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_安全专项整治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_安全专项整治方案.docx(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_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平安专项整治方案”。 依据农业部2022年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根据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平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运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运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以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为主题,针对农产品质量平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罚,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用禁用
2、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实力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举报受理率达到100%,形成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全民参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平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务。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运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
3、在农药运用管理上,以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运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深化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农药市场拉网式大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游商。三是强化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活动,以2022年农业部和我省农药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农药产品和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对其有关产品进行指定抽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四是加强农药运用管理。加大农药平安合理运用培训和指导力度,包县技术人员
4、要指导菜农合理运用农药,重点关注毒死蜱、吡虫啉、多菌灵、百菌清等农药的运用,严格落好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农药平安间隔期,建立和规范田间档案记录。发挥蔬菜示范县、标准园示范作用,挖掘有效防治病虫害的好阅历好方法,带动辐射周边蔬菜种植业户,针对风险隐患较大的叶菜类和豆类蔬菜,加大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抽检力度。 (农药生产、销售环节由省农药检定站牵头负责;农药运用环节由省农业环保站牵头负责,厅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以生
5、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运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运用“瘦肉精”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实行新的饲料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接着开展饲料质量平安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
6、畜养殖平安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刚好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扬教化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运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平安责随意识,驾驭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探究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运用“瘦肉精”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要刚好向有关部门通报
7、监管信息;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发觉问题要刚好处理。四是全面实施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同步制度。达到备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出售供屠宰的动物,在实施产地检疫时,严格执行养殖档案相关记录查核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责令整改到位,并符合检疫条件后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对持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者未添加运用“瘦肉精”保证书的动物养殖场,接到检疫申报后,按规定进行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并做好相关记录。跨省调出的动物,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规定进行“瘦肉精”快速抽检,抽检和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并做好相关记录。定点屠宰企业,要监督其对
8、屠宰的动物按规定进行“瘦肉精”快速检验,具体记录该批屠宰动物的来源、数量、自检数量、检测结果及检测人等信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进入屠宰环节的动物按规定进行“瘦肉精”快速抽检,抽检合格的,方可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记,并做好检疫和“瘦肉精”检测记录。五是加大抽检和执法力度。重点针对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和市场环节,制定“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督抽检安排,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落实检测制度。对于在“瘦肉精”检测过程中发觉的疑似阳性样品,自身无确证实力的,必需在12小时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进行确证检测;对确证阳性的样品,应在确证后12小时内根据河北省瘦肉精涉
9、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冀农牧发20222号)要求,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接着实施冀牧医(质)【2022】4号文件规定的嘉奖制度。 (此项行动由省畜安处牵头负责,省畜牧兽医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突出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平安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2.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
10、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在收购环节,重点检查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期)、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是否符合主体资格、生鲜乳制冷与储存设备是否正常、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并落实责任、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在运输环节,重点检查生鲜乳运输车辆准运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期)、生鲜乳交接单是否规范运用、生鲜乳运输罐选用坚硬光滑、防腐、可冲洗的防水材料制造、密封效果是否良好、相关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平安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全部奶站和运输车,监
11、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全部违禁添加物。省级及省以上生鲜乳质量平安监测任务不少于3300批,其中例行监测1700批,生鲜乳交叉抽检监测1100批,农业部异地抽检任务300批,生乳国标监测200批。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2022年生鲜乳质量平安监测安排,对辖区内全部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县级不少于4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连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觉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平安首要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生鲜乳质量平安责任状”,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
12、人,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省畜牧草原处牵头负责,省畜牧兽医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四)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殊是擅自变更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肃穆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运用上,以兽用处方药的运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运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运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加强兽药生产监管,加大对擅自变更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
13、抽检、日常监管中发觉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动态跟踪,依法肃穆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刚好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地区作案的,刚好将有关状况上报省局及通报涉案市,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特殊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刚好处理,并将查处状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肃穆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份、扩大适应症、变更用法用量等擅自变更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
14、。三是整治和规范运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特殊是兽用处方药的运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运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运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和风险预警工作。各地要依据省局年初下达的兽药残留抽检任务,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整治重点和苗头性区域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隐患排查,刚好发觉各类风险隐患,刚好预警,随时查处。 (此项行动由省医政药政处牵头负责,省畜牧兽医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定点屠宰企业非法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运用“瘦肉精”的行为,
15、特殊是以增重为目的运用沙丁胺醇等违法行为。二是督导检查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平安管理制度,重点检查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落实状况,全面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肃穆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记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觉,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平安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驻厂员制度,实行24小时驻厂,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收购、屠宰病死猪,注水或
