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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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与环境工程系畜牧兽医专业生物与环境工程系畜牧兽医专业生物与环境工程系畜牧兽医专业生物与环境工程系畜牧兽医专业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与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授课人:王俊峰授课人:王俊峰授课安排授课安排动物防疫法1 1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疫情报告管理办法2 2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1 1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 3动物防疫管理动物防疫管理动物防疫管理动物防疫管理兽药管理兽药管理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4 4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2、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3 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 2项目三:动物防疫管理项目三:动物防疫管理任务一:动物防疫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共分:十章八十五条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不包括港澳台,不包括进出境检疫。二、调整对象 包括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动物防疫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

3、、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三、主要内容 十章八十五条总则(立法目的、调整对象、政府责任、管理体制、总方针)动物疫病的预防(风险评估、强制免疫、疫病监测、预警、经营者责任、防疫条件许可、区域化管理、无害化处理、病原管理等)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报告、疫情认定、疫情通报、疫情公布等)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发生一、二、三类疫病及其爆发性流行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措施)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检疫主体、程序、野生动物及跨省引种检疫、不合格动物处理等)动物诊疗(诊疗许可、诊疗

4、活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执业兽医从业要求和乡村兽医管理等)监督管理(防疫监督管理主体、措施、机构及执法人员要求等)保障措施(经费投入、防疫体系建设、物质储备、防疫补偿、卫生防护措施等)法律责任(违法的相应处罚措施)附则(施行时间)任务二:疫病预防一、行政管理领导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机构:各级兽医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疫病分类 分为三类一类: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共17种二类: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77种三类: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

5、化的。共63种三、疫病预防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强制免疫制度、可追溯管理制度、疫情监测、预警制度、种用乳用动物和宠物管理、预防免疫消毒、物资储备制度四、防疫条件实行防疫条件合格证制度 动物饲养场应当具备的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五、疫情报告、通报和

6、公布(一)疫情报告1.义务主体: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2.接受报告主体: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报告形式:报表形式,分为快报、月报和年报制度。快报:24小时内快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之后12小时内报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重大动物疫情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月报:县级5日前报地级,地级10前报省级,省级15日前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20日前报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年报:县级1月10日前报地级,地级1月20日前报省级,省级1月30日前报中心,中心2月10日前

7、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二)疫情通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三)疫情公布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六、疫情控制和扑灭(一)措施1.发生一类疫病和二类、三类呈暴发流行时的措施2.发生二类疫病时的措施3.发生三类疫病时的措施4.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的措施(二)疫区内有

8、关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三)撤销和解除规定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对疫情控制、扑灭情况进行评估后,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任务三 动物检疫管理一、检疫概述1.概念:检疫的概念与动物传染病防治技术上的概念有何不同?2.基本内容: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3.检疫的性质4.检疫的主体: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5.报检制度:动物检疫管理办法6.检疫不合格处理7.检疫收费规定二、产地检疫(一)

9、出售或运输动物合格条件(二)出售或运输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等合格条件(三)出售或运输骨、角、生皮、原毛、绒等合格条件三、屠宰检疫(一)屠宰检疫要求 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二)官方兽医职责任务四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和执业兽医制度一、动物诊疗机构及其行政管理农业部负责全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法二、诊疗机构必备条件三、诊疗机构审批程序1.申请2.核实发证3.申请营业执照四、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五、诊疗活动管理任务五 动物卫生国际规则自学内容项目四:兽药管理项目四:兽药管理任务一 兽药生产企业管理一、兽药管理条例概述1987年5月1日国务院制定颁布了

10、兽药管理条例,2001年曾对个别条纹进行了修订。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一)基本制度1.监督管理制度:主体是兽医行政管理机关2.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3.建立了新兽药研制管理和安全监测制度4.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二)条例主要内容共九章75条。包括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兽药使用、兽药监督管理等内容1.新药研制管理制度2.生产、经营许可制度3.进出口、兽药使用规定4.监督管理的内容二、兽药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 包括5条三、兽药生产的质量管理(一)物料管理: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二)

11、加工过程的质量管理:生产过程、生产工艺规程和工序检验、生产记录(三)包装的质量管理:标签、说明书、注明”兽用”字样(四)产品出厂检验、销售与收回管理:每批成品均应有销售记录、销售记录保存至兽药有效期后一年、退货与收回三、企业自检和兽药不良反应监察机制1.建立自检机制:每年至少一次2.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察机制:实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任务二 兽药经营企业管理一、经营企业的基本条件 共5条二、经营的质量管理(一)采购过程的质量管理(二)运输过程的质量管理(三)贮存的管理:入库验收(数量、包装检查、质量检验)、在库保养(一般要求避光、阴凉、干燥,按类别堆码存放,定期检查)、出库验发(对发票“三查”“六对”,掌握“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检查药品质量,发货复核制度。)(四)销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五)经营记录任务三 兽药使用管理一、安全用药 遵守规定,保存记录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三、禁止使用的兽药(一)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假兽药认定:2种情形视为假兽药的规定:5种情形之一劣兽药的认定:4种情形之一(二)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三)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四)未经兽医开具处方禁止使用兽药处方药。大家听课辛苦了!大家听课辛苦了!大家听课辛苦了!大家听课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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