又带来了技术的扩散,从而使技术发明国丧失了在某种产品生产上拥有的技术优势,并将这种优势转移给其他国家,导致贸易的地理方向产生转移,即创新国从出口国变为进口国,模仿国从进口国变为出口国,发展中国家从进口国变为出口国,从而也
25、带来了这些国家贸易结构的变化。三、南北贸易模型三、南北贸易模型 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在1979年发表了题为创新、技术转让和世界收入分成的模型(A model of innovation,technology transfer,and the world distribution of income)的论文,结合国际贸易格局的动态研究,对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作了重要发展,率先建立了南北贸易中技术转移的一般均衡模型。克鲁格曼和多勒的南北贸易模型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首先,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为能够在国际贸易中继续保持其领先的地位,它们就必须不断地进行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其次,对于发
26、展中国家来说,为了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提高技术水平以及人力资源与生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发展中国家应该积极引进外资,并通过技术引进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实现技术进步。第三节技术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第三节技术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垄断优势理论一、垄断优势理论 1960年,美国学者海默(Stephen Herbertt Hymer)率先提出以垄断优势来解释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行为的理论。此后,其导师金德尔伯格(C.Kindleberger)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完善,从而创立了垄断优势理论,又称“海默金德尔伯格”理论。海默还认为,东道国的当地企业相对于跨国经营企业来说至少有三方面的优势。金德
27、尔伯格侧重于分析市场不完全对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性作用。二、内部化理论二、内部化理论 内部化理论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书中提出的“科斯定理”(又称新厂商理论或交易费用理论)。1976年,英国学者巴克莱(Peter Buckley)和卡森(Mark O.Casson)在其合著跨国公司的未来一书中,学习和借鉴了科斯理论,同时在批判了传统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基础上,第一次系统的提出了跨国公司的内部化理论。内部化理论从“国际分工为什么不通过世界市场,而是通过跨国公司来进行”出发,通过研究世界市场的不完善以及跨国公司的性质,来解释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及决定因素。内部化
28、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企业之所以从事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是由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性造成的,为了获得最大限度利润,企业在跨国经营活动中将中间产品市场内部化。三、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三、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英国著名学者邓宁(John H.Dunning)在综合各类学者关于跨国公司的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该理论在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分析的同时,也对国际技术转移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核心是“三优势模式”(OLI paradigm)理论,即所有权优势(Ownership Advantages)、区位优势(Location Advantages)和内部化优势(Internaliz
29、ation Advantages)。四、四、“雁行模式雁行模式”理论理论 “雁行模式”(Flying Geese Paradigm)理论是日本经济学家赤松要(Kaname Akamatsu)在1932年提出来的。雁行模式认为,一个国家的某一特定产业在其生命周期中实际上经历了进口、进口替代、出口、重新进口四个阶段。该产业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因为这四个阶段而呈型,形状很像展翅飞翔的大雁,故以雁行命名。这四个阶段分别是:()进口阶段。()进口替代阶段。()出口阶段。()重新进口阶段。第四章第四章 专利权专利权 第一节第一节 专利概述专利概述一、专利的含义一、专利的含义 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
30、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二、专利制度二、专利制度 (一)专利制度的起源 专利制度是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来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二)专利制度的特征 1法律保护 2科学审查 3公开通报 4国际交流(三)专利制度的作用 实践证明,专利制度极大地刺激了技术的创新,有效地推动了世界各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激励发明创造 2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 3促进技术商品化和市场化 4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并保护技术创新成果 5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三、专利的特点三、专利的特点(一)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
31、排他性、垄断性、独占性等。(二)地域性 地域性,即空间限制。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三)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四、专利的种类四、专利的种类 (一)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
32、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对以上定义下的实用新型给以专利保护。(三)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该种新设计授予的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五、专利权授予的实质条件五、专利权授予的实质条件 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其中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通常被称为专利“三性”。(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
33、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二)创造性 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能在工农业等各种产业中应用。凡不能在产业上应用的发明,就不具有实用性。六、不予专利保护的领域六、不予专利保护的领域 按多数国家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发明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七、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七、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一)职务发明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