16、注入其他物质,宰前运用“瘦肉精”的行为,特殊是以增重为目的运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运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记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连接,涉嫌犯罪的刚好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省畜禽屠宰定点办牵头负责,省畜牧兽医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六)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重点品种:鲤鱼、草鱼、罗非鱼、梭子蟹、对虾、鲆鲽类等。重点对象:非法运用、添加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
17、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重点单位:水产苗种场、原(良)种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单位。重点区域:水产品主产区及2022年违禁药物检出率较高的地区。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平安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针对我省生产的主要品种,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平安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发觉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平安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养殖场(户)质量平安法律法规宣扬教化培训,
18、提高生产者质量平安责随意识,驾驭风险防控方法,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平安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提高质量平安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运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省水产局市场监督处牵头负责,省水产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配件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
19、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淌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肃穆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全面驾驭、订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安排,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连接”,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
20、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主动拓展案源渠道,仔细探讨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精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根据“五不放过”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刚好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探究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到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随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扬服务。推动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农
21、资销售主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询问等各项服务工作,满意农夫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厅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三、统一活动支配 2月底,全面部署、启动2022年农资打假春季行动(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3月份,组织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扬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询问活动(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4月份,制定下发2022年河北省农产品平安监管工作指导看法、2022年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22、)。参与农业部“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实力(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5月份,组织省厅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平安相关部门对各地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落实规章制度状况、基层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状况并随机抽检产品质量(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6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宣扬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平安意识(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6-8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平安(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7月份,总结上半年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
23、整治工作。刚好总结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中的好阅历、好做法;汇总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平安大案要案(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9月份,做好迎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相关工作(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当进行(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气,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责任。各地要依据实际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各项
24、工作落到实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方案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辖区开展工作。 (二)加强检查和监测。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刚好发觉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觉的问题隐患,要刚好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省厅农产品平安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管理部门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安排,既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又要兼顾年底对各地区的质量考核须要,制定全面、客观的考核检测方案。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
25、,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究竟,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说明,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各地移交公安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在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介和移交函复印件报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农业部将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赐予通报表扬。各地要按规定保持12316投诉举报电话的畅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激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主动拓宽案源线索。 (四)加强
26、协调协作。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协作,实行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连接;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连接,刚好向当地政府汇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区域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沟通等制度,产地、销地连接要紧密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意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阅历、好做法,
27、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建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主动探究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培训,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运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扬,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扬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建立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附表1)实行季报制度,2022年 4、 7、 10、12月的12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整治的统计信息,7月、12月的12日前报送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及报表;案件信息(附表2)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2日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具体案情。请各地于4
28、月15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各市信息上报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局同时上报省级对口单位。 各专项整治行动详细方案见附件。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请参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健全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看法(冀牧医药20221号)执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请参照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市发20221号)执行。 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 依据农业部2022年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严格根据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
29、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 2022年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为全面提高我区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平安,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市农业局依据省、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确定自11月10日30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整改行动。为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 县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县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当前畜产品质量平安问题,确保畜产品平安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 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方案 某某镇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方案为巩固我区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成果,推动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不断提高,镇政府确定开展 2022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2.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0页 共20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