34、明两类。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非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就是指不在任何单位工作的人以及单位工作人员退职、退休一年以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虽然是单位道德工作人员,但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总之,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划分标准不取决于发明创造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在业余时间内完成的,即使是在业余时间作出的发明也属于职务发明。八、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八、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许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
3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二)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三)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但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第二节第二节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一、专利申请形式一、专利申请形式 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
36、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文件公开不充分,即使在申请时已经提交了发明的实物,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克服公开不充分的缺陷。专利申请书面性原则的例外是涉及生物材料样品的申请。专利法规定:生物材料样品的性状不但要在专利申请说明书中进行描述,而且还要在指定或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生物材料样品实体本身。目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电子信息载体申请专利的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二、专利申请文件二、专利申请文件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
37、利要求书、摘要等,必要时应还应提交附图。(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三)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四)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五)申请文件的排列顺序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各部分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三、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三、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专利申请内容应当限于一项发明、一项实用新型或者一种产品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不允许将两项不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放在一件专利申请中,也不允许将一种产品的两项外观设计或者两种以上产品的外观设计放在一项外观设
38、计专利产品中提出。这就是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也称一发明一申请原则。四、申请文件的提交四、申请文件的提交 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直接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受理窗口或上述任何一个专利代办处,也可以邮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上述专利代办处。第三节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申请的审批一、专利审查制度一、专利审查制度 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了自己的专利审查制度。从世界范围来看,专利审查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不审查制和审查制。(一)不审查制 不审查制可分为登记制和文献报告制两种。不审查制的优点在于专利审查批准的周期短,授权速度快,缺点是专利
39、权的质量往往不高,在发生侵权诉讼后常常因被告请求而被宣告无效。(二)审查制 审查制可分为即时审查制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两种。采用即时审查制对于申请人较为有利。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发明专利都实行审查制。二、专利审查机构二、专利审查机构 我国专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也是依法有权接收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申请人误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其他机关、单位或个人的,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三、专利审批程序三、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我国专利法,
40、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因而只有受理、初审以及授权三个阶段。(一)专利申请受理阶段 (二)初步审查阶段 (三)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阶段 (四)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阶段 (五)专利授权阶段第五章 商标权 第一节第一节 商标概述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一、商标的概念 (一)商标的定义 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为了使人们识别其商品,以区别于其他人所生产或销售的同种或同类的商品而使用的一种特定商业标志。商标通常由文字或图形或两者的组合所组成。商标除用于商品外,还用于服务。服务业使用的商标称为服务商标或服务标
41、记。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是根据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应运而生,既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又是工业产权的一部份,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二)商标与其他商业标志的区别 1.商标与厂商名称的区别 (1)从使用对象和功能来看,商标是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厂商名称是识别企业的名称。(2)从数量上看,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厂商名称,却可以同时拥有和使用多个商标以表示不同的商品或服务。(3)从时间上看,厂商名称没有法定的时间限制,而商标是有法定保护期限的。(4)从地域性来看,在一国范围内,经注册受保护的厂商名称优势不能排除距离较远的另一个地区的企业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厂商名称,而商标的
42、权力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5)从转让方式上看,由于厂商名称和企业有着紧密地联系,所以转让时必须与企业一起转让,而对商标来说,除少数国家外,一般都规定可以单独转让。2.商标与商品名称的区别 商标与商品名称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区别之处在于,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独立使用。商标是专用的、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3.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别 商标与商品装潢区别为:商标是生产经营者为了区分自己和他人的商品而在商品上使用的标记,而商品装潢设计则是在商品包装上用以介绍、美化
43、产品的艺术设计和装饰;商标可以受到商标法保护,取得商标专用权,而商品装潢设计则不受商标法保护,在有些国家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外观设计权的保护;商标的文字图形一经推出很少改变,尤其在注册核准之后,就不能随意改变,而商品装潢设计则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的变化而随时改变。4.商标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商标与外观设计虽然都是工业产权,但两者存在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两者的性质不同。商标只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外观设计是商品存在的形势;二是两者的使用目的和作用不同。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企业(或个人)的产品或服务的,是识别的标志,而外观设计则是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产
44、品的审美方面的要求而创作的设计,是为了使商品对消费者更具有吸引力;三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遵循商标法进行保护的,而外观设计一般采用单独立法或专利法获版权法加以保护。5.商标与域名的区别 商标和域名的区别表现在:第一,识别目的不同。商标的目的是区别不同企业(或个人)的产品或服务,而域名则是用来区别不同的网络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第二,独占的程度不同。在同一商标注册制度下,不同商品或服务上的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可以由不同的所有人所有,而在国际互联网上,域名必须是独一无二的。第三,构成方式不同。域名的唯一性就其整体而言,只要其中的顶级域名或二级域名不同,其二级或三级域名可以相同。这种现象与目前各个域
45、名注册机构之间还未实现交叉审查直接相关。二、商标的种类二、商标的种类(一)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分类 1.文字商标。文字商标是指以各种语言文字、字母、数字组成,不含图形成分的商标。2.图形商标。图形商标是由平面或立体的图形构成的商标。3.三维标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又称立体商标,是以占据一定空间的立体实物,如产品的造型、产品的实体包装物等组成的商标。4.组合商标。组合商标是指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它要求商标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要协调一致。5.各种新型商标。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商标,如:全息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二)按照商标
46、的使用者分类 1.制造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制造者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2.销售商标。销售商标是商品的经营者、销售者在自己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三)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分类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指指定使用在商品上标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商品商标是狭义的商标,它是商标的本来涵义,是指一般的商标。2.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指用于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项目上的,用以区分服务的提供者的商标。(四)按照商标的所有人分类 1.集体商标(Collective Trademark)。2.证明商标(Certification Trademark)。(五)按照商标是否注册分类 1.注册商标(Registered Trad
47、emark)。2.未注册商标(Unregistered Trademark)。(六)按照商标的驰名度分类 1.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2.著名商标(Famous Trademark)。(七)按照商标的特殊性质分类 1.联合商标(Associated Trademark)。2.防御商标(Defensive Trademark)。三、商标的功能三、商标的功能 商标作为产品和服务的专用标记,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功能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日趋完善。人们一般是按照商标与其所有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对其功能进行说明的。通常,商标的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标明商品的来源 (
48、二)标示商品的质量 (三)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第二节第二节 商标法商标法一、商标法的概念和内容一、商标法的概念和内容 (一)商标法的概念 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标法分为狭义和广义上的概念。狭义上的商标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商标法,在我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广义上的商标法不仅包括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商标法,还包括其他规范商标关系的法律规范,例如在我国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的有关商标方面的法律规范。(二)商标法的内容 商标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商标权的主体。(2)商标权的客体。(3
49、)商标权的内容。(4)商标获得注册的条件。(5)商标的注册申请、审查和核准程序。(6)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争议裁定。(7)商标使用的管理。(8)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驳回。(9)商标代理。(10)涉外商标注册。(11)费用 二、我国现行的商标法二、我国现行的商标法 (一)我国现行商标法的构成 我国现行的商标法从广义上将主要包括以下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3.商标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行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商标评审条例、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等;4.我国加入的有关商标的国际公约,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
50、马德里规定等。(二)我国现行商标法适用的范围 第一,商标法适用的主体,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权所有人、商标使用人、商标的利害相关人。第二,从商标法保护的对象看,主要适用于注册商标。第三,商标法适用的地域范围和时间效力。从时间效力上看,我国商标法第64条规定:“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两次修改决定生效的时间分别为1993年7月1日和2001年12月1日,与两次修改决定不一致的内容自修改决定施行之日起失效。(三)我国现行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1.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